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uisman (匈奴将领)
看板Gossiping
标题[公告] 八卦板板规(2011.12.16)
时间Fri Dec 16 01:45:26 2011
本板为批踢踢八卦板,所有文章、推文均依循中华民国法律、站规规范。
发文者,不得因不知相关板规而免却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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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文章管理
第一条:[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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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卦定义为「小道消息」、「花边新闻」。讨论人物需为
现实上之公众人物如
影艺名人、体坛明星,凡是文章内容无八卦、与八卦无关者,一律删除。
‧ 经举证该八卦文为虚构,文章予以删除。经查有造谣兹事者,视同闹板。
‧ 每日发文额度包含问卦两篇及新闻一篇不得超过五篇,因任何原因自删、被板主
删除,皆视同使用配额。超贴者一律劣退。
第二条:[问卦及爆卦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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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文章无任何爆卦,仅是提问文章,视为问卦文。此类型文章一天
以两篇为限。
任何原因自删、回文问卦或被板主删除,视同使用问卦篇数配额,超贴部分劣退。
‧ 请勿滥用爆卦,无重大八卦之文章(出自各社群网站FB、噗浪、G+之无八卦文/
○艺人与谁装熟/○○节目现在讨论●●),请勿发表,
违者删除处理,滥用爆
卦严重者视同闹版。
‧ 八卦板非万能问板,问卦文需能引发八卦回应为限,
并请尽量至专业看板提问。
‧ 问卦文内容贫乏者,请充实问卦内容,
勿提问闲聊式问题,违者删除文章。无法
引发八卦讨论明知故问(厚问)者视为闹板,一律劣退。
第三条:[新闻张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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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贴新闻须以[新闻]为文章标题开头,并请勿修改新闻标题。张贴内容请附上
连结,
连结需为可直接点击浏览之网址超过一行者请缩为一行,不得修改新闻
标题及内文及不需翻译之新闻文章价值超过250Ptt币者,违者删除。
‧ 严禁张贴来源为港澳、中国之新闻,违者删除。
‧ 新闻标题相同以数字、符号区隔的分篇新闻只保留第一篇,不得重复张贴其他相同
标题之分篇新闻,违者删除。
‧ 凡超过三天以上之新闻、或是板上有人贴过类似新闻,视为
过期新闻,不得张贴。
任何新闻除非有知悉内幕八卦或新爆料,否则
不得回任何心得文。违者删除。
注:提供缩网址网站
http://tinyurl.com/ ,
http://ppt.cc/ 等等。
‧ 张贴新闻一人一天最多
一篇。因任何原因自删、换新闻、被板主删除、用分身张贴、
,或含新闻性周刊内容、影音新闻、动新闻等连结,皆视同使用新闻篇数配额。超贴
部分一律劣退。回文引用新闻不算此限。
‧ 有新闻或媒体报导之事件,
不得使用[爆卦],使用者文章删除并视同使用新闻篇数
配额。
‧ 社论、读者投书、特稿
、杂志撰稿、公民新闻类、今日我最美类等非媒体之新闻禁止
张贴,违者删除,若文章内容牵涉任何政治人物、政治议题以违反第四条政治文规范
一律劣退。
‧ 新闻内容无记者采访撰稿、公布各家商品价格资讯,视为广告文,
一律劣退。
第四条:[政治八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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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所讨论为特定政治人物(现任、曾任或退休之总统、行政院长、政务官、政党高
层、民意代表、竞选总部发言人及常於媒体发表意见之相关幕僚,及其亲属)相关事
务或是讨论主题为政府职务、组织或政策、衍生之民生议题、国家议题、政治议题。
且文章有八卦,即视为政治八卦。
政务官认定依照《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第2条规定
包括:
一、依宪法规定由总统任命之人员及特任、特派之人员。
二、依宪法规定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员。
三、依宪法规定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之人员。
四、其他依法律规定之中央或地方政府比照简任第十二职等以上职务之人员。
‧ 本板为八卦板,无八卦之
纯政治文删除或劣退。
‧ 政治相关文仅可爆卦、但不允许问政治八卦(如问有没有OOO出书的八卦),违者劣
退。若意图引发政治对立、互战。板主将立即 s整串系列文以管理秩序。
‧ 对於蓄意引起政治对立、攻击特定政治人物、政党之文章一律劣退。
本条规范模糊之处,或游走板规边缘之文章,由板主群讨论裁定之。
第五条:[利益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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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内容意欲谋求个人利益、诱使人投票连署或是意欲求档者,一律劣退。
注:禁止张贴中央社讯息服务,ipobar,滚动新闻,奇摩!讯息快递!以及
王浩宇等相关网站之连结、新闻、讨论文章,违者一律劣退
第六条:[内容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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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内容含有色情内容、暴力内容、十八禁连结、含不雅文字(脏话)、或是
含过多非正体中文、色码、乱码导致难以阅读,一律劣退。
‧ 文章签名档过长(超过六行)妨害使用者阅读时,违者删除。
注:若八卦或新闻来源来自外电,仅有非繁体中文文章情况下,
须於底下附加文章大致或全文翻译,否则删除该文。
禁简体转为繁体之文章或文章包含简体连结,违者删除。
第七条:[挑衅、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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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众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
责,勿以身试法。
第八条:[法律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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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内容违反中华民国法律、批踢踢站规。文章删除并劣退。视严重性加给水
桶一个月处分。
‧ 依据站规-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凡无断转载、公布个人资料或
水球纪录等皆依据本条处分。
