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long 板


三、代笔及阙补   过去台湾武侠小说界,除了充斥着弥天盖地的伪作之外,倩人「代笔」也是一大 特色。叶洪生即言:「凡号称武侠名家者,因获利甚丰,无不多产,且泰半『拖』成 数十万言乃至百万言长篇巨制。由於稿债如山,忙不过来,往往便央人代笔。」(35) 古龙早期亦曾为人代笔,待至成名之後,亦成「被代笔」的对象。以下即就「代笔」 的问题,进行一番讨论。   首先,关於《剑毒梅香》一书,多为学者皆载明「大部分由上官鼎代笔」。但所 谓的「大部分」,根据真善美出版社发行人宋德令先生表示:「《剑毒梅香》古龙仅 撰写四册,大约至十八章,以後皆是上官鼎代笔。」《剑毒梅香》共计十五册,其中 约十一册为上官鼎所写,如此巨大篇幅的代笔,应当无法再视为古龙原创小说。   《血鹦鹉》和《绝代双骄》亦曾由人捉刀代笔,古龙即言:   以往写武侠小说没有什麽完整的故事或架构,只是开了个头,就一直写下来,写 写停停,有时同时写三四本小说;有时写得一半停了,出版社只好找人代写,例如《 血鹦鹉》就是;又有时在报上连载,一停好几十天,主编只好自己动手补上,像《绝 代双骄》就成被倪匡补了二十几天的稿子。(36)   《血鹦鹉》是古龙「惊魂六记」之一,《绝代双骄》虽「曾被倪匡补了二十几天 的稿子」但後来也是由古龙亲自增修完成。但《血鹦鹉》却是写到一半停了,出版商 另外找人捉刀完成。倘若《血鹦鹉》仅是由他人代笔写稿十多天,之後再回到古龙之 手完成,其说法当如同《绝代双骄》,「曾被某人补了几十天的稿子」,但古龙并不 如此表示,可以推测《血鹦鹉》仅由古龙亲手执笔一半,往後的内容皆是由他人代笔 完成。   1980年10月的「吟松阁事件」,古龙遭人砍伤右手腕,因其「腕伤未癒」,有很 长时间难以提笔创作,故有「古龙口述,他人代笔」的作品。(37)如1981年2月於《 联合报》发表的《飞刀,又见飞刀》,即是古龙口述的作品,但古龙口述成份有多少 ?而执笔者的创作又有多少?《飞刀,又见飞刀》一书是否可视为「古龙原创」已是 启人疑窦。古凌曾说过:「自『风铃中的刀声』之後,两年多来古龙没有写过一篇武 侠小说。」(38)《风铃中的刀声》发表於1981年,往後推两年多,大约於1981年至19 83年之间,古龙曾经停笔。细察这「两年多来」属名为古龙的武侠小说,计有《剑神 一笑》、《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等书。   1986年6月,万盛出版社曾印行《菊花的刺》共三部,其第一部书末曾刊登两篇 广告,述说《边城刀声》及《菊花的刺》这二部「古龙遗作」的成书过程:《边城 刀声》乃是古龙「希望再创第二个武侠高峰」,因此「对此书期望颇深,曾交九万 字给本公司」,古龙去世之前,此书「大纲早已完成」。古龙离世後,出版社「特 请与大侠似友似徒更似情人的----丁情----完成此部『边城刀声』」;《菊花的刺 》则是「早在三年前古龙曾签订新稿『菊花的刺』一书交由本公司出版,并於生前 最後一个月交来稿七万余字」,在惊闻古龙去世的噩耗後,「为了不使大侠有憾, 读者跌足,我们聘请少壮作家楚烈先生整理大侠遗作并完成它,菊花得以绽放,刺 足以发威」,故在《菊花的刺》出版後,挂名为「古龙‧楚烈着」。(39)   综观多位学者所整理的古龙武侠小说目录,皆是止於1984年《猎鹰‧赌局》的 出版。1986年6月出版、挂名「古龙、楚烈着」的《菊花的刺》却无缘列入目录。 实际上,这部长达约二十七万字的《菊花的刺》,若只有来稿的七万余字是古龙所 写,且又再经过楚烈的整理,原貌可能已经尽失,的确无法归入古龙作品。再且, 不管是古龙晚年所写的或是朋友所写的文章,从未说过《菊花的刺》一书,更加令 人怀疑此书的可信度。   但学者眼中「大部分由丁情代笔」写完的《怒剑狂花》(1982),《那一剑的风 情》(1982)及《边城刀声》(1983),因在古龙生前所创作,故被收入目录之中。然 《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究竟可否列入古龙小说中?丁情 说过:你有没有碰过当你全心全意去做一件事时,快到完成的阶段,为了某种原因 ,而不得不离开,最後作品当然是挂别人的名字时,那种心痛而又无可奈何的情形? 