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yunxian (WildDagger)
看板HateP_Picket
标题[检举] #1GxYU9UI MrTexas 违反2-11
时间Fri Jan 11 11:37:36 2013
1F:→ MrTexas:台电员工也算是公务员吧?01/10 10:36
2F:→ MrTexas:国营企业的人员能算是劳工吗???01/10 10:36
证据:
台电与中油员工非公务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21000357
成立工会的台电员工是劳工:
http://laws.cla.gov.tw/Chi/FLAW/FLAWDOC01.asp?lsid=FL014918&lno=1
然後,我得引用一下修辞学对吧?
中文的修辞学总共有三种,
一者为「疑问」,二者为「提问」,第三者为「
激问」
而激问是「
提出问题,但想要说的就在问题的反面。」
以此来看,该推文是很明显的激问修辞法
台电员工也算是公务员吧?→
台电员工是公务员
国营企业的人员能算是劳工吗???→
国营企业人员不能算是劳工
因此,句尾带有问号并不代表是提问,问题是语气。
而MrTexas在该推文之後与人辩驳的语气亦明显表示出该两句推文为激问修辞法,
也就是
表面上提问实际上是反面的肯定/否定。
是故,
#1GxrvmX_的驳回理由其实亦不成立,
疑问句并非全部都是疑问修辞法,两者是有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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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奉命结婚? 还是要寻找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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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do07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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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50.45.93
4F:→ MrTexas:基於「一事不再理」之原则,板主应不受理此检举案 01/11 11:48
5F:→ gundammkiv:这判例不错 以後只要加上问号就等於免死金牌 赞! 01/11 12:28
6F:推 bismarcp:此案已判决,不受理,另,若打算利用检举案作为私人争吵之 01/11 12:31
7F:推 bismarcp:工具,将考虑针对争吵双方做出处置,希望政黑板友可以把焦 01/11 12:33
8F:推 bismarcp:点放在议题讨论,而非彼此;若对判决结果有所不满,请依循 01/11 12:33
9F:→ bismarcp:管道申诉,希望各位和气生财,不要把检举板当作私人恩怨之 01/11 12:34
10F:→ bismarcp:用 01/11 12:34
11F:→ bismarcp:gundammkiv板友,希望你不要误导其他板友,让其他人以为此 01/11 12:35
12F:→ bismarcp:一判例可以无条件引申至其他案件 01/11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