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CarRet (天长地久)
看板Gossiping
标题[新闻] 网路讼棍族「钓鱼」 挑衅网友索和解金
时间Mon Nov 4 07:16:05 2013
1.媒体来源:
联合报
2.完整新闻标题/内文:
网路讼棍族「钓鱼」 挑衅网友索和解金
【联合报╱记者李承颖/台北报导】 2013.11.04 02:41 am
网路时代来临,公然侮辱也从现实生活转移到网路。最近出现一批「网路讼棍族」,专门
在网路上挑衅他人,有网友禁不起激怒,向对方大骂「你猪啊」、「白痴」而吃上刑事官
司,赔上和解金後才获撤告。网友警戒,在网路上奔相走告「不要被钓鱼!」
一名网友上周被台大批踢踢论坛的网友控告公然侮辱,一问之下竟发现同时有卅多名网友
也挨告,逼得版主在论坛上公告,提醒网友「不要被网路讼棍钓鱼!」并举例,有网友只
回说「你是奥客!」或「你算哪根葱?」就被告涉嫌公然侮辱。
公告一出,曾深受其害的网友「维尼」上网吐苦水,说他因在网路上与一名网友笔战,气
得忍不住骂对方「你白痴啊!」就挨告。检察官劝他们和解,他不想跑法院,付了两万多
元的和解金,对方才撤告;一问之下,才知有网友也被此人告,对方甚至故意到南部偏远
地区的警分局提告,逼得他千里迢迢南下到分局做笔录。
网友「瑞可」说,有网路讼棍专门锁定某些对象,只要看这对象到哪个版发文,就去版上
挑衅,刻意激怒对方;有的人一开始不理会,後来忍不住还击,向对方开骂,网路讼棍就
会留言「我已备份,大家法院见罗!」
法界人士说,公然侮辱罪的构成要件为「公然」侮辱他人,在网路上的BBS讨论区或文章
留言版辱骂他人,因公开的网路论坛有多人浏览,有「第三人在场」,一定会留下证据。
「网路讼棍」就是利用「凡骂过必留下痕迹」的证据提告,让警局及司法机关多了许多网
路公然侮辱案件,花费司法资源。
网友认为,这跟假车祸的「车祸蟑螂」何异?故意钓鱼,让人忍不住大骂,甚至藉和解金
牟利,网友除了隐忍,几乎无法自保。
【2013/11/04 联合报】 @
http://udn.com/
全文网址: 网路讼棍族「钓鱼」 挑衅网友索和解金 | 法律前线 | 社会新闻 | 联合新闻
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71724.shtml#ixzz2jcxBZDRB
Power By udn.com
3.新闻连结:
4.备注:
上报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13.88
1F:推 Workforme:会有天谴 ┐(─_─)┌ 11/04 07:17
2F:推 DFTT:两万多耶 真好赚 11/04 07:17
3F:推 BigCat:有报导这个提醒网友也算好事…推一下 11/04 07:18
4F:→ ev331:不知道要说死好还是怎样 两种都可能中 11/04 07:18
5F:推 inglee:你马英九阿 你黄世铭阿 你陈水扁阿 你陈致中阿<-会被告嘛?? 11/04 07:18
6F:推 jho52106:可以公布这些讼棍的大名吗? 真想认识他们 11/04 07:18
7F:→ BigCat:四叉在置底推爆那边有稍微提到 看推文搞不好可以猜猜看 11/04 07:19
8F:推 StylishTrade:被惹怒了不骂出来会内伤要找谁赔啊 11/04 07:19
9F:推 kutkin:只要有心,人人都是讼棍啦。 11/04 07:20
10F:→ aresa:板上的道歉文里就可以查到了阿,本名和PTTID都有 11/04 07:20
11F:推 fantas99:这太容易了 锁定容易激怒的 然後去版上针对政治立场留 11/04 07:20
12F:→ fantas99:例如:大家讨厌马英九 我就锁定几位 故意留 支持马英九 11/04 07:20
13F:推 soulover:嘴贱被人钓刚好而已,还是潜水金实在 11/04 07:21
14F:→ fantas99:像是 马英九做的很棒 只有不懂的人才会谩骂 11/04 07:21
15F:→ fantas99:然後等人回 11/04 07:21
16F:→ elido:谴责426跟马水母会吗? 11/04 07:21
17F:推 atorneychien:乡民自己EQ管理不好 又欠缺常识 11/04 07:22
18F:推 jack19931993:地图炮吗 XD 11/04 07:22
19F:推 YU0158:上次那个骂人马英九被告的结果到底如何 11/04 07:22
20F:推 no5566:不要骂就好啦 11/04 07:23
21F:推 daemonshadow:还有人贴新闻就被告的 贴新闻欠缺常识吗? 11/04 07:23
22F:→ aidao:公然侮辱除罪化吧!吵架对骂这种事真有需要用刑法处理吗? 11/04 07:23
23F:推 StylishTrade:EQ太好都忍住不骂人 压抑情绪会心理创伤吧 11/04 07:23
24F:嘘 hipocritos:不错啊 藉此提昇一下骂人不带脏字的功力XD 11/04 07:23
25F:→ no5566:你 这个字 少用为妙 11/04 07:24
26F:→ cacoi:请古美门帮打官司 原告打成被告 11/04 07:24
27F:→ daemonshadow:错了 为了和解金而告人的 就算明知不会起诉也照样告 11/04 07:24
28F:→ fantas99:不要用 你 我 他 ; 用 蛆蛆 吱吱 表示 11/04 07:24
29F:→ daemonshadow:置底公告就有案例了 11/04 07:24
30F:推 jho52106:公然侮辱除罪会世界大乱 但应该要针对这方面去修法 11/04 07:25
31F:推 Bking1300:会被告的 大部分自己也有问题 动不动白痴智障挂嘴边 11/04 07:25
32F:→ fantas99:遇到政治立场不同的 就用 蛆蛆 只会.... 吱吱只会... 11/04 07:25
33F:→ jho52106:怎麽会有人搞到大家都想骂他? 11/04 07:26
34F:→ fantas99:来回击 11/04 07:26
35F:→ daemonshadow:错了 想告人 不用被骂也可以告 11/04 07:26
36F:→ atorneychien:白痴马鹰狗 愚蠢乡X们 你是马騜? eo4 我没指谁喔 11/04 07:27
37F:→ daemonshadow:会不会起诉或定罪是另一回事 有联想力就能告 11/04 07:27
38F:推 aidao:公然侮辱除罪,回归民事,才有可能制止滥诉。以刑逼民听过吗 11/04 07:27
39F:推 xeins:不过da网友说的极端情况 反而不用怕 因为对方构成诬告的要件 11/04 07:28
40F:→ daemonshadow:告了你就得去做笔录 没时间陪他玩就乖乖付钱 11/04 07:28
41F:→ fantas99:不对 如果对方没有讲到你 你用联想力告 会触犯诬告罪 11/04 07:28
42F:→ kutkin:诬告很难成 11/04 07:29
43F:推 StylishTrade:正常情绪发泄本来就应该合法化 11/04 07:29
44F:→ daemonshadow:诬告 你要能证明 他明知你不是在说他 11/04 07:29
45F:→ fantas99:用联想力告 还要确定对方有指定到你 11/04 07:29
46F:→ xeins:而且这个新闻有个疑点 刑诉的原则是:原告需迁就被告所在地啊 11/04 07:29
47F:→ daemonshadow:问题是 如果他坚称 看到的当下就是直觉你在说他 11/04 07:29
48F:→ xeins:其实可以证明啊 依照证据法则 一般理性正常人完全不会联想到 11/04 07:30
49F:→ StylishTrade:连表达情绪的自由都没有 算甚麽自由国家 11/04 07:30
50F:→ daemonshadow:你要怎麽证明他不是这样想? 11/04 07:30
51F:推 u70098:这记者要小心了 X先生现在是无差别攻击 小心也收到存证信函 11/04 07:30
52F:推 shahe:谁叫酸吱天生臭嘴┐(─_─)┌ 11/04 07:30
53F:→ fantas99:只要对方告你不成 就可以反控诬告 11/04 07:30
54F:→ daemonshadow:可以反控啊 不会成立而已 11/04 07:31
55F:→ xeins:而讼棍偏偏联想到而要搞人 就可以证明成立啊?? 11/04 07:31
56F:推 evilking:别乱教人了 蛆蛆 吱吱都是动物 11/04 07:31
57F:→ atorneychien:当然要反控呀 管它成不成立 11/04 07:31
58F:→ daemonshadow:这不叫证明 这叫推测 你去跟法官说看会不会成立 11/04 07:32
59F:→ paleomort:被骂的确不舒服,不过靠这个赚钱实在不怎麽样。 11/04 07:32
60F:推 ECZEMA:推联合报这篇报导 11/04 07:32
61F:→ fantas99: 你没有指明你我他, 他却赖你 就可以控 诬告 11/04 07:32
62F:→ evilking:你把人故意用动物的名子叫 也是可能吃官司了 11/04 07:32
63F:推 qoobaa:好像很好赚耶XD 11/04 07:32
64F:→ atorneychien:那是法官的事不是反控诬告者的事 不要用正常想法好吗 11/04 07:33
65F:→ xeins:da你这就浅了 证据法则你回去翻翻刑诉教科书即知 不必迁就 11/04 07:33
66F:→ daemonshadow:靠告人来赚钱的 基本上是没工作的 他可以慢慢跟你玩 11/04 07:33
67F:→ fantas99:诬告 和 告人 都一样 赚和解金吧 11/04 07:33
68F:→ daemonshadow:不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有空陪钓客玩的 11/04 07:34
69F:→ xeins:讼棍~否则 被告"嘴巴"说他叭啦叭啦 法官难道依被告证词判案? 11/04 07:34
70F:→ fantas99:你很烂 指定特地人, 蛆蛆/ 吱吱 很烂 这样如何告? 11/04 07:35
71F:→ xeins:妈妈嘴谢依涵说她只是一时失手没有要杀人 法官有因次信他吗? 11/04 07:35
72F:→ daemonshadow:错了 法官判无罪 那是你有时间陪他玩的情况下 11/04 07:35
73F:推 ndr:是为大家好啊! 够多选票才能逼痢痿修法 11/04 07:35
74F:→ xeins:有因此要死者家属"证明"谢依涵当时"心里"想伤人而已或杀人吗 11/04 07:35
75F:推 napoleonyang:浪费司法资源 11/04 07:35
76F:→ daemonshadow:要上班的人没空玩 就乖乖和解付钱 11/04 07:35
77F:→ atorneychien:这没什麽好修法的 贱嘴本该负责 11/04 07:36
78F:→ daemonshadow:法官不信他 所以判你无罪 不代表他就是诬告 11/04 07:36
79F:→ xeins:所以 我是指 da先前所说的"极端"状况时 反控诬告可以成立... 11/04 07:36
80F:→ xeins:至於"没那麽极端"的情况时 da所说的 我倒没有否认确实难成立 11/04 07:37
81F:→ daemonshadow:钓客哪那麽笨 人家有告上百人的经验值 11/04 07:37
82F:→ daemonshadow:你有什麽? 11/04 07:37
83F:→ atorneychien:成不成立不是一般人该去care的 宪法保障诉讼权就行了 11/04 07:37
84F:推 dogses:请问那里知道ID 11/04 07:37
85F:→ daemonshadow:说不定钓客本身或朋友还是念法律的呢 11/04 07:38
86F:→ atorneychien:告人还有什麽经验值吗? 11/04 07:38
87F:→ dogses:有骂人是高招的八卦? 11/04 07:39
88F:→ daemonshadow:不起诉或判无罪 都是你有时间陪钓客玩 之後的事情 11/04 07:39
89F:推 u70098:分身很多 你知道ID也没用 只能奉劝乡民嘴巴要小心为上 11/04 07:39
90F:推 xeins:我有什麽 就在於我上述推文的专业知识中 PTT卧虎藏龙 讼棍哪 11/04 07:39
91F:推 albert7387:修法的话马英九会被骂到哭吧 11/04 07:39
92F:→ daemonshadow:没时间 就是认赔付钱 11/04 07:39
93F:→ taimu:爱骂 被告刚好而已 (话说避免钓鱼是来八卦版 首要学习的阿 11/04 07:39
94F:嘘 handsomeKim:吃屎蛆乖乖吃屎 别乱高潮喷汁 11/04 07:39
95F:→ dogses:EQ[真的很重要 11/04 07:40
96F:→ xeins:天夜路走多了就知~年轻法官难道都没在上PTT?律师呢?检察官呢 11/04 07:40
97F:推 fantas99:问题就在於此 靠联想力告人 当然可以反控诬告 11/04 07:40
98F:→ ev331:有啊 我常常被人弄 科科看看跟我有对话的通常都居心不良 11/04 07:40
99F:→ xeins:医师呢?教授呢?讼棍还以为八卦版只有大学生?哪天讼棍"极端乱 11/04 07:40
100F:嘘 hayashi91:ㄆㄆ 可能国考考很多年 都没上 怨念很深吧!!! 11/04 07:40
101F:→ xeins:告"踢到铁板就知... 11/04 07:41
102F:→ fantas99:如果 靠联想力告人 每件案子都能玩 何需工作呢 11/04 07:41
103F:→ atorneychien:我觉得去偷拍环保案件 乱丢菸蒂的比较好赚 11/04 07:41
104F:推 daemonshadow:诬告成不成立 跟你是什麽板没关系 要看钓客怎麽告 11/04 07:41
