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ling (呜啦森林的女巫)
看板HOT
标题[新闻] 法院判决H.O.T.商标权「商标登录无效」
时间Wed Jul 8 04:57:59 2020
法院判决H.O.T.商标权诉讼书「商标登录无效」
[newsen 李珉智记者]
H.O.T.商标权诉讼中,H.O.T.方获得胜利。
最近根据特许法院公布,裁判部在H.O.T.演唱会里,
Salt Innovation与 SM娱乐公司前代表K某之间发生的H.O.T.商标权诉讼中,
站在了Salt Innovation一方。
对於K某从H.O.T.成员们那里得到【允许作为商标申请人使用商标的同意书】,
法院表示做出以下的判断「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站在只有当时仍是未成年的H.O.T.成员们的盖章的立场,
且同意书的内容是H.O.T.成员们同意H.O.T.的经纪人金京旭
作为商标申请人使用商标。因此只凭上述的同意书,
判断H.O.T.成员们同意将商标权让渡给金京旭显然是不足的。」
特许法院的判决中表示「判决本次事件的登录商标登录无效,
除此之外,与此结论相反的特许裁判院的判决违法,应予以撤销」
K某以H.O.T.完全体演唱会侵害商标权为由,
针对公演企划社Salt Innovation等提起诉讼,之後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攻防战。
之二
H.O.T.找回了商标权…法院「当时未成年者的盖章,难以视为商标权让渡」
[SPOTVNEWS 郑有贞记者]
发掘H.O.T.成员、确定组合名称,主张自己为H.O.T.商标权利者的金某,
往後再也得不到H.O.T.商标的权利了。
在上月的25日,法院对H.O.T.公演主办公司Salt Innovation方对前SM娱乐公司代表
金某提出的H.O.T.商标无效诉讼中,赞同了Salt Innovation方。
金某是H.O.T.商标权权利者,曾是SM娱乐公司代表、因担任H.O.T.的企划制作人
而广为人知。金某於1996年营运SM企划时发掘了H.O.T.成员并命名为H.O.T.,
设立法人SM Enterprise与H.O.T.成员签署专属合约後,与SM娱乐公司合并。
金某以此为由,主张自己是H.O.T.商标权的真正权利者,因此2018年与去年H.O.T.
公演中,H.O.T.别无选择只能使用High-five Of Teenagers代替H.O.T.这个名字。
Salt Innovation方於去年7月对金某提出H.O.T.商标权登录无效的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中,以金某虽提出了H.O.T.成员的商标使用许可,
然而就当时H.O.T.成员们仍为未成年、以及没有法定代理人的签名与盖章等因素,
判断不足以认定为H.O.T.成员们给金某的让渡合约。
与之前的相关事件无关,金某方面於2018年12月对Salt Innovation
与H.O.T.成员张佑赫为对象,以侵害商标权与违反着作权法为理由提起了民事诉讼。
而後地检署於去年9月H.O.T.方的Salt Innovation与张佑赫的禁止侵害商标权诉讼中,
做出了没有嫌疑的结论。金某方也在之前1月时撤销了诉讼。
目前为止,在之前的侵害商标权与违反着作权诉讼後,
金某方在商标权无效诉讼中也败诉了。
--
安妮翻译後记
因为这个判决目前应该还在特许法院里面
没有回到特许厅的系统中,所以目前我还看不到完整的判决书
看报导里面的资讯,
应该是同时拿到了
商标无效与
判决违法的结果
所以理论上可以直接回到特许厅直接申请商标
虽然由谁申请还不知道……
也不知道金某还能不能上诉
但至少目前为止是好消息
因为未成年且没有法定代理人签名
基本上是无效的
兜来兜去又回到了原点
另外根据第二篇报导
金某把之前告二哥和Salt Innovation的诉讼撤销了
虽然不确定到底是刑事撤销、民事撤销还是都撤销
总之是好事情
这阵子我工作与个人事务都有点忙
我会尽量跟上事件发展
目前预计有时间是先把进度更新一下
其他部分,这个事件的翻译是我开始的,
无论如何我不会放生不管
所以,请等等我吧(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75.182.112.5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OT/M.1594155481.A.A8D.html
1F:推 kiwi35 : 感谢翻译,祈求有个好结果07/08 07:44
2F:推 atom1130 : 感谢翻译,希望尽快尘埃落定啊07/08 08:45
※ 编辑: windling (175.182.112.58 台湾), 07/08/2020 09:09:39
3F:推 Tzuoo : 感谢翻译,希望後面不要再冒出什麽奇怪的事 07/08 09:31
4F:推 TAVARAI : 感谢安妮♡♡♡ 07/08 10:44
5F:推 alicefish : 感谢 07/08 22:59
7F:→ ling926 : 没看到完整的判决书的话 下面这是线索吗 07/08 23:14
11F:推 bluejin : 感谢翻译 07/08 23:23
12F:推 yunhos : 这篇我就看得懂了,好奇现在谁有资格申请~ 07/08 23:58
13F:→ windling : to ling 这个是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简易查询系统 07/09 03:03
14F:→ windling : 那个只能查到当事人、判决结果、开庭日程,没有判决 07/09 03:03
15F:→ windling : 要有明确判决书的,必须要去进阶系统 那个需要韩国 07/09 03:04
16F:→ windling : 的身分证号才能注册 所以目前我也弄不到哈哈哈y 07/09 03:05
17F:→ windling : 可能回到专利系统里的时候就会出现判决书吧 07/09 05:11
18F:→ windling : 总之目前是安全了 07/09 05:12
20F:→ windling : 我过两天再更新追踪文 07/09 05:12
21F:→ windling : to yunhos 目前韩国商标法规定知名人士的名称、雅号 07/09 05:13
22F:→ windling : 等等惯例名称,必须有本人的同意书才可以申请 07/09 05:14
23F:→ windling : 所以目前可以申请的人,只有成员们交付同意书的人 07/09 05:15
24F:→ windling : 理论上应该可以数人共持权利 我有看到2~3人共持的 07/09 05:16
25F:→ windling : 所以目前最好的状况是五人共持,不然就要神话模式 07/09 05:16
26F:→ windling : 但神话模式就要头大了,五个人有三间公司 07/09 05:20
27F:推 youngjin23 : 谢谢w大的翻译及解说!终於看懂目前状况了 07/09 08:51
28F:推 bluesola : 感谢安妮 07/09 2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