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bertlin (mountain)
看板GreenParty
标题[转录][分享] 中科二林 10/13 第五次初审会结论
时间Fri Oct 16 17:27:31 2009
※ [本文转录自 Policy 看板]
作者: oodh (oodh) 看板: Policy
标题: [分享] 中科二林 10/13 第五次初审会结论
时间: Thu Oct 15 02:09:39 2009
http://e-info.org.tw/node/48330
本案建议有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开发单位应依下列事项办理:
1.初期及中期(放流水量在6万CMD以下),废水得排放至旧浊水溪或浊水溪之河口潮间
带低潮线以下,後期或废水量高於6万CMD或牡蛎体内铜检测浓度值超过100mg/kg湿重
应以海洋放流管排放。
2.放流水增订管制限值如下:
生化需氧量(BOD)最大限值15mg/L。
化学需氧量(COD)最大限值60mg/L。
悬浮固体(SS) 最大限值15mg/L。
总氮(TN) 最大限值50mg/L。
氨氮最大限值10mg/L。
总磷(TP) 最大限值10mg/L。
3. 放流水增订「总毒性有机物」管制限值1.37mg/L
(项目包含1,2-二氯苯、1,3-二氯苯、1,4-二氯苯、酚、 2-乙基己基酯、
丁基苯基酯、对二丁基酯、二氯甲烷、1,2-二氯乙烷、1,1,1-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氯仿、二氯溴乙烷、1,2,4-三 氯苯、甲苯、乙苯、
2,4,6-三氯酚、2-氯酚、2,4-二氯酚、2-硝基酚、4-硝基酚、五氯酚、
1,1-二氯乙烯、四氯乙烯、三氯乙烯、蒽、四氯化 碳、萘、1,2-二苯基联铵、
异伏弄等32项及依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列管之毒性化学物质)。
4.放流水排放以保护人体健康为第一优先,因 此放流水中的重金属浓度系以水质扩散
模拟可符合「水体分类水质标准」之「保护人体健康相关环境基准」为前提下,
要求开发单位之废水放流量如超过 4,000CMD时,放流水重金属浓度管制限值如下:
铅0.2mg/L、镉0.03mg/L、六价铬0.35 mg/L、锌3.5mg/L、汞0.005mg/L、
砷0.35 mg/L、硒0.35 mg/L、银0.35 mg/L、铟0.1mg/L、钼0.6mg/L、镓○○mg/L、
锡○○mg/L。
5.开发单位如将废水排放於「旧浊水溪方案」,应采行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为预防绿牡犡之发生,参考专案小组水产专家意见,必须让河口养殖区之水体
水质铜浓度低於0.01mg/L(海域环境分类及海洋环境品质标准之铜浓度为 0.03 mg/L),
因此放流水重金属铜浓度系以水质扩散模拟可符合前述浓度为前提下,要求开发单位
之废水放流量如超过4,000CMD时,放流水重金属铜管制限 值为0.07mg/L。
开发单位应每月定期监测放流水可能影响养殖区域之牡蛎重金属(铅、镉、六价铬、
铜、锌、汞等6项)之含量,并送将逐月检测结果送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其中,
牡蛎体内铜检测浓度值如超过100mg/kg湿重,即应以海洋放流管排放。
6.放流水排放专管施设完成後,始得同意进驻厂商营运。
7.水源供应部分,调用农田水利会之农业用水量以6.65万吨/日为上限,
长期水源完成後即不得调用农业用水。
8.除自来水公司同意供给之0.48万吨/日之水源外,开发单位应确保其与进驻厂商於
施工与营运期间不得抽用地下水。
9.营运期间应持续进行环境监测作业,且应公开专案研究结果及例行监测资讯,
另开发单位应成立监督小组,并由1/3居民代表、1/3公正人士及1/3开发单位代表组成,
其主持人由公正人士推选担任,监督事项应包括放流水影响及健康调查等2项。
10.规划自经济部水利署区域滞洪池调度之203万立方公尺之土石方,不得改由其他方式
调度。
11.营运前应完成背景健康调查, 并於营运後每5年进行流行病学调查。
12.化学品管制部分,开发单位应确保进驻厂商生产、输入或使用每年大於1公吨之物质,
其原料供应商应取得欧洲化学总署(ECHA)之厂商及物质注册号码,
并应依欧盟REACh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品管理。
13.本案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以800公吨为上限,并应采行排放量增量抵换方式,
以具有同等之空气品质维护效益,相关抵换措施应符合「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审查
开发行为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换处理原则」。
14.温室气体部分,开发单位应确保进驻厂商采行BAT,订定温室气体排放标竿值,
BAT温室气体净增量,於温室气体减量法通过後,应依其减量规定办理;另确保
驻厂商应装置PFC去除设备,且其PFC气体处理效率需达90%。
15.应於开发行为施工前三十日内,以书面告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本署预定施工日期;
采分段(分期)开发者,以提报各段(期)开发之第一次施工行为预定施工日期
为原则。
(二)上述「旧浊水溪方案」及「浊水溪方案」等2项放流水排放方案,经综合考量各方
意见及开发单位采行环境减轻对策後,均属可接受之方案,开发单位应就环境、
技术、经济、管理等4方面充分检讨後,采行较佳方案。
(三)开发单位应依委员、专家学者及相关机关书面意见予以补充、修正,纳入定稿,
送本署核备。
(四)本案提本署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委员会讨论。
--------------------
给大家参考
另外上面这篇报导,我只节录有关结论内容的部份
文章本身有些质疑的内容,想看的可以点进去看,不过我觉得大部份都不值得深究
比如说对会议的一些影射 「环保署官员交头接耳」 不然咧?不准人家交换意见吗?