105F:→ ev331:骂人高招就是像冯光远那样 不就让智障听不出是在酸他 11/04 07:41
106F:推 albert7387:八挂版是练eq的好地方 11/04 07:41
107F:推 gn00063172:眼熟的案例,推一下。 11/04 07:42
108F:→ atorneychien:我现在在想怎麽可以弄到取缔丢菸头 可以一年净赚600W 11/04 07:42
109F:→ daemonshadow:冯光远有被告过啊 对方怕败诉撤告了 11/04 07:42
110F:推 dogses:为何解金那麽贵 11/04 07:42
111F:→ gn00063172:其实冯很多地方都有踩线啦,不过他不怕跑法院 11/04 07:43
112F:→ dogses:请问一下不和解要关几年 = = 11/04 07:43
113F:推 a1122334424:诬告明明就很难成立 不然怎麽敢告 11/04 07:43
114F:推 xeins:da所说的 某讼棍若因对方"贴新闻就告" 这就是极端情况 11/04 07:43
115F:→ gn00063172:因为跑法院过程,他可以穿着特制服装再次陈述事实。 11/04 07:43
116F:推 wscjoe:新职业? 透露一下年薪多少? XDD 11/04 07:44
117F:→ fantas99:对方一直告的话 检察官调阅对方纪录後 也会觉得有问题的 11/04 07:44
118F:→ atorneychien:没多久但是会留下刑事纪录 以後要出国或移民比较麻烦 11/04 07:44
119F:→ xeins:多了解法院 别以为法官一定恐龙~以往大家说法官对车祸案件恐 11/04 07:44
120F:推 no5566:靠 贴这篇新闻 会不会有事啊!!!?? 11/04 07:44
121F:→ fantas99:我们没有时间跟钓鱼者玩 检察官也没有时间跟钓鱼者玩 11/04 07:44
122F:→ gn00063172:讼棍很阴的地方就是,有些不一定成立,但他先告就对了 11/04 07:45
123F:推 daemonshadow:滥诉不等於诬告 诬告很难成立的 不要想的太简单 11/04 07:45
124F:→ xeins:龙 结果前几天不是有法官判大车无罪?乡民还推文说司法活了~~ 11/04 07:45
125F:推 dogses:想问法律系 一般不和解要关吗? 11/04 07:45
126F:→ daemonshadow:法官判你无罪 不等於法官会判他诬告 11/04 07:45
127F:→ dogses:还是最後还是要赔钱了事 XD 11/04 07:46
128F:→ daemonshadow:怎样算诬告? 例如有人告你偷他东西 但是後来证明 11/04 07:46
129F:推 seraphlai:和解金 应该两人都接受就成立吧 11/04 07:46
130F:→ acebruce:最重要的id咧 11/04 07:46
131F:→ valenci:「你猪啊」、「白痴」 这被钓到了 11/04 07:46
132F:推 chen000:那些真正loser+智障的才会搞这招. 我没说谁喔~别告我!! 11/04 07:46
133F:→ daemonshadow:他在告你之前 就知道东西是别人偷的 甚至根本没被偷 11/04 07:46
134F:→ daemonshadow:这才叫诬告 如果他是在告你之後 才发现是别人偷的 11/04 07:47
135F:推 xeins:da 其实我也有同意"没那麽极端"的情况下 反告对方诬告很难成 11/04 07:47
136F:→ valenci:「你是奥客!」可以不成立 11/04 07:47
137F:→ atorneychien:笨蛋马与狗 白痴狗与马 智障马X狗 脑残马+狗 11/04 07:48
138F:→ daemonshadow:或是东西在别的地方找到了 那就不一样了 11/04 07:48
139F:→ fantas99:苹果日报: 无端滥讼 恐吃诬告官司 11/04 07:48
140F:→ atorneychien:你是奥客 这个会成立喔 11/04 07:48
141F:→ xeins:我意思是说 但若夸张到很明显 明显到有可能成立诬告也有可能 11/04 07:48
142F:→ fantas99:通常钓鱼者 被检察官查出後 反控诬告 检察官多半会签 11/04 07:48
143F:→ daemonshadow:那你只能祈祷 钓客用夸张到很明显的方式来告你 11/04 07:49
144F:→ xeins:不然 照你那麽说 法院判决记录中 根本不会有诬告案件啦 因为 11/04 07:49
145F:→ fantas99:但钓鱼者本身告诉 检察官不一定会签 11/04 07:49
146F:→ daemonshadow:然後再去实践你的诬告 11/04 07:49
147F:推 season002:靠 记者也有大小眼 4X发的就上报 这事都多久了 11/04 07:49
148F:→ xeins:诬告都不会成立..因此 至於实际案情有百百种 当然不一概而论 11/04 07:50
149F:→ daemonshadow:错了 诬告案件跟钓客是两回事 11/04 07:50
150F:→ fantas99:在实务经验中,无辜的被告可在告诉人诉诸法律行动时, 11/04 07:51
151F:→ fantas99:立刻向警察、检察官反控诬告 11/04 07:51
152F:→ fantas99:如果钓鱼者告30件 每件都被反控诬告 钓鱼者也不好受 11/04 07:51
153F:→ daemonshadow:偷东西这种还算容易的了 辱骂可是非常困难的 11/04 07:51
154F:→ daemonshadow:你说一句话 钓客说他觉得你在骂他 法官判你无罪 11/04 07:52
155F:→ wscjoe:不管怎样麻烦的还是自己 没那麽多美国时间跟对方告来告去 11/04 07:52
156F:→ kyle824:你甩哪根葱!? 11/04 07:52
157F:推 rape5566:请宋世杰比较有用吧 11/04 07:52
158F:→ wscjoe:重点就是网路留言请小心 = = 11/04 07:52
159F:→ daemonshadow:但是 你要怎麽证明钓客不可能觉得你在骂他? 11/04 07:53
160F:推 soramoe:台湾恶法 那些立委们整天洗钱贪污预算吃喝玩乐 垃圾立委 11/04 07:53
161F:→ daemonshadow:这种"感觉"、"想法" 你要怎麽证明不可能有? 11/04 07:54
162F:→ fantas99:不对钓客回应 钓客敢告 就反控诬告 当然索赔和解金 11/04 07:54
163F:→ daemonshadow:钓客没工作闲闲陪你玩 他干嘛跟你和解? 11/04 07:55
164F:→ fantas99:换句话说 没人再跟钓客讲话 钓客自找上门就是找死 11/04 07:55
165F:→ BF109Pilot:钓客可能一边准备考试一边钓鱼吧XDDDD 闲得要命XDDD 11/04 07:56
166F:→ daemonshadow:是钓客没工作怕麻烦 还是你有工作怕麻烦? 11/04 07:56
167F:推 rocfrank:不要用人身攻击的方式而达到屈辱对方的方法也有 =_= 11/04 07:57
168F:推 MPSSC:公然侮辱不能除罪,一除罪,那是否我随便在公开场合骂人三字经 11/04 07:57
169F:→ MPSSC:都可以了???? 11/04 07:57
170F:→ fantas99:行为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说谁做了这个犯罪的事, 11/04 07:58
171F:→ MPSSC:而且,以公民道德来说,任意谩骂他人不雅字眼本来就不应该,台 11/04 07:58
172F:→ fantas99:,但还是指出了一个虚构的犯罪事实, 11/04 07:58
173F:嘘 ds1441:公然侮辱有罪是天经地义,问题在於网路id不应等同於本人 11/04 07:58
174F:推 daemonshadow:钓客要告你 不一定要你有人身攻击 11/04 07:58
175F:→ MPSSC:湾人怎麽堕落到这种简单的做人道理还要法律规范才愿意做? 11/04 07:58
176F:→ kutkin:三字经就罚钱呀.... 11/04 07:58
177F:推 touchbird:你是一根葱!!! 11/04 07:59
178F:→ daemonshadow:错了 钓客要告你 不一定要你有谩骂或不雅字眼 11/04 08:00
179F:推 ds1441:怎麽是嘘?推回来 11/04 08:00
180F:→ daemonshadow:还是很多人搞不懂 告人、起诉、判有罪 是不同的事 11/04 08:00
181F:→ fantas99:不回应钓鱼者 但又使钓鱼者手痒上钩 就变成反钓鱼战术 11/04 08:01
182F:→ fantas99:钓鱼者无法指名道姓 是谁针对他 又虚构一个犯罪事实 11/04 08:01
183F:→ daemonshadow:不起诉或判无罪 是在你有时间陪钓客玩之後的事 11/04 08:01
184F:嘘 season002:MPSSC 现在在讨论的,跟你说的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11/04 08:01
185F:推 MPSSC:不乱骂人就好啦,网路关掉後就甚麽都不是,何必认真 11/04 08:02
186F:→ season002:每次讲到钓鱼事件,就有一堆不知道甚麽魔人跑来乱入 11/04 08:02
187F:→ season002:真的很烦....再说一次,根本就是两回事!!! 11/04 08:02
188F:推 heavensun:一生气就骂人 白痴的人 自己也要检讨 不只怪人钓鱼 11/04 08:02
189F:→ daemonshadow:法律可没规定 一定会判有罪的案子才能告 11/04 08:02
190F:→ daemonshadow:还是有人搞不懂 钓客要告人 不一定要你骂他白痴 11/04 08:03
191F:→ heavensun:有些人自己爱骂人干的 别人酸他一下 气的哇哇叫 11/04 08:04
192F:→ fantas99:总之 如果自认无罪 就反控诬告 然後逼对方和解赔偿 11/04 08:04
193F:推 https:这真的很扯 既然是网路文化,那应该是负责管理版面的版主 11/04 08:04
194F:→ fantas99:如果直接骂人 三字经 当然就没办法了 这就是EQ问题 11/04 08:04
195F:→ faelone:推荐5F的说法,如果要赔钱就表示法院认证XD 11/04 08:05
196F:→ https:有权限处理类似案件 而不是一状告上法院 11/04 08:05
197F:→ daemonshadow:除非那诬告成立机率很高 不然钓客干嘛跟你和解赔偿 11/04 08:05
198F:→ https:PTT又不是无人管理的论坛或网站 不需要法官介入 11/04 08:05
199F:推 silentocean:网路上管不住嘴巴学不会尊重,被告也是刚好而已 11/04 08:05
200F:→ daemonshadow:还是有人搞不懂 钓客要告人 不一定要你明显的骂他 11/04 08:06
201F:推 season002:看~~ 又一个 11/04 08:06
202F:推 TIC05:随便告一个就20k, 一个月告两个就乐胜22k族 11/04 08:06
203F:推 aramaram:古美门表示: 11/04 08:07
204F:→ TIC05:X一年告50个,年薪达百万,好生意不做? 11/04 08:07
205F:推 silentocean:如果有基本网路礼仪跟尊重,会怕人家告吗? 11/04 08:07
206F:推 daemonshadow:还是有人搞不懂 告人、起诉、判有罪 是不同的事 11/04 08:08
207F:推 bc1007:玩LOL摆烂就被骂到狗血淋头了 11/04 08:08
208F:嘘 shpongle:没指名道姓 告的成才怪 11/04 08:08
209F:推 season002:不怕又如何? 如果他告了,不怕就不用跑警局法院? 11/04 08:09
210F:→ daemonshadow:不起诉或判无罪 是在你有时间陪钓客玩之後的事 11/04 08:09
211F:→ season002:你这甚麽逻辑? 11/04 08:09
212F:→ daemonshadow:还是有人搞不懂 提告跟告的成是两回事 11/04 08:09
213F:嘘 ccnoire:没有能力分别表达自己意见跟骂人 被告活该噜 11/04 08:09
214F:推 silentocean:在网路上就爱酸人乱骂人,本身就有问题了 11/04 08:09
215F:推 magic1104:那就告诬告 让他也跑一次 11/04 08:09
216F:→ daemonshadow:还是有人搞不懂 钓客要告你 不一定要你明显在骂他 11/04 08:10
217F:→ season002:d大,你可能写得太深奥了,人家看不懂 11/04 08:10
218F:→ silentocean:那你乾脆说避免被告,於是不要上网好了…… 11/04 08:11
219F:→ daemonshadow:这二分法太老梗了 11/04 08:11
220F:→ silentocean:管好自己,重视讨论基本礼貌,才是重点。 11/04 08:11
221F:→ daemonshadow:还是错 11/04 08:12
222F:推 fatgto:你可以上网,但是不要发言,最後网路就只剩讼棍vs讼棍 11/04 08:12
223F:推 ccbbaa:一个人两万多..12个人.........22k一年薪水达成 11/04 08:12
224F:推 season002:d大,你可能写得太深奥了,人家看不懂 11/04 08:12
225F:推 ccnoire:按到嘘 补推 11/04 08:13