如果你曾有过,那麽就了解我是在一种什麽情形下写这本「怒剑狂花」的。(40)   这段话已经明白揭示《怒剑狂花》是由丁情「全心全意」着笔写成,後挂「别 人的名字」,此当指挂「古龙」之名。而在〈後记----心中的话之二〉也说到因为 古龙一句「如果你不能写,我绝对不会让你写」,丁情「才有了『那一剑的风情』 和『怒剑狂花』。」(41)此外,丁情亦言:   「边城刀声」这部小说是以「边城浪子」的故事为影子,而发展出另一段故事。 也是我尝试从另一角度去写武侠小说。当然更是我写作的一个新起步。(42)   此段话足可证明《边城刀声》是丁情对於武侠小说创作的一种新尝试,事实上 ,古龙亦曾於文中坦承这些小说都是丁情所写:   於是他就开始写。   於是就有了「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边城刀声」这些小说了。   於是在武侠世界里,又多了一位「侠客」。   这位侠客的名字,就叫「丁情」。(43)   这篇「稿於一九八五‧九‧二深夜」的文字,即是古龙揭示这些书都是丁情所 着,大有替丁情「背书」的用意存在,正如陈墨所言:「实质上应算是丁情的小说 ,古龙至多不过是导师而已。」(44)古龙既已承认《那一剑的风情》、《怒剑狂花 》、《边城刀声》都是丁情所着做,当然需摒除於目录之外。而前所言古龙曾交已 完成九万字的《边城刀声》给出版社,并且已完成大纲,也只能算是出版商的行销 策略而已。这九万字的稿子和故事大纲,或许都是丁情所写。   至於《白玉老虎》的续集《白玉雕龙》,虽说「大部分都是申碎梅代笔」,但 实际上当算是申碎梅作品。若「问:申碎梅写的是一篇什麽故事呢?」古龙则「答 :他的一篇叫白玉雕龙。」(45)於字里行间当中承认《白玉雕龙》为申碎梅所着。   由上所论,乃将《剑毒梅香》、《血鹦鹉》、《菊花的刺》、《飞刀,又见飞 刀》、《白玉雕龙》、《怒剑狂花》、《那一剑的风情》、《边城刀声》都剔出於 古龙武侠小说目录之外,故本篇论文中之书目皆未收录。   《剑神一笑》是「陆小凤系列」最後一部,在风云时代出版《古龙全集》时, 曾有读者致信询问发行人陈晓林相关问题。其中论及部分真伪问题时,陈晓林於信 中回答古龙因「饮酒过多,已有酒精中毒的迹象,因此,往往会弄错了系列中原已 设定的人际关系及特色」,替被怀疑是伪造的作品辩白。再加上古龙生前与陈晓林 为至交好友,陈晓林亦曾当面向古龙查询「何者为他亲笔写完,何者曾由何人续写 完,大体均已清楚」,故最後肯定「陆小凤系列的最後一部《剑神一笑》,亦却是 古龙本人的作品。」(46)   至於《凤舞九天》一书,张文中访谈薛兴国,问及代笔时,薛兴国即言「像《 陆小凤之凤舞九天》,他写了开头八千字,说我不写了,兴国你帮我写下去!」《 凤舞九天》长约二十万字,若古龙只写八千字,其余接由薛兴国代笔写成,是否能 录入目录,有待商榷。(47)   除代笔问题外,古龙曾在《转变与成型》一文中,简言自己创作武侠小说的转 变过程,并提及部分武侠小说为例:   那时候我写的武侠小说,从《苍穹神剑》开始,接着的是:《剑毒梅香》、《 残金缺玉》、《游侠录》、《失魂引》、《剑客行》、《孤星传》、《湘妃剑》。 然後是:《飘香剑雨》、《神君别传》、《情人箭》、《浣花洗剑录》、《大旗英 雄传》、《武林外史》。(48)   在这段引文中,古龙提到《神君别传》一书。关於《神君别传》,伪书行列无 其踪影,「同书异名」亦未曾见,且目前所见的古龙武侠小说书目,皆未着录此书 ,甚至不曾提及。古龙於〈转变与成型〉论及《神君别传》,乃是将其列入《飘香 剑雨》、《情人箭》、《浣花洗剑录》、《武林外史》的创作时代,大约可知《神 君别传》约成书於1960年至1963年之间,据闻由华源出版社印行。此时的古龙尚未 声名大噪,出版量可能又不多,故易遭忽略,渐成佚失之作。然《神君别传》开头 标题即言「此章原承先,重提旧事言七妙;彼文非继後,再续新章话神君。」其「 神君」当指七妙神君梅山民,在《剑毒梅香》中遭诡计设害,伤於点苍落英剑谢长 卿的七绝重手之下:「别传」则是叙述奇妙神君的徒弟的另一段故事,可见《神君 别传》当是承《剑毒梅香》而来。但《剑毒梅香》後来由上官鼎续书完成,为何古 龙仍创作《神君别传》?