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morfinder (freeman)
看板Gov_owned
标题[讨论]请教台电业务
时间Sun Mar 1 22:21:23 2015
有几个关於电的业务问题想请益...不知适不适合在该版发问...若有违版规会自D
内容:
有朋友的阿姨买了一块地,但这块"私人土地"上有一支台电电杆,朋友阿姨想将它迁走,
经询问当地服务所,所方人员表示该电杆为附近住户用电所必需,且设置历史已久,
前地主在设立电杆之初并无任何异议,若要将它牵走,除非用户亲自去协调沟通,
并找到附近地主愿意提供位置并签承诺书,服务所即可帮忙设计迁移!
问题1:电杆架在私人土地上,新地主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安置电杆,
即使这样也无法去要求台电人员自己去协调并把它牵走吗?有这样的法律规定?
问题2:为什麽房客可以将用电户名改成自己的而不需经屋主同意?
今天若该承租的房客任意将名字改成自己的,又擅自变更用电种类(譬如需量用电)
那万一有一天房客逃跑了,留下一屁股电费(房东权益受损)...这样台电有责任吗?
以上...纯属疑惑...绝非对国营事业的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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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n123: 请查电业法第51条 03/01 22:56
3F:→ lan0616: 第一点,其实原地主已经同意,您阿姨买地时不也应一并概 03/01 23:29
4F:→ lan0616: 括承受?就是她同意土地「现状」才购买的,所以台电部分 03/01 23:29
5F:→ lan0616: 并没有大问题,不然如果每个人都这样,买了地就不让人过 03/01 23:29
6F:→ lan0616: (用电),一些民众的权益受损,有电变没电,请问他们又 03/01 23:29
7F:→ lan0616: 该找谁哭诉呢? 03/01 23:29
8F:推 alex2000: 问题2户名其实是谁都不重要 所以根本没差 03/01 23:31
9F:→ alex2000: 有缴电费才是重点 所以名字乱改根本无所谓 03/01 23:31
10F:→ alex2000: 也没有法律效力 只是用来辨别用的 03/01 23:32
11F:→ alex2000: 留下一屁股电费根台电一点关系都没有 03/01 23:32
12F:→ alex2000: 本来就是屋主跟房客之间的关系 没缴钱就断电 03/01 23:33
13F:→ wind0710: 房东跟房客的问题台电不会介入 你们要自己桥好 03/02 01:15
14F:→ wind0710: 真不晓得为什麽很多人都喜欢把房东跟房客的问题扯到台电 03/02 01:17
15F:→ erotic: 电业法第51条挺有趣的,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提出异议时,台电 03/02 19:48
16F:→ erotic: 仍可得到地方政府许可先行施工,并应於施工五日前,以书面通 03/02 19:50
17F:→ erotic: 知土地所有人或占有人。 第53条提到补偿,这样看来土地所有 03/02 19:52
18F:→ erotic: 人或占有人虽然提出异议,但台电仍可以在地方政府背书下施 03/02 19:54
19F:→ erotic: 工,不然就是由台电依第56条请求所在地之地方政府处理。 03/02 19:55
20F:推 pttptt2008: 承上,但地方政府仍会请民众及台电双方协调。 03/02 23:19
21F:→ ertip: 大家都要用电 却不要电杆 电塔 XD 03/03 20:40
22F:→ ln123: 如果你要来这里就要每天面对此类问题,至於你个性能否接受 03/03 21:31
23F:→ ln123: ,请思考清楚 03/03 2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