226F:→ daemonshadow:对付钓客唯一的方法 就是在不会被定罪的情况下陪他玩 11/04 08:13
227F:推 silentocean:喜欢拐着弯酸人骂人还以为别人不知道,被告不意外 11/04 08:13
228F:→ ogcman:就只是测试EQ啊 台湾人EQ这麽低 本来就该改一改... 11/04 08:13
229F:→ ccbbaa:怎样不会被定罪~_~ 11/04 08:14
230F:→ daemonshadow:只要有自信判无罪 就算你有在工作 也死都不和解 11/04 08:14
231F:推 dogses:D大你怎麽陪他(她)玩呢? 她要吊你很简单 XD 11/04 08:14
232F:→ silentocean:若能因此稍微改变越来越乱的酸民文化,倒没什麽不好 11/04 08:14
233F:嘘 https:这种案件应该要视情形授权给该网站管理者处理 而不是法官. 11/04 08:14
234F:→ dogses:一不小就被告 11/04 08:14
235F:→ daemonshadow:不酸人骂人 顶多不会被定罪 不代表不会被告 11/04 08:14
236F:嘘 luminosa:记者为何不顺便报4XGAY教唆煽惑如何躲教召而涉犯妨害兵役 11/04 08:15
237F:推 kutkin:酸民文化不都是"某人"这样吗 11/04 08:15
238F:→ daemonshadow:还是很多人搞不懂 提告 ≠ 告的成 11/04 08:15
239F:推 season002:喔喔 出现了出现了 11/04 08:15
240F:→ daemonshadow:说不酸人骂人就不用怕被告 就像说不违法就不怕被监听 11/04 08:16
241F:推 silentocean:还是有人没搞懂,怕被告跟网路礼貌是两回事 11/04 08:16
242F:→ season002:d大,你可能写得太深奥了,人家看不懂 11/04 08:16
243F:→ daemonshadow:对啊 对付钓客唯一的方法 就是让他告 11/04 08:16
244F:→ daemonshadow:但是要在自己不会被定罪的情况下 11/04 08:16
245F:→ silentocean:怕被告而和解,这种需要特别讨论? 11/04 08:17
246F:→ dogses:一般人对於告 就不要麻烦 那有时间陪你玩 11/04 08:17
247F:→ dogses:所以才会有和解 11/04 08:17
248F:→ daemonshadow:和解的人不一定是有罪的 很多人是要工作没空陪他玩 11/04 08:17
249F:→ silentocean:果然又看到某些酸民最爱用的表达方式了,唉…… 11/04 08:17
250F:→ daemonshadow:需要特别讨论? 11/04 08:17
251F:推 ccbbaa:很多人看到要被告就怕了 然後就乖乖付钱@@? 11/04 08:18
252F:→ daemonshadow:若认为和解的人自己活该 这问题就大了 11/04 08:18
253F:→ silentocean:怕被告而和解跟公然侮辱被告是两回事 11/04 08:18
254F:→ daemonshadow:认为和解的人=有罪 就像是在说不违法就不怕被监听 11/04 08:18
255F:→ silentocean:前者怕麻烦,讨论有什麽用?後者才值得讨论。 11/04 08:19
256F:→ daemonshadow:钓客告你公然侮辱 跟你被定罪公然侮辱 是两回事 11/04 08:19
257F:→ aidao:MPSSC 除罪化不代表法律就不介入吧 11/04 08:19
258F:→ daemonshadow:你没有真的(会被定罪的)公然侮辱 不代表不会被告 11/04 08:20
259F:→ ccnoire:学生族群 若真没公辱 做个笔录 哪需要和解? 11/04 08:20
260F:→ aidao:你敢骂人三字经 对方一样可以告你民事啊 11/04 08:20
261F:→ daemonshadow:的确不是所有人都会和解啊 11/04 08:20
262F:→ ccnoire:多半是自己嘴快 留了白纸黑字骂人才只好和解吧 11/04 08:20
263F:→ daemonshadow:但是钓客告100人 有三成的人和解 他也赚爽爽 11/04 08:21
264F:推 dogses:请问一下不和解 一般都要被关吗 还是要赔钱 11/04 08:21
265F:→ ccbbaa:30*2=60w 一年完一次就够了 11/04 08:21
266F:→ aidao:但少了刑事罪 滥诉者就少了优势 了解? 11/04 08:21
267F:→ daemonshadow:不和解就等法官判啊 判怎样就自己查法条 看他告啥 11/04 08:21
268F:推 season002:可怜的孩子 酸人而不自知 11/04 08:22
269F:推 silentocean:你拿钓客根本没办法,管好自己不留口实比较实际。 11/04 08:22
270F:→ dogses:可是要关 也不可能 毕竟不是重罪! 11/04 08:22
271F:推 papawalk:用一些华人这种概括用语,少用你这种具体特定的用词就行啦 11/04 08:22
272F:→ daemonshadow:→ silentocean:果然又看到某些酸民最爱用的表达方式 11/04 08:22
273F:→ season002:科科 好硷好硷 11/04 08:23
274F:→ daemonshadow:这就是所谓的不留口实? 11/04 08:23
275F:→ daemonshadow:钓客这样就可以告了 就算不成立也不算诬告 11/04 08:24
276F:推 silentocean:写太深奥有人看不懂的表达比较好??? 11/04 08:24
277F:→ silentocean:问题是这样告不成啊!又不是每个人都怕乱告。 11/04 08:24
278F:→ ccnoire:总觉得 aidao 的说法 感觉有点为了滥诉者因噎废食... 11/04 08:25
279F:→ daemonshadow:啊刚才不是说不留口实? 现在变成不怕告了? 11/04 08:25
280F:→ aidao:ccnoire 相反 除罪化才真正合理 11/04 08:26
281F:推 season002:左一句酸民文化 右一句不要酸人骂人.....向您致敬!!! 11/04 08:26
282F:→ daemonshadow:告不成 是你有时间陪钓客玩之後的事 11/04 08:27
283F:→ aidao:司法资源很宝贵 叫司法官整天搞这个还得了 11/04 08:27
284F:→ daemonshadow:钓客告的不是成立 而是告没时间的人 11/04 08:27
285F:→ fantas99:如果我是钓客遇到怕麻烦就和解,我会先拿和解金後再告1次 11/04 08:27
286F:→ fantas99:和解书会无效,漏洞就在没有载明双方「放弃」刑事求偿 11/04 08:28
287F:→ daemonshadow:一般人能做的 就是在有把握无罪的情况下 死都不和解 11/04 08:29
288F:→ scores:你算哪根葱 如果在葱价一斤三百的时候 算骂人的话吗 11/04 08:29
289F:→ fantas99:所以专业钓客 就会过一阵子 再告一次 对方怕麻烦会再告 11/04 08:29
290F:→ daemonshadow:就算要上班要工作 也死都不和解 让钓客白玩 11/04 08:29
291F:→ daemonshadow:当然 前提是不要做会让自己被判有罪的事 11/04 08:30
292F:→ daemonshadow:只要愈来愈多人让钓客白玩 钓客赚不到钱就会减少 11/04 08:30
293F:→ season002:我看难喔 11/04 08:31
294F:→ fantas99:自认没错 就反控诬告 就对了 自认有错 那就没办法 11/04 08:33
295F:推 daemonshadow:如果接获通知要去外县市警局做笔录 就打电话给警方说 11/04 08:33
296F:→ daemonshadow:你现在户籍在哪不方便去 "请移转管辖到我所属的辖区" 11/04 08:34
297F:推 olaqe:在这个版居然还认真了 被告也是正常的呀 11/04 08:34
298F:→ daemonshadow:这样就不用倒楣被钓客告还要跑去外县市被他玩 11/04 08:34
299F:→ fantas99:不过自认有错也未要和解 因为小错根本不用到刑事责任 11/04 08:34
300F:→ daemonshadow:以上为引述有经验者说法 11/04 08:35
301F:推 season002:这个喔.....警察不想鸟你也没办法移转,他会说没这回事 11/04 08:35
302F:→ fantas99:小错 只是民事 等法院认证 搞不好还微罪不举 11/04 08:35
303F:→ daemonshadow:有空当然可以反控诬告陪钓客玩 前提是你有空 11/04 08:35
304F:→ fantas99:小错 变刑事 是钓客用来吓唬你 好敲诈和解金的 11/04 08:36
305F:→ fantas99:没错 当然一定反控诬告 11/04 08:36
306F:→ season002:我有空啊,但我觉得很无聊,那麽多事可以做,何必浪费在 11/04 08:36
307F:→ season002:贱人身上 11/04 08:36
308F:→ daemonshadow:和解的人 ≠ 有罪 很多人是没空陪钓客玩 11/04 08:37
309F:→ fantas99:钓客不可能告民事 因为民事自掏腰包 11/04 08:37
310F:→ daemonshadow: 「记住 不管怎样先申请移转管辖 这是自己的权利」 11/04 08:37
311F:→ season002:我上次有说,但警察就说没有移转这回事 11/04 08:38
312F:推 gh34163:讲的客观点 怎麽酸都不会被告啦 11/04 08:38
313F:推 qwilfish:光是这篇就有钓客出没罗 11/04 08:39
314F:→ fantas99:如果大家都怕麻烦和解 那人人爱当钓客 因为和解金拿两次 11/04 08:39
315F:推 daemonshadow:还是错 不会被判有罪 ≠ 不会被告 11/04 08:39
316F:→ season002:你说错了,应该说不会被告成功,不是不会被告 11/04 08:39
317F:→ daemonshadow:这我上面说过了 尽可能让钓客白玩 11/04 08:40
318F:→ season002:的确,两大钓客之一 XD 11/04 08:40
319F:→ daemonshadow:但是你不能期望每个人都有空陪钓客玩 11/04 08:40
320F:→ fantas99:因为怕麻烦和解 一定不会知道和解书要写 放弃求偿和告诉 11/04 08:40
321F:→ papawalk:虽然骂人的的确很OO,但靠钓鱼赚钱的人更是XX!!大家小心 11/04 08:41
322F:→ fantas99:没放弃告诉 钓客当然还能再告 11/04 08:41
323F:→ daemonshadow:哪一个? 水球告诉我谢谢 11/04 08:41
324F:推 danieo:我觉得该修法 先恶意挑衅的人输 给法官自由心证空间 11/04 08:45
325F:推 daemonshadow:钓客又不在乎告不成 只要让没空陪他玩的人付钱就好 11/04 08:46
326F:→ lineage0916:有些乡民就是无脑又蠢,网路的言论本来就要负责,这不 11/04 08:48
327F:→ lineage0916:是常识吗? 11/04 08:48
328F:推 daemonshadow:不会被判有罪 ≠ 不会被告 这就真的不是常识了 11/04 08:48
329F:推 season002:就说了你讲话太深奥 检讨一下 11/04 08:49
330F:→ daemonshadow:怎麽都没有人要水球告诉我 = =? 11/04 08:49
331F:→ season002:好啦 我跟你说 11/04 08:50
332F:推 daemonshadow:提告 → 做笔录 → 看要不要起诉 →起诉後判有没有罪 11/04 08:51
333F:→ season002:你又没上线 = = 11/04 08:51
334F:→ daemonshadow:就算有自信无罪 不代表不会被告、不用做笔录 11/04 08:52
335F:→ daemonshadow:那站内信好了 XD 11/04 08:52
336F:推 daemonshadow:重覆一次「不管怎样先申请移转管辖 这是自己的权利」 11/04 08:58
337F:推 vickyshan:d大,做笔录好像必须去报案地做,没办法申请转辖? 11/04 08:59
338F:→ vickyshan:能够申请转辖的好像是做完笔录後的正式开庭? 11/04 09:00
339F:→ vickyshan:某个法律乡民跟我说的@@ 11/04 09:00
340F:推 daemonshadow:这我就不清楚了 我只是引述有经验者 11/04 09:01
341F:推 vickyshan:我之前也被告过,发文後几个乡民都推文做笔录没办法转@@ 11/04 09:02
342F:→ windrivers:那种钓鱼的才应该被抓去关才对。 11/04 09:04
343F:推 kinomon:看完我只想到可以整他吗?告分身 11/04 09:08
344F:推 s213092921:赔钱活该,管不住自己嘴巴 11/04 09:08
345F:推 daemonshadow: 「他自己被告就是这样 照着他的方法做就对了」 11/04 09:09
346F:→ daemonshadow:那这就不知道是怎麽回事了 11/04 09:09
347F:推 vickyshan:我辜狗了,确定做笔录还是要去对方报案处 11/04 09:11
348F:→ vickyshan:那家伙没写清楚吧 11/04 09:11
349F:→ drigo:两万多耶...若告30个, 有15个和解的话...轻松入单袋30万 @@ 11/04 09:11
