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ngLing (....)
看板HSNU_961
标题Re: [建议] 刚刚被蚊子叮
时间Wed Nov 3 12:15:08 2004
※ 引述《BingLing (....)》之铭言:
: 您好:
: 您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六日寄给警政署署长的电子邮件,经转交本局处理,兹答复如下:
: 一、感谢台端所提供之宝贵建议。
: 二、来函所述关於增列刑罚种类之问题,系属法务部业管,该部正研议修订刑法,当会有所考量,台端如有修法建议可迳函该部。
: 承办人:刑事警察局司法科 黄思源
: 联络电话:0227636962
江秉錂先生:您好!
您於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致本部「部长电子信箱」电子邮件已收到。回复如下:
您关心法务,热心提供意见,令人敬佩,所提意见,已留供参考,并致谢忱。
法务部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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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部的回函 感觉好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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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106.163
1F:推 maplefox:令人敬佩! 218.175.168.20 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