「委员在协调时找官员协助一下」 不然咧? 人家是主管机关啊?
「官员来了两次後来说他没空」 不然咧?
因为与会者发言太多 导修开延续会议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延续会议里对这件事发言过的不应该再发言
(不然每一场都排一两百位渔民发言 每一场都开不完 何时能作出结论?)
这样也要被冠上阴谋论
不希望委员带旁人来闹场,要求委员助理出示助理证,也要被拿出来讲
我觉得没什麽意思啦....
另外,
http://e-info.org.tw/node/48343 这篇也有一些质疑
其中,关於REACH 和 药品管理的部份
之前我介绍过,我觉得REACH的目标开得很积极,但实际上控管是很消极的
环保团体应该对这个法规的运作进行了解,而不是看了人家条文上很积极
就说中科怎麽「只是登录,毒物管理都没做」「没有评估化学药品的影响」
-- 上面条文写「要依 REACH 规定登录、取得代码,并依REACH规定进行化学品管理」
前面介绍REACH的文章提到了,就连ECHA都规划好 会参加登录的企业里,会有四种
其中「只是登录了放着」和「只想等人家研究完,再依结果因应」的占大多数
ECHA是REACH的规划执行者,他们就不会要所有企业展开研究
何况台湾,不是一个gdp占全球十几%的经济体,没有强大的行政组织和市场
说
REACH精神在於「登录、评估及使用管理」。环委说,中科实行REACH中的「登录」
动作,完全没有评估登录的化学药品总量造成的影响。另,REACH中最重要的化学品
使用管理中科没有做。环委直批,「只做了三分之一,要学就要学得像,把整套
制度搬过来。」
不知道是哪个环委,我觉得他很不用功
然後文章最後质疑了排在海口会对养殖业产生影响
但,如果你有去看前面贴的报告书,以规定浓度 和 海口扩散、涵容力来看
在海口排放一下散到对环境浓度测不出影响了
被采访的环委显然也知道这点,他却说:
有环委表示,这其实不是废水排在哪里、或能不能稀释的问题,就算稀释了,
这些重金属、荷尔蒙还是存在於地球上,随着食物链累积又回到人体,最後受害的
还是一般人。
这也是昧於专业的发言,我们生活中,不需要有中科、不需要有确知污染源
就会不断从环境摄入重金属和荷尔蒙
中科的排放一但被稀释、不会对附近造成影响,它在全球循环系统里占的量何其之微
就算你每天吃有机食品,从天然植物中摄入的微量元素
恐怕都比你吃到中科排放出来的多
如果可以把「依然存在於地球上」作环境影响评估的话
何止中科,你我排泄中的重金属难道会从地球上消失吗?
只是为了展示「我是站在环保这边的」讲这种话 实在没什麽意义
不过,这篇文章有提到两点 倒是值得注意的
环说书内针对旧浊水溪的排放方案仅采2008年11、12月及2009年2月三时间点
平均得5.69cms的流量。环委説得含蓄,「针对重大开发,开发单位的评估实在『勇敢』。」
另,针对浊水溪排放方案,开发单位提出1986年至2000年的流量平均值18.24cms,
当时上游拦河堰尚未启用,拦河堰正式启用後,枯水期流量只剩先前的三分之一。
环委指出,中科因应枯水期的方式,是将园区废水放流量由13.2万吨降至12万吨,
只是「河川日流量减少了60%,污水排放量却只减少10%,这是一个很大的不平衡。」
加上枯水期间,工业废水并不会停止排放,这些污水该靠甚麽稀释?
采用三个月作样本是否不适合,这点值得深究(文中并没有给我们答案)
也许要这个领域的人分享例子或专业的采样决策说明
拦河堰的影响也是,中科的因应计划是否适当 -- 我想不会是60% 10%的乘法运算
中科应该提出对应的扩散分析
不过,另一方面,上列规定的排放总浓度已经压到 <1.3mg/L
目前标准是6 如果6是可行的,那1.37少10% 在日流量少60%的河里扩散
是不是有差很多、值得停止整个计划研究完再说?
