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epseas (怒海潜将)
看板H-GAME
标题Re: [哈拉] 汉化完,果然被拿去卖钱了...
时间Tue Jul 1 22:55:06 2014
※ 引述《kkmanlg (KK)》之铭言:
(略)
同样作为汉化者,对於同样遭受这样的境遇,我也只能说遗憾。
我当初和一群被拖去做欧美大作的汉化时,汉化的发起者和三大妈的种种过节,根本就
没想太多,只觉得人与人之间就这样了。
不过当我们的汉化内容在有证据显示的情况下被代理商私自拿去用(还设了一个google
空间在我们小幅度更新时,隔个几天更新。虽然後来就再也没动静了)。其实当时大夥
的心情并不怎麽好。更别提还有来自三大妈那边时而传来的攻奸言论。
也许有人会说,这很好啊,代表你们被肯定了。但老实说我们还宁可他们自己另外花钱
找人作,不然也应该和我们建立关系(免费的挂名义务修缮);但他们什麽都没做,当
大家知道这是我们的作品的时候,就拿来比较,这翻译怎麽样怎麽样的烂之类的。其实
那是早期版本,更别提我们一直都有在更新。但烂翻译、粪润色就这样传开了。
其实我们这些非官方的汉化者要有一些心理调整,和免责观念。
根据毒果树理论,我们这些人是没有任何着作方面的权利的。所以不要抱持「这是我辛
苦弄出来的,所以我可以有某种自主权利」。不是正当授权的翻译或改作,就不具有相
应的权利。不被权利者告就已经很不错了。
那麽要怎麽游走在这模糊空间呢?这个意思是要怎样从非告诉乃论转成告诉乃论,并且
还要让对方「不太想告你」?
加警语?那太消极而且实际上不怎麽管用。
很简单,就是不但不要让对方感到有所损失,反而要让对方觉得这麽做可能促进销售。
方法不难,你只要散步改作的部分,也就是散布因为翻译需要而变动的部分即可。这麽
一来权利者这部分就不会因为你的改作而有直接的损失,而部分玩家也因此能够玩到熟
悉语言的作品。
当然这是欧美翻译作品常用的方式(只有对岸那些人才会封装进完整的游戏商品中,美
其名服务玩家),日系作品的话多少参考看看吧。
再来是汉化者自身的心态。
新玩家永远有可能冒出来,不看说明的玩家更是满地都是(这不分东西方)。通常汉化
者在一个主要发布网站或论坛往往要兼客服,把玩家常见问题整理好(或者至少让自己
能回答),再让他们自己去解决。至於那些解决不了而歇斯底里的家伙,也尽量做到视
而不见那些言论。我遇到的还不只这些(包括那些扭曲事实的人),但基本上都宁愿冷
处理,如果这个时候有玩家跳出来帮你引开炮火那又更好了,代表你的处置确实是有效
的。
我自己汉化的两款游戏都是投入很多心力在研究设定资料上,但如果有问题,我通常也
会拿出来和大家请益,尽管那时不一定有人能回就是了。我认为这就像K大写小说(虽
然标签并不是)也是希望能引起一些回响。
投注的心力,回报的往往是成就感以及......一些非议,特别是在这综合版上。所以也
要特别注意。
最後,一个版的设置是用来交流的。也就是贴文、推文,我想板规没有违反,标签也没
有问题的情况下,我想不出有什麽不能发些「心情」文来闲聊的?
