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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转载] 古龙传《多情剑客无情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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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古龙传》 费勇、锺晓毅着
多情无情
人若多情,
憔悴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多情剑客无情剑》应是古龙小说中最令人感动的一部。虽然全书一片刀光剑影,
却始终飘荡着斩不断理还乱的情丝缕缕。全书的重点只是一个“情”:字。
首先是愤世之情。
作者描写了上个颠倒的世界一善恶颠倒,真假颠倒。所谓大家公认的侠义之士,
个个都是自私奸诈之徒、赵正义,这位人称“铁面无私”的赵大爷,开口闭口全
是冠冕堂皇的语词,俨然是江湖的发言人,是正义的化身。然而,却阴险自私。
正如铁传甲所言:“世人眼中的小人,固然未必全都是小人,世人眼中的君子,
又有几个是真君子呢?”
在捕杀“梅花盗”事件中,这帮侠义之士的嘴脸暴露得最为充分。他们其实垂涎
於美色与财宝,却非要把自己“说成为民除害。说什麽:“黄金美人,等闲事耳
,只不过是为了要替江湖除害而已。”所以,当阿飞杀死了梅花盗并被林仙儿证
实时,却没有一个人承认他。道理很简单,田七爷与赵大爷这样的大侠怎肯将梅
花盗让给一个初出茅庐的少年人。阿飞想要成名,最好先学会听话,将出风头的
事都让给那些大侠们,这些大侠们就认为他“少年老成”,是个“可选之才”。
再过十年二十年,等到这些大侠们都进了棺材,就会轮到阿飞出名了。
这就是所谓的江湖,其实也就是所谓的社会,哪有什麽公理可言。一些人挟持着
堂堂正正的名分,用一些空洞但动听的理由,比如“为民除害”,“为正义而战”
之类,就能理直气壮地扼杀他们看不顺眼的人。
更可怕的是真情的丧失,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这在後半部关於
金钱帮的描写中,表现得最透彻。上官金虹为了利用荆无命,连後者杀了他的儿
子也不为心动,因为他认为,只有无情才能必胜。他与任何人的关系都是如此,
只有功利的权衡,而绝无情感的渗入。
古龙在这部小说中,写出了对於人性的绝望之情,更确切他说,对於我们这个社
会公认的道德观点之质疑。他甚至认为人不如虎狼人因为虎狼只有饿了才杀人,
然而人却可以不为什麽而杀人。他更以夸张的笔墨将那些世家子弟、上流社会的
各色人等,写得一无是处,全是虚伪的卑劣之徒。
如果从心理分析角度而言,这是作者以文字编织的幻像来实现他的心理补偿。是
否与他少年时代的遭遇有关?或是与他成人後作为一名武侠作家被正统文学界排
斥有关?
其次是男女之情。
古龙将李寻欢与林诗音、孙小红、玲玲之间,阿飞与林仙儿之间,林仙儿与其他
的男人之间的感情,写得回肠荡气。即使是一些小插曲,也令人百般回味。
例如,蔷薇夫人与孙逵、花蜂之间的孽缘。本来,蔷薇夫人与花蜂私通,因惧怕
她丈夫的重责,便设计勾引孙逵,怂恿他带自己逃跑,然後再甩掉孙逵。没想到
,蔷薇夫人与孙逵日久生情,反将花蜂打成残废。最後,三人全为了所谓的宝物
惨死。
再如,胡媚临死前看到她的情人杨承祖怯懦的样子,想到他从前的山盟海誓,说
什麽“同年同月同日死”的甜言蜜语。不禁悲从中来:
什麽叫做情?什麽叫作爱?一个人活着又有什麽意思?真不如死了反倒好些,也
免得烦恼……於是,她假意让她的情人来杀死她。杨承祖脸色立刻变了,颤声过
:“你……你这是什麽意思?你难道想害我?”
胡媚凄然笑道:“你对我虽是虚情假意,我对你却是情真意浓,只要能死在你的
手上,我死也甘心了。”
杨承祖全身发抖,突然狂吼一声,大骂道:“你这妖精,你好毒的心肠!”