更何况 上列规范里除了 流程上段的「排放」 也对中段的「河川水质」
和末段的「农渔产品」作监测,并明订停排标准
除了「环保人士眉头一皱,觉得内情并不单纯」外
我没看到有什麽科学的理由可以反对它的...
--
国家研究院->政治小组-> policy 政策板
█▆▆ █▆▆
远离对政党人物偏好 █ ◥ █ ◥
追寻
「什麽对人民最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板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0.24.72.114
1F:→ lembertlin:借转绿党板跟环境板,谢谢 10/15 10:29
※ lembertlin:转录至看板 GreenParty 10/15 10:30
※ lembertlin:转录至看板 Ecophilia 10/15 10:30
2F:推 lembertlin:o大在文中将工业排放的重金属与植物中的微量元素相比拟 10/15 10:36
3F:→ lembertlin:不知何处有相关专文可供研读,望请赐文,谢谢 10/15 10:37
4F:→ lembertlin:另,提及我们在生活中就会摄取到不少重金属及荷尔蒙 10/15 10:45
5F:→ lembertlin:而中科对人们的影响是比之更少的,不知重金属与荷尔蒙 10/15 10:47
6F:→ lembertlin:对人体是否为有害物质,把o大的说法转换一下,就像在说 10/15 10:49
7F:→ lembertlin:一个已经被虎头蜂叮得满头包的人,再被一只虎头蜂叮到 10/15 10:50
8F:→ lembertlin:也是无关痛养。此上似不太合乎政策,故以推文为之 10/15 10:53
9F:→ oodh:不,没有什麽深入的了解,但是前文「第三次审查报告」的pdf 10/15 14:20
10F:→ oodh:有图和数据可以看(第12页) 10/15 14:25
直接修文,续上面推文
广阔海域涵容能力大,扩散状况良好,模拟结果距海洋放流管放流口约1公里
处之污染物浓度增量已降至原排放浓度1% 以下,对海域水质影响极微。
^^^^^^^^^^^^^^^^^
以总浓度规定 1.37 mg/L来说, 半径一公里外的部份浓度就降到0.0137mg/L
上面报导中学者的说法是,尽管如此、对周糟环境没影响,但仍然在地球上
「整个地球上,就算是限定在空气、水、动植物体内循环的重金属含量
中科排放的比例会占多少」 嗯,我没数据,不过这个「极小」的概念应该不会错吧
欢迎有了解的人分享资讯
另,你的举例是不对的
各项健康、环保的检测标的都有它的标准值在
标准值的产生多半是用「人体自然代谢力」来作评估
被虎头蜂咬每一下都是痛的,但人自然会、也必需要摄取微量元素
比如说「铬」
http://health.people.com.cn/BIG5/14740/21471/4306999.html
这篇文章中说运动量大的中年男性 每天要摄取 0.1~0.2mg 的铬
否则会有血管硬化的问题
大部份没人都没有特别去服用 像综合微他命这类的元素补充食品
但大部份的人都没事,这也就是我们从日常饮食和环境中就会摄取到0.1mg以上的铬
如果中科海放管一公里外的浓度就降到剩 0.0137mg/L
这些量再混进整个台湾的生态和水系、被台湾海峡、被全岛作物、2300万人分摊
以「存在在地球上」的方式 「最後还是被人吸收」 你想它占你一天的摄入量多少?
它会不会让台湾人致病?
另一篇微量元素的文章
http://www.foodcare.com.tw/teacher.aspx?article=4069
蜜蜂叮你一下就会痛,但以铬来说,
如果把刻意跑去喝排放口一公里外的水一公升 视为被叮一下
那你我等於是每天得给蜜蜂叮个十下左右 不然还会得病
更何况我们不可能跑过去喝、也不可能喝乾整个太平洋把它被稀释的量收集回来
换个角度算 台湾2300万人 能这样健康活者,代表全岛上至少不断有每日
2300万 * 0.1mg = 2.3公斤 以上的铬 不断地从环境和饮食中被台湾人摄入
(可能同时也有等量的铬 被台湾人排泄而出、「留在整个地球上」)
一般来讲,谈污染都是讲附近的作物、水质的,
因为你得吃到那些特别吸收了高浓度金属的产品 才会超量
没有在讲什麽「还是存在整个地球上」的
现在不是有「树葬」吗? 树葬的话,人体内所有的物质、金属
全都会「留在地球上」哦
如果这也要算的话,树葬岂不是比塔位还不环保吗?
