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k0943 (.)
看板GraduateCram
标题[新闻] 售补习班盗印讲义及上课录音档 恐触法
时间Sun Sep 2 15:34:11 2007
※ [本文转录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pk0943 (.) 看板: Examination
标题: [新闻] 售补习班盗印讲义及上课录音档 恐触法
时间: Sun Sep 2 15:33:29 2007
售补习班盗印讲义及上课录音档 恐触法
【记者林芳如报导】在补习班上课,将讲义翻印或是将自行录制的录音档复制贩卖给他人
,您知道会触犯着作权法吗?去年有位想考公职人员的民众,因为不想花钱到补习班听课
,於是上网买了某知名补习班的复制讲义和录音档,之後他在网路进行贩卖交易,经过补
习班人员发现检举後,因为违反着作权法,遭到板桥地院判处缓刑两年。根据经济部智慧
财产局网站中详细描述到「重制权」的概念:「着作人本身,对於自己的作品享有重制的
权利,重制的方式有影印、录音、录影、扫描等等。但这些动作都必须经过着作者的同意
,否则就会违反着作权法,而且刑罚并不轻。 」淡江大学财金系二年级林同学说:「
我真的不知道有这种贩卖讲义和录音档的方式,虽然这个方式可以省下一点补习费,但我
还是觉得自己在教室上课比较容易专心,而且也比较有效率。」经济系二年级王同学表示
:「我已经决定未来要去补习班补习了,所以完全不会考虑买别人的讲义和录音档,不过
我并不知道这种方式会犯法。」大传系三年级吴同学则指出:「有听过这种方式,但还是
觉得自己上课会比较实际。而且资料汰旧换新,去年的讲义可能已经跟不上今年的趋势了
,考题趋势是年年都不同的,所以完全不会因为价钱比较便宜而选择买别人的讲义和录音
档。」中文系三年级陈同学也说:「之前因为研究所补习班学费太贵,的确想花钱买别人
自行复制的上课讲义和录音档,不过因为价格也没比较便宜,而且自己亲身去上课所学的
东西会比较多,所以就放弃了,没想到这居然也会触犯着作权法,好险我没有买。」化材
系三年级李同学表示:「开始补习之前我就觉得补习班学费很贵,所以打算考完研究所後
,将上课讲义卖出去,好赚回一点补习费,现在知道这样会违反着作权法,我已经打消这
个念头。」
如发现制造或贩卖盗版光碟、大补帖等违法者,可迳向各县、市警察局经济组或各分局刑
事组、法务部调查局所属各调查处、站等警调单位检举,亦可以免付费电话080211039向
经济部查禁仿冒商品小组提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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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192.21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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