如果发文者的张贴的内容是有益这个版的内涵(讨论,或者引发更多正面的共鸣),被
人说是当个版,我想相对於那些只有潜水,「已读不回」的人来说应该是赞美才对。
受益与好处者,当然理所当然会讲好话;那些无法受益,甚至因此受害者,有时无法避
免的会散播攻击言论。至於非这两者的人...我想那应该是别的原因...嗯,不讨论。
总之发文前还是应该多想一想。汉化者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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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性吸引力(Sex Appeal)
你很有魅力。异性都会被你深深的吸引而对你有不同的态度。
但是,同性间却会因为嫉妒而对你产生杀意。
摘录自「异尘余生2 Restoration Project XP」
出包王者特别版 特徵 (Traits)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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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6.82.193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GAME/M.1404226515.A.ED6.html
1F:推 jakkx:曾经想试试但看到这种情形就…算了,推一下肯做的人与心理建 07/01 23:22
2F:→ jakkx:设 07/01 23:22
3F:推 linjaha:原来是在RPG板看过,难怪原PO那麽眼熟Orzz 07/01 23:32
4F:→ deepseas:まぁ虽然我也有在这发文,但那也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07/01 23:39
5F:推 groundmon:d大的NTR相关文章,深得我心,可见我也资深潜水夫了... 07/01 23:43
6F:推 playbos:只能说谢谢! 07/02 00:12
7F:推 a28241889:那些人生活太无聊 连这都可以拿来酸 也不想想自己什麽样 07/02 00:27
8F:→ a28241889:发在这里比较会有人认真看阿 不然都是谢谢大大分享 07/02 00:28
9F:推 Morrislakbay:花数个月的时间做一个绝对无法回本的游戏翻译实在是 07/02 00:32
10F:→ Morrislakbay:一种非常不理性的行为 说真的 我到现在还是难以理解 07/02 00:32
11F:→ Morrislakbay:为什麽这类翻译能一直出现 只能说 你们真的太有爱了 07/02 00:33
12F:推 vt1009:我觉得这是台大学术网站 高调当各版说汉化又扯到金钱 07/02 00:33
13F:→ vt1009:会引发左线预备 右边预备 开保险 开始射击 真的不意外 07/02 00:35
所以我才会希望汉化者无论在何时都要留心自己的表述方式。你的感觉不见得每个人都
(希望)感受到。
14F:推 flamer:哈 的确被无耻盗用几次後 人的热情就不见了 07/02 00:42
15F:→ flamer:只能说保有这种傻劲的人 我觉得还蛮傻的.... 07/02 00:42
16F:→ flamer:当然还是佩服 毕竟有过类似经历 不过反正傻孩子会不断出现 07/02 00:43
17F:→ flamer:後浪推前浪 盗盗版者永远不缺新的傻呼呼热血年轻人 07/02 00:44
其实做为一个三十代後半的人来说已经不太年轻了。主要是因为生活单纯吧(好听的说
法)。
有时候我也会问自己干麻要作这件事。特别是当变成了孤军却依然奋战这点。
我想这段过程是有很多转折的,但重点是开头......不过这看法只能代表我自己。
诠释权。
顾名思义,翻译是将一种文字转成另一种文字,而且最好能够将原意尽可能保留下来。
重点是最後者,有时候原意并不一定那麽清楚,更甚至这是原作者留下来的空洞,在没
有充分资料补充的情况下,那麽就只能靠译者来诠释了,而不同的译者(群)会达成不
同形式的共识(否则就会有纠纷,或更甚者的离去)。
当我在进行某些特别字句的翻译时,会花心思去研究各种可能的意思,有时这会是作者
的弦外之音,或者特色表述;有些设定更有可能埋多重的哽,而找到这些可能性是我的
动力来源。只不过到了後来会变成义务大於一切,尽管是个「非婚生子」,但仍希望它
能好好成长,变成一个品质以上的作品。
除此之外就是如果玩家能够以汉化者的用语来表述,甚至贴近了汉化者的思考走向,偏
见认为这应该是最高的褒美了。
真正热血的汉化者很少在开始时会考虑到盗版这件事,也多少是因为这样吧。
应该
※ 编辑: deepseas (122.116.82.193), 07/02/2014 01:02:31
18F:→ DreamsInWind:拿板规出来真的会比较有利吗 纲要就说不能违反法律XD 07/02 02:53
