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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票名称: 赞不赞成废死刑? ─────────────────────────────────────── ◆ 投票中止於: 03/12/2010 23:45:28 Fri ◆ 票选题目描述: 有监於这次废除死刑话题充斥板面 虽有不少流於口舌之争 或无八卦心得文 但确也有许多值得讨论的空间 及有助於社会正面导向之功能 然而废不废除死刑 众说纷云 这次为了了解八卦板上民意主流 究竟支不支持废除死刑 我们特举办这次投票 来作一个调查 也希望这几天关於死刑的话题 能因此投票稍微克制一些 请大家好好的冷静思考一下 不管是这次投票 或是维护八卦板的板面秩序 都需要你的一份心力 2010 03 11 louisman DDRMIX diefishfish ◆投票结果:(共有 5450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赞成废死刑 718 票 13.17% 13.17% 不赞成废死刑 4732 票 86.83% 86.83% ─────────────────────────────────────── ◆ 使用者建议: ○使用者 searoar 的建议: 应该恢复鞭刑、宫刑才对 犯人还要先游街示众 超爽的~ ○使用者 kgh 的建议: 同意版主做法 ○使用者 Luciferous 的建议: 谁同意废死刑就是我的敌人 ○使用者 ashon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阿不是很爱学美国? ○使用者 sleepwu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busgoer 的建议: 这种选像蛮容易误投的 ○使用者 a10141013 的建议: 死刑才是世界潮流 ○使用者 paraparastar 的建议: 罪大恶亟的的人要付出代价!!!! ○使用者 KyA 的建议: 谁敢投废死刑 就.......... ○使用者 billy4601 的建议: 死刑就台湾!! ○使用者 Keo 的建议: 王清疯 掰不送 废死不可 ○使用者 s302520 的建议: 王清峰掰掰 ○使用者 cordeliatai 的建议: 王青峰记得要下地狱呀~~~ ○使用者 whisp1222 的建议: 人渣去死吧 ○使用者 DDRMIX 的建议: 台湾人适合汉摩拉比法典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很现实 很残酷 也很无奈 ○使用者 snownow 的建议: 配套根本不可能做得完美!现在的法律简直都在保护加害人! ○使用者 ffviplayer 的建议: 赞成废除死刑,这样将来有机会杀人才可以脱身 ○使用者 pipidogg 的建议: 我会写自己的名字,可以让我当法务部长吗?我要把这些人渣全部签到地狱里去! ○使用者 HuaLan 的建议: 王清疯表示: 投给反废死的良心都已被泯灭 应该被处死刑!! XDD ○使用者 syo0093 的建议: 阿扁也处死算了 ○使用者 linesa 的建议: 最坏的人,就是专门帮助坏人脱罪的人! ○使用者 zeroxod 的建议: 我们是人不是禽兽不如的东西^_<请多死掉 ○使用者 indianers 的建议: 去死啦 ○使用者 victoryss 的建议: 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 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 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干 ○使用者 hellohenry 的建议: 青峰侠再见!快去地狱吧~~~~ ○使用者 kazushige 的建议: 废什麽废!