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ikuraarazu (非)
看板Gossiping
标题[爆卦] 卷设计逃跑的烂商家,智慧财产权黑暗时代?
时间Fri May 10 19:12:47 2013
此事发生於去年八月中旬,上一份工作的老板的朋友,
在我换工作之後,找到我并且委任我帮忙他们想要新开幕的网拍作设计。
内容不外乎帮他们的商品照修图,制作LOGO、DM及FACEBOOK跟奇摩拍卖版面。
由於是因为觉得是上一份工作的老板朋友,因此没有签约,就接下了CASE。
不料却是地狱的开始,一开始对方说,要等网拍正式上路後才能给我第一笔钱,
但在案子差不多进行到80%的时候,对方却突然说要终止合作。
(但在中间过程他们已经经由DROPBOX取走我所设计的所有原始档案)
然後他们把我所设计的原始稿档经过粗糙的加工後,自行上架,并把我封锁删除,
对於因应他们的要求而索取报酬的简讯,
回答说既然毫无合作关系,怎麽来报酬之说。
请教了一些朋友後,对於自己当初没有签约的行为感到很笨,
当作是受到教训,仅在FACEBOOK公布了沟通来往过程及设计图档,
目的是为了使设计同业不要被这对夫妻所欺骗。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2595638747784.70228.1759197167&type=3
(连结如上)
没想到我没有因为此事按铃申告的结果,却是在这周收到大安分局的通知书,
说我被告妨害电脑使用&妨害名誉..........
刚刚做完笔录回来,真的很想哭,对方是开保时捷,住透天豪宅的有钱人,
现在在中坜还有一间美式餐厅;
他们曾电话威胁我说他们请得起大律师,
要我因为PO出他们的所做所为吃不完兜着走,
说他们塞红包就可以塞到我背上几条。
我们家家境仅是小康,到现在还是租房子住,根本就跟这种有钱人杠不起,
但真的很不想要因为没有作错的事情,内心小小的不平正义而被欺负。
不知道该怎麽做下一步,但如果有人曾在网路上看过这个商家,
请绝对不要购买: (
若你是做平面设计的设计师,也请小心这对夫妻!!
也希望走法律途径能讨回公道,虽然大概在台湾是很难.......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44.97
1F:推 qn:没空.. 05/10 19:13
2F:推 ueu72312:楼上QN 05/10 19:13
3F:推 LOVEMOON3427:QN在我上面 05/10 19:13
4F:推 NokiaX9:他一定有党证,你铁定斗不过 05/10 19:13
5F:→ ueu72312:我赢了~ˊˇˋ 05/10 19:13
6F:推 sunnyday5566:QN>/////< 05/10 19:13
7F:→ dakkon:没有签约,这一开始就gg了 05/10 19:14
8F:推 IMISSA: 05/10 19:14
9F:→ ivorysoap:告他们违反智慧财产权 05/10 19:14
10F:推 l1234568790:QN说没控 你自山瘩 05/10 19:15
11F:推 Lavchi:1.你自己完全没证据,光说谁信? 05/10 19:15
12F:→ ivorysoap:既然没付钱就不能用你的东西 05/10 19:15
13F:→ innominate:没签约要怪谁...?我之前发包找朋友一样要签约 05/10 19:15
14F:→ Lavchi:2.苹果很喜欢爆料这种东西 05/10 19:15
15F:→ innominate:签约不但保护自己也保护对方 05/10 19:15
16F:推 watashiD:没签约真的没办法啦~ 05/10 19:15
17F:→ forRITZ:简单:1.证明东西是自己设计的 2.证明自己没有白送对方 05/10 19:16
18F:推 pippenjr:口头约定也算 尽量找多一点有利证据 05/10 19:16
我可以证明拥有最初的设计档(档案时间),以及我在设计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书,
目前对方手上一定没有(工具书来自国外)
也有来往的LINE及简讯证明的确有合作这件事情,这样够吗?