‧ 意图以影射、谐音字或近似字公开非公开使用者一部或全部之个人资料,如:
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护照号码、住址与电话号
码等行为,游走於板规八公布个人资料规定之处者,经当事人检举文章一律劣退
,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第九条:[闹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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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闹板兹事者,闹板文章劣退,滋事之判定由板主群判定。并视状况加给水桶
六个月处分。
‧ 除板主之判定外,以下行为确定视同闹板:
1.经认定有预谋性之集体违规行动
2.发表无内容文、一行文
3.任意使用公告、回应公告
‧ 违反以上板规,却自行删除文章以避责,视同闹板,水桶六个月处分。
第十条:[道歉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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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规定为在八卦板引发之法律诉讼相关事件,致使用者需於本板张贴文章
道歉时适用,并以[道歉]为标题。
‧ 使用者如需张贴道歉文,需於 GossipPicket八卦检举板提出申请,说明原委
(事件日期、原因、真实姓名张贴)并转信给板主通知申请张贴道歉文待半数
板主於文章推文同意後,始得张贴。
‧ 该道歉文需要说明所道歉为何,并以真实姓名致歉,并记载道歉文章张贴日数
如未经申请及板主同意者视为闹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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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推文管理
第十一条:[推文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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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文违反上述条款,而文章本身并未违规者。原文以!锁定处理。
‧ 原文被板主标记
S表示此系列文章已受板主关注,除非有重大八卦,否则只能用
推文回应;标记
!则勿以任何方式回应(同标题亦同),违者文章删除或劣退。
‧ 推文内容含有对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
视、引战之文章,板主可视情况删除或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
分。
第十二条:[恶意嘘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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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任一情况之使用者,给予
水桶两周处分
一、多次无意义推/嘘文,恶意推/嘘文、推图或符号妨碍阅读之使用者。
(如:推/嘘文出现大量的=====、----、□□□、☆☆☆等符号组合。)
二、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窜改、删除他人推嘘文经查证属实。
(惟对方明显犯规,如恶意人身攻击、公布私人资料在先则不在此限)
三、於推/嘘文中违反第一章任一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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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诉讼相关
第十三条:[累犯、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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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以上违反
同一板规之遭水桶使用者,视为累犯,加给
水桶一个月之处分。
累犯追溯期为一年。
板主得依原使用者ID判决其分身ID禁言至原使用者ID之水桶到期日,情况
严重者报请小组长送交ID_Multi帐号部处理。
第十四条:[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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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於本板文章/推文数量大以及争议性检举文判决机制,欲检举请至八卦检举板
GossipPicket检举,如有隐私或违反个人资料保护等检举可以站内信通知板主群
处理。
‧ 文章发表时间、或是推文时间已超过
一周,为超过追诉其期不可检举,板主可
不受理该检举。
‧ 对特定使用者进行人身攻击、侵权行为等之检举,被侵犯当事人需於八卦检举
板Gossippicket实名提出检举,以匿名方式或未提出检举者板主群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警告、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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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对於使用者犯行轻微、或违规处於模糊地带或多次挑战板规界限者。处以
警告并水桶两天,警告二次者,处以水桶两周处分。
累犯追溯期为一年。
注:水桶到期之使用者,系统会自动解除,如遇特殊情形,来信向板主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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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板规之补充及修订
第十六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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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有规范不到之模糊地带,板主将临时应变处理。
对於特殊事件之处理,有另订公告规范之必要者,板主得另行公告。
第十七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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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规得时视情况修订之,於每个月
1号、16号为新板规公布日。期间板众可
至GossipPicket板提板规建议案,讨论版务不得使用匿名,非经重大事件将不
会在非公布日修改板规。
板规公告自发布後公告实施日後生效,并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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