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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古闻] 古龙桃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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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家庭案 将开侦查庭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被控妨害家庭案,台北地检处检察官曾煌圳定九月七日上午九时四十分
开庭侦查,双方当事人均将出庭应讯。
【1977-09-01/联合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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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吃官司.应讯後交保!
两造公堂昨对簿 双方都说没关系
出游是她打电话.行程是他出主意 谈起那求婚情节.焦点在时空观点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被控妨害家庭案,台北地检处昨日上午开庭侦查。古龙出庭应讯後,承
办检察官曾煌圳令以新台币五万元交保候传。
本案「女主角」赵姿菁(十九岁,本名赵蓓誉),昨天上午由她父母和哥哥陪同出庭应讯;
她穿着一身白色衣裙,戴黑色眼镜,神色黯然。
当她走入法庭大厦时,立即引起很多人围观,许多摄影记者抢着,她惊慌之余一度跑进洗
手间躲避。
检察官昨日除传讯原告林佳燕(赵姿菁的母亲)、被告古龙(本名熊耀华)及关系人赵姿菁外
,还传唤古龙的司机苗位昌及赵姿菁的哥哥出庭作证。
据悉,检察官侦讯的重点,在调查赵姿菁当天离家的原因,以及她跟古龙出避的经过情形
。
古龙向庭上表示,这次出游是赵姿菁自己打电话约他的。赵姿菁不否认这一点,但她表示
,他们到北投、台中等地,都是古龙的主意。
古龙承认曾带赵姿菁到北投、台中等地游玩,但强调那是出於赵姿菁的自由。意愿,而不
是他引诱或强迫她去的。
赵姿菁和古龙两人都一再表示,他们虽然一起出游三天,但绝没有发生「超友谊的关系」
。
她向检察官说:古龙曾向她求婚,表示只要她答应,他要跟太太离婚;古龙辩称:赵姿菁
会错了意,他的意思是如果将来两人感情发展下去,可能会有如此演变,但目前还谈不上
。关於这些争论,检察官将作进一步的查证。
赵姿菁的父亲向记者表示:这件事有人以为是他们故意设局向古龙敲竹杠,事实上,赵姿
菁一直受古龙的「唆使」,不肯透露行踪,他们是在朋友的帮忙下,才追出两人的去处,
绝不是事先串通好的。
他说,如果事情发生之初,古龙认错道歉,他们一家人会原谅他,但他一直不肯认错,态
度恶劣,现在已经诉诸法律,将静候法院的处理。
侦查庭从上午九点四十分开始,一直进行至中午十二点多钟。曾检察官定本月十四日上午
九点四十分再开侦查庭。
【1977-09-08/联合报/03版/】
古龙挨告.二度开庭
赵姿菁如是云云 上北投是他主张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被控妨害家庭案,昨天上午台北地检处第二次开庭侦查,承办检察官曾
煌圳曾就古龙偕赵姿菁出游的动机与经过,以及他们平日交往的情形,再作进一步的查证
。
昨天侦查庭,检察官除传讯古龙(卅六岁,本名熊耀华)与赵姿菁(十九岁,本名赵蓓誉)外
,另传唤证人郝曼丽、胡美惠、潘济成、陈君天、梅宝珠等六人,但出庭的只有潘济成和
陈君天的代表。
赵姿菁昨天上午仍由她父母陪同出庭,她的神色不像上次那样激动,对旁人的围观处之泰
然;古龙亦仰头阔步的进出侦查庭,神色自若。
据悉:赵姿菁昨天应讯的态度,跟古龙所供的完全对立,古龙表示这次出游是赵姿菁打电
话约他的;但赵姿菁强调这次到北投、台中等地游玩三天,完全是古龙出的主意,途中又
不让她打电话与家里连络,後来她打电话给台视演员都曼丽,她的家人才辗转得到消息。
检察官昨天曾传都曼丽,拟就这一点进行查证,但郝曼丽没有出庭作证。
昨天到庭作证的证人潘济成,是古龙的朋友,检察官传他作证,是想知道古龙与赵姿菁交
往的情形,以研判此次相偕出游的心理因素。
另外一位证人陈君天是台视的工作人员,昨天他无暇分身,请一位朋友代表他出庭。检察
官想了解古龙与赵姿菁於出游前在台视有些什麽活动,间接查证他们两人谁的供词可信。
昨天侦查庭,检察官对本案细节查询甚详,对被告有利不利的事项均进行查证。
【1977-09-15/联合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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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被控诱拐案 罪证不足不起诉