确切原因不明。《神君别传》虽由古龙於文中着录确认, 但究竟是真品或系伪作,仍待考证。   除了《神君别传》外,《剑气书香》亦是一部仅闻其名,难窥其貌之作。真善 美出版社曾在《湘妃剑》第一集书末郑重推介此书:   青年作家古龙先生,以严谨之写作态度,为本刊撰写「剑气书香」一书,布局 之奇,格调之道,描写之深,气氛之新,均有其独到之处,慧眼如读者,当可领略 其滋味。古龙先生继「苍穹神剑」「剑毒梅香」「残金缺玉」之後,更以开拓武侠 写作之新境界为目标,而撰写「剑气书香」。吾人皆信以古龙先生清丽之文笔,灵 巧之构思,不难臻此,则非但读者诸君有幸,本社亦与有荣焉。(49)   《湘妃剑》第一集乃在1960年10月印行,同样是1960年10月出版的《孤星传》 第一集末页亦有「剑气书香 古龙」之广告,可见《剑气书香》第一集应早於《湘 妃剑》、《孤星传》,在1960年10月前就已经印行。根据宋德令先生表示,真善美 出版社握有《剑气书香》的版权状,但却不见此书,故宋德令先生对现今所传之《 剑气书香》的真伪颇感怀疑。但《剑气书香》与《神君别传》传本甚稀,只字片语 亦不易寻得,风云时代及珠海出版社分别印行的《古龙全集》也未收录,更加增添 二书的神秘性,也造成收藏家不惜千金收购的举动。(50)   另外,古龙在〈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有提及《历劫江湖》一书:   近月在报刊上连载的「历劫江湖」和「金骨残剑令」,都是我十五年前的旧书 ,我并不反对把「旧书新登」,因为温故知新,至少可以让读者看到一个作家写作 路线的改变。(51)   文末更附上「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的写作时间。既言《历劫江湖 》是「十五年前的旧书」,由1974年往前推十五年,约是1960年。事实上,曾於《 武侠春秋》连载33期的《历劫江湖》,即是《孤星传》的别名,并非额外还有他书。   真善美出版社曾於《湘妃剑》第十五集刊有「古龙新作——『情人箭』『大旗 英雄传』『大风英雄传』」(52)的广告。对於1963年7月完稿的《湘妃剑》而言, 1963年4月开稿的《情人箭》及当时尚在《公论报》连载并将於1963年9月印行成书 的《大旗英雄传》,皆可谓「新作」。但另一部名列「古龙新作」的《大风英雄传 》,日後却不曾有只字片语出现。既列入「新作」广告,古龙或许曾经有此计划撰 写《大风英雄传》,但之後并无动笔;又或或许古龙真已撰写《大风英雄传》,只 是日後出版又更动书名。 四、结论   以上是针对古龙武侠小说的创作年代及目录所进行的讨论。创作年代部分,经 由笔者的考察,发现有多部作品的创作年代有待商榷,这些皆以於注中一一说明; 其次,关於代笔部分,则认为若是大部分由他人代笔,因其独立创作的精神及作品 内涵,可能已遭他人左右,而非古龙原意,故当排除於古龙武侠小说目录之外,不 应收入。古龙武侠小说终至古龙离世,未曾亲自整理修改,并撰写一份创作年表, 故其真伪究竟如何?也只能借用陈墨所言:「古龙作品真伪考辨,还是一个未完的 课题。」(53) * 淡江大学中国文学研究所硕士生 (1) 关於古龙出生年月,乃依据真善美出版社收藏之古龙亲笔版权状所载之民国三 十年(西元1941年)六月七日。古龙在<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一文有言 :〔近月在报刊上连载的《历劫江湖》,和《金剑残骨令》,都是我十五年前的旧 书〕,文末并注明「一九七四、四、十七、夜、深夜」的写作时间。《天涯‧明月 ‧刀》最早在1974年4月25日开始连载於《中国时报》,若由1974年往前推「十五 年前」,当为1960年左右。古龙又於<不唱悲歌>中言:「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 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苍穹神剑》於1960年由第一出版社印行,此年 真善美出版社亦开始印行《湘妃剑》(即《金剑残骨令》)与《孤星传》(即《历 劫江湖》),可推测1960年的古龙当是十八九岁。由1960年再往前推十八九年,约 是1941年(即民国三十年)。