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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rebow (无聊的仁)》之铭言: : 因为正逢过年期间,连小偷这个行业也开始来办年货了 : 前几天在新闻台有看到一则新闻 : 心中有个问题,想问问法律系的捧由 : 如果好死不死遇到小偷,正面跟他对质的时候 : 对方想逃跑,但是却拿出预藏的刀子或附近的凶器,对我攻击 : 我方也拿附近的棍棒之类的物品反击 : 为了自保,把对方打成重伤或打死对方的话 : 这样算是正当防卫呢?还是自卫过当(羞)? : 这样会被法官判刑吗? : 希望法律系的童鞋能够替我解解惑= = : 谢谢 很久没有念书了 如果说错 请纠正吧~~ 刑法23条 对於现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卫自己或他人权利之行为,不罚。但防卫 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也就是所谓的正当防卫,也就是阻却违法事由之一 不过要谈到阻却违法事由的前提 都是要先谈到是否构成某罪名的不法构成要件 简单来说 依照现在通说的见解 在检验一个人的行为是否成罪受罚 是有三个层级(或者称为步骤,反正就是三个罗) 1. 行为是否符合不法构成要件      不法构成要件,简单来说就是法律所谓规定各罪名的要件   比方说,刑法第271条,「杀人者」这三个字,就是杀人罪的构成要件   只是一般讨论的时候会更细,会分成主观构成要件跟客观构成要件   有兴趣可以参阅刑法总则的书籍 2. 是否有阻却违法事由(违法性)   阻却违法事由有法律明文的,比方说刑法21~24条即是。   另外还有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也就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   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即是行为人之行为是阻却违法,也就是合法的。   所以就不会受到处罚。 3. 是否有阻却罪责事由(有责性)   阻却罪责事由(我记得张天一老师的讲义有一句话解释的很好,但是我手边没有且      我忘了,留给其他人补充吧!),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一般人的 期待,而要受到处罚。   最常见的应该就是年龄,也就是       刑法第18条 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罚。         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满八十岁人之行为,得减轻其刑。   规范的目的是未满十四岁之人,心智年龄尚未成熟,故不可期待其行为完全符合   法律规范。 假设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某罪名的构成要件,且无阻却违法事由或阻却罪责事由 则该当此罪受罚。 回到最初的问题 是否该当正当防卫? 前提是伤害或杀人就不讨论了。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要件我只依稀记得是这样) 客观要件: 「现在不法之侵害」,被抢夺皮包 防卫行为,使用棍棒攻击 防卫行为是可以达到防卫结果 主观要件: 「出於防卫的意思」,这就是最麻烦的地方。 要认定是符合正当防卫的话,你攻击对方的意图是在於防卫而非看对方不爽之类的 不过往往都是因为对方攻击你或是其他因素,导致你愤怒的去攻击对方。 而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判断 「应该」(有点忘记,好像又不是这样。又依稀记得正当防卫不用去做衡量,请指正。) 是在於你所保护的法益(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跟你所侵害的法益之间去衡量 也就是说 今天你所保护的法益是钱包(财产法益) 但是你所侵害的是对方的身体或生命法益,致重伤跟死亡。 所以,这就会认定防卫行为过当。 所以依照刑法第23条但书规定,「但防卫行为过当者,得减轻或免除其刑。」 就看法官怎麽判罗。 可以减轻或者不用处罚。 以上 -- ㄟ(  ̄ □  ̄ )ㄏ ~喝(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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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8.82.30
1F:推 lawhcu:推学长~我是学弟(修) 02/08 03:57
2F:推 firebow:哦哦哦!谢谢你详细的解释! 02/09 01:09
3F:推 hebelin1203:感觉好像来到国考版@@ 02/09 04:02
4F:推 qphoebe:正当防卫不需考虑衡平性,仅就适当性跟必要性讨论 02/09 21:45
5F:→ qphoebe:而必要性才是判断有无防卫过当的标准,并不是以法益轻重 02/09 21:46
6F:→ qphoebe:而正当防卫主观要件需具有防卫意思,仅陈志龙师所主张 02/09 21:50
7F:→ qphoebe:一般通说:因为内心状态不可测,故无论以何种意思而为,皆 02/09 21:52
8F:→ qphoebe:非所问。              谢谢:D 02/09 21:54
9F:→ asrser:感谢指正 02/09 22:54
※ 编辑: asrser 来自: 218.168.214.43 (02/1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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