人体对这些重金属有一定的代谢力、甚至需求
如果没摄取「过量」就不会有害
如果排放口附近浓度仍高、而会被附近作物吸收到它的高浓度、再被人吃到
那才会有事
我相信甚至是原本的 6mg/L (这是指排放口 100% 的总浓度)的规定
就已经是经过扩散研究、生物实验研究的了
至於微量元素、环境荷尔蒙 在生活中自然就会被摄入的量
我想既然称为「学者」应该是没有不知道的道理吧...
※ 编辑: oodh 来自: 110.24.72.114 (10/15 15:05)
※ 编辑: oodh 来自: 110.24.72.114 (10/15 15:11)
11F:推 mike365404:二林自来水公司也是抽地下水的... 10/15 20:26
稍微查了一下关於用水的部份
二林园区的用水将由拦河堰提供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31469
依据经济部水利署资料显示,95至96年彰化县地层下陷区下陷速率一年超过3公分以上
共有7个乡镇,下陷面积超过2百平方公里,其中,中科4期开发位址二林镇沉陷量高达
每年3公分。
民生用水靠抽地下水
中科管理局表示,地层下陷是养殖业超抽地下水导致;中科4期工业用水,中程将由
集集拦河堰调拨、长程将有开发中的大度拦河堰提供,不会超抽地下水;至於建筑物
方面以工程技术加强,就可避免地层下陷对园区建筑的损害,强调开发对地层下陷
状况有益无害。
区委会委员、前环评委员詹顺贵指出,彰化地区自来水接管率不普及,90%民生用水
都由自来水公司抽地下水供应,「中科进驻还要求自来水公司提供每日4,800吨的
民生用水,怎麽可能对地层下陷有『正面助益』?」
詹顺贵进一步表示,虽大度拦河堰因中科4期而被指定为重大开发,但能否在
民国105年如期完工仍是未知数;届时若大度拦河堰无法正常供水,
「中科难道不会抽地下水吗?」
91年水资源政策环评中明载,并无规划兴建大度拦河堰,加上90年水利署估算,
全台每人每日「可用水量」不达全球的1/7,代表水资源吃紧,
「工业真的能评估用水没问题、不抽地下水吗?」区委会委员简连贵认为,
不同产业的水权应重做检讨,中科对有限资源的评估也应合理。
新闻中的集集拦河堰,我不确定,不过应该就是别的新闻里提的「农业用水调拨」
在已经确定会有 大度拦河 的兴建下
当然,不止是中科,所有会增加用水的行为都可以说是排挤民生用水
我们可以假设不盖中科,二林自来水公司改由拦河堰供水
(违法超抽的还是会抽,因为免钱)
然而,新闻里环委自己也说了「大度拦河堰因中科4期而被指定为重大开发」
也就是说,如果中科四期不做,拦河堰就可能不会盖
所以这个 机会成本说 就不能成立
※ 编辑: oodh 来自: 110.24.72.114 (10/15 21:02)
12F:推 lembertlin:照o大的论述看来,那名学者着实不专业^^,不过还想厘清 10/15 21:04
13F:→ lembertlin:一点,若把科学园区的放流水稀释到一定程度後,理论上 10/15 21:05
14F:→ lembertlin:来说,会不会和含有微量元素的自然水一样可以做为食用 10/15 21:07
15F:→ lembertlin:水?又环境荷尔蒙是人造物还是自然界原本就存在的? 10/15 21:09
16F:→ lembertlin:另,政府肯为中科盖拦河堰,却不肯为彰化地区的民生农 10/15 21:13
17F:→ lembertlin:业用水盖拦河堰,此种水利政策令人怀疑政府是为谁做事? 10/15 21:15
18F:→ lembertlin:(神不知鬼不觉的伤害我举例不出来……佛心满满ing 10/15 21:17
修掉一句推错文的话
你说的问题我也有想到
看上面的新闻,好像自来水公司评估民生和农业不会有超抽问题
地下水不是完全不能抽,只是不能抽太多
虽然不是很确定,不过看来二林应该是自来水公司的抽用还不会导致下陷
但是一但农业或养殖渔业大量自行抽用就会
这是一个问题啊... 自来水公司应该为了违法抽免钱地下水的人让步
「地下水给你们抽,我花钱去取水源」吗?
※ 编辑: oodh 来自: 110.24.72.114 (10/15 21:30)
19F:推 lembertlin:嗯,水资源跟废水处理都是大问题啊@@(发现-oodh=嗯^^ 10/15 21:40
20F:推 mike365404:渔业水脏了就要排掉,再抽新的水上来.. 10/15 22:58
21F:→ mike365404:大城就是养蚬几乎天天都要抽... 10/15 22:59
22F:→ lembertlin:改转目前版本替换原本的转贴 10/16 17:27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68.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