故「民国三十年六月七日」可能为古龙出生日期。< 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收录於《天涯‧明月‧刀》(上),台北:风云 时代,1998年4月),页7。<不唱悲歌>(收录於《九月鹰飞》,台北:风云时代 ,1998年4月),页190。 (2) 此可从二十年来,古龙武侠小说的不断更新再版、电视电影的翻拍、漫画的编 绘、电脑游戏的产生等方面来观察,可看出古龙武侠小说是文学界、影视界、娱乐 界等方面不可或缺的灵感来源。 (3) 见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4年4月),页244 —245。曹正文《古龙小说艺术谈》(台北:知书房,1997年3月)所录之「古龙武 侠小说出版年表」经过「於东楼提供资料,周清霖整理後」修订成68部。 (4) 见胡仲权编:《武侠小说研究参考资料》(台北:万卷楼,1998年11月)。 (5) 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2001年7月), 页20—24 。 (6) 於志宏「古龙武侠小说出版年表」转引自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 台北:风云时代出版社,2001年7月),页25—28。 (7) 1974年2月南琪出版社印行时,改名《风云男儿》。 (8) 《孤星传》刊载於《武侠春秋》时,改名《历劫江湖》。连载期数由189期( 1973年11月21日)至221期(1974年10月11日),共计33期。 (9) 曹正文「古龙武侠小说书目」及陈墨引珠海出版社的《古龙全集》目录皆注是 书又名《风云男儿》,当系误认。 (10) 1976年修订,出「汉麟版」,改名《怒剑》。曹正文「古龙武侠小说书目」注 其又名「《怒剑狂花》」,当系讹误。 (11) 古龙《情人箭》第九集(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3年6月初版)书末曾刊有「 本书作者古龙,另一新作----《大旗英雄传》由真善美出版社即将出版」,可推测 此时《大旗英雄传》应当仍在《公论报》连载,尚未集结成书。至《情人箭》印行 至第十二集(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3年9月初版)时,《大旗英雄传》第一集亦 同时与1963年9月出版。《公论报》则连载至1963/12/20,计194集。1965年10月, 真善美出版社印行第28集方完稿。 (12) 《中华日报》曾於1978/4/13至1979/10/21连载全集。 (13) 《武侠春秋》曾於第83期(1971年11月24日)至第116期(1972年6月23日)连 载《风流盗帅》,即是《铁血传奇》。 (14) 真善美出版社宋德令先生曾出示权状表示:《铁血传奇》於1977年改名为《楚 留香传奇》。以後皆以该书名印行。楚留香故事系列共有五部曲,依次是血海飘香 、大沙漠、画眉鸟及蝙蝠传奇、桃花传奇;先经由香港《武侠世界》周刊连载,而 後交付台湾两家出版社结集成书。前三部曲收入(1967年),由真善美出版;後两 部曲收入《侠名留香》(1968年),由春秋出版。《蝙蝠传奇》曾在武侠春秋29— 47期连载。 (15) 胡正群为上海学林出版社编「台港新派武侠小说精品大展」时曾写一篇总序〈 神州剑气升海上----简述台湾武侠小说的兴起、沿革与出版〉云:「他写出了《风 云第一刀》。上半部一九六八年连载於香港《武侠世界》,下部易名《铁胆大侠魂 》,连载於一九六九年创刊的香港第四本武侠杂志----《武侠春秋》。」   淡江大学通俗武侠小说研究室所藏的《武侠世界》第500期(1969年3月22日出 版)中刊有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回目为〈公子多情情不贰〉,与春秋版(19 69年8月)相比对,已被改编入〈第九章 何处不相逢〉,只是全书内容的九分之一。 《武侠世界》乃「逢星期六出版」,故若由第500期所刊的《多情剑客无情剑》往 前推测,当是约自1968年开始连载,胡正群所言甚有根据。   