350F:→ opmikoto:在网路上要开骂 第一不要指名不要指你 然後不要骂人脏话 11/04 09:12
351F:推 daemonshadow:「其实某人被告的时候 拒绝到南部接受警察讯问」 11/04 09:13
352F:→ daemonshadow:「甚至地检署传唤都不甩的」 11/04 09:13
353F:→ vickyshan:和解的都是不想花多次来回车钱和请假吧,如果申请移转, 11/04 09:13
354F:推 Timberlake:潜水无敌 11/04 09:14
355F:→ vickyshan:只要付一次来回车钱就好,安排一下吃喝玩乐就当去旅游 11/04 09:14
356F:→ vickyshan:之後就换对方麻烦了,他麻烦就可能会撤告,就省下一万多 11/04 09:14
357F:→ vickyshan:地检署传唤不甩最好是不要,像那个雷什麽的女星被通缉就 11/04 09:15
358F:→ vickyshan:好笑了= = 11/04 09:15
359F:推 daemonshadow:所以之前圣洁的卢 才会有一日游吗 XD 11/04 09:15
360F:→ daemonshadow:那做笔录可以自己挑时间吗? 11/04 09:16
362F:→ shamoe: 一堆垃圾 11/04 09:17
363F:→ vickyshan:你可以跟承办警察约时间阿~警察大部分很nice的!! 11/04 09:17
364F:→ season002:做笔录不去也行 11/04 09:18
365F:推 kavoR:ㄏㄏ,一堆钓客蚂樱酒 11/04 09:18
366F:推 vickyshan:可以不去做笔录,但是检察官看到上面都是不利你的说词, 11/04 09:20
368F:→ season002:哈哈,说到这个,上次连原告都没去作笔录,想到就好笑 11/04 09:22
369F:→ season002:反正有自信的话,不去做笔录OK的 11/04 09:22
370F:推 vickyshan:想赚钱怎麽这麽懒XDXD 11/04 09:22
371F:→ season002:真的超好笑,可能他也知道自己太离谱 11/04 09:24
372F:→ season002:另一单连庭都没开就直接不起诉了 11/04 09:25
373F:→ d9637568: 姜太公钓鱼 11/04 09:28
374F:推 phew18:讼棍很不错, 让情绪化用词的屁孩知所收歛. 11/04 09:29
375F:推 alla:真的想骂 就寄信或私讯水球给他 这样就不是公然 11/04 09:32
376F:推 este1a:真他妈的马英九 11/04 09:34
377F:推 vickyshan:不同意很不错,他们根本故意激怒你,连上八卦版的小确幸 11/04 09:35
378F:→ vickyshan:都被毁了~_~ 11/04 09:36
379F:→ vickyshan:有些人则是你根本没留啥,他开大绝整篇推文都告下去= = 11/04 09:37
380F:嘘 LPKing:这种钓客会遭报应的,看着吧!哈哈~ 11/04 09:38
381F:推 season002:快爆了耶 11/04 09:44
382F:推 d582776354:感觉以前推文要有发文次数限制比较好~ 分身会比较少XD 11/04 09:46
383F:推 LonyIce:直接找道歉两个字就发现两个人向同一个杨先生道歉的文章 11/04 09:48
384F:推 XXXXGAY:终於上报了,置底一下 XD 11/04 09:48
385F:推 TDKnight:八卦版小马 11/04 09:50
386F:推 aaa79112000:有人说我影射他的姓啦 11/04 09:50
387F:推 LonyIce:痾... 不是杨先生 是杨小姐... 我刚刚才发现 11/04 09:51
388F:→ vi000246:可以给我讼棍的ID吗 想跟他们请教一下 最近钓到一个 11/04 09:52
389F:→ season002:杨小姐跟这些事有关系吗? 啊他们到底是怎样? 有谁知道? 11/04 09:52
390F:→ vi000246:我也想赚零用钱 11/04 09:52
391F:推 vickyshan:杨小姐那个有私人恩怨,不太算讼棍XD那两个道歉的是夫妻 11/04 09:55
392F:推 ryanwen:全民要多看甄嬛,才可以练的一嘴酸人不露脏字的功力 11/04 09:56
393F:推 daemonshadow:钓客要告你 不一定要你有露脏字的 11/04 09:57
394F:→ daemonshadow:告不成 ≠ 不能提告 提告了你就得去做笔录 11/04 09:57
395F:→ daemonshadow:之前不是有个FB的事情 好像按赞的都告 11/04 09:58
396F:推 jay111101:都公然了还叫什麽私人恩怨,要除罪化会不会想太多啊… 11/04 10:02
397F:推 vividcat46:所以是制造被告的人麻烦去做笔绿录,可以不去做笔录吗? 11/04 10:04
398F:推 vickyshan:要不要做笔录可以参考一下我推文的连结 11/04 10:05
399F:推 danielchen:按赞是告不成的 实务上几乎都把他认为是"阅" 的效果 11/04 10:07
400F:→ danielchen:但是留言骂对方 就要小心了 11/04 10:07
401F:推 vividcat46:原来如此,谢vicky大 11/04 10:08
402F:推 zerson:这群讼棍存在有两三年,印象中是个集团,有112混在其中 11/04 10:08
403F:嘘 jay111101:要骂是不会私信喔…还在那边扯诬告咧 11/04 10:09
404F:→ zerson:建议大家遇到这种挑衅的人,就当他是空气 11/04 10:10
405F:推 daemonshadow:还是错 钓客要告你 不一定要你有明显的骂他 11/04 10:12
406F:→ chevalierxd:这麽厉害?不怕遇到律师? 11/04 10:13
407F:→ zerson:daemonshadow说得没错,他们都是开地图炮只要擦点边都告 11/04 10:14
408F:推 aaa79112000:爆 11/04 10:14
409F:→ zerson:有些人可能以为自己不露脏字很行,错了,那有些是警方不受理 11/04 10:15
410F:推 kinmengon:可以把钓客人肉搜索出来吗? 然後公告出来让大家提防 11/04 10:15
411F:推 pkmu8426:可以知道这种人的ID吗~~ 11/04 10:15
412F:→ zerson:他们抓准一般人不想打长期抗战的心态去告的 11/04 10:15
413F:→ zerson:我身边遇到的是检察官通通不起诉,但他们还是会上诉 11/04 10:16
415F:嘘 Faicha:新兴职业 有台电脑就能在家工作了 11/04 10:17
416F:推 rainsilver:整理这些钓客名单ID出来应该没犯法吧? 11/04 10:18
417F:推 jmykimo:看来要把推文功能有好有坏呀。 11/04 10:18
418F:推 iamznon:要不要把告人公文也列出来..看一下内容.. 11/04 10:18
419F:推 sanguinesand:如果检察官不起诉,那我们可以反过来提诬告吗? 11/04 10:19
420F:推 darkchen:推 11/04 10:20
421F:→ season002:贴贴新闻连结马上就站内信来要法院见了,整理ID..你说呢 11/04 10:20
422F:推 marlboro:又不是在玩你我他状况剧……神经病 11/04 10:22
423F:推 vespar:看看有没有国外的大大要整理讼棍ID懒人包罗 11/04 10:22
424F:推 leito:单方面客观觉得受辱就能提告,即使无犯意或所说的有所本。你 11/04 10:22
425F:→ leito:问个莎莎的文,只要底下有人贴那个人的被捕新闻,他就告了。 11/04 10:23
426F:推 langeo:那种明显的钓鱼文就不要回了 11/04 10:23
427F:推 leito:不过还是很多人,有时间慢慢陪玩,就一步一步来走,笔录, 11/04 10:25
428F:→ leito:侦查庭,移转管辖申请回居住地开庭要主动询问。 11/04 10:25
429F:推 skyleo:真想教训他的话,如果检调不起诉可以反告个民事求偿 11/04 10:27
430F:推 leito:那个人就是要你,跑去台北做笔录。不然你就要拿两万左右出来 11/04 10:28
431F:推 sanguinesand:对阿 我就在想不起诉後可不可以反过来提诬告 11/04 10:30
432F:推 leito:吃定很多不想浪费时间跟留案底的人,妨碍名誉处拘役或罚锾, 11/04 10:30
433F:推 design0606:其实另外个角度看 让乡民知道 不是网路上的言行不用 11/04 10:31
434F:→ design0606:负责啊 11/04 10:31
435F:→ design0606:不起诉不代表无罪 有时候是微罪处分 11/04 10:32
436F:推 MacOSX10:远胜22k 11/04 10:35
437F:推 stella323:为什麽没举例4X猫 11/04 10:36
438F:推 leito:过度谩骂确实要自我负责,那贴新闻也被告呢?讨论新闻也被告 11/04 10:37
439F:推 ascii:年轻人就是年轻人 太冲动了 11/04 10:38
440F:→ fcueeman:『XXXXGAY是八卦版最帅的版主』 无庸置疑!!!!!!! 11/04 10:38
441F:推 kkbkk:快点来骂我啊~~~~~~~~ 11/04 10:41
442F:推 Dirk0001:听说网路讼棍的父母被车撞死,小孩跳楼自杀 呵呵呵 11/04 10:42
443F:推 god80309:我一直觉得 这种人不怕被人人肉出来打吗.. 11/04 10:43
444F:→ allenmusic:说实在的理性沟通不就没事了??? 碰过动不动就侮辱人 11/04 10:45
445F:→ allenmusic:对人人身攻击 这种太超过 被告 不意外.......... 11/04 10:45
446F:→ Qoo777:就算是有钱有时间在加无聊自己主持正义好了 能处理几个? 11/04 10:48
447F:推 mko00kimo:幸好 我骂的人都是电视常常出现的那几个~~ 11/04 10:48
448F:→ Qoo777:连网路骂一下就告了 人肉出来做什麽後还是会被告 除非... 11/04 10:49
449F:推 jay111101:连诉讼都懒的跑了,就算人肉出来你敢打吗?good大 11/04 10:49
450F:→ Qoo777:除非能有本事让对方在也告不了 ╮( ̄_ ̄)╭ 11/04 10:50
451F:推 gn159263:果然跟钱有关,就会有人想图利...,20K还挺赚的XD 11/04 10:52
452F:嘘 quadaquada:他妈的这种人 浪费国家资源不用管吗? 11/04 10:57
453F:→ ssnlee:嘴巴在那理性沟通的先看看对方是什麽咖小吧,每次看到这个 11/04 11:01
454F:→ ssnlee:都很想吐槽你。 11/04 11:01
455F:→ ssnlee:他就是要告,跟你做什麽事完全无关。 11/04 11:02
456F:→ lovebbcc:三十几? 搞错了吧 我在北检听到检事官说有一百多个被告 11/04 11:02
457F:→ lovebbcc:大概有的都被私下和解(付钱)解决了 11/04 11:03
458F:推 phew18:现在是钓到证据就告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告的叫讼棍?? 11/04 11:04
459F:推 r9k256:讼棍就是垃圾,谁想承认就快来告我阿 11/04 11:05
460F:→ r9k256:真想看看这些废物长什麽丑样 11/04 11:05
461F:→ kurobane:自己爱骂 怪我罗? 又不是匿名被告自找的 11/04 11:09
462F:推 mana20057:网路讼棍死全家 11/04 11:12
463F:推 xeins:补充一下 诉讼权的行使也不能滥用 所以才有诬告罪的立法 11/04 11:14
464F:→ xeins:我只简单请大家想想就知 诬告若都无法成立 不然哪位勇士去告 11/04 11:14
465F:→ xeins:法官/检察官啊 就依某些观点 看哪个法官的发言"刺痛"了你 故 11/04 11:15
466F:→ xeins:你去告该名法官公然侮辱了你 你完全不属於诬告?那这棒极了! 11/04 11:15
467F:→ xeins:台北桃园新竹苗栗台中彰化云林嘉义台南高雄屏东的法官 你可 11/04 11:16
468F:→ xeins:以告遍全台法官公然侮辱你..这就是反讽该种说法不当的夸释例 11/04 11:17
469F:推 kelvin1234:爱骂的人就等着被告 11/04 11:19
470F:→ xeins:讼棍心里的"觉得"固然他有解释权 但若其恣意专断到无以复加 11/04 11:19
471F:→ xeins:当然讼棍该当诬告的主观构成要件~各位愿信谁的说法 请自便吧 11/04 11:21
472F:嘘 bobyacool:讼棍就是鲁蛇的极致阿 找不到工作只能搞这招 11/04 11:21
473F:→ bobyacool:妈妈养育你 是希望你能自强 结果什麽不当 去当败类讼棍 11/04 11:22
474F:→ xeins:一句话 讼棍听到你打哈欠"啊"这个字 "觉得"你在侮辱他而告你 11/04 11:22
475F:推 barttien:他要赚这种钱,也要你肯让他赚,忍不住破口大骂的怪谁? 11/04 11:23
476F:推 kelvin1234:楼上你有工作吗?上班还可以上PTT? 11/04 11:23
477F:→ xeins:这构不构成诬告?再加码 那个"你"是一名法官 被这麽玩 各位看 11/04 11:23
