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snubeast (棉袄般的男人)
看板HSNU_NCCU
标题课活组邀请函
时间Fri Sep 24 16:55:41 2004
给各社团的邀请信
各社团社长(代表)您好:
首先,先感谢各位社长(代表)能於百忙之中,抽空看这封邀请信函,
共同为学生自治与校园空间的有效运用尽一份心力。
争取更多的开放空间,提供政大人使用,一直是学生自治团体
无论学生议会抑或是学生会的共同目标;然而争取到的场地如无法作有效的运用,
除了造成空间的废置以外,更会使得日後学生自治团体向校方争取更多场地的困难,
而闲置以久的「集英楼地下室」即为现今急待妥善规划与管理的空间之一。
今年暑假,经过学生议会与课外活动组两方良好的互动,
研拟出相关的规划与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如附件)。
但再好的规划与管理办法,如果没有「人」的投入,一切也只能流於纸上谈兵;
因此广发邀请函予各社团,希望加入各社团的力量,
让「集英楼地下室」能够有更好的运用,而以下即为需要各社团协助之处:
一、 人员的排班留守
二、 人员的清洁与打扫
三、 管理委员会固定常会之参与
凡可协助以上两点者,即列入管理委员会的名单,
在共同负担以上三点义务的同时,也同时平均享有共同的权利,
例如共同的社团使用空间、场地的优先使用权。
如欲加入之社团,烦请於十月四日以前联络学生议会秘书处,并预祝各社团
社运昌荣
学生议会秘书处 谨
联络人:第五届学生议会秘书长 许韦婷
附件一
集英楼学生团体活动中心管理规定(草案)
一、 目的:为提供本校学生团体适当之活动场地,促进学生团体之交流,
并培养学生自治之精神,特订定本管理规定。
二、 场地管理单位与使用对象:
甲、本学生团体活动中心(下称本中心)设置於本校集英楼地下室。
乙、为培养本校学生之自治管理精神,本中心由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惟本校若因业务需要,得优先免费使用该空间,并可基於整体空间
或安全考量,得收回本空间使用。
丙、本空间仅限本校学生团体使用。
三、 使用原则:
甲、本中心不得进行商业行为,如贩售、摊位、宣传等。
乙、本校学生团体举办活动,需申请单独使用本中心,需支付清
洁维护费五百元,惟每学期每个学生团体以一次为限。
丙、欲申请本中心使用者,请至本中心之管理室洽借使用时段,
并需预先缴交保证金一百元。
丁、本中心可同时提供数个学生团体同时使用。
戊、本中心开放借用时间为本校上班日之每日早上九点至晚间十点。
己、完成场地租借或使用登记之活动,保有场地优先使用权,
其他学生团体不得干扰活动进行。
庚、本中心不得从事违反安全规定、学生团体法规或校规之行为,
亦不得有妨害公共秩序或公序良俗之行为,倘有违法者,
立即取消借用资格。
辛、为管理本中心之场地,社团联合管理委员会得在中心设置管理办公室。
四、场地使用规范
甲、活动进行不可干扰学校教学、商家营业、以及周遭社区安宁。
乙、活动进行不得破坏或擅自更动空间既有一切设施装备,
使用单位应自行约束参与人员避免发生此等行为,若有损坏情事,
概由使用单位照价赔偿并恢复原状。
丙、本中心禁止进行任何有关政党宣传、造势等政治活动。
丁、使用场地需完全符合使用申请登记之内容,否则立即取消借用。
戊、活动应於晚间十点前结束并场地恢复完毕。
己、活动进行应遵照本中心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之劝导,如有不服者,
立即取消使用资格。
五、租借登记程序
甲、租借场地,请向本中心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索取申请表填妥後交回,
经审查通过即通知使用及缴费。
乙、经通知需缴费者,应於申请场地使用日三十日前,前往本中心管理办公室
缴费,未缴交费用者,将不保留场地使用权。
丙、租借当日场地使用结束後,若无违规与破坏情事,现场退还全部保险金,
若因活动造成现场设备之损坏,由保证金扣除赔偿後退还差额,
若造成损坏赔偿金不足支付,应由使用单位补足差额。
丁、完成场地登记後,若需更改日期、时段或取消租借,
应於预定使用日十五日前告知管理单位更改登记,
可接受延期更改或取消退费,惟逾期不接受。
戊、活动如需延期,应另行协调使用日期,但以三十日以内为限。
六、本管理规定由学生事务处每年检讨修正乙次,实施期间自每年八月一日至
次年七月三十一日为止,期满自动失效,并另修订实施。
七、本管理规定送本校校长核定後实施,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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