但开始於《武侠世界》连载时即是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并非《风云第一 刀》(关於《风云第一刀》详见《边城浪子》)。 (16) 胡正群文中又言「下部易名《铁胆大侠魂》」连载於《武侠春秋》,今查《武侠 春秋》第5期(1970年1月2日)至第45期(1971年2月10日)确有连载古龙之《铁胆大 侠魂》,但出版商於目录标为「多情剑客无情剑续集」,与春秋版对比,确实是「下 半部」。故笔者以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当为原名,而《武侠春秋》连载之《铁胆大 侠魂》为其续集,春秋出版社印行时即上下两部合刊,取其原名《多情剑客无情剑》 ,非胡正群所言「出单行本时将上下部两部合并,改名为《多情剑客无情剑》」。 (17) 《蝙蝠传奇》後被析分为《鬼恋侠情》(即《借屍还魂》)与《蝙蝠传奇》。 《蝙蝠传奇》曾连载於《武侠春秋》29—47期。 (18) 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 页21。 (19) 《边城浪子》以《风云第一刀》之名於《武侠春秋》第98期(1972年2月16日) 开始连载。《武侠春秋》连载前,曾於第97期(1972年2月9日)刊有「《风云第一 刀》是古龙专程为武侠春秋读友写的,铁定下期刊出」。   曹正文言《边城浪子》「曾被改名《风云第一刀》,误」。(见曹正文:《古 龙小说艺术谈》,台北:知书房,1997年3月,页226)   但《武侠春秋》所连刊的《风云第一刀》与1973年南琪版的《边城浪子》比对, 二书内容无异,皆言傅红雪故事。故《风云第一刀》即是《边城浪子》,较《天涯‧ 明月‧刀》早写,如何言其为「《天涯‧明月‧刀》後传」?且亦非胡正群所言的 《多情剑客无情剑》上半部。 (20) 此乃根据於东楼对陈墨所言金庸封笔,向古龙邀稿之事。见陈墨:《武侠五大 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页42—43。 (21) 《武侠与历史》第644期(1973年5月11日)曾刊有《凤凰东南飞》(即《绣花 大盗》),而670期(1973年11月22日)则刊有《银钩赌坊》,并标为「陆小凤传奇 之四」,至685期(1974年3月7日)未刊完。由此可见在《大游侠》之前,即已被划 分为《凤凰东南飞》、《银钩赌坊》等书,而《大游侠》之名当是南琪出版社印行 时将五部「陆小凤故事」结合而改名。 (22) 《武侠春秋》第246期(1975年6月21日)曾刊出古龙的武侠小说目录,其「陆 小凤故事」分为六部:陆小凤、凤凰东南飞、决战前後、银钩赌坊、冰国奇谭、幽 灵山庄。其中冰国奇谭今被编《银钩赌坊》第六章之中,由此可见:《银钩赌坊》 曾被析分为《银钩赌坊》及《冰国奇谭》两部。 (23) 《七杀手》曾两次连载於《武侠春秋》。第一次不知自何期开始,但至第169期 (1973年6月27日)完结;第二次则从第377期(1979年元月1日)至第381期(1979 年4月1日),并标其为「七种武器之七」。南琪出版社印行《武林七灵》时曾从第 九集(1973年7月)开始连载。 (24) 南琪出版社於1973年10月印行时,名为《火拚》,36开,计18册。 (25) 1974年2月,南琪出版社开始印行《武林七灵》。该书开头即言「七个不平凡 的人。七种不可思议的武器。七段完全独立的故事」可以判断就是「七种武器系 列」。淡江大学通俗武侠小说研究室仅藏九集,观其内容依序是《长生剑》、《 孔雀翎》、《七杀手》,以後则未见。 (26) 《碧玉刀》不知其确切创作年代。《武侠春秋》第246期(1975年6月21日)所 刊古龙的武侠小说目录,其「七种武器故事」仅列出四种:长生剑、孔雀翎、碧玉 刀、多情环。 (27) 南琪出版社所印行之《多情环》,36开,共计48集,114章,3362页。但却是 多部书的融合:《多情环》(页3—371)、《霸王枪》(页371—990)、《血鹦鹉》 (页991—2203)、《吸血蛾》(页2203—3362)。 (28) 据陈晓林所言:「古龙的《天涯‧明月‧刀》连载於<人间>副刊竞被腰斩,原 因是许多读者不习惯古龙的快节奏,蒙太奇笔法,去函报社表示要「退报」,吓得 报社老板仍请东方玉之流连载,而中断了古龙的作品。」(见<陈晓林先生对《古 龙全集》的一些回答>,浪子古龙(http://www.langzigulong.com/))   《天涯‧明月‧刀》於《中国时报》连载时间乃自1974年4月25日至1974年 6月8日,以後则被腰斩。但《天涯‧明月‧刀》被「腰斩」前,即在《武侠春秋》 208期(1974年6月1日)开始连载,至231期(1975年1月21日)全书结束,故其完稿 日期当在1975年1月21日。 (29) 《武侠春秋》曾刊载《拳头》二次。第一次是自229期(1975年1月1日)连载, 《拳头》下注(又名狼山),但至235期(1975年3月1日)後断稿,直到242期(1975 年5月11日)又复连载,至245期(1975年6月11日)完结。第二次连载则不知起於何 期,但终於376期(1976年2月11日),此次则正名为《拳头》,并列入为「七种武器 之六」。 (30) 古龙<楔子----从「绝代双骄」到「江湖人」的一点感想>(《武侠春秋》第274期 ,香港:鹤鸣报社,1976年4月1日,页49。)云:「刚写的『江湖人』,只希望能写 一点必要,成熟,满意的东西。」文末并载有「一九七五年、十、十七、夜已深」的 写作时间。古龙所谓的「江湖人」即是《三少爷的剑》,《武侠春秋》曾自246期 (1975年6月21日)开始连载《三少爷的剑》,接近古龙撰写此文的1975年10月17日 ,故言「刚写的『江湖人』」,可见《三少爷的剑》首次发表当於《武侠春秋》。 (31) 曹正文「古龙武侠小说书目」注其「又名『刀神』」,页245。然在《武侠春秋》 连载之时,即名为《刀神》,而非《圆月弯刀》,目之为《圆月弯刀》当是汉麟出版 社於1977年印行时更名。其次,《武侠春秋》於282期封面标出「台港武侠小说泰斗, 本刊特约作家古龙先生,再为本刊呕心力撰新稿——『刀神』,即於本期起连续刊出 ,敬祈垂注」,可知此为《刀神》的首次发表。然刊载至293期後,曾断稿4期,於298 期(1976年12月1日)复稿,一直连刊至322期,再次断稿,共断22期,後於345期( 1978年4月1日)复稿,并於目录页刊登「启示」云:「『刀神』作者古龙因事,自第 三二三期後断稿,现续稿已到,是期接续刊,敬希垂注!」此後至348期(1978年5月1日)完稿。 (32) 薛兴国〈问「剑」与古龙〉(收录於《离别钩》,台北:风云时代,1997年10月 )言:「其实我问的不是剑,是钩;是『离别钩』。是即将在联合报上连载的『离别 钩』」,其後又言「古龙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推出作品了」,而「离别了八个月之後, 古龙又和读者相聚了」的作品,即是「以他的『离别钩』」。故《离别钩》当时离开 读者八个月後推出的作品,并於《联合报》首次发表刊载。 (33) 《武侠小说周刊》创刊号(1978年3月)连载《七星龙王》时,其封面登有此为 古龙「最新力作,全东南亚独家刊登」,但目前暂无资料可知连载至何期完稿。 (34) 此部为古龙最後遗作,短篇武侠小说。古凌以为此是古龙「罹患肝疾」,出院後 「重现江湖」,欲「求新求变」之作,但「无奈体力已大不如前,因而封起长剑,执 笔为联合报万象版的万象系列,写他第一篇短篇武侠小说—赌局。」(见古凌:〈古 龙的短刀〉,《赌局》,台北:万盛,1981年1月1日,页1—3)。 (35) 见叶洪生:〈论当代武侠小说的「成人童话」世界----透视四十年来台湾武侠创 作的发展与流变〉(林耀德、孟樊编:《流行天下:论述当代台湾通俗文学》,1992 年1月,台北:时报文化),页227—228 。 (36) 见龚鹏程:《犹把书灯照宝刀》(台北:小报,1993年4月),页94。 (37) 丁情在〈後记----心中的话〉(《怒剑狂花》(三),台北:万盛图书,1985年 10月)中即写到古龙「因手受伤,时常会痛,所以只好用念的,由我这个不成材的人 来写。」古龙於〈关於飞刀〉(《飞刀,又见飞刀》,台北:风云时代,1998年4月) 中亦言「现在我腕伤犹未癒,还不能不停的写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由我口述,请人代 笔。」