他狂吼着夺过那把刀,一刀砍在胡媚脖子上,鲜血如箭一般的飞溅而出,染红了
杨承祖的衣服。他喘着气,发着抖,慢慢地抬起头。每个人的眼睛都在冷冷地望
着他。夜色凄迷,不知何时起了一片乳白色的浓雾。杨承祖跺了跺脚,反手一刀
向自己的脖子上抹了过去。他的尸体正好倒在胡媚身上。
这血腥的一幕,将爱与仇恨烘托得慑人心魄,爱与恨又如何可以区分得清?
在这部小说中,古龙将男女的情爱化作枷锁,使一个个英雄委靡不振,只有抛掉
这枷锁,英雄才有自由的天地。
然而,人又怎麽能够没有男女之情,就像《圣经》上说:
爱的力量可与死相比,
情与死的本身一样强烈。
它迸发出火焰,
燃成熊熊之火。
水无法将它浇熄,
洪水也不能将它扑灭。
李寻欢扔掉了林诗音这副枷锁,不还是有孙小红这副枷锁在等着他?
与古龙的其他小说一样,这部小说中的男女之情,也只是情人之爱,或肉欲之爱,
唯独没有夫妻之爱。看来,古龙自身是一个浪子,他作品中的英雄也是浪子。
还有朋友之情。
作家林耀德说:“情人之间因为忘怀一切而醺醉,朋友之间则因了解彼此而悲喜。
人类生命中的世界景观,除了亲人、爱人之外,朋友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在李寻欢、阿飞这样的人眼里,岂止是重要的位置,而且是最重要的位置。
为了朋友,李寻欢连心爱的女人都可以拱手让出。阿飞尽管迷恋林仙儿,但一听
到李寻欢处於危险之中,即毫不犹豫地前往。用李寻欢的话说:为了朋友,哪怕
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铁传甲为了朋友的名声,宁愿自己受冤屈,乃至死亡,也不肯为自己辩白一字一
句。这才是真正的侠义之士,真正的人间友情。
然而,世上又有多少人能担当得起“朋友”两字。有些人你与他相处很多年,仍
如陌生人;有些人陌路相逢,却能肝胆相照。有些人满面友善,热心助人,却笑
里藏刀;有些人冷漠古怪,独来独往,却有一颗善良的心。
人心难测。人是一个谜。
难怪古龙常常说,一个最可靠的朋友,固然往往会是你最可怕的仇敌,但一个可
怕的对手,往往也会是你最知心的朋友。因为有资格做你对手的人,才有资格做
你的知己。
这是李寻欢们的矛盾,也是古龙的矛盾:一方面如此执着於友情的伟大,另一方
面又常常流露警戒之心。每一个人都渴望被理解,然而,理解又是多麽不容易。
爱情是缘份,友情又何尝不是?
李寻欢与阿飞、郭嵩阳一见如故,相互尊敬,铁传甲与阿飞也是如此。不需要理
解,甚至不需要时间,就能从心灵深处信任对方,这就是朋友。
上官剑虹与荆无命是另一类的人,是只能称作枭雄的人。但站在他们的角度,他
们之间的友情难道不够深厚真挚,乃至到了变态的程度?活着,不是为了自己,
而是为了别人。这也许不能算作崇高,却是人与人之间难得的情谊。
还有中原八义那种为了朋友视死如归的神态、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像。
除此以外,书中还写了父子之情、母子之情,不过,最精彩的仍是男女之情与朋
友之情。全书不时流露出作者的迷惘:情为何物?无情是什麽?有情又是什麽?
这不是作者个人的迷惆,也是人类有生以来的共同迷惆。佛教延续了几千年、要
参透的还不是一个“情”字?不过,谁又能说自己已经参透?
夜笛伴着悲歌:
何必多情?
何必痴情。
花若多情,也早凋零,
人若多情,憔悴,憔悴……
人在天涯,何妨憔悴,
酒入金樽,何妨沉醉。
醉眼看别人成双成对,
也胜过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李寻欢则低吟:
花木纵无情,
迟早也凋零,
无情的人也总有一日憔悴。
人若无情,
活着还有何滋味?
纵然在无人处暗弹相思泪,
也总比无泪可流好几倍。
其实,无情也罢,多情也罢,人无法超越他(她)自身,他(她)被注定要这样
生活下去,被注定要相遇这样一些故事。
李寻欢的言语不时露出禅机,不过,他那麽哀哀怨怨,那麽为情所困,离澄澈的
禅的境界还很远。
英雄枭雄
英雄是什麽样的人?