※ 编辑: niikuraarazu 来自: 220.136.44.97 (05/10 19:18)
19F:→ forRITZ:那和合约不合约就没关系了,可以告死对方 05/10 19:16
20F:→ ruo01332000:自找麻烦 05/10 19:16
21F:推 ipwm:你找错时间了 05/10 19:16
22F:推 rayhsiao:印象中口头约定也是契约方式 不过.. 05/10 19:16
23F:→ senas:口头是契约方式 可悲的是你要证明 05/10 19:17
24F:推 birdy590:只要能证明原创者是你 真的要打官司也不会输 还可以反控 05/10 19:17
25F:推 iceno11:建议把有毁谤的资料都先移除 整理出更多证据请律师打官司 05/10 19:17
26F:推 teddygoodgoo:有证据视自己设计的应该就有办法吧 05/10 19:18
27F:推 mdfh:先把你的东西都用邮局存证信函寄给自己吧 05/10 19:18
28F:→ MADAOTW:他们告赢代表没有雇佣关系 所以你的设计也跟他们无关 05/10 19:19
29F:嘘 forRITZ:可以证明你手边有他们所没有的完整设计档就够了。 红明显 05/10 19:19
30F:推 takuto:这些应该是够了啦~我比你还惨,我是工作到一半老板出意外 05/10 19:19
31F:→ MADAOTW:再回告他们使用你的智慧财产 05/10 19:20
32F:嘘 ERQQ:口头就是契约了啦 难道去7-11买东西也要契约吗 05/10 19:20
33F:→ innominate:你有办法证明就可以走法律途径,但其他方式不可取 05/10 19:20
34F:→ takuto:他儿子催我後面的东西但是後来说我不该跟他要钱XD 我也打算 05/10 19:20
35F:推 senas:你的LINE跟简讯证明程度到哪? 有说好报酬吗? 05/10 19:20
36F:→ takuto:手上这个CASE忙完就去告了= = 05/10 19:20
37F:→ ERQQ:通联纪绿拿出来就好了啦 网路上讲谁知道是真的 05/10 19:21
38F:推 Carmelo:那一家art那麽烂 根本也做不下去 05/10 19:21
39F:推 Arroyo:口头契约亦为契约,一样有效力 05/10 19:21
40F:嘘 YOYOGIVEME:自己笨没先签约,扯什麽智慧财产权黑暗时代 05/10 19:21
41F:→ twtwman:今天要恐吓你怎可能还跟你说我塞红包你就输的证据 05/10 19:22
42F:→ twtwman:想想人员都开名车住大房~~逻辑有比较差嘛?? 05/10 19:22
43F:→ theword:为什麽想公开讯息还用facebook连结阿 05/10 19:23
44F:→ tearcolor:我看不出来那个网页抄你什麽东西,可以贴个比较图之类? 05/10 19:24
45F:→ shintz:PttLifeLaw 问看看 05/10 19:24
46F:嘘 welcome:给你学个乖,欠你当当作你上了一课的学费,该知足了 05/10 19:25
47F:推 pippenjr:要玩就坚持到底 上法院後大家都是输家 看谁比较闲 05/10 19:25
48F:→ lulocke:又没判决完 关智慧财产权啥事 改标题啦 05/10 19:25
49F:→ tearcolor:不过那个网页真的颇烂的...很难看 05/10 19:25
50F:→ pippenjr:如果没多少钱就算了 自己算一下划不划算 05/10 19:25
51F:推 soramoe:楼主加油 祝你成功打赢官司 05/10 19:25
52F:推 solsol:传档的话伺服器有纪录吧 就有机会证明所有权啊 05/10 19:25
其中一张原始稿跟盗图比对图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47401668660992&set=a.150888204979008.36768.149937315074097&type=1&theater
之前有朋友上去他们粉丝团帮我问过,但直接被删留言!
