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贼团长---雨燕)
看板GreenParty
标题[构想] 改变选举风气
时间Thu Nov 25 21:49:23 2010
※ [本文转录自 Policy 看板 #1CxcZvFa ]
作者: stevegreat08 (大厚黑海贼团长---雨燕) 看板: Policy
标题: [构想] 改变选举风气
时间: Thu Nov 25 21:47:34 2010
第一、限制县市长自动辞职时,两年内不准参选其他公职,
这是因为要确定真正的地方自治,以五都当作跳板,真正关心的那个县市政治,
这样又何必去参选县市长呢?
第二、中央选举委员会与各县市选举委员会应该要给予更多权限,
包含主动去要求各参选人财务透明、管制选举活动、要求维持交通秩序与环境等,
若有发现行贿或买票等,则应该暂停该选区的选举活动,直到确定起诉为止。
第三、多增「以上皆非」选项,若超过半数以上者,则重新选举,
但是重新选举後原来那些参选人不得再度被提名或参选。
第四、乡镇市议员改采比例代表制,但保留独立参选的候选人,
但是独立参选人数不得超过十分之ㄧ,且需要该地居民连署提名,
独立候选人必须非政党党员,采单一选区制,相对多数当选。
第五、取消保证金,改以一定名额选民连署,让真正有能力的人能参选。
以上五个主张,在台湾很难做吼!毕竟不是欧陆国家......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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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基本精神是人性尊严与意思自由
而一个人的人权与其社会义务是一体的两面,
当人成了工具,或忽略了义务,都不是真正的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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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1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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