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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九十九年全国中正盃大学暨中学校际篮球赛
时间Mon Jul 26 22:46:07 2010
中华民国九十九年全国中正盃大学暨中学校际篮球赛竞赛规程(草案)
1、宗 旨:为落实教育部推展校际篮球比赛,并提昇国内大学、中学篮球运动水准。
2、依 据:教育部 台体( )字第 号函核备办理。
3、指导单位:教育部、教育部中办室。
4、主办单位:苗栗县政府、苗栗县立体育场、苗栗县篮球协会。
5、比赛组别:(1)大学男子甲一级(2)大学男子甲二级(3)大学男子甲三级(4)
大学女子甲一级(5)大学女子甲二级(6)大学女子甲三级(7)高
男甲一级(8)高男甲二级(9)高男甲三级(10)高女甲组(11)
高女组(12)国男甲一级(13)国男甲二级(14)国男甲三级(15)
国女甲组(16)国女组。
6、参赛资格:(1)各大学、中学篮球队均可自由参加。高中组民国80年9月1
日以後出生;国中组民国83年9月1日以後出生。球员必须在
学学生、研究生。球员不得跨组比赛。
(2)大学组:依照本学期大专篮球联赛注册级别参赛(甲一级、甲
二级、甲三级)。
(3)高男及国男甲一级:上学年联赛甲组高男、国男(前16强);
以及今年报名甲组比赛球队;自愿参加甲一组比赛球队。
(3)高男及国男甲二级:甲组16强球队第二队;以及上年度联赛分
区前八名、联赛各县市冠军球队;本会比赛一年内曾获前六名球队;
以及本会依照实力指定球队。
(4)高女甲组、国女甲组:今年度联赛报名甲组球队;以及自愿参加甲组
比赛球队。
(5)一般组:未登录联赛甲组比赛名单、经本会依照实力审核分组。
8、比赛日期:99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共10日。(各组预计:预赛2-3天;
决赛2-3天。一般组赛期在前,甲组赛期在後)
9、比赛地点:苗栗市巨蛋体育馆、苗栗高商体育馆、大伦国中体育馆。
10、比赛规则:采2010年国际篮球规则及本会网站公布判例。比赛四节共40分钟。
11、比赛用球:采斯伯丁皮制篮球(男7号球、女6号球)。
12、报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9月20日(周一)止。
13、报名地点:苗栗市复兴路2段220之3号 苗栗县篮球协会 竞赛组 黄文海先生
收。联络:总干事吴喜松老师0910-433-386
14、报名手续:(1)按表以正楷填写报名表,并加盖负责人印章。
(2)一律挂号邮寄以免遗失,并随信封缴交报名费新台币贰仟圆整。
(3)报名表资料填写不完整或未缴交报名费,不予受理及不予编排
赛程。
15、抽 签:99年9月23日17点於苗商体育馆会议室举行,未到者由大会代抽
不得异议。
16、领队会议:99年10月6日17点於苗商体育馆会议室举行,各队派员自由出席。
17、注意事项:(1)各队经费自理。球员必须携带学生证,盖有本学期注册盖章
(2)球衣号码请依照国际规则4至15号。队名须有中文校名。
(3)报名後无故弃权或比赛发生打架、弃权之球队,除报请教育行
政单位处理外,本会两年内不受理该队参加本会承办之球赛。
(4)比赛前各校队职员应自行安排健康检查,确认健康情况适合参
与比赛,若有隐瞒个人健康情况而导致发生意外时,概由当事
人或该校自行负责一切相关责任。(各队保险费由各校自理;本
会另有办理场地比赛球员保险)
(5)球员可报名14位,上场仅能在14位当中登录12位上场比赛。
18、申 诉:如球员资格发生争议,需在比赛结束前提出,赛後不受理。其他争
议则在赛後30分钟内以书面及保证金两千元向大会审判委员会提
出,以该会之判决为终判,不得异议。抗议不成立时,保证金充作
奖品费用;抗议成立则退回保证金。
19、奖 励:各组前四名由大会颁发奖盃鼓励之;前六名由大会在两周内寄发学
校名次证明及个人成绩证明。
21、附 注:如有未尽事宜得另行通知,修改时亦同。
备注:各组赛程於99年9月26日(周日)晚间,公布於本会网站:
http://www.mba.org.tw 或中文网站:苗栗市篮球委员会 请参赛球队自行下载,不另行寄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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