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b ()
看板HRM
标题Re: [发问] 有关离职~
时间Wed Nov 5 20:31:52 2008
※ 引述《newbbs (....)》之铭言:
: 最近工作觉得不适合
: 今天提出辞呈了,但主管说还要和经理讨论
: 并说如果可以希望我能待到下一位新人报到
: 可是我工作才一个月,基本上应该没什麽交接手续~
: 请问如果依劳基法,未满三个月应该是提前一星期提出辞呈吗
未满三个月并不需要预告
: 而我离职时想和公司申请离职证明
: 请问如果公司不给我,有什麽管道申诉吗?
依劳基法第19条规定
劳动契约终止时,劳工如请求发给服务证明书,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绝
所以如果不给的话就到劳工局申诉
公司多少会怕劳工局来个劳动检查什麽的就会发给你了
: 因为我怕和公司说只做到下星期
: 结果公司扣东扣西的连离职证明都不给我= =
: 拜托大家回答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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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4.14.75
1F:推 poleslzc:话说前几天我老板才跟我说资遣是没离职证明书的,这句话应 11/13 01:39
2F:→ poleslzc:该是错的吧?? 於法不合.... 11/13 01:41
3F:→ minyann:你不做给我做吧 还满想做人资的工作 哪间公司 ?? 11/16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