19F:→ DreamsInWind:文章分类请做好 还有"他板或是他站纷争事务带进本版" 07/02 02:55
20F:→ DreamsInWind:最开始的原文和推文一二楼实际上已说出店名是广告文? 07/02 02:59
店名部分是版友根据照片去推敲的,也不是kk兄主动告知,他事後也没回应。至於他站
纷争这部分应该由版主来认定。
21F:→ n99lu:说穿了就是公司不告你就很不错惹 还计较被盗版卖钱呢 07/02 05:08
22F:推 sabsnow:推这篇 07/02 10:09
23F:推 Morrislakbay:公司敢告 别说笑了 里面一堆版权物和ooxx 07/02 10:41
24F:→ Morrislakbay:被像以前的游戏便利屋一样整间抄掉 07/02 10:43
25F:→ Morrislakbay:的机会超高www 07/02 10:43
我上个世纪也在游戏便利屋打工过。范先生也算法院常客了。
26F:推 attacksoil:中肯 07/02 11:10
27F:→ Wcw5504:告的公司当然是日方啊 还以为是盗版商喔XD 07/02 11:16
28F:→ scarbywind:日方要告啥 如果只论修改的话 要以造成重大名誉损失为 07/02 18:40
29F:→ scarbywind:前提 散布的话 没散布本体跟侵权的关系是? 07/02 18:40
这部分算是比较模糊,主要是避开非告诉乃论的部分(反而是盗版商已经触犯相关条文)
。总之学术论坛还是低调些好就是了。
※ 编辑: deepseas (122.116.82.193), 07/02/2014 20:17:41
30F:→ DreamsInWind:只是想强调要接受(或不接受)那些哈拉没必要搬板规 07/02 21:32
31F:推 jakkx:说真的,扩大解释不也一样? 07/02 21:34
32F:→ jakkx:谈犯法+毒苹果的话这版根本存在不下去 07/02 21:35
33F:→ jakkx:搬这些出来给人的感觉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07/02 21:36
其实我想说的也只是「我们发文者在发文前心里应该有个分寸拿捏」,其余的就是版规
和版主的认定,还有就是版友的反应而已。
法律的话主要就是抓住法律条文的一个界限,这部分有客观有主观,总之我们只要注意
那些显而易见的分寸就好。当然版规也是,最後就是大家的高抬贵手了。
34F:→ watanabekun:同意诠释权。咀嚼原文再用自己的文字吐出来的那种感觉 07/02 22:54
35F:→ watanabekun:真的是很难取代的。 07/02 22:54
36F:→ watanabekun:像是把自己的思路和作品熔成一体的感觉,不太好形容 07/02 22:57
不过我现在面对的这个游戏,设定层面就很机车。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我近期在
美式RPG版(RealPlaying)的文章吧。XD
※ 编辑: deepseas (122.116.82.193), 07/02/2014 23:20:08
37F:→ watanabekun:拜读,真是不简单......我们所想的诠释权好像不是相同 07/02 23:33
38F:→ watanabekun:概念 XD"... 我自己单纯是把文笔漂亮的日文作品用中文 07/02 23:33
39F:→ watanabekun:重构一次会感到非常愉悦这样 07/02 23:34
40F:→ deepseas:或许可能只是我个人比较龟毛的缘故,作为对设定有爱的人 07/03 00:34
41F:推 adey40:或许换个角度想会比较好受,前辈你们当初汉化的目的应该是 07/03 23:18
42F:→ adey40:想让更多的人不要因为语言隔阂而放弃这款游戏吧? 让更多人 07/03 23:19
43F:→ adey40:一起参与享受这款游戏的乐趣,应该是这种目的吧? 07/03 23:19
44F:→ adey40:那今天被商家拿去卖钱固然是老板的不对,但是同时却可以让 07/03 23:20
45F:→ adey40:那些只买实体游戏不上网下载的人,有一种管道可以接触到这 07/03 23:20
46F:→ adey40:款游戏,一起分享前辈你们游玩时的乐趣,这样不是很好吗? 07/03 23:21
47F:→ adey40:当然我这麽说不是要替商家护航,只是事实已发生,那就换个 07/03 23:21
48F:→ adey40:角度想会让自己比较好过而已~ 07/03 23:21
你说的很正确,我也的确是这样想...但就像我先前讲的,自己努力的付出被当成
别人的踏脚石(还被其他人故意用力踩),心情上难免会低落。特别是到後来有更多玩
家听信并且再散布「某些言论」......总之目前这个汉化还在进行中,只是游戏热度已
经下降,也许再过不久就能功成身退吧。
※ 编辑: deepseas (122.116.82.193), 07/04/2014 01:2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