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eel (我本将心照明月)
看板Rhinos
标题[公告] 删文条例第四条、处分条例第三之一条说明
时间Wed Jan 16 15:25:01 2013
首先要说明的是,如果需要板主对於看板使用规定进行说明,请用信件方式提出要求。
因为大家都忙,没办法一直回头去看推文,隐藏在推文中的要求是很容易被忽略掉的。
首先是删文条例:
│ 第四条 文章内容来源无法证实之文章。 │
这条要规范的不是文章内容,而是内容来源。所谓无法证实之来源,系指「朋友说」
、「听说」、「据说」,或是「那个不能说出名字的人告诉我…」这一类的来源。
文章的立论如果建立在上开类型之来源,那就属於第四条的删除对象。
接着是处分条例:
│ 第三条 违反删文条例第四条者,初犯者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周,此後 │
│ 再犯依次加倍累计。 │
│ 三之一 如违反删文条例第四条之原因,为指称球员、裁判或球团相关人士涉 │
│ 嫌签赌之消息且未同时附上足徵公信之佐证,永久水桶,不予解除。 │
│ 於推文中违反此条例者亦同。 │
这条写得很清楚,消息来源无法证实的文章,处分是循序渐进的。但只有指涉放水球
的部分是直接永久水桶,没有例外。
之所以采取如此处分的理由,个人曾在群组版回覆如下:
│ 文章代码(AID):
#19_vvHrl (Sportcenter) [ptt.cc] Re: [申诉] BULLS版主判决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portcenter/M.1241488977.A.D6F.html │
大意略为:
在无法提出具体事证情况下进行质疑,只会让看板讨论陷入支持方与不支持方的无限回
圈。不但无法澄清真相,还会让遭到指涉的球员和裁判蒙受无法解释的冤屈。
基於此点,任何指称比赛进行中有虚假的使用者,不论是指称球员或是裁判,在无法提
出具体事证的情况下,一律处以无限期水桶。本板绝对反对在没有实体证据下指控球员
或裁判的举动。
也就是说,如果要以「肯定式」语气表示「特定球员」有放水,那就必须要有佐证才能
讲。本板过去不同意、现在也一样不同意在没有提出证据的情形下指称特定球员涉入放
水事件。
至於证据要到什麽程度才算「足徵公信」,这个部分理应属於板务执行时的心证考量,
不宜采用列举的方式。但为了避免板友误踩红线,在此还是举出几项参考标准:
1. 起诉或不起诉处分书。如果引用起诉或不起诉处分书之内容,指称特定球员涉入放
水事件,或指称球员放水,属於可以接受的范围。
2. 已定谳之判决书。如果引用已定谳之判决书的内容,指称特定球员涉入放水事件,
或指称球员放水,属於可以接受的范围。
3. 媒体报导。如果引用媒体报导,指称特定球员「疑似」涉入放水事件,或「疑似」
放水,属於可以接受的范围。
在这三项以外的证据,属於自由裁量的部分,就不一一列举了。
在此重申,如果要指称球员放水或疑似放水,就要同时附上用来佐证此一说法的证据。
没有马上附上,又不能事後补上的,就是永久水桶,没有例外。
以上
--
「所以我也只有两种状况可以考虑。如果跟她结了婚,我一辈子都会用疑惑的眼光看她。
我会想『宓早就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反过来说,如果我没跟她结婚,就算宓知道会变
成那样,也跟我无关。我就没必要对自己最珍惜的她发出疑惑的眼光了。」「那就是……
爱上未来漫步者的我所能做的事情。」
龙族Ⅱ-虚假之爱的真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169.124
1F:推 apman:推,有明确的标准,感谢寿星版主释疑 01/16 15:50
2F:推 vinPHOENIX:推,列出参考标准与释疑 建议将新增参考纳入置底板规 01/16 15:53
3F:推 ruby791104:辛苦了m(_ _)m 01/16 15:58
4F:推 doris1016:辛苦了! 01/16 16:14
5F:推 malikpanda:push 01/16 16:28
6F:推 LatteXS:辛苦了 01/16 17:39
7F:推 xxxxcat:推, 辛苦了~ 01/16 19:48
8F:→ j3307002:那如果是做梦呢 01/16 23:18
9F:→ jameskoko:还有人说他罪不致死 板规明明写很清楚.. 01/17 02:33
10F:→ jameskoko:作梦去八卦吧 根本就刻意踩线.. 01/17 02:34
11F:推 jacky1990b:那家伙还在Courtbasebal检举 说要拔掉Zeel的板主呢XDDD 01/17 03:12
12F:推 xxxxcat:超好笑XD 敢骂又不敢当~ 01/17 07:57
13F:→ vinPHOENIX:去申诉也是他的权力吧 没有524也没有3-1的新增参考 01/17 11:26
14F:推 xxxxcat:是权利啊, 可是跑错地方申诉真得很好笑XD 01/17 11:28
15F:→ vinPHOENIX:跑错地方真是挺好笑的 的确是满妙的一个人 01/17 11:51
16F:推 xxxxcat:不过就像v大您讲的一样, 因为有他又学到了不少东西~ 01/17 11:59
17F:推 LatteXS:他跑去那边干嘛拉XDXDDD 01/17 16:55
18F:推 maxwell0078:是已经检举了 还怪版主随版友起舞勒...呵 01/17 17:13
19F:→ vinPHOENIX:LatteXS有空笑524,好歹拨空回应一下我对你的质疑阿 01/17 17:25
20F:→ vinPHOENIX:也能让他桶得瞑目 01/17 21:20
21F:推 s310213:没错...推论假球罪不至死...you got it 01/18 23:42
22F:推 vinPHOENIX:楼上,我要的只是3-1的新增参考标准,改判非我原意 01/19 08:51
23F:推 vinPHOENIX:另外,我要突显的议题是请将看板内容回归球队本身! 01/19 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