揆诸道德其行为可议 采究法条无处罚明文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偕台视演员赵姿菁出游,被控「妨害家庭」案,经台北地检处检察官曾
煌圳侦查後,认为罪证不足,昨天不起诉处分。
曾检察官指出:被告古龙(本名熊耀华)事先未徵得告诉人林佳燕(赵姿菁之母)同意,
檀偕未成年的赵姿菁(本名赵倍毓)出游,四处嬉戏,饮宴作乐,夜不归宿,其行为揆诸
道德固属「可鄙」,然於法究无处罚明文,自难遽予刑责相绳。
本案告诉人林佳燕若不服检察官之处分,尚可声请高检处再议,倘再议又遭驳回,全案即
告确定。
古龙於今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偕同赵姿菁到北投、石门水库、台中等地游玩,投宿新秀阁
、芝麻、鸿宾等饭店,至八月廿二日上午,在台北市世纪大饭店为赵女之父母寻获,认为
古龙「诱拐赵姿菁说离家庭」,因而向台北地检处提出告诉。
曾煌圳检察官经过多方调查後,在不起诉处分书中指出两点:(一)赵姿菁此次离家,是因
与母亲闹情绪,想出外散散心,其出游系出於自己意愿,而非受古龙之引诱或胁迫;(二)
和诱未满二十岁女子脱离家庭之罪,必须行为人具有使被诱人脱离家庭之意思,而移置於
自己实力支配之下,致其与监督权之人完全脱离关系,令监督权人对於被诱人陷於不能行
使监督权的状态,方符本罪要件。惟古龙偕赵姿菁出游,难认赵女已与家庭失却联系,或
完全脱离关系,亦未使赵女父母之监督权达於无法行使之状态,核与本罪构成要件并不相
当。
此外,检察官认为另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证古龙之犯行,因此,古龙偕未成年女子出游之行
为仅属道德问题,不构成刑责。
【1977-10-16/联合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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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姿菁遭恐吓 家人昨日报案
台北讯
歌星赵姿菁昨天清晨接到一个自称是「古龙朋友」的电话,警告她母亲不得向高检处提出
再议,否则要杀她全家,赵姿菁的家人已於昨天下午向台北市警松山分局报案,请求保护
。
赵姿菁的父母亲和哥哥,昨天下午四时到松山分局报案时说:赵姿菁在上午六时接到一名
自称是「古龙朋友」的男子打来电话,说赵姿菁母亲指控古龙「妨害家庭」案经台北地检
处处分不起诉,如果她母亲再向高检处声请再议,就要杀她全家。说完後就挂电话。
松山分局已接受赵姿菁家人报案,指派责任区刑警加强保护。
【1977-10-18/联合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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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古龙不起诉 赵母不服请再议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偕台视演员赵姿菁出游,被控「妨害家庭」案,经台北地检处不起诉後
,赵姿菁的母亲林佳燕不服,已於昨天具状向检察官声请再议。
承办检察官曾煌圳,将在近日内迅速将林佳燕的声请再议状转台湾高检处处理。
曾检察官是认为赵姿菁离家出游,系出於自己意愿,而非受古龙之引诱或胁迫。且古龙偕
赵姿菁出游,并未使赵女完全脱离父母之监督,认与「和诱未满二十岁女子脱离家庭罪」
之要件不合所以将古龙处分不起诉。但是赵姿菁的母亲认为赵女是在古龙的引诱下出游,
使父母的监督权达於无法行使之状态,因此不服检察官之处分,具状声请再议。
古龙(本名熊耀华)於今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偕同赵姿菁到北投、石门水库、台中等地游玩
,投宿新秀阁、芝、鸿宾等饭店,至八月廿二日上午,在台北市世纪大饭店为赵女之父母
寻 获。
本案声请再议後,高检处如认为再议有理由,可将原处分撤销,发回地检处续查!若认再
议无理由,则裁定驳回,本案即告确定。
【1977-11-06/联合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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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不起诉 赵母请再议