478F:推 shikiDS:有报导有推 11/04 11:23
479F:嘘 ilikebrandy:网路讼棍这种人就是白痴智障、来告我啊 11/04 11:24
480F:→ xeins:司法人员会不会反告讼棍诬告-若该讼棍选某法院告遍各法官时~ 11/04 11:24
481F:推 Dirk0001:做过网路讼棍的您刀西郎 小孩子早死 哈哈哈哈哈 11/04 11:26
482F:推 chuan710613:现在想想~騜也真好心= =没告死台湾人= =" 11/04 11:29
483F:→ ssnlee:他就是不怕你反击才当讼棍的,我看很多人还搞不清楚这些人 11/04 11:35
484F:→ ssnlee:想干嘛?他根本就没要跟你走法院,所以告你的东西根本不需 11/04 11:36
485F:推 Ricky503:想问下 他敢这样掉鱼告人 被告的苦主们都还是不知道 11/04 11:36
486F:嘘 TaTa5566:活该 一堆嘴贱的爱人身攻击的 刚刚好而已 11/04 11:36
487F:→ ssnlee:所谓的证据性,只要有人怕就好了,他可以去做笔录,然後po 11/04 11:36
488F:→ Ricky503:那个钓鱼的本名或相关资料吗? 11/04 11:36
489F:→ ssnlee:文告诉你,我要告你,一百个只要有两个人怕他就赚到了。 11/04 11:37
490F:→ sutra:有人记得之前也有某个棒球版版主告人,之後却都无人再提了,不 11/04 11:37
491F:→ sutra:知道後续怎样 11/04 11:37
492F:→ ssnlee:在这喊的大小声什麽你别怎样自己就不会如何的,十个我看有 11/04 11:38
493F:→ ssnlee:八个是遇到後马上不知所措的。 11/04 11:38
494F:→ ssnlee:当年日文版一堆人中枪莫明其妙,一堆人到场後才发现只是自 11/04 11:39
495F:→ ssnlee:己只是说了句不要广告了,或是到组务去检举广告,就吃传票 11/04 11:39
496F:→ pojohn:这活该啊 ..不值得同情..有些人在PTT上特别带种 11/04 11:39
497F:→ ssnlee:这些事在Violation应该还有残渣可以看。 11/04 11:40
498F:推 IamCuteGirl:蛮悲哀的 11/04 11:41
499F:嘘 bobyacool:其实讼棍多少也算有头脑啦 至少当软饭族家里蹲族还知道 11/04 11:41
500F:→ bobyacool:怎麽钓鱼 多少也算鲁蛇败类中的霸主 11/04 11:41
501F:推 alcloth:贴猛男照诓榜单 研究生恶作剧挨谯怒提告<-遇到这种的怎办? 11/04 11:42
502F:推 ssnlee:至於贴什麽刑事告诉状叫版主改判的,不然就要送北检的。 11/04 11:43
503F:→ ssnlee:是常没遇过而已,讲的好像自己的错一样,一个两个有可能, 11/04 11:44
504F:推 alcloth:最近收到不起诉处分书 发现告诉人是我同校同学! 11/04 11:44
505F:→ alcloth:当然这又是另一则故事了... 11/04 11:44
506F:→ ssnlee:十个一百个甚至近三百个时,你还在认为是有人活该,那概念 11/04 11:44
507F:→ ssnlee:也挺妙的了。 11/04 11:44
508F:推 e1q3z9c7:为什麽被告不用提出利益受损的证明?法律本身就有问题 11/04 11:45
509F:→ e1q3z9c7: 原告 11/04 11:45
510F:→ ssnlee:这东西根本台湾理盲滥情的代表,你要提出所谓的你的损害证 11/04 11:46
511F:→ ssnlee:明,我讲白一点,这是我的新身经历,赔你钱不可能,但叫他 11/04 11:46
512F:→ ssnlee:捐钱给慈善机构,十个有九个法官会判可以。 11/04 11:47
513F:推 ssnlee:至於有没有捐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法院可不理你这些。 11/04 11:48
514F:推 season002:就有人死脑筋认为被告就是你活该 没办法 讲不通 11/04 11:49
515F:→ ssnlee:很多人根本完全不懂,这次这位是什麽咖小。 11/04 11:50
516F:→ ssnlee:有人知道这次这位去年也大概是这个时候,一次告了近两百人 11/04 11:51
517F:→ ssnlee:吗?有人知道这两百人的官司今年初才刚完,九月他又一次告 11/04 11:52
518F:→ ssnlee:了三十几个,你以为中间那六个月他是休息呀?这次之所以他 11/04 11:53
519F:→ ssnlee:没空来捞一两百个一起告是遇到几个硬底的反过来告他的。 11/04 11:54
520F:→ ssnlee:根本搞不懂状况拿着乱酸。 11/04 11:55
521F:→ ssnlee:拿着原告的人名去google一下他是什麽咖小再来正义也不迟。 11/04 11:56
522F:推 saluy:我信箱中还有一篇备份,随时可以拿来反咬,觉得自己不够忙吗? 11/04 11:57
523F:推 KingChaly:爽!!!是该给某一类人一些教训 11/04 11:59
524F:→ ssnlee:有些人真的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看了就颇呵。 11/04 12:02
525F:推 season002:真的很多这种自以为是的 这几篇下来就看到十个八个 11/04 12:03
526F:→ jmykimo:连按个反对意见"嘘"都会被告的话 那这功能不就是帮凶? 11/04 12:08
527F:→ ssnlee:你去检举私信广告都能上法院了,你觉得咧? 11/04 12:09
528F:→ saluy:因为没被ae到,所以觉得别人都活该 11/04 12:10
529F:推 belmontc:事实上跟车祸蟑螂真的差很多 车祸蟑螂要自承风险 钓客则 11/04 12:12
530F:→ belmontc:不需要承受任何风险... 11/04 12:12
531F:推 pennymarkfox:4x猫另一篇置底没看过吧 11/04 12:12
532F:→ ssnlee:车祸蟑螂作戏一不小心还会被撞死,讼棍先生了不起输了捐慈 11/04 12:13
533F:→ ssnlee:济一千。 11/04 12:13
534F:→ ssnlee:一百个凯子只要有两个跟他和解他最少赚二到四万。 11/04 12:14
535F:→ ssnlee:这就是台湾的法律,爽不爽? 11/04 12:14
536F:推 superivan:学学马英狗好吗 被骂干您娘 智障 无能 一声都不吭一下! 11/04 12:17
537F:推 jimmyhero:XDDDDDD 告来告去的 11/04 12:17
538F:推 oppech:不小心关在废弃冰箱丢到垃圾掩埋场 11/04 12:18
539F:推 makoto0952:应该请古美门来对付一下XDD 11/04 12:22
540F:推 doomster562:一个月钓一个就有22K惹, 超爽der 11/04 12:33
541F:推 bluefish520:我已备份,大家法院见罗 11/04 12:35
543F:推 ZEALOTGO:年轻人终究是年轻人 网路嘴炮看看就好 何必认真呢 11/04 12:43
544F:嘘 ilove1530:test 11/04 12:43
545F:推 anper:年轻人就是年轻人 11/04 12:44
546F:推 moopend0073:请站长砍ID~ 钓过鱼的 11/04 12:53
547F:推 seabox:不要起争议啦 11/04 12:55
548F:嘘 gaygay:申请ptt帐号 用真名也太扯... 11/04 13:06
549F:嘘 jghs121:你马英九阿? 这样算吗 11/04 13:07
550F:推 iamhazard:不要加"你"会被告吗? 11/04 13:09
551F:推 e1q3z9c7:我现在知道街友和独居老人到底怎麽来的了 11/04 13:10
552F:推 BRANFORD:被网路讼棍吸乾的吗? 11/04 13:11
553F:推 charlieZ:公然侮辱罪根本就是恶法 哪时候要废除 11/04 13:15
554F:推 e1q3z9c7:是一些多行不义的人最後的下场 11/04 13:20
555F:推 AAPL:终於上报了 11/04 13:20
556F:→ peng1016:我有时会流 11/04 13:28
557F:→ peng1016:留大家小心发言会被告吗 11/04 13:28
558F:推 mornlunar:反正网路讼棍身上已经好几条前科,这辈子也不怕跑法院惹 11/04 13:31
559F:推 asrica11:公车打阿骂那个? 11/04 13:32
560F:推 Tamama56:可以站内信提供ID吗? 11/04 13:33
561F:推 akirk0823:被卢xx告路过签到 11/04 13:42
562F:推 bencheming:干你娘讼棍! 11/04 13:44
563F:推 Shakerzero:说要告你就可以查你资料但是其他人却连那ID都不能知道 11/04 13:45
564F:推 comsu:我已备份,大家MOTEL见罗 11/04 14:11
565F:推 Pro2:吃饭 11/04 14:23
566F:推 abola921:马先生如果认真起来的话,完了ptt会灭亡 11/04 14:31
567F:→ obov:↑↑↑↑↑↑↑以上通通被钓鱼 法院见惹QQ↑↑↑↑↑↑↑↑ 11/04 14:37
568F:推 owlman:应该不是全PTT 但是八卦版一定灭亡XD 11/04 14:45
569F:推 jay111101:杀人罪也是恶法,一起废除好了 11/04 14:54
570F:推 OOCCO:我已备份,大家法院见罗! 11/04 15:13
571F:推 GFDS:我已备份 大家下周见 11/04 15:17
572F:推 rocfrank:请以上推文者 因人数众多 请自备便当到北院排对等出庭thx 11/04 15:20
573F:推 h45342:会不会来复制贴上的洨记者也被凹了2万和解金阿XDDD 11/04 15:25
※ coolbad:转录至看板 gay 11/04 15:33
574F:→ Arktos:支持网路讼棍斗倒无知乡民 11/04 16:13
575F:→ BDG:有乡民要告吗 有"无知"耶 11/04 16:15
576F:推 wangisiung:骂人马英九那个法官敢说有罪? 11/04 16:31
577F:推 chungyiju:这种真的很... 推文三思莫上钩 11/04 16:35
578F:推 ssnlee:版主删文都能讲那叫违宪了,你还有什麽做不出来的? 11/04 16:36
579F:推 season002:我个人也满建议大家都遇到讼棍一次,增加经验值,免得收 11/04 16:39
580F:→ season002:到通知书就吓到屁滚尿流想赔钱 11/04 16:40
581F:推 hanklun:「除了隐忍,几乎无法自保」台湾的法律....唉 11/04 16:55
582F:→ Merlion:爽 告死网友 11/04 17:09
583F:推 scerpion:刚好而已啦~ 11/04 17:18
584F:推 fantas99:很多人都怕讼棍 事实上只要对事不对人 这原则一定要抓 11/04 17:32
585F:→ fantas99:针对 事情评论 而不是人 11/04 17:32
586F:→ fantas99:例如: 钓客: 酸民就是嘴贱 反钓客:酸民嘴贱在哪 你说 11/04 17:33
587F:→ fantas99:例如: 钓客: 我支持将网路言论控制 少一些蠢人 11/04 17:34
588F:→ fantas99:反钓客: 少哪些蠢人? 11/04 17:36
589F:→ thomas0229:4X猫上新闻啦~~ 11/04 18:42
591F:推 gamertwo:民视新闻 刚刚才看到 11/04 18:44
592F:推 aaa79112000:甲统天下.. 11/04 18:46
593F:推 XXXXGAY:真的上新闻了 XDDDD 11/04 18:51
594F:推 wotupset:XDDD 11/04 18:52
595F:推 q13461346:四叉猫!! 11/04 18:53
596F:嘘 GoodElephant:...... 11/04 18:56
597F:推 lovebbcc:爸妈四叉猫上电视了(激动 11/04 19:17
598F:推 coon182:靠杯害我喷饭XD 11/04 19:22
599F:推 TaTa5566:4x猫好可爱唷>///< 11/04 19:25
601F:推 TaTa5566:原来4x猫声音是这样.....我以为很粗旷 11/04 19:33
602F:推 ccchen6919:四叉真的帅 11/04 19:33
603F:推 oppech:激凸 楼下看了GGININDER 11/04 19:49
604F:推 rocfrank:[爆卦] 本台男记者采访四叉猫後不久 发生肛劣现象已送医 11/04 20:00
605F:推 zamaki:能不能要求如果有诉讼就在版上公告双方两造的ID以示警告? 11/04 20:02
606F:推 ayata:今年四月 我推文 "叫警察阿" 就被告了 最後对方二次提告 11/04 20:09
607F:→ ayata:我花了12000新台币 和解金 就知道多扯了 11/04 20:09
608F:推 ayata:对方第二次提出是针对他本人 并具攻击性言词 ...很扯 11/04 20:13
609F:推 ayata:原文是他和别人发生车祸的影片 11/04 20:14
610F:推 allenmusic:真假 上电视了XD 11/04 20:27