没签约真的是我笨,不该以为他们是朋友的朋友就可相信,
(话说事後他们连我朋友都一并封锁删除)
且我没有一句话是毁谤,句句属实。
※ 编辑: niikuraarazu 来自: 220.136.44.97 (05/10 19:33)
53F:→ twtwman:智慧财产权~你登记了嘛??有证书了嘛??公认了嘛? 05/10 19:26
54F:→ solsol:另外电话中的话有录音的话 也有机会告赢啊 05/10 19:26
55F:推 cms6384:可以先请教智财权专业律师 不要这样就被他们吓唬到了 05/10 19:27
56F:嘘 phootw:口头契约的效力在课上 实务上举证困难 所以是个屁话 05/10 19:28
57F:→ tearcolor:楼上们在讲什麽,网页哪边侵权我还看不出来勒... 05/10 19:28
58F:推 sfalco:加油 05/10 19:29
59F:→ phootw:由於不了解事发经过 经本鲁蛇实务上经验 告你刑事就是在玩 05/10 19:30
60F:推 takmingnoob:原PO正妹 05/10 19:30
61F:嘘 SuperUp:单方面说词 05/10 19:30
62F:推 uka123ily:着作不用登记吧 05/10 19:30
63F:→ takmingnoob:原PO正妹 嘘甚麽嘘 05/10 19:30
64F:→ phootw:你 因为你连反告诬告的机会都没有 再提刑事附带民事 05/10 19:30
65F:→ takmingnoob:嘘的人就不要自己惹祸是没人帮你 05/10 19:30
66F:→ wux:只能说 设计这行就是这样... 没被这样搞过的反而是少数 05/10 19:31
67F:→ phootw:我只能说 你连烧碳的机会都没有 我讲话很贱 是因为你一开 05/10 19:31
68F:→ senas:所以要看你所谓的讯息到底能证明到甚麽程度 05/10 19:32
69F:→ phootw:始的做法就错了 法律不是处罚做坏事的人 是处罚不懂的人 05/10 19:32
70F:推 takmingnoob:补血 原PO加油 一堆自以为正义的看了好恶心喔怎办 05/10 19:33
71F:推 mikejr:phootw说的没错 法律真的很残酷 所以大家才要更小心... 05/10 19:34
72F:→ phootw:去找律师 给他打一审给五万 他会告诉你 胜算.... 05/10 19:34
73F:→ tearcolor:你应该要把东西做得更清楚=>抄袭部分,威胁部分 05/10 19:34
74F:→ hijacker000:你只要有办法证明是你画的..基本上你会赢~~~ 05/10 19:34
75F:→ tearcolor:所有证据,这样能帮你的人才会帮你 05/10 19:35
76F:推 tsioge:两万五算了,就当学教训跟看清人,划算了 05/10 19:35
77F:嘘 godpubear:天助自助者~ 行的正还怕她告你? 05/10 19:36
78F:→ cms6384:法律是保护懂法律的人 05/10 19:37
79F:→ godpubear:陈述事实不罚,亦不构成妨害名誉 05/10 19:37
80F:推 foolwind:你半个证据都提不出来 我看大概棺材进一半了 05/10 19:37
81F:→ godpubear:上来讨拍不如好好加强法学常识,就算起诉也不表示有罪 05/10 19:38
82F:→ tearcolor:另外事情要闹大不是这样的,要把东西收集好一枪毙命 05/10 19:38
83F:→ godpubear:更何况只是被叫去做笔录... 05/10 19:39
84F:嘘 BladeFish:从你贴的那麽low的素材来看 到底是哪里抄袭阿 = =? 05/10 19:39
85F:→ BladeFish:那种东西网路一抓都一大把... 05/10 19:39
86F:→ cms6384:你还是去问专门律师 有实务经验比较知道你要拿甚麽资料 05/10 19:40
87F:推 hgfck:加油 05/10 19:40
88F:→ tearcolor:我的理解是,你没签约,他觉得你做不好,不给钱,找别人 05/10 19:40
89F:→ tearcolor:不理你,"可能"有用了你几张图,但网页我看不到 05/10 19:40
90F:推 ruo01332000:乖乖缴和解金吧 05/10 19:41
91F:→ tearcolor:你做白工,跟他要钱,他说你的东西都没用,我怎麽给你钱 05/10 19:41
92F:推 drcula:准备赔钱吧 05/10 19:42
93F:→ ruo01332000:自己当初偷懒忽略细节 现在人家帮你补习 05/10 19:42
