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
看板GreenParty
标题Re: [其他] 废死
时间Sat May 29 09:57:03 2010
※ 引述《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之铭言:
: ※ 引述《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之铭言:
: : 很棒的构想
: : 不过!
: : 请先用在一些较轻刑罚的犯人身上
: : 看看您提出的这种"评估方法"是否准确
: : (ex.强奸犯)
: : 再慢慢套用在重刑犯 而後死刑犯身上
: : 等真正的试验出一种完善的评估标准或准则後
: : 再来谈废死等等的问题
: : 如果您要求在那个时间点之前暂停执行死刑
: : 也行
: : 麻烦那些死刑犯或是推动废死的团体及个人
: : 自食其力募集所有建造容纳死刑犯的监狱 伙食 日常使用物资
: : 以及监狱管理人员的薪水
: : 谢谢!
: 是不是不知道 目前死刑犯占监狱人口多少?
: 其次监狱最多比例的是窃盗 抢夺 伤害等以及毒品罪 非重罪
: 监狱制度 以前是处罚机关 如今是社会观护与矫正机关罢了
: 死刑如果只是为了"永久隔离" 那麽只要终生监禁或五十年徒刑即可
同样一个老问题
我为什麽要去养一个无生产能力且恶性重大的人一辈子?
别跟我说甚麽这种人会犯罪 社会有一部份的责任啦 连带的我也有一部份的责任啦
这些都是废话
我宁愿把我缴的税 用在同样是生活在社会底层
但却愿意自我勉励 努力上进 不作奸犯科的人身上
用在把人大卸八块然後配啤酒吃下肚的人?
很抱歉 你爱用你去用 但想说服我跟你一起
对不起 办不到........
有一句老话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之
同样的意思可以套用在"人权"上
人必先尊重他人人权 而後才能要求他人尊重自己人权
当一个人无法尊重他人的人权时
有甚麽资格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人权???
天赋人权?是啊 人权是天赋的
但是并不代表老天给了你这样东西祂就不会收回去
当你在践踏别人的人权的时候 老天就已经把你的人权给收回去了......
: 但是却非如此 而是一种"报应"的快慰! 以及"自我安慰"的方式
: 执行死刑後 被害人家属就没事了? 笑话!!
: 如果刑罚只被当作"人民报复"的工具 等於是说鼓励"报仇心态"
: 一旦国家司法无法发挥 那麽人民将会采取自己的报复措施
: 况且 若把刑罚当作是维护安全的方法 把"人"当作杀鸡儆猴的工具
: 如此一来根本就有违"人的主体性"的基本人权
: 犯死罪者 多半是出自"报复""图利""病态"等心态
: 除非 司法能有效的发挥"矫正""效率"与"诫命"的作用
: 使人民对法律见解与普遍的认识与预见性 懂的把人当人看 那何必有死刑?
: 若继续如此作为 把刑罚当作报应 那存在死刑势必造成更严重的冲突
: "以刑去刑"是刑罚的目的 "治乱世用重典"是以重罚做手段达到前项目的
: 若无法建立人民正确的人权概念与法律概念 努力弥平社会损失
: 只以刑罚当作"爱心小手" 把人民当作"小孩" 把国家当作"父母"
: 那台湾如何成为民主法治的社会?
: 我觉得与其说死刑要继续存在 不如想一下有没有其他方法当做矫正
: 是否还以为刑法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呢? 那好可悲...
以上这一段讲的都很好听
不过还是老话一句 请问有没有办法提出一个有效的改进建议
比如说应该要如何调整监狱内的教化功能?
让每个进去过的人 都能够改过自新不再犯罪?
或是提出一个评量标准
哪些人是可以被教化的 哪些人是无法被教化且应终身监禁的?
如果现阶段没办法提出 请麻烦专家学者们多努力一点
要废甚麽刑罚 请等提出相关建议後再来讨论
现阶段请依照目前法律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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