〈关於飞刀〉乃是在「七二年二月十日」写成,正值古凌所言「两年多来」的 时间点内。 (38) 见古凌:〈古龙的短刀〉(《赌局》,台北:万盛出版股份有限公司,1989年1 月),页1。 (39) 以上引文皆见古龙、楚烈着:《菊花的刺》第一部(台北:万盛出版有限公司, 1986年6月)。 (40) 见丁情〈不吐不快----我心中的话之一〉(《怒剑狂花》(三),台北:万盛 图书,1985年10月),页685。 (41) 见丁情:〈後记----心中的话之二〉(《怒剑狂花》(三),台北:万盛图书, 1985年10月),页691。 (42) 见丁情:〈浪子与刀声〉(《边城浪子》第一部,台北:万盛,1986年6月)。 (43) 见古龙:〈谁来与我乾杯〉(《边城浪子》第一部,台北:万盛,1986年6月), 页10。 (44) 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 页47。 (45) 见古龙:〈一些问题,一些回答〉(《那一剑的风情》第三部,台北:万盛, 1989年1月),页712。 (46) 陈晓林先生的回答後来被该名读者刊登於网路,并题为〈陈晓林先生对《古龙全 集》的一些回答〉,文见浪子古龙(http://www.langzigulong.com/)。 (47) 见张文中:〈《卧虎藏龙》‧新派武侠小说‧古龙----薛兴国访谈〉,(国际边 缘网站,http://www.intermargins.net/,发表日期:2001年3月13日)薛兴国於访 谈中,表示自己为古龙「代他写了不少」。 (48) 见古龙:《谁来跟我乾杯?》(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2年1月)。此书收 录古龙散文,为百花文艺出版社印行的「侠骨诗心」丛书之一,共计四本,其余三本 为梁羽生《笔‧剑‧书》、高阳《手掌上的夕阳》,温瑞安《天火》。 (49) 见古龙:《湘妃剑》(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0年10月初版)第一集书末广告页。 (50) 曾有一位收藏家刊登启事於真品搜查网(http://www.ylib.com/bid/),表示愿 意以五千元,甚至一万元的代价,请求网友协寻或让渡《剑气书香》及《神君别传》 。而该名收藏家後来购得《神君别传》及《剑气书香》上册(春秋出版),现今则以 一本五千元的价钱,请求协寻《剑气书香》下册。 (51) 见古龙:〈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收录於《天涯‧明月‧刀》(上) ,台北:风云时代,1998年4月),页7。虽然文末有着明「一九七四、四、十七、夜 、深夜」的写作时间,但1975年3月南琪出版的《天涯‧明月‧刀》,其「第一章 武侠始源」,今与〈写在「天涯‧明月‧刀」之前〉比对後,除无此段引文外, 其余文字均相同,当为日後增补而成。 (52) 见古龙:《湘妃剑》第十五集(台北:真善美出版社,1963年7月初版),页1204。 (53) 见陈墨:《武侠五大家品赏(下)》(台北:风云时代出版公司,2001年7月), 页20。 --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 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於天下 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 丧礼处之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 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61-62-213-177-adsl-tao.DYNAMIC.so-net.ne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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