611F:推 ssnlee:有该应该不会想到之前告一百多个也没闹这麽大这次才钓五十 11/04 20:30
612F:→ ssnlee:个就弄到见报上新闻。 11/04 20:31
613F:推 ch890312:四叉猫好可爱!!!!!!!!!!!!!!!!!!!! 11/04 20:31
614F:推 tom91002:看到被访问的人叫「批踢踢八卦版版主 四叉猫」也太好笑XD 11/04 20:44
615F:→ cpc21478:叫警察也能告喔..? 11/04 20:45
616F:推 Yie: 11/04 20:49
617F:→ pilibobo:"叫警察啊"也能告...?这真有点无言..... 11/04 20:52
618F:推 season002:你跟他和解才真的扯 12000拿来花不好吗 11/04 21:01
619F:推 djyunjie:花几千找律师谘询不是更好 11/04 21:03
620F:→ ufoon: 还 蛮 屌 的 屌 爆 了 11/04 21:33
621F:推 leito:干麻和解?上法院又没差,辩词那麽好讲,出车祸不叫警察要叫 11/04 21:33
622F:→ leito:谁?保险也是要有报警才能去申请吧? 11/04 21:33
623F:推 omyg0d2007:若跟对方跑完法院最後赢了不是可以请他负担期间的损失? 11/04 21:44
624F:推 waeting:警察不抓这种的吗?这种不是诈欺吗? 11/04 21:48
626F:→ sellgd:告了那麽多人赚钱,法官不会觉得怪怪的吗? 11/04 23:21
627F:推 mystage:人家是合法的,如果你觉得自己站得住脚就反控诬告啊 11/04 23:37
628F:→ MrTexas:中华民国宪法第16条︰「人民有请愿、诉愿及诉讼之权。」 11/04 23:41
629F:推 snailpon:叫警察也能被告,那我要去跟老师讲是不是也会被告? 11/04 23:47
630F:嘘 ssnlee:MrTexas不要再po那张三联单企图误导所有人了,那位不是事主 11/04 23:52
631F:→ ssnlee:一直想把事主误导到别人身上的人心态非常可议大家要小心。 11/04 23:53
632F:→ season002:说反告诬告的请爬文 爬文应该会吧 前面讲过一百多次了 11/04 23:57
633F:→ MrTexas:我误导什麽了??? 11/05 00:07
634F:→ MrTexas:请问ssnlee有没有告过人? 11/05 00:08
635F:→ MrTexas:我只是想深入了解一般民众去警局报案的程序而已 11/05 00:11
636F:→ MrTexas:毕竟我从没去警局报案过,所以不了解作业程序 11/05 00:13
637F:→ ssnlee:你都写诉状叫版主改判嘛,这大家都知道。 11/05 00:14
638F:→ MrTexas:而且我想知道如何正确的报案,才能防止警察吃案? 11/05 00:15
639F:→ ssnlee:你在误导被我告的那位是无罪的敢不敢一句话你敢说cjx无罪? 11/05 00:15
640F:→ ssnlee:你告了那麽多人了,还来装傻问这个是不是太好笑了? 11/05 00:15
641F:→ MrTexas:我从来没有用诉状叫版主改判呀!别再造谣诬蔑我了! 11/05 00:16
642F:→ ssnlee:觉得诬蔑就去告我,非常简单,别在跟我说你宽宏大量了。 11/05 00:16
643F:→ ssnlee:你有本事告的倒我就不用在那钓鱼钓老半天钓不到我了。 11/05 00:17
644F:→ MrTexas:我鲜少兴讼,我绝对没有告过很多人! 11/05 00:17
645F:→ MrTexas:我从没拿过钓竿,我也没钓过鱼! 11/05 00:17
646F:→ ssnlee:再唬烂没关系。 11/05 00:18
647F:→ MrTexas:ssnlee一再地造谣诬蔑我,究竟是何居心??? 11/05 00:18
649F:→ ssnlee:敢做就不要怕人讲,不要我一讲你就崩溃跳针。 11/05 00:19
650F:→ ssnlee:我只是提醒当版主的要主意一下,真的有人干过这种事。 11/05 00:19
651F:→ MrTexas:我若真有做,就不会怕人讲 11/05 00:20
652F:→ ssnlee:你现在就怕我讲啦,不然把诉状的图删掉干嘛? 11/05 00:20
653F:→ ssnlee:还好推文里看的出来你写诉状告人。 11/05 00:20
654F:→ ssnlee:不然这次又要被人钓到了,好险好险~~~~ 11/05 00:21
655F:→ MrTexas:我从来没有因为水桶就告板主!请ssnlee适可而止,别再诽谤我 11/05 00:21
656F:→ ssnlee:我只是提醒当版主的要主意一下,真的有人干过这种事。 11/05 00:21
657F:→ ssnlee:当版主不要当到被人po文要跟你上法院,很hi的。 11/05 00:22
658F:→ MrTexas:请ssnlee适可而止,别再诽谤我了!!!!!!!! 11/05 00:22
659F:→ MrTexas:我是在辟谣 11/05 00:23
660F:→ ssnlee:觉得不是事实去提告呀?听说有人收费比较贵不晓得是不是真 11/05 00:23
661F:→ ssnlee:我只从公开资讯捞东西过来而已,不高兴呀? 11/05 00:23
663F:→ MrTexas:我宽大为怀不跟你计较,所以我不会告你 ╮(﹀_﹀")╭ 11/05 00:24
664F:→ ssnlee:呀..........呃~~~喔原来po文要人保全证据的是你呀。 11/05 00:24
666F:→ MrTexas:我长这麽大都还没去警局报过案 11/05 00:27
667F:→ ssnlee:因为都直接诉状听说这叫效率? 11/05 00:28
668F:→ ssnlee:要比这个我比你好多了,我还给人家时间,也没跟人要钱,听 11/05 00:29
669F:→ ssnlee:八卦说什麽行情是一到两万,有人收的比较贵是三万是那回事? 11/05 00:30
670F:→ MrTexas:ssnlee可以教我「如何正确的报案,才能防止警察吃案」吗? 11/05 00:30
671F:→ ssnlee:写诉状去北检盖章,绝对不会被吃案。 11/05 00:31
672F:→ MrTexas:我也没跟被告要钱呀! ╮(﹀_﹀")╭ 11/05 00:31
674F:→ ssnlee:呀灾有人可以做证吗? 11/05 00:31
675F:→ MrTexas:我也有给人家时间,我也没跟人家要钱,後来我也撤回告诉了 11/05 00:32
678F:→ MrTexas:谁说的? 11/05 00:33
679F:→ ssnlee:告的,当事可以做证呀,逼到对方改判,这招真绝。 11/05 00:33
680F:→ ssnlee:觉得我说的不是事实可以去告我呀?怎麽又不敢啦? 11/05 00:33
681F:→ MrTexas:谁说我是逼到人家改判才撤回告诉的????? 11/05 00:33
683F:→ ssnlee:详实的证据了?2/8提告 2/10改判,好威呀怕怕呢。 11/05 00:35
684F:→ MrTexas:如果板主自己要改判,干我什麽事呀? XDDDDDDDDDDDDDDDDDDD 11/05 00:36
685F:→ ssnlee:→ MrTexas:我这份诉状货真价实,如假包换 <--好会凹呀, 11/05 00:38
686F:→ MrTexas:我凹什麽了??? 11/05 00:38
687F:→ ssnlee:改判要忍一个月,等到你提告再改判? 11/05 00:38
688F:→ ssnlee:推文很明白,不用在那跟我用装傻把推文洗掉,总之大家小心 11/05 00:39
690F:→ MrTexas:如果板主自己要改判,干我什麽事呀? 我实在动辄得咎 11/05 00:40
691F:推 mornlunar:大家火气别这样大,先喝杯椰奶消消火 11/05 00:45
692F:→ MrTexas:请问ssnlee总共告过几个人呀? 11/05 00:45
694F:→ MrTexas:我有给人家时间,我没跟人家要钱,後来我也撤回告诉了 11/05 00:48
695F:→ MrTexas:而且我绝对不会为了芝麻小事而对簿公堂 11/05 00:48
697F:→ ssnlee:他干过这件事的事蹟往上推,其心可议,希望看到的人小心。 11/05 00:49
699F:→ MrTexas:请问ssnlee总共告过几个人呀? 可以回答我吗? 11/05 00:50
700F:推 nackil12:北烂新职业 11/05 00:52
702F:→ ssnlee:希望不要再有版主一时冲动敢用版规动德州人会跑法院的。 11/05 00:56
703F:→ ssnlee:就算筒他也要用敬语,语气不敬的话也是上法院。 11/05 00:57
704F:→ MrTexas:请问ssnlee总共告过几个网友? 可以回答我具体数字吗? 11/05 00:57
706F:→ ssnlee:好可怜在转移焦点了 11/05 00:58
708F:→ ssnlee:不为小事告人,话说水筒是什麽大事呀?要写到诉状这麽急? 11/05 00:58
709F:→ ssnlee:该案判决有下来,我并非诬告,有人为了水筒告人实在太威 11/05 00:59
710F:→ MrTexas:到底要我说几次? 我并不是为了水桶的事写诉状! 11/05 00:59
711F:→ MrTexas:请问ssnlee总共告过几个网友? 可以回答我具体数目吗? 11/05 01:00
712F:→ ssnlee:三个三个全胜,敢问阁下几个? 11/05 01:03
713F:→ MrTexas:我只有2个 11/05 01:04
714F:→ MrTexas:我输了 11/05 01:05
715F:→ MrTexas:我是说我的数目输了 11/05 01:06
716F:→ MrTexas:3>2 11/05 01:06
717F:→ ssnlee:输?话说我怎算你都该有四个吧,凹这麽大喔? 11/05 01:11
718F:推 sellgd:被告的网友,怎麽不联合反告啊 人证都这麽多了 11/05 01:11
719F:→ MrTexas:我何时有4个了? 11/05 02:12
720F:推 GIE13:两位版友早点睡吧,小弟我洗洗睡了 11/05 02:21
721F:推 kisho1106:这篇後面回文超展开(!) 11/05 03:55
722F:推 whisp1222:政黑没人 只好来这找人吵嘴 可以麻烦政黑板主把栅栏关好 11/05 08:28
723F:→ whisp1222:可以吗? 11/05 08:28
724F:→ luminosa:客家人mornlunar:闽猪崩溃! 11/05 08:29
725F:推 DemPos:原__现身! 11/05 09:58
726F:推 ssnlee:喔原来是whisp1222备案哥呀!要小弟爆一下你的卦吗? 11/05 10:24
727F:→ ssnlee:我觉得你们这些人就喜欢互挺,同行吗? 11/05 10:26
728F:→ MrTexas:真相大白! ssnlee告过3个网友,而我只告过2个网友 11/05 10:29
729F:→ MrTexas:但我从没要求和解金,且当事人道歉後,我也撤回告诉了 11/05 10:32
730F:→ ssnlee:少来了阁下自己做过什麽那些文清楚明白。 11/05 10:36
731F:→ MrTexas:我做了什麽? 11/05 10:37
733F:→ ssnlee:己小心点,这人真的会做这种事。 11/05 10:38
734F:→ ssnlee:跟我这种人家来说我偷东西我才反击的完全不一样。 11/05 10:38
735F:→ MrTexas:ssnlee屡次诽谤我,我感到遗憾与痛心 11/05 10:39
736F:→ MrTexas:难道我被诽谤,我不能提告吗? 11/05 10:40
737F:→ MrTexas:我也是被诽谤後,我才反击的 11/05 10:41
738F:→ ssnlee:你是逼版主改判才提告该文写的一清二楚,而且你分身之多, 11/05 10:42
739F:→ MrTexas:我绝不是为了水桶这种芝麻小事而提告 11/05 10:43
740F:→ ssnlee:拿出来我怕是不下小芬,总之管版的好心提醒你,小心某些人 11/05 10:43
742F:→ ssnlee:你是为了水筒改判才提告的。 11/05 10:43
743F:→ MrTexas:我并没有逼板主改判!请ssnlee适可而止,别再造谣了 11/05 10:44
744F:→ ssnlee:其他的我就没必要再多说了免的让你用成语跳针模糊焦点。 11/05 10:44
745F:→ MrTexas:我哪里有分身了??? 11/05 10:44
746F:→ duck60402:德州人凹自己没分身XDDDDD 11/05 10:46
747F:→ MrTexas: → geosys:我现在还有三个帐号呀,这没什麽大不了的 11/05 10:46
748F:→ MrTexas:一般人应该一个帐号就足够了吧? 11/05 10:47
749F:→ duck60402:但收租权贵不是一般人呀 11/05 10:48
751F:→ MrTexas: → geosys:我现在还有三个帐号呀,这没什麽大不了的 11/05 10:49
752F:→ duck60402:好啦 跳针戏别到处演了 11/05 10:49
753F:→ ssnlee:钟内ip一样,你还要跟我争那个不是你吗?还是你要把笑话重 11/05 10:49
754F:→ ssnlee:讲一次?总之管版的小心一点,这种人会因为水筒请你跑北检 11/05 10:49
755F:→ MrTexas:若我违规,请板主依板规处置,我绝不会提告 11/05 10:52
756F:推 ssnlee:MrTexas 219.85.215.105 03/08 11:53 11/05 10:53
757F:→ ssnlee:DearKillla 219.85.215.105 03/08 11:54 11/05 10:53