高检处撤销原处分 昨发回地检处重查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偕女演员赵姿菁出游所引起的「妨害家庭」案,经赵姿菁的母亲林佳燕
声请再议後,昨天由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发回台北地检处重新侦查。
高检处将本案发回的理由,是以本案尚有若干情节有待详查,地检处遽予不起诉处分,似
欠周详,所以发回续查。
古龙(本名熊耀华)於今年八月十九日下午,偕同在台视连续剧「绝代双骄」中饰演铁萍姑
的赵姿菁(本名赵倍毓),到北投、石门水库、台中等地游玩,投宿新秀阁、芝麻、鸿宾等
饭店,至八月廿二日上午,在台北市世纪大饭店为赵女的父母寻获,认为古龙「诱拐」未
满二十岁的赵姿菁「脱离家庭」,向台北地检处提出告诉。
地检处曾煌圳检察官侦查後,认为古龙未经赵姿菁的家长同意、擅偕未成年的赵姿菁出游
,其行为固与道德有违,但就法律而言,赵女离家出於自愿,非受古龙之引诱或胁迫,而
他们出游,并未使赵女与其家庭完全脱离关系,认与「妨害家庭」罪的构成耍件不合所以
将古龙不起诉处分。
本案告诉人赵姿菁的母亲林佳燕不服地检处的处分,向高检处声请再议,经高检处检察官
审阅案卷後,认为再议的声请有理由,将原处分撤销,发回台北地检处重新侦查。
【1977-12-09/联合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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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被控案
检方续查侦结 仍处分不起诉
【台北讯】
武侠小说作家古龙偕台视演员赵姿菁出游,被控「妨害家庭」案,经台湾高检处发回台北
地检处续查後,已由检察官杨鼎章侦查终结,认为古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家庭罪要件,已
再度处分不起诉。
【1978-03-25/联合报/03版/第三版】
昨日赵姿菁台视不计前嫌 今後赵倍誉决心从头做起
【台北讯】
因「古龙事件」被暂停演出一年的电视歌星赵姿菁,以本名「赵倍誉」复出,台视不计前
嫌,安排她在多项节目中演出。
经过一段不愉快的遭遇,赵倍誉的人变了,打扮变了,歌路也变了。过去一年,她的老师
作曲家苏锦江,为她写十几首歌曲,她在练歌练舞中打发时间。
赵倍誉昨天在记者会中表示,「古龙事件」给她打击很大,她一度消沉,现在重头做起,
希望不要再走错路。
【1978-05-18/联合报/09版/影视综艺 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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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姿菁自台视消失 唐若尧由中视升起
【本报记者 王威宁】
唐若尧到中视才一个月,周游就选她在「恩怨情天」中与沈时华分庭抗礼。这件事许多人
不服气,甚至有人企图以「拒演」来杯葛她。
周游为甚麽干犯众怒,非用她不可?「吟秋」的角色难道只有她能演吗?
唐若尧本名赵倍誉,又叫赵姿菁。在中视号然是个百分之百的新人,在台视却是曾经跟古
龙古大侠,发生过一点纠纷的锋头人物。周游看准了这一点,当然想尽办法把她招在旗下
。於是赵倍誉在与台视约满之後,在默契的许可下,摇身一变而为中视的「唐若尧」。
『过去的事,希望让它完全过去;今天,我要以「唐若尧」的名字重新开始,相信时间会
证明一切。』唐若尧怯怯地说着。
本来在周游的安排里,「吟秋」的角色属意沈时华,唐若尧则扮演刁蛮的「宜芬」。可是
沈时华觉得「宜芬」一角的起伏较大,演来较过瘾,於是向周游要求,抢走了「宜芬」。
唐若尧只好退而求其次,演起端庄娴静的千金小姐「吟秋」。
事实上,唐若尧的本性和剧里的「吟秋」有相当的差距。『我用心的揣摩,努力想演好这
个角色。其他的事,我都无心牵涉。』
闲暇的时假,唐若尧喜欢看电影,尤其喜欢看马龙白兰度和史提夫麦昆的片子。『我觉得
他们好棒,他们从来不夸张,也不「做戏」,可是举手投足之间全是戏。』对於一些较新
的西片,像「第二章」、「凡夫俗子」,唐若尧也很喜欢,只是『有些地方我不是很了解
,或许我太年轻了,人生的体验还不很够。』
『中视的同仁,对我都很好,我不希望再有任何是非,只求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几年前
的不愉快,希望大家不要再提,难道一直到今天,我还要继续为那件事付出代价吗?』
【1981-07-07/联合报/09版/影视综艺】
本文来自: 热血古龙(www.rxgl.net) 详细出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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