台湾已经对犯人很好了! ○使用者 alexroc 的建议: ============================以上都是杀人狂=============================== ○使用者 starduck 的建议: 杀人犯没资格谈人权 希望不要废死 ○使用者 prover 的建议: 我爱翁兹蔓 ○使用者 hate56 的建议: 就长远的以後来说应该可以废死刑 但现在的话....我看算了吧 台湾人民有这麽高的情操跟道德吗 不是老外月亮就圆、屌就大,不要什麽事都拿欧美比嘛 ○使用者 dic 的建议: 台湾还没到可以废死刑的地步!!! 王清峰下台了,爽!!! ○使用者 orochi10123 的建议: 废你老木 ○使用者 jagdzaku 的建议: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两千多年前的人都知道 ○使用者 tera 的建议: 我只是想保护我的家人 ○使用者 luving 的建议: 老实说,我认为现在投票并不妥当,因为王的不当言行,模糊了一些焦点 ○使用者 chitienpumei 的建议: 虽然知道投票的结果,不过还是投了XDD 老话一句,那些死刑定谳的就快毙了吧 不要歹戏拖棚!! ○使用者 jeta890119 的建议: 判刑下去就快点执行,少在那边靠北,王老PU ○使用者 chweng 的建议: 配套措施都准备好了,再来谈废除死刑吧。 ○使用者 chocho1981 的建议: 怎麽没有开赌盘咧 敲碗 ○使用者 azsxdcfv 的建议: 亡大圣人 国娘大立委 请你们去跟这些死刑犯住一起好吗? ○使用者 kfools 的建议: 刘萱容我爱你 ○使用者 zx97009 的建议: 公告就可以不用有八卦? ○使用者 Iamsohard 的建议: Louisman长得很像力王里面老大变身的样子 等等我来找连结 http://pttstar.vacau.com/ 这里有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使用者 NKWayne 的建议: 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阿阿阿阿阿阿阿阿 嗄嗄嗄嗄嗄嗄嗄嗄 ○使用者 jwph 的建议: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使用者 ppc 的建议: 版主办这投票做啥 ○使用者 phix 的建议: 杀人者死并不是残暴 是公理正义...是人类社会应有的规矩... 必须立下规矩告诉人民什麽是不该做的 做了坏事要受什麽惩罚 要不然人民要如何是从... ○使用者 NewPolice 的建议: 王清风 掰~~ 掰 掰阿 ○使用者 creaoo 的建议: "我岂能双手沾满鲜血"!~我只想嘘 ○使用者 tiger96363 的建议: 圣人退散 ○使用者 ssdancer 的建议: 懒得多说 总之杀人偿命 天公地道 人才有人权 禽兽(不如)的没有 ○使用者 moocow 的建议: 人渣快死吧 干 ○使用者 kuro50624 的建议: 死刑不能亡!! ○使用者 jason543 的建议: 王部长下台太爽啦!!!!!!!!!!!!! 希望下一位法务部长能有GUTS一点!!! 该做的事就该完成!!! ○使用者 MKAngelheart 的建议: 没人性的畜生就该去死 ○使用者 faratia 的建议: 问题不是我们有没有权力决定他人生死 而是上帝会不会宽恕死刑犯做过的事 死刑不过是安排死刑犯与上帝见面的手段罢了 ○使用者 zarg1043 的建议: 青蜂侠下台啦!!!!!!!!!!!! ○使用者 jjkk119 的建议: 请问您对这次投票有什麽宝贵的意见? 最多三行, 按[Enter]结束 ○使用者 harry5438 的建议: hahahahahahahaha ○使用者 bigheadlain 的建议: 你们想当假道学的圣人 我可不想 没人性的畜牲跟他讲人权 牠听的懂吗? ○使用者 kobenash 的建议: 王清峰有爱心就去帮死刑犯吹喇叭 ○使用者 webmay 的建议: 干你妈的投错了 ○使用者 serebii 的建议: 现有制度更加谨慎的话,未必要废死刑才能免冤案 ○使用者 acergame5 的建议: 假圣人一堆 ○使用者 ZeroSystemEX 的建议: 又不是智障脑残低能儿白痴 废啥死刑 看来K党五都还想选 ○使用者 jatoo 的建议: 废除死刑後,你把被害人及其家属放在哪里?