作者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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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Fw: [公告] 政黑板板主选举参选作业公告
时间Thu Feb 7 18:01:47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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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站内: HatePolitics
标题: [公告] 政黑板板主选举参选作业公告
时间: Thu Feb 7 18:00:42 2013
一. 职缺:政黑版版主 乙 名
二. 依照
『政治黑特板板主选举遴选罢免办法』(Z-6-28) 办理参选
提名作业
第三章:板友票选制:
参选资格:
1 符合参选板主资格为公告参选前已於批踢踢实业坊(以下称本站)发表
超过200篇、
上站
超过300次、注册
满365日,且不得兼任板主
超过3板。
2 设籍於台澎金马等中华民国目前治权所在地之地区板友方能参与板主竞选。海外地区
大陆港澳地区使用者视为外国人,无参选资格。
3 板主参选人过去不能於本板有被
收於之前科纪录或於
本站有任何劣文记录。
(记录以当时板规公告规定前科时程算起)
4 板主参选人须在公告选举前至少於
本板发表超过20篇文章。文章计算
不含检举文。
(只算公告以前,请参与选举者自行留底,避免有人洗板)
5 板主群可合意决定是否增加板主参选人之发文及上站次数、注册时间…等参选门槛
板主参选门槛之设定不得低於前述之规定。
6 曾於
水桶期间分身发言、用
跳板规避者或
其他分身违规记录者,一律不符板主参选资
格,不得参选版主。若当选後被发现使用分身,则无条件取消当选资格,由其他版主
报请组务免除其职务。是否为分身,必要时由其他版主报请本站多重帐号部判断。
政见发表:
7 板主欲参选人皆需於板上公开发表政见,并回应版友之问题。
政见发表之内容不得恶搞,且不得违反公告选举当时之本版板规及中华民国法令。违
反本条规定,参选无效。
三. 旨揭第二点第2款之判断方式,本次选举采IP位置认定。
四. 旨揭第二点第3款与第6款之起算,本次选举以从2012年10月31日之板规公告後之前科
累计。
五. 旨揭第二点第4款之发表文章数之计算至2013年2月7日24:00为止。
六. 本公告发起後即开放参选,欲参选版友请至
政黑检举板以
[参选]为标题发表政见,并
回应版友问题。参选截止日为30天後之Sat Mar 9 18:00:00 2013。若无人参选或是
无符合资格者参选则再择期进行板主选举参选作业。
欢迎踊跃报名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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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66.120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bismarcp (114.24.66.120), 时间: 02/07/2013 18:01:47
修正截止日期
※ 编辑: bismarcp 来自: 114.24.67.113 (02/19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