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eis (价值由自己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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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行动]1110新竹学生静坐,邀请同学参加!
时间Tue Nov 11 17:36:50 2008
※ 引述《cynfox (新生活运动)》之铭言:
我来解释一下上一篇推文我为什麽那样推
我个人赞同修改集游法的立意
但上一篇C大的文章
很多地方有讲和没讲一样
: 为什麽要反对集会游行法?
: 跟大家说明一下
: 集会游行法是什麽?
现在的集会游行法是这个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A.asp?FullDoc=all&Fcode=D0080058
: 民国77年(动员戡乱时期)制定,後经一次大法官解释、修法两次。
^^^^^^^^^^^^^^^^^^^^^^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printpage.asp?expno=445
大法官 445号解释
http://nozomid.pixnet.net/blog/post/22322001
重点版
另外修法方面....
http://0rz.tw/32548
九十一年六月第五届第一会期修正集会游行法之内容
: *两次修法都只是在各种限制的细节上做修正,限制不能集会游行的空间、限定事先申请
: 的
: 天数、限制议题内容等等。现行的集会游行法是一个对人民的集会、游行权利进行各种限
: 制的法令。
: *事先申请制让政府可以藉各种理由禁止特定集会游行的举办。
^^^^^^^^^^^^^^^^^^^^^^^^^^^^^^^^^^
讲清楚说明白
现行集游法的确有空间让警察以及这麽做
但这和事实上警察有没有这麽做
是两回事
: 集游自由与社会秩序无法共存吗?
: 一听到修改集游法,大家最担心的地方主要有两个,第一,没有集游法的约束,如果
: 有暴力事件发生怎麽办?这是治安维护的问题。第二,没有集游法的约束,如果集会游行
: 的活动妨碍一般民众的生活(例如交通)怎麽办?这是其他民众权益可能被侵害的问题。
: 然而,我们可以想想看,今天我走在路上,为什麽不会随意地用暴力去伤害别人,这是
: 因为我知道这麽做会受到刑法的制裁。今天我为什麽不敢做出偷东西、侵占他人土地等侵
: 害别人权益的事,这是因为我知道这麽做要受民法的惩罚。实际上,社会秩序大部分是由
: 刑法跟民法来维持及确保的,今天任何一个行使集会游行权利的人如果做出伤害社会秩序
: 的事(暴力伤人、侵权行为等)本来就会接受相对应的制裁,并不需要再用一个集会游行
: 法来「维持社会秩序」。
维持社会秩序的叫「社会秩序维护法」
http://0rz.tw/013lY
有兴趣的人可以去看看那精美的法律
(顺道一提,这法才真的是自成立来没有修改过)
这个才叫用来维持社会秩序的法
实务上在集会游行里被抓也是因为这个法
才是真正的恶法
这麽大一个石头在那里
结果篇篇挑了一个只占集游法三个条文里的「社会秩序」在论述
对真正实务上危害更多的「社会秩序维护法」视而不见
有空的人去GOOGLE一下日前北市一位短裙女子因为被怀疑是非法外劳而被
盘查的新闻
里面的警察基本思维就是和这法有关
「悲鸟之死无视鱼之伤」
我和你打睹
每年被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的人一定比因集会游行法移送的人多
修集游法顶多在法律名目上让其和「社会秩序维护法」脱钩
但不代表警察职权里不会用这个去集会游行里抓人
光是「社会秩序维护法」里妨害安宁秩序那篇一狗票罪名
一次游行里就可以收网抓好多人进去
: 因此,修改集会游行法以保障人民的集游自由,与社会秩序的维持并不冲突,是可以一同
: 实现的。
: 报备制
: 把集会游行从「事先申请制」改为「自愿报备制」是当前的修改方案之一。但「报备
: 制」这个词经常会招致一些误解,让人以为报备制就是「随意告知一声就可以集会游行」
: 。然而,根据废集游联盟提出的草案,报备制并非只是告知一声,而是需要递交「活动计
: 划书」,内容包含集游地点、路线、议题等。与现行申请制的「活动申请书」不同,政府
: 不能因为计划书的内容禁止集会游行,计划书是为了让相关主管机关及警察得以协助活动
: 的完成,包含行经路线的交通指挥,一旦有暴力冲突时协助维护活动民众及一般民众的安
: 全等。
: 集会游行是宪法保障的人民权利,利用报备制提交计划书,不仅让主管机关得以协助
: 维护此一权利,在此意义下民众与警察也是站在一起,而非相互对立的。
: 集会游行法为什麽是恶法?
: 我们已经知道人民的集游权利与社会秩序并不互斥。那为什麽当有人诉求修改集游法
: 时,政府往往利用「集游法」与「社会秩序」之间的迷思打迷糊帐呢?
: 因为集会游行法可以帮助政府用种种似是而非的理由禁止特定团体、议题、地点、路线的
: 集会游行,消除与政府利益不同的声音,维系其统治权力。虽然历经了两次政党轮替,执
请举证一下哪些特定团体因为议题、地点、路线而被禁止集会游行
如果你说的是这个
http://1106.ezyou.cc/Home/antiover
这里有很大层面是「执行」问题
是警察执行自行跨过集游法的范围
(社会秩序维护法)
不是光修一个集游法就可解决
还要解决警察职权行使的合法性问题
不然集游法修得再好
警察职权其实并没有多大改变
不依法行政的还是不会依法行政
: 政者也没有将集游法从限制人民权利的法令改成保障人民权利的法令,就是集游法实际上
: 有利於执政者统治的重要例证之一。
: 当政府使用集会游行法来控制、甚至打压市民社会时,带来的结果究竟是民众希望的「社
: 会秩序」,还是只是把不同声音移除後的一片沉默呢?
