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ger840410 (gua)
看板Gossiping
标题[问卦] 覆议後的表决门槛为什麽还是1/2?
时间Wed Dec 17 13:17:19 2025
小时候公民课教的,我记得覆议後投票的门槛会变2/3
但查了法条台湾是不是门槛又变1/2了?
这样不就是同一群人同一件事再重新投一次票有意义吗?
美国总统否决後国会重新表决的门槛也是变三分之二
所以到底哪个是对的,
有没有挂?
下面是法条:
中华民国宪法
第 57 条
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三、 行政院对於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
核可,於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十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覆议时,如经出席立法委员"三分之
二"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或辞职。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第 3 条
1.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宪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停止适用:
2.
二、 行政院对於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得经总统之
核可,於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十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对於行政院移请覆议案,应
於送达十五日内作成决议。如为休会期间,立法院应於七日内自行集会,并於开议十五日内
作成决议。覆议案逾期未议决者,原决议失效。覆议时,如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
决议维持原案,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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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xalto: 我也有同样疑虑,以立院都是政党党意为依 101.10.238.118 12/17 13:20
2F:→ axalto: 归, 表决一次跟二次根本没意义 101.10.238.118 12/17 13:20
3F:→ axalto: 除非五五波,还可以靠跑票翻船 101.10.238.118 12/17 13:21
4F:→ qt359101: 是用增修条文阿 第三条第一项不就写了114.136.243.107 12/17 13:21
5F:→ boredboy: 有吧 行政院的覆议要写出一个能够说服民 118.163.32.35 12/17 13:23
6F:→ boredboy: 意的理由阿 就像我把我的工作完成交给下 118.163.32.35 12/17 13:23
7F:推 pinkyho: 有差啊 给你时间提出立院满意的协调方案 101.10.156.230 12/17 13:23
8F:→ pinkyho: 假如2/3立院干嘛不直接罢免总统就好 101.10.156.230 12/17 13:24
9F:→ boredboy: 一位负责人 下一位如果觉得有些地方要回 118.163.32.35 12/17 13:24
10F:→ boredboy: 到我这边处理 就再退回 如果情况正如他 118.163.32.35 12/17 13:25
11F:→ boredboy: 所说 我就再修改 改成1/2我猜是不想来回 118.163.32.35 12/17 13:26
12F:→ boredboy: 造成国家停滞吧 118.163.32.35 12/17 13:26
13F:推 yokojima: 以前行政院长要立法院同意啊,覆议 42.79.129.181 12/17 13:39
14F:→ yokojima: 的门槛高些很合理。後来院长变成总 42.79.129.181 12/17 13:39
15F:→ yokojima: 统免洗筷,门槛较低也说正常。 42.79.129.181 12/17 13:39
16F:嘘 sad775566: 美国的各部长任命要国会同意 台湾有吗 36.233.5.240 12/17 13:50
17F:→ sad775566: 权利制衡的概念 36.233.5.240 12/17 13:51
18F:→ sad775566: 人事同意权给国会 就可以改2/3 36.233.5.240 12/17 13:52
19F:→ roger840410: 原来是这样 感谢说明 60.249.90.109 12/17 13:59
20F:→ KudanAkito: 以前只有两个党 36.231.156.243 12/17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