758F:→ MrTexas:ssnlee勿再散布谣言妨害我的名誉! 11/05 10:53
759F:→ ssnlee:就在一二楼的推文而已,没有分身?自己看着办吧 11/05 10:53
760F:→ ssnlee:我每一样东西都有证据完全没有造谣和诬蔑。 11/05 10:54
761F:→ MrTexas:水桶於我如浮云!我要求ssnlee不要再诬蔑我! 11/05 10:55
762F:→ ssnlee:老子对付你们这些把网路事业经营的怎可能会留空给你们打? 11/05 10:55
763F:→ ssnlee:钓不到我很难过吧?科科 11/05 10:56
764F:→ MrTexas:真相大白~ ssnlee告过三个网友,我只告过二个 11/05 10:58
765F:推 duck60402:真相是德州人有分身吧 不要再撒谎了zz 11/05 11:00
766F:→ MrTexas:而且我从未收过和解金 11/05 11:00
767F:→ MrTexas: → geosys:我现在还有三个帐号呀,这没什麽大不了的 11/05 11:00
768F:→ duck60402:→ MrTexas:我哪里有分身了??? 事实:有 11/05 11:13
769F:→ MrTexas:我只有存放邮件,我没有分身 11/05 11:17
770F:推 eddy334246:被告就多利用刑诉"以原就被原则"吧 这样移转到被告户 11/05 11:31
771F:→ eddy334246:籍所在地法院就不用舟车劳顿 11/05 11:31
772F:→ MrTexas:只有民事诉讼有「以原就被原则」 11/05 11:33
773F:推 eddy334246:去翻一下刑诉第五条的土地管辖是不是类似概念罗 11/05 11:43
774F:→ IWALY:天谴会找这种人的 11/05 11:59
775F:推 pennymarkfox:又变成德州人大战了= = 11/05 12:04
776F:推 youGG:使用路亚德州钓组:效果非常显着!! 11/05 12:24
777F:→ MrTexas:我的刑诉教授从未说过刑事诉讼也有「以原就被原则」 11/05 12:27
778F:推 e1q3z9c7:#1ITs5p7u 网路言论的诉讼的确是以原就被 11/05 12:52
779F:→ shadowppt:只会钓鱼的废物 11/05 13:20
780F:→ ChinHuiTsao: 以备份 11/05 13:21
781F:推 shadowppt:恩 快备份zzzzzzzz 11/05 13:24
782F:→ ChinHuiTsao:ZZZZZZZZZZZ 11/05 13:25
783F:推 revive25:说谎一次被搓破就没人信了...人无信便是____ 11/05 13:39
784F:推 s860134:刑事诉讼法第五条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 11/05 14:40
785F:→ s860134:地之法院管辖。 我也找不到以原就被耶 我只知道他是这样写 11/05 14:40
786F:→ s860134:可能刑诉教授觉得这太基本了,不需要在课堂上浪费时间八@@ 11/05 14:41
787F:推 ssnlee:至少老子告的都是确有实事,不像MrTexas这种纯为什麽水筒的 11/05 14:44
788F:→ ssnlee:改判的,连说谎都说的这麽白了,还有人信你吗? 11/05 14:44
789F:推 ssnlee:→ MrTexas:难道一个场所不能让其他人同时上网吗? <------ 11/05 14:47
790F:→ ssnlee:这种辩解法我是干不出来啦。 11/05 14:47
791F:→ s860134:他的说法是有效的 但要过心证理由要充足("其他人"的证词) 11/05 14:52
792F:→ s860134:不然案发现场血迹的DNA 嫌犯也说只是刚好经过被草割稻出血 11/05 14:53
793F:推 morse:真的有够好赚=_= 11/05 15:28
794F:→ s860134:因为拿报案三联单和刑事诉讼与附带明示赔偿诉讼 "免钱" ~~ 11/05 15:31
795F:→ s860134:不请律师的话其实根本是零成本好吗XD 11/05 15:32
796F:推 saluy:德州跳针秀 11/05 17:04
797F:嘘 pullpower:大 家 用 字 遣 词 都 好 小 心 啊 ! ! ! 11/05 19:39
798F:推 eioa:l推,假设你向检查官说明你是针对时事进行讨论 11/05 19:41
799F:推 eioa:而非针对当事人,对方还会拿出一叠厚文件说我异议! 11/05 19:43
800F:推 awesomeSS66:689:未看先猜捐给阿扁 A了台湾人7兆兆 11/05 20:43
801F:→ awesomeSS66:干 推错文 11/05 20:44
803F:推 aaa79112000:eioa你被谁告??可以站内讨论吗 11/05 22:01
804F:推 just8811:民事才是以原就被........ 11/05 22:18
805F:→ sanro0509:别忘了被告可以依刑诉第五条 而得申请管辖移转 11/06 00:15
806F:→ MrTexas:哪一本刑事诉讼法的书上有写「以原就被原则」? 11/06 00:16
807F:→ MrTexas:我只有在民事诉讼法的书本上看过「以原就被原则」 11/06 00:17
808F:→ sanro0509:请问德州大要先说明IP疑问吗? 11/06 00:18
809F:推 sanro0509:不过被告得声请移转管辖就是了 刚打错 声请才对 11/06 00:20
810F:嘘 luminosa:徵51272篇IB1ZA未修改前原文备份 15000P币或实质代价可谈 11/06 01:37
811F:推 BRANFORD:嘘甚麽呢? 11/06 01:43
812F:嘘 luminosa:红的明显 这也要我教 ╮(﹀_﹀")╭ 11/06 01:50
813F:推 BRANFORD:还红的明显耶 补肥来 11/06 01:54
814F:→ horsetail:那些钓手们都不怕哪天钓到一个拿命和你拼的鱼吗 11/06 02:02
815F:→ luminosa: 那些臭嘴们都不怕哪天骂到一个拿命和你拼的人吗 11/06 02:10
816F:推 BRANFORD:大概对武术有自信吧 11/06 02:11
817F:推 XXXXGAY:我的命很值钱,请不要拿命跟我拼(挖鼻孔) 11/06 03:10
818F:推 ssnlee:luminosa:谁能寄给我 email5566就不会被告 这交易很划算吧 11/06 03:12
819F:→ ssnlee:拿命来拼? 11/06 03:12
820F:推 Micah0510:好扯....网路越来越恐怖 11/06 06:00
821F:→ fantasibear:已经聊半小时ㄌ@@ 11/06 06:56
822F:推 shadowppt:备份要告阿 不要只是嘴炮而已 科科 11/06 07:53
823F:推 shadowppt:对了 discreet说好的告人了 我等了快1年了zzzzzz 11/06 07:55
824F:→ lovebbcc:真有趣 我过去也被人臭嘴过好多次 最好笑的是当年臭嘴我 11/06 08:07
825F:→ lovebbcc:的人现在竟然反过来..... 11/06 08:08
826F:→ jamesyu545: 射嘞 11/06 08:28
827F:嘘 Qbabyfans56:某些人脑袋管不住双手被告刚好而已 11/06 08:30
828F:推 cindyis10018:推 11/06 10:35
829F:推 seabox:徵文XD 11/06 11:57
※ fogflower:转录至看板 Militarylife 11/06 11:57
830F:推 awaken:有些战神嘴太贱,只能说被告活该 11/06 13:11
831F:→ NPITGOD:张无忌 你还欠我一件事 想要就六大门派(X 原文备份 就到 11/06 13:38
832F:→ NPITGOD:大都来找我吧(飞走XD 11/06 13:39
833F:推 joyfound:有些人嘴贱被告活该 11/06 14:40
834F:推 season002:其实我一直很好奇,会用贱来形容陌生人的..平常又是甚麽 11/06 14:54
835F:→ season002:样的人呢? 啊....不知道是跟贱嘴们差很多还是差不多 11/06 14:55
836F:推 aaa79112000:joyfound,我在上面提到我被告了呢,不排除提告 11/06 15:14
837F:推 aaa79112000:请在晚上12点前po道歉文 11/06 15:34
838F:推 ssnlee:张无忌:说好的!我们武当派的.... 11/06 16:42
839F:→ ssnlee:灭绝师太:武当派又如何?(顺手一剑张无忌人头落地鲜血直喷 11/06 16:43
840F:→ xyz4594:→ timlin:五楼男同志 超爱四叉猫 11/06 16:44
841F:推 dkchronos:其实我蛮希望哪天他们去K岛逛,那边鱼比这边多呀... 11/06 17:59
842F:→ zeumax:医生不是给你头痛砍头脚痛剁脚嘛? 11/06 18:13
843F:推 badbadook: 懒趴 11/06 18:13
844F:推 joyfound:看到某些贱嘴被告真的有够爽的XDDDDDD乖乖去做笔录吧zzz 11/06 18:16
845F:推 TSbb:怎麽又是政黑爆料彼此的分身帐号? 还学不乖啊 XD 11/06 18:16
846F:→ joyfound:aaa79112000, 拜托你快点告我XD, 这样我就可以赚一笔了XD 11/06 18:28
847F:推 ssnlee:看不出来你能赚到啥。 11/06 19:08
848F:推 NuClei:怎麽几个月之前八卦版讼棍明明还只有一个 现在却跑出一大堆 11/06 19:49
850F:→ shi0520:这两位律师的说法 到警局作笔录是可移转管辖 11/06 20:00
851F:→ athran:好奇问一下,如果明明没说啥也被乱告,可以民事回去吗? 11/06 21:26
852F:→ MrTexas: → geosys:我现在还有三个帐号呀,这没什麽大不了的 11/06 22:22
853F:推 duck60402:npc就别在复制贴上了 浪费网路资源 11/07 02:04
854F:→ ssnlee:因为他也没办法辩啥,台都被拆了,以後怎麽钓鱼? 11/07 02:12
855F:→ MrTexas:ssnlee曾经告过3个网友? 11/07 02:54
856F:推 MrTexas:是因为何事而提告呢? 11/07 02:59
857F:→ MrTexas:我洗耳恭听 XD 11/07 02:59
858F:→ ssnlee:一叫就出来真乖你的兄弟档叫你快起来接话了吗? 11/07 03:04
859F:→ ssnlee:不要再钓鱼啦,这种行饭还是少吃点免的噎到。 11/07 03:05
860F:→ MrTexas:谁叫我? 11/07 03:05
861F:→ ssnlee:那三个不就有一个搞不清楚状况被你们叫出来试水温? 11/07 03:06
862F:→ ssnlee:剩下两个不就是你们的同行吗? 11/07 03:06
863F:→ MrTexas:请问是因为何事,ssnlee告了三个网友? 11/07 03:06
864F:→ ssnlee:回答完了,敢问你现在是没办法面对啥? 11/07 03:07
865F:→ MrTexas:我并没有同行呀 11/07 03:07
866F:→ ssnlee:呵呵~~~ 11/07 03:07
867F:→ MrTexas:我并不认识其他人 11/07 03:08
868F:→ ssnlee:哈欠~~该来睡了~~ 11/07 03:08
869F:→ MrTexas:天快亮了 11/07 03:09
870F:推 FranKang:江剑锋早安 11/07 08:51
871F:推 seabox:各位听我说句公道话 11/07 11:24
872F:→ TaTa5566:说阿 11/07 12:49
873F:→ MrTexas:请说 11/07 13:44
874F:推 season002: 不要起争议啦 11/07 13:50
875F:→ pennymarkfox: 公道价八万一! 11/07 14:02
876F:→ NPITGOD:要告网友要先拆座垫(口夷? 哪怪怪的 11/07 14:36
877F:推 dh127:台湾景气差 无耻之辈想赚这种不义财的越来越多罗 11/07 16:52
878F:推 s89808:22K表示:以後可以靠这样赚外快了 11/07 20:30
879F:推 Hastings:江XX是谁 11/07 20:57
880F:推 season002:江国宾....也有可能是江淑娜 11/07 21:29
881F:推 FranKang:就是江剑锋啊 11/07 22:01
882F:→ ji394xu3:直接大家联合起来陪他跑法院 看谁比较累 XD 11/07 22:08
883F:→ horsetail:这两天都没有什麽新进度 饵该换了… 11/08 00:17
884F:推 BRANFORD:就已经让该现身的都现身了 还不爬文 或 还自以为不骂人就 11/08 02:46
885F:→ BRANFORD:没事的 也就让他们亲身经历一下才知道现实有多荒谬ㄅ 11/08 02:47
886F:推 luminosa:对啊 法律又不是只罚辱骂 毁谤可是更严重呢 11/08 02:48
887F:推 luminosa:哪个真的没侵犯人却有事的?说来听听。 11/08 02:51
888F:推 season002:毁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诽谤啦 你应该很了才对啊 11/08 03:16
889F:推 luminosa:season002这麽快就放大绝了啊 谁来帮帮他们了唉 11/08 04:21