是完人,
还是敢於承担的平凡人?
古龙作品中有三位英雄最广为人知,一是小李飞刀,二是楚留香,三是陆小凤。
最可爱的是楚留香,最不可爱的是小李飞刀。为什麽?
先看小李飞刀的来历。
小李飞刀真名李寻欢,因为他拥有一把“例不虚发”的飞刀,江湖上称他为“小
李飞刀”。他的飞刀真是神乎其神,匪夷所思,没有任何招式,刹那间制敌於死命。
刀光一闪,
小李飞刀已出手,
刀已飞入他的咽喉
没有人看到小李飞刀是如何出手的。
这是作者惯用的句式。小李飞刀轻易不出手,但一出手,就是这麽几句迅捷有力的
语句一,别无他话。
与其他英雄不同的是,李寻欢出身名门,他的祖父、父亲以及他自己都是探花。他
本来过着优裕自在的生活。可是,因为有一次遇难,龙啸云救了他一命,从此命运
的航道完全改变。
当他得知龙啸云爱上他的情人林诗音时,为图报恩,他故意纵酒嫖妓,激怒林诗音
。又让林去照顾龙啸云,成全了他们两人,还将自己的财产全部送给了他们。
他离开家乡飘泊了十年。岁月的风尘却不能掩去林诗音的倩影,他沉醉於对她的无
尽思念之中。一喝完酒,他便用小刀雕刻她的肖像。不知刻了多少个。
十年後,他已是眼角布满皱纹的中年人,拖着病态的身躯返回家乡。他自己都说不
明白、为什麽要回来?
这时,林诗音已为人母。他的朋友龙啸云与其他的“侠义之士”,却暗中设计欲置
他於死地。小李飞刀蒙受屈辱,又摆脱不了对林诗音的爱,身心憔悴,愁肠百结。
《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以李寻欢为主要角色,通过他渲染那种饱经风霜,孤独无
奈的悲哀,也通过他去塑造一种正气凛然,善良刚直的精神。作者达到他的目的了吗?
我们读第一遍时感到李寻欢很值得同情,很为他感动;读第二遍时却感到李寻欢是
自找苦吃,莫名其妙;读第三遍时就感到李寻欢不仅不可爱,甚至有点惹人讨厌。
重复开头提出的问题:为什麽?
首先,李寻欢出於义气转让林诗音,表面看来颇有英雄气概,大侠风度,实际上则
荒谬绝伦,违背人性。
李寻欢推重友情,认为“朋友如兄弟”,无可厚非,但女人却不是“衣服”,也不
是其他别的什麽东西。什麽都可以送给朋友,但有一样是绝对不可以的,那就是爱
你的或不爱你的人。因为你没有这样的权力。
李寻欢误认为自己拥有这样的权力,采用了自以为是的方法,硬是将林诗音推向龙
啸云的怀抱。如果林诗音对李寻欢没有怨恨,那她就不是正常的人了。
更可厌的是,既然要显示义气,要让朋友得其所爱,却又耿耿於怀,缠缠绵绵,藕
断丝联。又是雕刻林诗音的像,又是回到家乡找她,甚至还要守在她的屋外保护她
,又是哀哀切切觉得天下人都负了自己。实在是莫名其妙。
林诗音一家的不幸,李寻欢自己的落拓,难道不正是李寻欢自己一手造成?他却还
要扮成潦倒落魄的才子和英雄,要人家同情他理解他,好像人人都欠了他一份债似的。
更为重要的是,作者想把李寻欢写成完人。但通读全书,见不到李寻欢有什麽比阿
飞、郭嵩阳等人更伟大的英雄行为,但奇怪的是,大家见了他,要麽崇拜,要麽爱
慕,好像他的脸上真有一股慑人的感染力。
实则上,这些人只是先入为主。以孙小红为例,她只是从小听过李寻欢的故事,什
麽故事呢?无非是李寻欢将情人让给朋友的事,无非是甘愿作浪子不当公子的事。
但她像着了魔似的,对李寻欢不仅信任,毫无保留地信任,而且芳心暗许,非他不爱。
小说的叙述完全没有提供足够的逻辑根据。但作者就是这样写了,因为他已经先入
为主地将李寻欢作为一个完人,一个十全十美的英雄,一个人人爱戴的偶像。这倒
真有点像现实生活中的“偶像崇拜”现像,只是根据外形,根据歌声,人们就能将
