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llfrogtwn (牛蛙)
看板GreenParty
标题Re: [苦劳] 自行车骑士不要暴力的自行车道
时间Sat Feb 21 12:56:45 2009
※ 引述《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Aboriginal 看板]
: 作者: honkwun (反皮草 拒绝血腥时尚) 看板: Aboriginal
: 标题: [苦劳] 自行车骑士不要暴力的自行车道
: 时间: Sat Feb 21 09:03:08 2009
: 作者 s0w0a0n0 (也许像星星:)) 看板 AAAAAAAA
: 标题 [苦劳]自行车骑士不要暴力的自行车道
: 时间 Fri Feb 20 23:43:24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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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20 公共论坛
: 自行车骑士不要暴力的自行车道
: 何嘉文黄诗芳
: 千里步道筹画中心执行秘书,收复街道联盟暨自行车友善环境倡议人
:
: 2月19日我们前往行政院门口声援继溪洲与三莺部落又将被迫迁移原居住地的崁
: 津部落与沙乌瓦知(河滨)部落。日前桃园县政府为连接大溪武岭桥、莺歌到三莺桥
: 之自行车道,在没有事前召开协调会或说明会,让部落居民能够表达意见的情况下,
: 即张贴公告,将强制拆除这两个阿美族部落的屋舍,警务人员甚至粗暴地闯入民宅。
:
: 作为推动千里步道运动的一份子,长期以来努力串联全台湾环岛的自行车与行人
: 步道路网,希望强调环境保护、生态伦理与迈向低碳人本交通时代的绿道路网能分布
: 在全台各角落。然而,我们不只是要争取单车路权,更要推动土地伦理的重建,而非
: 大兴土木的自行车道工程,或是以拆迁原住民家园所换来的自行车道。
:
: 土地伦理重视人与土地的关系,已被迫迁移多次的崁津部落与沙乌瓦知(河滨)
: 部落,好不容易在武岭桥下的河滨地找到安身立命之处,生活了二十余年,延续祖先
: 的精神,自给自足,族人生活紧密相连,不分彼此,也与河川共存共容,今日却因自
: 行车道工程的兴建在即,面临无处可住、远离家园的命运,人与土地的关系被迫切断
: ,生存居住的基本人权遭受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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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基法第28条明定,「政府对於居住原住民地区以外的原住民,应保障及协助其
: 安居的权力。」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第十条亦指出,「原住民不应被强行迁离其
: 土地或领域。未取得相关原住民自由意志与资讯完整下的事前同意,或未事先达成公
: 平、公正的赔偿协议,以及在可能迁回的情形下,未提供迁回原址之选择前,不得迳
: 行迁移(包含拥有、占有、使用的土地)。」政府应对人民基本的生存居住权负有责
: 任,我们呼吁桃园县政府在解决原住民居住问题前,停止所有迫迁行为,并与部落原
: 住民协商,提出原住民可接受、可负担的居住方案,达成共识後,再谈自行车道之兴
: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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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行车正夯,但那不代表自行车骑士的权益就可以成为凌驾一切,甚至「以自行
: 车道之名」行「欺负弱小」之实;事实上,在还没有自行车道之前,自行车骑士早已
: 骑车上路,无论通勤或休闲,自行车象徵着另一种生活的态度与生命的高度。今天,
: 我们需要的不是大兴土木、开肠剖肚的工程,而是以重新调整道路空间或缩减快车道
: 宽度、以及以串连既有道路为方式,打造出一个更友善的单车路网环境、更安全的停
: 车空间、与大众运输系统更便捷的连结,而非强拆人民住所、以原民血泪换来的自行
: 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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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里步道筹画中心执行秘书 黄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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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复街道联盟暨自行车友善环境倡议人 何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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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兔(ptt2.cc)
: ◆ From: 140.112.24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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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友被扫到台风尾也是很无辜 XD
先说一下我的感受,
这些原住民不知道是什麽时候就在这里了,
如果是日据时代以前的,
那政府应该要安排入住空闲国宅,
想尽办法确保其居住权。
或是改变自行车道的工法,
甚至於就地改建,只要让自行车道可以过去就好了,
不过这些居住的地方必须要限建,
甚至要求必须以原住民传统部落方式兴建,
其生活废水接到污水管的费用必须自理,
不得直接排放於河川。
政府和居民也必须协调,
若行水区泛滥,居民是否有足够的能力和原民智慧继续生存下去。
但是在另一个问题,
若是日治时代之後这些居民才迁居於此处,
(原报导说是20余年前),
我个人是觉得县政府的手段并无不妥,
只是後续仍要辅导居住。
我外婆以前也是在公有地上住了2、30年,
也是得被拆迁,不过当时就知道有可能会被拆,
做做生意想办法攒钱在附近买了房子(乡下地方)。
对於这个事件,个人觉得居住权是每个人生而必须的,
政府强制拆屋或许粗暴,
但重点是每人最高30000元,根本没有办法拥有居住权,
是否能有更完善工作、租屋、购屋的配套计画?
若考虑到这群人世代都被驱赶,
(原来的山地原住民原本也都是居住在平地),
是否能有一个配套保留这一段被驱赶的历史文化,
并兼顾人民居住的基本权益。
我家这边也有许多混居平地的原住民,
也都只能按照汉人的规则生存下去,
真正要能照原住民之前的生活方式,
也真的只能在保留区才能见到了。
我算是汉人,说实在也不是很了解原民法的精神,
若有冒犯原住民朋友们请见谅,也欢迎讨论实际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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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10.132.79
1F:推 honkwun :你要不要转到原民板?@@ 02/21 13:20
2F:推 Euglena :原民版在哪啊? 02/21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