以暴制暴将成为私人的潮流... ○使用者 tooeasy 的建议: 王清峰掰掰 ○使用者 worldtree 的建议: 废除死刑只会让丧心病狂之徒更加嚣张 ○使用者 jerry78424 的建议: 疯女人下台了超爽!!! 还有一堆狗屁人权团体~下一个就轮到他们了 那群以善之名行恶之实的混蛋,根本就是社会的蠹虫! ○使用者 jennis0114 的建议: 还是要有死刑才有社会正义啦... ○使用者 kreuzritter 的建议: 明明就是两码子事情,干嘛硬要扯在一起 ○使用者 cfzero 的建议: 虽然大多数乡民都支持死刑,但不举办投票不知道民意的强大,我以行动投票支持 ○使用者 yoyodiy 的建议: 清风称住 人犬需要你呀~~~~~~ ○使用者 poit 的建议: 法务部长不要再装清高了... ○使用者 idleshin 的建议: 如果你家有人被杀掉再说你赞成我就没意见 ○使用者 OrzXXXqoo 的建议: 还不快枪毙 等什麽 ○使用者 keithking 的建议: 来个敢签的 不然KMT 2012你就准备在野吧 ○使用者 su43123 的建议: 杀人偿命 ○使用者 freewash 的建议: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使用者 virusDA 的建议: 职位:刽子手 薪资:17K/月 ○使用者 sjvsjf 的建议: 废了 那怎麽向被这些人杀的家属交代 ○使用者 LAPD 的建议: 官逼民反 ○使用者 bluewaft 的建议: 保守派声音高涨实不利这个国家的进步发展 废死只是其中一项议题,这代表着维护人权的路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 还有,马囧你这没种的咖洨,你这样做只会让我更瞧不起你! ○使用者 yu1210yu 的建议: 想也知道... ○使用者 elvangel 的建议: 强奸犯要宫刑 ○使用者 a30706520 的建议: 废死刑?别闹了? 如果只会盲目跟随西方脚步而忽略了眼前的台湾现况,无疑某些团体某些高层重重 判了这个社会一个死刑,谁才是凶手? ○使用者 storyf66014 的建议: 搞不懂废掉要干麻 ○使用者 toast520520 的建议: 杀人就该付出代价!! ○使用者 a3225737 的建议: 死刑犯存在世界上干嘛?宪法何须给他人权?他自己杀人都藐视其他人人权了 王XX不是说要帮死刑犯下地狱?还不赶快?等你家出事看来说不要废死刑 看了就烦,自以为清高帮死刑犯档罪?可以赶快实践诺言吗? ○使用者 jht 的建议: 杀人者死 多麽简单的道理 ○使用者 mizukiri 的建议: 理论上不赞成废死刑。但若真的废死刑,则应有良好的配套措施。 ○使用者 flowerrka 的建议: 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使用者 lovecut 的建议: 废个屁死刑啊 台湾就是法治太轻了才让一些为非作歹的废物很唱秋 尤其是废物飙车族 强奸犯 暴力讨债 治乱世用重典啊 强奸犯一律死刑 我看有谁敢强奸的 飙车族砍人就无期徒刑 干干干 ○使用者 aJan5566 的建议: 当然是赞成废除死刑,这样才可以安心的作奸犯科阿 科科 ○使用者 wasydodo 的建议: 亡清峰给我下地狱!!!! ○使用者 l1l1l1l1 的建议: 宽恕是三小? 我只知道杀人偿命! ○使用者 TKWdEmoN 的建议: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喜欢上你 虽然平常都装作不在意 我喜欢你 ○使用者 loveq04su4 的建议: 王清风下地狱吧 ○使用者 giyoshi 的建议: 这是我心里的想法啦~ 反正...