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30369 (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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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8年第1学期注册缴费注意事项
时间Mon Aug 24 20:57:27 2009
1.为提升效率、响应环保及符合电子化潮流,本学期注册缴费单将不再寄发,同学可於98
年8月28日(五)後於系办领取。或直接由iNCCU爱政大网页输入帐号密码,进入「学杂
费查询」中自行下载列印。或由第一银行代收学杂费专区网页输入学号列印。(网址:
http://www.firstbank.com.tw/eportal/fcbweb/tuition.jsp)
2.98学年第1学期注册费用缴费期间为98年8月21日~98年9月18日止;使用信用卡缴费者,
因银行作业时间,请於98年8月26日後再办理缴费。
3.另98年度新生因配合教务处注册组及学务处住宿组办理新生资料填写及宿舍登记,故请
於9月1日後自行至校务系统列印或至系办领取注册缴费单。缴费期间为9月1日~9月18日
4.9月18日缴费截止日前,同学可自行至第一银行全省分行临柜办理缴费,或参照缴费单
第2页或学杂费查询网页说明之六种方法办理缴费。
5.本组周一至周五10:30-13:00(暑假周五为10:30-12:00)设有第一银行临时驻点柜台,请
同学多加利用。另9月18日缴费截止日当天9:00-16:30第一银行将配合在出纳组全天现金
收费。
6.9月19日起银行将不再办理学杂费收费,逾期未缴费同学需持注册缴费单至出纳组综合业
务柜台缴交注册费用,本组将依本校学则13条规定另外加收延迟注册费用,请同学注意
缴费截止时间。
第十三条
学生於每学期始业前,应於规定期限内缴纳各种费用并完成注册通知单规定之各项手续。
延误注册,应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
延误日数在三日以内者:逾一日加收延误注册费新台币(下同)壹佰元;二日加收延误注册
费贰佰元;三日加收延误注册费参佰元。
(二)
延误日数在四至七日者:加收延误注册费伍佰元。
(三)
延误日数在八至十二日者:加收延误注册费壹仟元。
(四)
延误日数在十三日以上未逾学期三分之一者:加收延误注册费壹仟伍佰元。
(五)
延误日数逾学期三分之一者:应即办理休学手续,经通知而未办休学手 续者,除不可抗
力之原因外,应即令退学。
7.如有缴费疑问可致电本组:承办人萧毓璇小姐,校内分机6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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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224.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