94F:→ ruo01332000:你就乖乖把学费负出来就对了 05/10 19:43
95F:→ ruo01332000: 付 05/10 19:43
96F:推 takmingnoob:怒推 05/10 19:45
97F:嘘 zhangzongyao:facebook 嘘嘘 05/10 19:53
98F:→ fly0204:line里面的讯息蛮有趣的 lol 05/10 19:57
99F:推 midnightsnow:请千万记住....不论你有没有签约~ 原始档永远永远 05/10 19:58
100F:→ midnightsnow:不能交到别人手上~ 即便签约了也一样~~ 05/10 19:59
101F:嘘 Cum5566:没签约 零分 你在校生? 05/10 19:59
102F:推 winiS:血泪推 05/10 19:59
103F:→ drigo:找律师就好, 只要你有原始档, 只要对方有拿你的图去做编辑或 05/10 20:00
104F:→ winiS:觉得人家做不好就一张都别用 爱用又爱嫌是哪招??? 05/10 20:00
105F:→ drigo:修改, 就侵害了你的着作权, 我记得侵害编辑和制版权, 是3年 05/10 20:01
我上传了一些初期合作证明的LINE纪录,从这张开始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2595638747784.70228.1759197167&type=3&uploaded=13
这样应该可以证明对方跟我的合作关系?
※ 编辑: niikuraarazu 来自: 220.136.44.97 (05/10 20:03)
106F:→ drigo:以下有期徒刑, 还可要求民事赔偿 05/10 20:02
107F:→ NaDa:是诽谤 不是毁谤 lol 05/10 20:04
108F:→ drigo:除非你有同意授权给对方使用, 不然你主张未授权就好, 反而对 05/10 20:04
109F:→ drigo:方必须去举证有取得你授权的证据.. 05/10 20:04
110F:推 taiwan81903:qn没空,我有空~~ 05/10 20:07
111F:推 qk8121718:Qn还活着? 05/10 20:08
112F:嘘 sixersai:人家请律师 你自己舍不得花钱请 怪我罗? 05/10 20:09
113F:→ drigo:1. 所有通讯来往记录都要保留 2.你自己的原始图和若对方有 05/10 20:11
114F:推 sali921:qn我爱你 05/10 20:11
115F:→ drigo:用到你的疑似作品, 立即搜证 (网页图撷取下来存证) 05/10 20:13
117F:→ drigo:反正都没告了, 没差, 就告回去着作权侵害就好..检察官会查的 05/10 20:14
118F:→ drigo: 被 05/10 20:14
119F:推 BrightPeak:没签约 你的东西也未公开过 只能说上了一堂社会课 05/10 20:18
120F:嘘 chenp34:哭哭讨拍唷 没有签约直接说掰掰 05/10 20:22
121F:嘘 Vassili242:没签约又不去找律师 跑上来PO文就直接胜诉? 05/10 20:30
122F:→ kaky:签约书面是举证难易问题...既然对方都提告了找律师比较实在 05/10 20:42
123F:推 akirakid:高调先 05/10 21:04
124F:→ zop:为什麽你所有的设计都放在dropbox上任人下载? 05/10 21:39
125F:推 sdtowmp3:没结案绝不能给原始档丫…(拍肩 05/10 21:40
126F:→ sdtowmp3:不过如果你只是陈述事实经过,不加任何怀疑的字眼,应该 05/10 21:41
127F:→ sdtowmp3:是不会有事的~ 05/10 21:41
128F:推 MB618:他们威胁你应该要电话录音的~ 05/10 23:23
129F:推 davidkill:用一台手机录音、一台扩音打去询问原因套话 05/11 01:23
130F:推 dragonsoul: 05/11 01:48
131F:推 rottenrotter:原po加油.被告的是刑事案件检座会先查.请先建立完整 05/11 06:24
132F:→ rottenrotter:完整事实.先看张冀明的书. 05/11 06:28
133F:→ rottenrotter:没有读法律的亲友?被告的罪名与帖中叙述不太合. 05/11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