讲白一点
今天问题不是出在法律上
法律上的事修法即可
但执行上的是要有长期的反映才有可能改变
这包括警察职权 人身自由等
为什麽我上一篇推文说举证不明不白
因为集游法的问题不只是报备制和许可制这麽一点
还包括
第4 条 集会游行不得主张共产主义或分裂国土。
这是关於言论自由意思表示的
也是445号认为违宪但至今没改的地方
在重要性上 这应该排在许可改成报备制的前面
第29条
集会、游行经该管主管机关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继续举行经制止而不遵从,首谋者处二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这是关於行政规则的拘束限度
和法律正当程序的
比起前面的许可制或报备制的争议
这反而是最重要的
为什麽?
因为当初445号大法官解释起因就是这一条
这一条逾越了行政规则不宜涵盖刑事处罚的原则
这条不改
就算你改成报备制
警方还是有权抓你
现今警方能举牌告诉人民解散也是这一条
法官有权依这条把你起诉
结果通篇反而在讲不痛不痒的许可制改报备制
当然在法理精神上 ,以比例原则论
集会游行适不适合 以申请许可制来运作是有争议
但却不是目前最重要的
http://www.moi.gov.tw/stat/news_content.aspx?sn=937
九十七年第十九周内政统计通报(97年第1季警察机关处理集会游行概况)
http://0rz.tw/39529
警察机关处理集会游行发生数
(这是历年集会游行发生次数 核可次数的总合统计)
就数量上来看
我很难相信你所谓的禁止「特定团体、议题、地点、路线」进行集会游行是真实存在的
就我的观点而言
为了抗议集游法去静坐是选错靶子
尤其别人要你去静坐
但资讯却都说得不明不白的时候
这次集游法会成为话题
原因大半是陈云林 来台湾的事件,所引起警方是否执法过当的问题
但实际上集游法的抗争去年末便开始
http://blog.roodo.com/right_of_assembly/archives/2473106.html
http://blog.yam.com/right_of_assembly
里面很清楚看到集游恶法修法联盟的论述
从去年五月就开始累积
至今是长期的社会运动
但陈云林事件这次是顺风车效应,趁势浮上台面
顺便很多奇怪的东西都混了进来
我为什麽嘘上一篇C大的文章
因为我认为
C大的文章和真正的集盟论述并没有任何关系
我来还原一下C大在本版文章的诉求
「一、立法院立即修改限缩人民权利的「集会游行法」。
二、警政署长王卓钧、国安局长蔡朝明,应立刻下台。
三、马英九总统和行政院长刘兆玄必须公开向国人道歉。」
只有第一点贴近现在「集游恶法修法联盟」的诉求
如果只是为了第一点静坐倒是无所谓
但後面两点则和集游恶法修法联盟的立意有很大出入
要求修法 和 要求负政治责任是两码子事
况且这个「新竹学生反集会游行法行动网站 」
和「集游恶法修法联盟」的诉求
其中诉求并不是没有差异性
一个明显的状况证据:
C大原文那个行动网站和内附连署网页是这个月才跳出来的
「集游恶法修法联盟」去年就开始了
两个根本不是同样的组织!!!!!!!!!
那个连署网页也不是集盟的
里面人马有没有相互社会运动上的关联也不知道
讲白一点
「集游恶法修法联盟」至少还有累积一点社会运动
他的脉络(集盟发言人林柏仪)在GOOGLE上都可以查到
但另一方面,现在新竹来路不明的跳出一个行动联盟要人去静坐
连署网页下面一堆「独立建国义勇军」
是你
你会去吗?
注意:集盟本身并没有发起学生静坐
台北静坐是别的组织发起的
集盟是站在言论声援立场 但对於静坐保持距离
并没有另外发起静坐
新竹的静坐是另外跳出来的
不能确定和台北的静坐有实质上的关系
先不要急着下判断就要把资源投入来路不明的人群里
另外对国外集游法有兴趣的人
可以去看看八卦版的文章19331篇
[爆卦] 世界其他先进国家之集会游行法概况
文章代码
#195yJL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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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0.63.218
1F:推 windchildII:推~专业! 11/11 18:05
※ 编辑: ineis 来自: 210.60.63.218 (11/11 18:46)
※ 编辑: ineis 来自: 210.60.63.218 (11/11 18:56)
2F:推 serviam:专业的来了 11/11 19:55
3F:推 waterje8:i大专业! 11/11 20:45
4F:推 vul3vul3u03:嗯 11/11 21:01
5F:推 luisli:什麽恶法 是有一群人破坏和谐 11/11 21:08
6F:→ oceanj:修法的路漫漫长 台湾人有没有那样的水准 还不知道咧 ... 11/11 21:22
7F:推 oceanj:补推 11/11 21:24
8F:→ daenvgil:应该说,追求"完美的法律"的路还漫长。原po好专业!! 11/12 12:23
9F:推 anytimego:专 业 11/12 13:46
10F:推 frankx:我对这个静坐活动采不理会态度,因为带头者有绿营青年团的人 11/12 18:01
11F:→ frankx:士,这已经有人揭发了,而且这是校园版不是政治版,政治狂热者 11/12 18:02
12F:→ frankx:滚出去!! 11/12 18:02
13F:推 luisli:民主社会 赞成是自由反对也是自由 不用在意颜色 11/12 20:46
14F:推 windchildII:为什麽总是有人只看颜色不问对错呢!? 11/13 00:13
15F:→ kenlee76720:答案很简单~~色盲呀......色鬼啊...好色啊...色咪咪啊 11/13 02:36
16F:→ a93202042:没有很好笑 11/13 02:44
17F:推 xinyuxiao:一缸子打翻所有学生 我实在看不到什麽响应 自嗨 11/13 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