自己的情怀倾注在所谓的“偶像”身上。李寻欢的形像,极端地反映了古龙那种渴
望被崇拜的自恋式英雄倾向,就因为他是李寻欢,所以,大家都崇拜他。
因为是完人,李寻欢处处要表现崇高。然而,他每每表现所谓的崇高,都只不过想
在道义上凌驾於别人之上,显示自己人格的高尚。
人当然应该追求崇高,但人更应懂得对於别人自尊心的爱护与尊重。当李寻欢以施
舍的态度对别人表现所谓的侠义之际,他有没有考虑到龙啸云的自尊与人格呢?当
对别人的辅助说明是以怜悯或居高临下的态度而施行的,那麽,这种辅助说明实质
上是对他人的侮辱。所以,李寻欢的许多言论都装腔作势,既不高明,也不自然。
李寻欢对荆无命说:“我这一生,从未杀错过一个人!”这番自信与理直气壮让人
毛骨惊然。哪一个独裁者不认为自己代表着真理,可以随意操纵别人的生命?哪一
个人能够真正区分好人与坏人?如果这个社会的公正由某些李寻欢式的英雄主宰,
凭着的只是所谓的一腔热血,一身正气,那麽,这样的公正仍是不可靠的。因为再
伟大的人,也会有不可超越的弱点。
无论是怎样的圣人或智者,要是有李寻欢这样的想法,都是危险的。因为这种想法
把自己摆到了全知全能的地位。然而,熟识人类历史的人都明白:并没有一个外在
的上帝。
作者的本意是想让读者最同情最尊敬李寻欢,而实际上,我们的感受却是,李寻欢
除一手飞刀漂亮之外,做人实在不怎麽漂亮。
阿飞对他的一番责难千准万确:“你以为你是什麽人一定要左右我的思想,主宰我
的命运?你根本什麽都不是,只是个自己骗自己的傻子,不惜将自己心爱的人送进
火坑,还以为自己做得很高尚,很伟大!”
李寻欢,名扬天下的“小李飞刀”,只不过是一个神经质的,领袖欲旺盛的自恋狂
,是一个以其“无私”而成其私的家伙。
阿飞是作为李寻欢的配角而描写的。但他实在比小李飞刀可爱一百倍,比小李飞刀
更像个英雄的样子。
阿飞出现在雪地上时,作者将他比作一匹孤独的狼,後来又多次以狼比喻他。他的
身世神秘,无人知晓,仿佛天上突然掉下一个人,闯进江湖。
据小说中隐隐约约的暗示,阿飞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大概有一段凄美的情史,远避
尘世,在荒野中将阿飞抚育成人。阿飞16岁那年,他母亲即舍他而去,与世长辞。
留下的遗言是: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接受任何人的恩惠。
然而,阿飞离开原野後即碰上了李寻欢,他孤做冷漠的心灵从此充满了友爱和温情
。阿飞之所以比小李飞刀可爱,就在於他活得率真、质朴,还有人的弱点。这种弱
点不仅没有遮盖他的光芒,而且更使他的形像感人肺腑。
阿飞迷恋林仙儿,明明知道了林仙儿的放荡行为,仍克制不了自己的爱情。这是初
恋的盲目与美丽。因为女人,一个英雄变成一个平凡的人。因为摆脱了女人,一个
平凡的人又成为英雄。
阿飞最终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但李寻欢认
为他的真正意图是去寻找某个隐居的高人,因为据说阿飞的身世与某个隐居的高人
有关。他的身世到底如何?始终是一个谜。
郭嵩阳、吕凤先、荆无命都是阿飞式的少年英雄。他们都受过林仙儿的诱惑,吕凤
先还因此毁了一生。
郭嵩阳最为光彩照人。他与李寻欢比武一场戏,精彩绝伦。他是个真正的武士、侠
客,将武功看作自己的生命。为了朋友,他甘愿当活靶子,慷慨赴死。
