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allow73 (吃素、环保、救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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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见解] 是组织改造还是藉机扩权?
时间Tue Feb 1 12:00:07 2011
是组织改造还是藉机扩权?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56913
草民
最近在网路上闲逛,看到绿党党员在讨论刚通过的中央党部组织法,觉得有些话想说。
设立组织、改造组织都是为了解决面临的问题,组织(包括绿党这个政党组织,甚至国家
这个组织)只是一个手段,不是目的。设立组织的目的规定在党章、宪法。这大家都可以
查阅。一般而言,组织必须在设立目的下进行改造,否则就形同革命了。
绿党到底面临什麽样的问题,我无从探知;但是我想谈谈「立法程序」以及这个改造是否
脱逸了设立目的。查阅绿党党章後有几点问题:
其一、中央党部组织法是什麽人可以提案、什麽人可以通过、提案和通过的最低门槛票数
是多少,这都没有规定。党章第17条之「中央党部之组织另定之」,既接在中执委任命秘
书长之後,立法解释应为秘书处辖下部门如何设立,而非如新通过之组织办法,把秘书长
虚位化,画蛇添足地推翻前文之授权任命。
其二、中执委兼任秘书处部门主管这个「改造」,扩张了中执委权限。党章第13条列举的
中执委的六种权限(权力范围之限制)中,没有一种是得兼任秘书处部门主管,那麽,只
要遵守党章规定,中执委就不可以兼任。除非修改党章,加入第七种权限。
其三、可以兼任的作法,混淆了制衡原则。原本的作法是秘书长率各部门主管向中执委(
主要是召集人)负责,秘书长做的不好,召集人可以随时提名他人,由中执委同意後任命
。现在,兼任的中执委要向谁负责?如果做的不好,谁可以随时令其去职?这些都是问题
。
在台湾的各种公益性社团法人、财团法人,董事长兼任校长、董(理)事兼任执行长等违
反内部制衡原则兼支领薪水的情形比比皆是,都未见社员或捐款人反弹,也不见主管机关
依法取缔,只见这些团体夸夸其谈公益性、公共性。难道,乾净清新的绿党要向这些团体
「学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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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以前的李根政,除了在学校教书外,便沈浸於艺术创作中,认为那是毕生
的追寻,但,「我是要以行动爱护这块大地,或只是要帮大地画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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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ighthearted:不能一党独大(误) 嗯~没有太多意见~ 但同意法律保留~ 02/01 23:18
2F:→ lighthearted:至於组织的结构~我觉得可以再讨论~满同提案的用意~ 02/01 23:21
3F:→ lighthearted:如果这叫权力的不制衡 那要再议 涉及分权背後的考量 02/01 23:26
4F:→ lighthearted:对了~我建议标题的分类可以选见解~ 02/02 03:34
5F:→ lighthearted:或者组织应该也适用~ 02/02 03:45
※ 编辑: swallow73 来自: 125.224.140.153 (02/02 1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