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peter1984 (男人被女人伤变成坏男人ꐩ
看板HCU
标题Re: [._.?] 打听一下@@
时间Wed Apr 16 17:28:15 2008
原文恕删
其实我在芝柏住了将近四年可以跟你说要是有机车
绝大部分的人不会住芝柏
我住那麽久是因为我也是那边房东,一直到我毕业我爸妈才把那边转手卖掉@@
因为它的优点只有很靠近学校,还有晚上很安静
但是缺点其实还不少!
因为芝柏其实每一栋都小小的,所以基本上每间房间都不会太大!
例如大学城那间的"四人房"我就很无聊去看过...
大小大概只有我现在租的地方的1.5倍大,而且还是用上下舖才挤出四人空间= =
而且价格是我现在租屋处的2倍多(这才是重点@q@)
说真的住这种房间我感觉不酥湖
还有就是环境
因为芝柏在半山腰上,所以会很潮湿
下雨会发霉是见怪不怪,重点是很多房东西欢用木制家具(因为便宜)
但是久了你就会发现潮湿对木头有多大杀伤力
加上如果浴室没有对外窗,那你应该不太会想待在家里..........
而且因为靠近山区,所以蚊虫是绝对少不了的...偏偏山区蚊虫又很毒= =
再来是你提到水的问题
地下水跟自来水其实就真的是看房东有没有良心
据我所知真的那一区绝大部分是用地下水(元培街上的都有用了何况芝柏)
还有饮食,我只能说真的会很麻烦
除非你是三餐在学校解决,回到家绝不出门或是只喜欢吃小七的微波食品...
这点也是我搬到中华路上以後才有比较明显的感受到差别
还有如果是老房子要注意有没有漏水问题
另外就老房子来说一个学期29000有点小贵...现在芝柏很竞争,一个月4K的很多
而且房东也不是不会进别人房间就是好,只是应该而已...
因为你已经依照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屋「使用、收益权利」,该房屋自
属於你的住宅!
所以房东除非以修缮为由进入 其他随意进入行为还是触犯了刑法第三
百零六条第一项:「无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筑物」或附连围绕之土地或船舰
(法律有规定签约付钱了该房间视为你的私有财产,法律系的同学会比较懂)
如果房东在你签约之後给你坏的东西,或是家俱毁损却迟迟不修理那也算是不好的吧?
所以只能说你住了才知道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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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53.116
1F:→ ineis:芝柏最经典的 打雷会让房子里跳电 -.- 04/16 17:33
2F:推 TurkeyCole:去年变电箱经过台电维修後状况有解决 04/16 17:43
3F:推 n2i3k4e5:两物久的算是心防子 不是我说便宜的那栋@@ 04/16 17:55
4F:→ n2i3k4e5:两万九 04/16 17:58
5F:→ wupeter1984:那是我会错意了@@ 04/16 18:14
6F:推 young9527:我住二街这边ok阿,小潮湿、有点贵...最近也看到些不错 04/16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