吕凤先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荆无命很特别。他与上官剑虹的关系颇为不寻常,是父子,还是同性恋?小说中有
过这样的猜测,但作者似乎又否定了。作者要写的也许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
,一种相互依赖的关系。但无论如何,荆无命也是一个真正的武士,他遵循武士的
游戏规则,绝下施用暗算之类的小人行径。
而且,荆无命有一种杀手的冷峻风范,不动情,不急躁。明明右手更有力量,却用
左手使剑,结果上官小飞上了他的当,丢了性命。连上官剑虹都被他骗过。
但最终,他的力量,他生活的勇气与意志,随着上官剑虹的死而消失。这一点却使
读者糊里糊涂,作者没有作出很好的解释。
龙啸云父子其实是最有戏的角色。可惜古龙存心要将他们写成反角,没有好好挖掘
。龙啸云救过李寻欢一命,两人成为把兄弟,李寻欢成全了他与林诗音的婚恋,并
将自己的家产送给了他。根据小说的描写,开始他并不知道李寻欢与林诗音是一对
恋人,所以才会爱林诗音爱得死去活来。结婚後,龙啸云才知道,他的妻子是李寻
欢作为礼物送给他的,而林诗音的心中,仍念念不忘李寻欢。至於李寻欢,离家十
年後,又突然返回。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个丈夫,龙啸云面对李寻欢的感受可想
而知。他肯定会有屈辱的感觉,他对李寻欢肯定会有复杂的感受。嫉恨?厌恶?无
法明言。
李寻欢刚回家时龙啸云的表现,处处显出他是一个热血男儿,重义气,重友情,与
李寻欢仿佛亲如兄弟,连铁传甲临走时都对李寻欢说:“龙大爷的确是条好汉子,
好朋友。”而李寻欢则说:“得友能如龙啸云,夫复何求!”直到李寻欢被擒,作
者才点明,陷害李寻欢的幕後主使竟是龙啸云。
当林诗音责问他时,他对李寻欢说出了他的真心话:“我的确是为了这个家,为了
我的儿子。我们本来活得好好的,你一来就全都改变了!”“我本来是这家的主人
,但你一来,我就变得好像只不过是在这里做客。我本来有个好儿子,但你一来,
就叫他变得半死不活。
龙啸云的处境决定了他是个悲剧人物。无论怎样,他都必须忍受某种灵魂深处的痛
苦。如果他与李寻欢真的亲如兄弟,他要忍受的是自尊的被损害。他必须自愿忍受
人格的低人一等,还要忍受妻子与李寻欢之间的缠绵情愫。如果他像小说中那样是
个虚伪的小人,那麽,他又必须忍受道义的责怪,必须忍受一般伦理观念所形成的
良心的责难。
古龙本想把他写成虚伪的小人,但在写作过程中,可能意识到了龙啸云的两难,所
以,语句问又不时有了同情的色彩,甚至将龙啸云的结局处理成去赎罪而死。
实际上,我们在阅读时,对於龙啸云的同情大大超过对於小李飞刀的同情。龙啸云
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因为接受别人的恩惠而毁了自己的一生。看来,还是阿飞的母
亲说得好:千万不要接受别人的好处。
龙小云是龙啸云与林诗音的独子。小说将他写成一个天生的奸诈邪恶之徒。李寻欢
与上官剑虹初次见他,都说此子长大後必为武林祸害。龙小云起先仗着父亲的声望
,胡作非为;父亲失势後,他又忍着内心的仇恨,伺机报复。他善於伪装,委屈求
全,心狠手辣。但书中又写到他知道其母与李寻欢的隐秘恋情,使读者觉得,他的
心理畸形,他的阴毒,是由於先辈的畸形恋情所致。因为谁都可以设想,自己假如
知道并看到自己的母亲与别人相恋,会是什麽样的心情。所以,古龙最後很突然地
将龙小云写成改邪归正的青年。
荡女淑女
荡女为什麽会放荡?
而淑女们为什麽总是为情所困?
