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godvocx1 (滚滚黄沙)
看板Hate
标题[公告] lucid1994水桶
时间Tue May 11 23:43:53 2010
多篇违规文章
1
5/07 - □ (本文已被删除) <lucid1994>
2
4 5/07 - □ (本文已被删除) <lucid1994>
3
5/08 - □ (本文已被删除) <lucid1994>
● 4
5/09 - □ (本文已被删除) <lucid1994>
两周,2010/05/29期满来信
检附板规
║
15. 多次触犯板规以及累计多篇违规文时之处理方法。 ║
║ ║
║
违规砍文之计次,第三次(含)以上皆水桶两周,得以累计并给劣文乙次。 ║
║
多次水桶纪录之处理方式详见条文说明。 ║
║ ║
║ 该使用者若非第一次触犯板规,则以以往之水桶次数加倍其该次之水桶时间,一回 ║
║ 水桶公告即加倍一次,二回水桶之公告则为四倍该次之水桶时间。同理,公告三回 ║
║ 之水桶,则为八倍。取消永久水桶之规范。使用者定义之部分,包含其主帐号以及 ║
║ 分身帐号算为同一位使用者,得以在本条规范之後,再援引板规16. 之分身帐号处 ║
║ 理方法。 ║
║ ║
║ 另外说明水桶时间之计算: ║
║ 假设某使用者发了四篇无恨意文,违反了板规7.,则自第三篇违规文(含)起之违规 ║
║ 文,一篇水桶两周,得以计次累计。若该次水桶期限四周,而之前已被水桶过两回 ║
║ (以公告水桶之次数为主),则该次之水桶四周时间延长为四倍,即十六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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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171.103
1F:推 OXU:看到公告文吓我一跳.. 05/11 23:44
2F:→ terop:你谁阿乱用公告 你以为你版主喔 还害我以为是要桶我的 05/11 23:45
3F:→ wind26:我黑特混这麽久 竟然没看过这个ID= = 05/11 23:45
4F:→ wind26:原来是发太多文 难怪= = 05/11 23:45
5F:推 winken2004:>///< 05/11 23:46
6F:→ hikaru77613:新货上架??请多包含?? 05/11 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