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厚黑散人)
看板GreenParty
标题Re: [其他] 废死
时间Fri May 28 22:19:22 2010
※ 引述《seirios (手又废了...走了)》之铭言:
: 很棒的构想
: 不过!
: 请先用在一些较轻刑罚的犯人身上
: 看看您提出的这种"评估方法"是否准确
: (ex.强奸犯)
: 再慢慢套用在重刑犯 而後死刑犯身上
: 等真正的试验出一种完善的评估标准或准则後
: 再来谈废死等等的问题
: 如果您要求在那个时间点之前暂停执行死刑
: 也行
: 麻烦那些死刑犯或是推动废死的团体及个人
: 自食其力募集所有建造容纳死刑犯的监狱 伙食 日常使用物资
: 以及监狱管理人员的薪水
: 谢谢!
是不是不知道 目前死刑犯占监狱人口多少?
其次监狱最多比例的是窃盗 抢夺 伤害等以及毒品罪 非重罪
监狱制度 以前是处罚机关 如今是社会观护与矫正机关罢了
死刑如果只是为了"永久隔离" 那麽只要终生监禁或五十年徒刑即可
但是却非如此 而是一种"报应"的快慰! 以及"自我安慰"的方式
执行死刑後 被害人家属就没事了? 笑话!!
如果刑罚只被当作"人民报复"的工具 等於是说鼓励"报仇心态"
一旦国家司法无法发挥 那麽人民将会采取自己的报复措施
况且 若把刑罚当作是维护安全的方法 把"人"当作杀鸡儆猴的工具
如此一来根本就有违"人的主体性"的基本人权
犯死罪者 多半是出自"报复""图利""病态"等心态
除非 司法能有效的发挥"矫正""效率"与"诫命"的作用
使人民对法律见解与普遍的认识与预见性 懂的把人当人看 那何必有死刑?
若继续如此作为 把刑罚当作报应 那存在死刑势必造成更严重的冲突
"以刑去刑"是刑罚的目的 "治乱世用重典"是以重罚做手段达到前项目的
若无法建立人民正确的人权概念与法律概念 努力弥平社会损失
只以刑罚当作"爱心小手" 把人民当作"小孩" 把国家当作"父母"
那台湾如何成为民主法治的社会?
我觉得与其说死刑要继续存在 不如想一下有没有其他方法当做矫正
是否还以为刑法是用来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呢? 那好可悲...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7.5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