《多情剑客无情剑》中,一共写了林仙儿、林诗音、孙小红、玲玲、蓝蝎子、至宝
尊、大欢喜菩萨七位女角。其中林仙儿着墨最多,差不多要超过李寻欢。
基本上,林仙儿与《九月飞鹰》中的上官小仙,也就是她和上官剑虹的女儿,属於
同一类型。野心勃勃,权力欲、占有欲旺盛,是一系列阴谋的暗中主宰,谁都没有
意料到的主宰。
只是她比上官小仙多了一点,那就是放荡。她的放荡到了变态的程度:
她喜欢各种各样的男人,老的,少的,英俊的,丑陋的。她要的是刺激,有时甚至
是被虐。她有仙子般的容貌、身材。她在小说中一出现就表演“脱衣舞”。
她在小酒店里试图勾引李寻欢,使用了女人最原始的武器。她的美丽令人无法抵挡
。吕凤先本来是要去杀她的,却成了她的俘虏,上官金虹、荆无命本来都想杀她,
但面对她的肉体武器,也都动摇了。
在小说中,林仙儿是李寻欢最直接、最危险的敌人。她一直伺机除掉李寻欢,因为
李寻欢拒绝了她。而对於得不到的男人,她也不想让别的女人得到。她欺骗了所有
人。谁都想不到她就是“梅花盗”。她的目的不过是让别人为她互相残杀。
她更欺骗了阿飞纯洁的感情。古龙几乎将他对女人的所有恶感全部加诸於林仙儿这
个人物身上,尤其是对她的玩弄男人表达了极度的痛恨。
然而,在言词问,对於她的肉体之美,对於她的甜言蜜语,似乎充满了不自觉的欣
赏。例如,阿飞得知她就是梅花盗後的一段描写:
她胸膛起伏,似在轻轻颤抖。
她长长的睫毛覆盖着眼帘,悬挂着两粒晶莹的泪珠。阿飞不敢看她,垂下眼望
着自己的剑。无情的剑,冷而锋利。
阿飞咬着牙,道:“你全都承认了?”林仙儿眼帘抬起,凝注着他。她眼中充
满了凄凉,充满了幽怨,充满了爱,也充满了恨——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她的眼色
更能打动人心。她嘴角露出一丝凄凉的微笑,幽幽道:“你是我这一生中最爱的人
,若连你都不相信我,我活在这世上还有什麽意思?……”
阿飞的手握得更紧,指节已发白,手背已露出青筋。
林仙儿还是在凝注着他,黯然道:“只要你认为我是梅花盗,只要你认为我是
恶毒的女人,你就杀了我吧,我……绝不恨你。”
剑柄坚硬,冰冷。
阿飞的手却已开始发抖。
无情的剑,剑无情,但人呢?
人怎能无情?
阿飞的剑当然没有刺得下去。
作者通过林诗音的口,提到林仙儿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子,身世很悲苦,有一次为了
她父亲的病,还去舍身崖跳崖。还特别说道:“她知道自己的出身太低,所以无论
做什麽事都分外努力,总怕别人瞧不起她。”
这里,作者似乎要为她的所作所为找点根据,要让人觉得她之所以这样做也是环境
迫使。也许,透过这个人物的描写,暴露出一种典型的男性心理:—方面,他们认
为像林仙儿这样性感放荡的女人会把他们带向地狱;另一方面,却又潜在地渴望这
种性感放荡,以为会把他们带向天堂。一方面是怨恨,另一方面是向往。
这是男人的虚伪心态,尤其是东方男人的虚伪心态。一方面想占点便宜,另一方面
又正人君子似地骂人家“婊子”。
古龙对林仙儿最後的处理较好,脱出了一般的俗套,留有很深的余味:
林仙儿的下场呢?
没有人知道。
她好像忽然就从这世上消失了。
两三年以後,有人在长安城最豪华的妓院中,发现一个很特别的妓女,因为她
要的不是钱,而是男人。据说她每天至少要换十个人。开始时,当然有很多男人对
她有兴趣,但後来就渐渐少了。那并不是因为她老得太快,而是因为大家渐渐发现
她简直不是个人,而是条母狼,仿佛要将男人连皮带肉都吞下去。她不但喜欢摧残
男人,对自己摧残得更厉害。据说她很像“江湖中的第一美人”林仙儿。可是她自
己不承认。
又过了几年,长安城里最卑贱的娼寮中,也出现了个很特别的女人,而且很有
名。她有名并不是因为她美,而是因为丑,丑得可笑。最可笑的是,每当她喝得烂
醉的时候,就自称是“江湖中的第一美人”。她说的话自然没有人相信。
林诗音很大程度上是借侧面烘托的。
我们不断从李寻欢的思念中,感受到她的存在。所以,她的整个形像非常凄美。她
“也许并不能算是个真正完美无暇的女人,但谁也不能否认她是个美人。她的脸色
大苍白,“身子大单薄。她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漠了些。可是她的风韵,她的
气质,都是无可比拟的。”
她为整部小说平添了一股幽怨气息。妻子、母亲、情人,三种角色心情激荡,互相
矛盾。她爱自己的儿子,也不能说不爱自己的丈夫,对从前的情人,又是一番别样
的滋味。在夹缝中,她左右为难。
犹豫与痛楚,支配着她的行动。
林诗音的手握得更紧,颤声道:“你既已走了,为什麽又要回来?我们本来
生活得平静,你……你为什麽又要来扰乱我们?”