890F:→ luminosa:教育部国语辞典【毁谤】以夸大不实言论对人进行诋毁中伤 11/08 04:23
891F:→ FranKang:江剑锋早安 11/08 08:55
892F:推 season002:嗯...啊....啧...糟糕,我完全不懂你想要表达甚麽 11/08 13:39
893F:推 pennymarkfox:我想是又准备要告人了吧 11/08 14:19
894F:→ season002:我是不知道特地去教育部国语辞典查毁谤要干吗? 11/08 14:22
895F:→ season002:是本来不知道吗 ^^ 11/08 14:22
896F:推 MKSIN:浪费司法资源的作风不可取 11/08 16:04
897F:→ e1q3z9c7:诬告改公诉就省事多了 11/08 16:36
898F:推 CyberElite:还不简单!你下次就骂「你龙啊」「天才」公然称赞来告啊 11/08 18:59
899F:→ YonLang:诬告何时须告诉乃论或自诉? 11/08 19:22
901F:嘘 blus1986:在正黑板一堆人身攻击被告刚好吧?难道保护犯罪者? 11/08 20:19
902F:→ blus1986:除罪勒?笑死人,自己爱人身攻击怪谁 11/08 20:19
903F:推 hiimlive:现在讨论的是地图炮 11/08 21:11
904F:推 saluy:很明显有人搞不清楚状况 11/08 21:22
905F:→ just8811:诬告是侵害国家法益 本来就属非告诉乃论了.... 11/08 23:30
906F:→ ssnlee:blus1986<-老兄要说人身攻击,在政黑你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11/08 23:36
907F:→ ssnlee:崩溃到开分身闹版从LOL闹到政黑,被永久水筒你还敢讲呀? 11/08 23:38
908F:→ coon182:楼上抓包成功XDD 11/09 00:11
909F:推 YonLang:ssnlee <-老兄要说口腔卫生,在政黑你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11/09 01:01
910F:→ MrTexas:自从我开始反马之後,我在政黑板常常被公然侮辱 11/09 01:19
911F:→ MrTexas:但我鲜少对簿公堂,可见我的宽宏大量 11/09 01:20
912F:→ tn00210585: 11/09 03:51
913F:→ ssnlee:呵呵~~现在是被我爆料的在集体崩溃吗? 11/09 07:05
914F:→ ssnlee:我当然是比你们这卦的重视口腔卫生噜,如果我不重视你怎会 11/09 07:05
915F:→ ssnlee:这麽不高兴?跟德州人一样看到我就悲愤莫明? 11/09 07:08
916F:推 Fengyeh:你为什麽不继续用luminosa,换个Yonlang有比较高明吗? 11/09 08:42
917F:→ MrTexas:ssnlee告过三个网友,是哪三个? 11/09 10:05
918F:→ ssnlee:德州人又在装傻发问了,每次打到你的痛点就要转移焦点呀? 11/09 10:49
919F:→ ssnlee:爱上法院的都有没有这麽重口味呀? 11/09 10:50
920F:推 blus1986:深蓝来这崩溃护航kmt板了xd 11/09 10:50
921F:→ ssnlee:闹版的又来了呵呵,就说你们很重口味 11/09 10:52
922F:→ ssnlee:你们这团人要不要去商量一下看谁出来就好了,不然每个都有 11/09 10:53
923F:→ aramaram:?????? 11/09 10:53
924F:→ ssnlee:爆点,这样怎麽钓的到鱼呢? 11/09 10:53
925F:→ ssnlee:一次爆光以後怎麽混呀? 11/09 10:54
926F:→ BRANFORD:不知道可以救多少人 功德无量 功德无量 11/09 11:01
927F:→ MrTexas:请问ssnlee告过哪三个网友? 11/09 11:03
928F:→ ssnlee:嗯又在装傻了呵呵 11/09 11:04
929F:→ MrTexas:可否依被告的时间先後一一列出来? 11/09 11:04
930F:→ ssnlee:德州人不要再开那麽多分身了,没效用啦。 11/09 11:05
931F:→ ssnlee:奇了,为何我要列出来呀?你怎不把你告的那四个全列出来? 11/09 11:05
932F:→ ssnlee:我都帮你列一个了,要不要这麽靠别人呀? 11/09 11:05
933F:→ MrTexas:我哪有告四个?请不要夸大其词!!! 11/09 11:06
934F:→ ssnlee:厚厚厚厚~~哈哈~你在紧张啥啦? 11/09 11:08
935F:→ ssnlee:好啦别在那转移焦点了,总之大家别被钓到了,被某号称国立 11/09 11:08
936F:→ ssnlee:大学法律系高材生钓到,可是得不偿失的,科科。 11/09 11:09
937F:→ MrTexas:ssnlee总共告了三个网友,我只告过二个 11/09 11:10
938F:→ ssnlee:Theme:等我这星期忙完了我再找时间依法提 <--好种就说你不 11/09 11:11
939F:→ ssnlee:是theme。 11/09 11:11
940F:→ MrTexas:而且我从未收过和解金,我也撤回告诉了 11/09 11:11
941F:→ ssnlee:我在等你这句话科科。 11/09 11:11
942F:→ ssnlee:你是不是theme?说一下呀? 11/09 11:11
943F:推 ssnlee:我相信我做人很公道完全不会很过份,科科。 11/09 11:13
944F:→ MrTexas:ssnlee告过哪三个网友? 11/09 11:16
945F:→ MrTexas:我只告过二个而已,而且没收过和解金 11/09 11:16
946F:→ ssnlee:不敢回答喔?回到跳针模式啦,那收工啦。 11/09 11:16
947F:→ ssnlee:你是不是theme?是有这麽难回答喔? 11/09 11:17
948F:→ MrTexas:ssnlee告过哪三个网友? 请回答 谢谢 11/09 11:19
949F:→ MrTexas:可否依被告的时间先後一一列出来? 11/09 11:19
950F:→ MrTexas:我做人更公道,我绝不会夸大其词 11/09 11:20
951F:→ ssnlee:你是在不敢回答啥啦?一个是不是每次被问起都要崩溃一次? 11/09 11:21
952F:→ MrTexas:ssnlee告过哪三个网友? ssnlee愿意回答吗? ╮(﹀_﹀")╭ 11/09 11:22
953F:→ ssnlee:谎话连篇的人你是在讲啥公道呀? 11/09 11:23
954F:→ MrTexas:ssnlee指控我告过四个网友,这句才是谎言! 11/09 11:24
955F:→ MrTexas:我希望ssnlee不要再诽谤我的名誉了 11/09 11:25
956F:→ MrTexas:我相信老师都教导过学生不要说谎 11/09 11:26
957F:→ ssnlee:比起说谎谁敢跟你比呀? 11/09 11:27
958F:→ ssnlee:说没分身也被我抓到有分身了,关於那个THEME你是在不敢回答 11/09 11:27
959F:→ ssnlee:啥?是有这麽可怕喔?说什麽宽宏大量没告人也告了~~~ 11/09 11:28
960F:→ ssnlee:是要学马英九让人家抓一样认一样呀?这样不好吧? 11/09 11:28
961F:→ MrTexas:是我先发问的吧? 请问ssnlee告过哪三个网友? 11/09 11:29
962F:→ MrTexas:ssnlee愿意回答吗? ╮(﹀_﹀")╭ 11/09 11:29
963F:→ MrTexas: → ssnlee:不敢回答喔?回到跳针模式啦,那收工啦。 11/09 11:30
964F:→ ssnlee:我告的依和解绦件不能公开,除非你能凌架中华民国法律,可 11/09 11:33
965F:→ ssnlee:可以的话再来叫我回答。 11/09 11:34
966F:→ MrTexas:和解条件为何? 可否说明之 11/09 11:34
967F:→ ssnlee:至於你说你只告两个?加上THEME那个就"至少"三个了,又在 11/09 11:34
968F:→ ssnlee:说谎了。 11/09 11:34
969F:→ ssnlee:拍谢,这东西你去跟法院申请,有必要文件我才需要说明。 11/09 11:35
970F:→ MrTexas:我明明就只告过2个人,请ssnlee勿夸大其词 ╮(﹀_﹀")╭ 11/09 11:35
971F:→ ssnlee:你要帮你的同伴钓我个资法省省吧。 11/09 11:35
972F:→ ssnlee:我现在就直接了当跟你说了,叫你那群人省点力气吧。 11/09 11:35
973F:→ ssnlee:只告过两个?那THEME是不是你嘛? 11/09 11:36
974F:→ MrTexas:我千真万确只告过2个网友,请ssnlee不要无的放矢 11/09 11:38
975F:推 ssnlee:那你干嘛不敢回答THEME是不是你? 11/09 11:38
976F:→ MrTexas:我总是被诬蔑,我感到非常委屈...... 11/09 11:38
977F:→ ssnlee:Theme:等我这星期忙完了我再找时间依法提告<--看不出来你委 11/09 11:39
978F:→ ssnlee:屈了啥咧。 11/09 11:39
979F:→ MrTexas:我为什麽要回答???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1/09 11:39
980F:→ ssnlee:话说THEME提告的那次是因为别人说你删了几篇文,这也能上法 11/09 11:40
981F:→ ssnlee:院,老子真是服了你了。 11/09 11:40
982F:→ ssnlee:反正我也知道你回答不出来,所以呢? 11/09 11:40
983F:→ MrTexas:结果Theme有告上法院吗??? ╮(﹀_﹀")╭ 11/09 11:40
984F:→ ssnlee:不要再谎话连篇了,底再翻下去就很难看,要跳针的话恕在下 11/09 11:41
985F:→ ssnlee:今天没空。 11/09 11:41
986F:→ ssnlee:MrTexas:结果Theme有告上法院吗???<---你如果不是本人怎会 11/09 11:42
987F:→ MrTexas:ssnlee是否应先举出Theme确实已提出告诉的证明文件??? 11/09 11:42
988F:→ ssnlee:知道有没有上法院? 11/09 11:42
989F:→ MrTexas:ssnlee指控我告过四个网友,这句才是谎言! 11/09 11:42
990F:→ ssnlee:这又是另一个好笑的问题噜~~科科。 11/09 11:42
991F:→ ssnlee:慢慢跳嘿,老是用跳针求饶很弱,全场都知道你不敢答。 11/09 11:43
992F:→ MrTexas:Theme确实有告上法院的证据何在??? 11/09 11:44
993F:→ MrTexas:若是没有证据就指控他人的话,可用无的放矢这句成语来形容 11/09 11:45
994F:推 fedrick:会没屁眼 11/09 12:02
995F:嘘 mars1985:@ 11/09 13:54
996F:→ kaojet:真无聊 11/09 14:04
997F:推 season002:喔喔喔喔 11/09 14:29
998F:推 sanro0509:只要举证出来不是分身就可以戳破谎言啦 何必一直唱姐姐 11/09 17:24
999F:→ MrTexas:ssnlee散布谣言说我告了4个网友,我感到非常遗憾 11/09 17:29
1000F:→ MrTexas:俗话说:谣言止於智者 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 11/09 17:30
1002F:推 duck60402:npc 复制又贴上 跳针够了没 11/09 17:42
1003F:→ duck60402:每次都跟苏光头学这招转移焦点跳针 要学就学好的好嘛 11/09 17:43
1004F:→ MrTexas:ssnlee何时才要把证据拿出来? 11/09 17:45
1005F:→ MrTexas:我告过四个人的证据何在? 11/09 17:45
1006F:推 saluy:别一直重覆跳针,ok? 11/09 18:38
1007F:→ MrTexas:我一再被诬蔑,我只好一直辟谣 11/09 19:09
1008F:→ MrTexas:我实在很无奈 11/09 19:10
1009F:→ blus1986:看来深蓝不敢正面回答问题只会逃避XD 11/09 19:39
1010F:→ duck60402:看你疯狂跳针 我的眼睛也很无奈阿 11/09 22:18
1011F:→ MrTexas:我一再被诬蔑,我只好一直重覆辟谣,我身不由己 11/09 22:49
1012F:→ chiaolin:一直重复贴上 玩游戏吗 11/10 03:49
1013F:推 eddy334246:在法庭上如果一直转移话题且没讲重点 可是会被审判长 11/14 13:31
1014F:→ eddy334246:拉正的唷 况且人家若真的污蔑你的话 为何不提告? 而且 11/14 13:31
1015F:→ eddy334246:那连结根本不是重点所在 这样一直跳针似乎也不好吧? 11/14 13:31
1016F:推 lovelebron24: 推stylish:真的内伤要怎麽赔 03/25 19:57
1017F:→ lovelebron24: 应该要废掉公然侮辱罪(尤其ptt) 03/25 1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