林诗音忽然自帘後哑声道:“你害了我的孩子还不够?还要去害她?”她的
脸是那麽苍白,那麽美丽。她眼波中充满激动,又充满了痛苦。也从来也没有在任
何人面前如此失常过。
林诗音望着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软软地倒在地上。
事实上。李寻欢伤害她最深,所以,她起初对李寻欢的怨恨是合情合理的。至於她
对李寻欢的旧情难忘,几次要去救他,更是展现了一个女性的真实心理。
然而,在後来,作者一厢情愿地写她被李寻欢感化,不再怨恨他,并远离他乡,则
真正有点“蛇尾”了,缺乏说服力。
作者之所以让林诗音离开,大概为了成全孙小红与李寻欢。因为古龙认为李寻欢这
样的英雄。需要的是孙小红这样的美女。
孙小红几乎在整部作品中都是无望地爱着李寻欢,明知李寻欢深爱林诗音,她仍是
执迷不悔。而且,她克服了一般的嫉妒之情。“自从她第一次看到李寻欢,她就决
心要将自己这一生交给他。这决心她从未改变。”
但见了林诗音後,“她却觉得自己大自私,她决心要牺牲自己!因为她觉得林诗音
比她更需要李寻欢!”
但作者决心要成全她,所以让林诗音说出:“李寻欢半生潦倒,心力交瘁,也实在
只有孙小红这样的女人才能安慰他。”
在小说的结尾,连李寻欢自己也感到了对於孙小红的强烈感情: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
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他,总认
为自己必将永远是担着这痛苦。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麽力
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馒馒累积的,所以才会那麽深邃。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
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过出生入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不过,孙小红可能过於完美,所以,反而令读者感到她是一个自以为是,故作姿态
的女子,不如林仙儿、林诗音那麽具有感染力。
所以,完美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好的东西。正如好东西并不一定完美一样。
寂寞巅峰
巅峰是成功的极限,
也是名利的极限。
然而,高处不胜寒。
人人企望着达臻巅峰。
巅峰是成功的极限,也是名誉或利益的极限。
在巅峰,接受无数人的仰望和羡慕、崇拜。
在巅峰,沉浸於喧哗的赞扬,还有掌声,或者聚光镜的照耀。
然而,巅峰寂寞。恰如一句古诗:高处不胜寒。
一个人到达巅峰状态,也就失去了他的同伴。他一个人高高在上,享受被膜拜的
虚荣,却再也没有友情的温暖或与对手的切磋。
皇帝是权力的最高化身,他君临万人之上,但他并不自由,并不快乐。他比任何
人都要更受约束。他失去的是人伦的欢乐与喜悦。
皇帝必定寂寞。难怪金庸的《鹿鼎记》中康熙特别宠爱韦小宝,因为韦小宝没有
把康熙当作皇帝,而是一个玩伴。在现实生活中,却并没有韦小宝。
智者的智慧导致烦恼。他的境界别人难以企及,他所见到的别人难以理解。
古来圣贤皆寂寞。
所以,《多情剑客无情剑》中的高手惺惺相惜,决不轻易杀死对方,因为大难找
到真正的对手。
高手相斗的场面写得不同凡响,最能显示古龙的风格与气质。这些场面显现真正
的高手所具有的胸怀、胆识、技艺,更显现了高手的寂寞。
风吹过,卷起了漫天红叶。
枫林里的秋色似乎比林外更浓了。
剑气袭人,天地间充满了凄凉肃杀之意。
郭嵩阳反手拔剑,平举当胸,目光始终不离李寻欢的手!他知道这是只可
怕的手!李寻欢此刻已像是变了个人似的,他头发虽然是那麽篷乱,衣衫虽仍那
麽落拓,但看来已不再潦倒,不再憔悴!
他憔悴的脸上已焕发出一种耀眼的光辉!这两年来,他就像是一柄被藏在
匣中的剑,韬光养晦,锋芒不露,所以没有人能看到它灿烂的光华!
此刻剑已出匣了!
他的手伸出,手里已多了柄刀!
一刀封喉,例无虚发的小李飞刀!
风更急,穿林而过,带着一阵阵凄厉的呼啸声。郭嵩阳铁剑迎风挥出,一道
乌黑的寒光直取李寻欢的咽喉,剑还未到,森寒的剑气已刺碎了西风!
李寻欢脚步一溜,後退了七尺,背脊已贴上了一棵树干。郭嵩阳剑已随着变
招,笔直刺出。李寻欢退无可退,身子忽然沿着树干滑了上去。
郭嵩阳长啸一声,冲天飞起,铁剑也化做了一道飞虹。
他的人与剑已合而为一。
逼人的剑气,摧得枝头的红叶都飘飘落下。
离枝的红叶又被剑气所摧,碎成无数片,看来就宛如满天血雨!
这景像凄绝!亦艳绝!
李寻欢双臂一振,已掠过了剑气飞虹,随着红叶飘落。郭嵩阳长啸不绝,凌
空倒翻,一剑长虹突然化做了无数光影,向李寻欢当头洒了下来。
这一剑之威,已足以震散人的魂魄!
李寻欢周围方圆三丈之内,却已在他剑气笼罩之下,无论任何方向闪避,都
似已闪避不开的了。
只听“叮”的一声,火星四溅。
李寻欢手里的小刀,竟不偏不倚迎上了剑锋。
就在这一瞬间,满天剑气突然消失无影,血雨般的枫叶却还未落下,郭嵩阳
木立在血雨中。
他的剑仍平举当胸。
李寻欢的刀也还在手中,刀锋却已被剑折断!
他静静的望着郭嵩阳,郭嵩阳也静静的望着他。两个人面上都全无丝毫表情
。但两个人心里都知道,李寻欢这一刀已无法再出手。
小李飞刀,急如闪电,就因为刀锋破风,其势方急,此刻刀锋既已折断,速
度便要大受影响。这柄刀纵然出手,也是无法伤人的了!常胜不仅的小李飞刀,此
刻竟是有败无胜!
李寻欢的手缓缓垂下!
最後的一点枫叶碎片也已落下。枫林中又恢复了静寂!死一般的静寂。郭嵩
阳长长叹息了一声,慢慢地插剑入鞘。他面上虽仍无表情,目中却带着种萧索之意
,黯然道:“我败了!”
比武如同艺术,如同诗,是高手的心灵语言,是他们之间相互交流的心灵语言。真
情的流露,生命的体悟,在於一招一式间。一招一式,超越了尘世的名缰利锁,尘
世的繁华喧闹,如同简洁的线条,构筑了另一类的世界,纯净,原初,静寂。
高手的荣誉可能成为心理的负担,扼杀高手的再创造。没有对手,使他失去了切磋
的机会。心理负担,使不敢轻举妄动。
於是,在寂寞中,随着时间的流逝,高手的武艺也会消失殆尽。
孙天机即是典型。
他在武林中排名第一,武功已达极致,似已到了“太上忘情”的地步,却输给了上
官剑虹,尸骨无存。
李寻欢的分析不无道理:一个人的武功若是到了巅峰,心里就会产生一种恐惧,生
怕别人会赶上他,生怕自己会退步。到了这种时候,他往往会想法子逃避,什麽事
都不敢去做。越不去做,就渐渐会变得真的不能做了,有些人就会忽然归隐,有些
人甚至会变得自暴自弃,甚至一死了之……。自古以来,这样的例子已有很多,除
非他真的超然物外,做到太上忘情的地步,对世上所有的一切事物不再关心。
看来,还是平淡最真。
成败与否,幸福与否,实在没有标准。达臻巅峰,并不意味着成功或幸福。如果一
个人内心平安,那麽,无论在怎样的状态,他都会享有生命的大欢乐与大神秘。
为什麽一定要与天争,与人争?胜又如何?败又如何?做一个高手又如何?做一个
平常人又如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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