哀~~~说来话长 ○使用者 Atwo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公地道 杀人偿命 天公地道 ○使用者 kinnsan 的建议: 我认为死刑不过跟一般刑罚一样只是个刑罚 应该要审慎使用而不是直接废除 如果说死刑不可逆 那被误判服刑数十年的人 青春也一样要不回来啊 难道真的要因为这种理由废掉整部刑法吗 ○使用者 EO45566 的建议: ○使用者 madduxlyc 的建议: 废死不可啦 ○使用者 em36 的建议: 王清峰应该是没有尝过家人被杀的痛苦才会这样吧 ○使用者 colorbest 的建议: 需要说吗? ○使用者 PrinceBamboo 的建议: 反对废除死刑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oralsex5566 的建议: 无聊的投票 没意义 八卦板政治化了吗?? ○使用者 DM1984 的建议: 当然不赞成废死刑 干 ○使用者 e761031 的建议: 妈的垃圾废物都抓去枪毙啦~ 妈的垃圾废物都抓去枪毙啦~ 妈的垃圾废物都抓去枪毙啦~ ○使用者 everafter 的建议: 废除死刑的人权出发点考量虽好,可是有国情的差别。 这次由法务部王部长炒出来的废刑争议,感觉已经变成政治人物炒作的个人秀, 社会观感已不佳。故投不赞成票。 ○使用者 wawawash 的建议: 马英九下台!!!!!!!!!!!!!!!!!!!!!!!!!!!!!!!!!!!!!!!!!!!!!!!!!!!!!!!!!!!!!!! ○使用者 Mazeroski 的建议: 干他马的凸 青蜂侠吃屎 ○使用者 ttlun 的建议: 亡人下台 下台 不做事下台 ○使用者 Jumbokuei 的建议: 修复式正义的确很重要 但是现在台湾的社会,政治,法律的发展尚未成熟到如此 所以死刑还是有必要继续执行 这是必要之恶 也是对受害者家属最直接的应报正义 ○使用者 donnamonya 的建议: 废你妈啦糙!!!!!!!!!! 她跟人权团体家里没死过人才会讲出这种话!!! 被奸死的被撕票的他们是活该喔!? 干! 刑罚越判越轻是要叫老百姓去吃屎啊!!!!!! ○使用者 s35862 的建议: 差点被困在投票里面出不来 ○使用者 redress 的建议: 死刑绝对必要存在!我宁可生在这样「落後」的台湾。 ○使用者 pinklin 的建议: 不过整个司法体制上,仍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使用者 williams1002 的建议: 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白衣观世音 封印在我左手的鬼呀 将你的力量...释放出来吧! ○使用者 eastenlight 的建议: 圣人不死 大盗不止 王清峰 去死一死洪干!! ○使用者 GetOnePiece 的建议: 台湾没那麽成熟到可以废死 废死只是政客官僚的噱头 官员签字时看不见老百姓! 明明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不懂这些吃纳税人血汗钱的政客干嘛把事情弄的这麽复杂 ○使用者 j758101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不要每次都拿跟国际接轨来作范例,配套措施都没半撇,民情也跟国外大不同 没有必要每样都学国外 ○使用者 windshihyi 的建议: 法律是用来保护良民(2300万),而不是用来保护坏人的(44名) ○使用者 ilovecanna 的建议: 剥夺别人生命权的人没资格讲人权 0 ○使用者 rigor 的建议: ╰(‵皿′*)╯ ╰(‵皿′*)╯ ╰(‵皿′*)╯ ○使用者 Line2468 的建议: 当然要死刑呀 他x的青峰侠 别以为这样子可以当王圣人,我看是剩下的人。go die ○使用者 iamsewei 的建议: 废死刑 叫王氢疯儿女先被强奸在来说拉!! ○使用者 motai 的建议: 不废除犯罪有人会怕吗 反正进去後装乖还不是可以出来 不然就在里面当老大 ○使用者 waterspout 的建议: 人渣去死 ○使用者 superhui 的建议: 王青锋下台真爽 ○使用者 Hambowbow 的建议: 死刑有存在的必要 ○使用者 ninet 的建议: 国情不一样啊,不能一味把西方价值观当成放诸四海皆准的普世标准 ○使用者 eric97979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silenter 的建议: 死刑是为死者求个公道,也让丧失人性,危害治安的凶手永久隔离,毕竟犯罪者再犯的 机率非常之高,比起他们重新悔过的机率;故为了大部份安居乐业的百姓的平静生活 我赞成暂时(无特定期限)不可废除死刑,毕竟目前人性的发展尚未凌驾於兽性之上 ○使用者 chnet3214 的建议: 拜托 杀人偿命没听过嘛? ○使用者 abc1204 的建议: 马英九下台 ○使用者 kazamiakira 的建议: 请王不清把康国家之凯的公帑缴回,并按月结清死刑案的生活起居费 你要推动废死刑是你家的事,在ROC未修法废死刑之前,请别乱法 派它们死刑的是ROC的法律,不是你,不要自以为是了,说啥会污染你的手,放屁 ○使用者 mimikstar 的建议: 别盲目追从他国制度 国情不同 民情也不同 况且马政府老大的中共还没废死刑 祖国都没批准 蛆长怎麽随便说要废死刑 ○使用者 TOOYA 的建议: 台湾还不适合 下台下台 ○使用者 b5431 的建议: 死刑不可无啊!!!!!!! ○使用者 smdra 的建议: 废你老木 ○使用者 rca0621 的建议: 如果替代死型的方案它的效力可以达到跟死刑一样的吓阻效果!那我会同意!但目前 根本没有任何方案就一直提废死!那不如直接废律法算了 Y ○使用者 sury 的建议: 请快点下地狱 ○使用者 mourir 的建议: 国外有完善的逞罚体制 我不知道为什麽连司法也要盲目哈洋屌? ○使用者 wattlin 的建议: 政客脑残 百姓可不脑残 是只有杀人犯有人权 那谁顾死者的人权... ○使用者 qaz74547454 的建议: 亡小姐是男的或许可以继续留任喔! ○使用者 larrysky 的建议: 简单一句 杀人就要偿命~还想讨人权 让你打入轮回比较实在!!!! ○使用者 l8 的建议: 死刑犯快点上路吧 ○使用者 gogodddd 的建议: 王清峰 你就是想杀台湾人也不用那麽拼命阿 反正騜会帮你杀的啦 ○使用者 ericchien 的建议: 死刑 然後支持再加鞭刑 ○使用者 baw36 的建议: 王清峰下地狱吧 ○使用者 diecorroder 的建议: 想想受害人,还他们一个公道! ○使用者 tliya 的建议: 废死刑就是往後退我听你在狗屁! ○使用者 nakururu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kindboy 的建议: 罪大恶极的都该死一死 ○使用者 ii041079 的建议: 就是有这种人当政治人物 才会有这麽多坏人!! 不要自以为自己是好人 ○使用者 GodDamnMe 的建议: 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 ○使用者 chiangjerc 的建议: 请王小姐先下18层向受害者讲清楚,说明白! ○使用者 pprose 的建议: 赶快下台 ○使用者 giran 的建议: 赞成修法废死,但已定谳的要先依现法执行 ○使用者 uyn 的建议: 去你的王清峰~ 自以为是的家伙! ○使用者 squallplus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Shinn826 的建议: 淦 别再拖台钱了好吗? ○使用者 fish880731 的建议: ===================执行死刑才是保障人权的最後一道防线==================== ○使用者 zero990314 的建议: 该死的就快去死 老子赚的钱不是拿来养你们这些废渣的 干 ○使用者 wala140 的建议: 0.0 ○使用者 Ricrollp 的建议: 废死联盟早晚会报应到的 ○使用者 teli 的建议: 恶之行,当有罚之责。 ○使用者 jeffic0730 的建议: 废物死了没关系 ○使用者 changhaopin 的建议: 王清峰下地狱吧 干 强奸犯XX你全家看你还有没有这麽仁慈 ○使用者 wx190 的建议: 干拎娘废个屁 ○使用者 phs5222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starfucks 的建议: 要有同理心 我可不想纳税养杀死自己亲朋好友的人 杀人偿命 人权不是给那些败类的权力 ○使用者 tyc10408 的建议: 没有伴随伤痛的教训根本没甚麽意义, 因为人不作任何牺牲就不能得到任何收获 一个人的生命就只有那一个人的分量,不多也不少。 取自钢练(阿尔、大总统),觉得十分有道理…。 ○使用者 Lawegg 的建议: 废死刑的确是我们应该追求的最终理想及目标 ○使用者 Johnsonj 的建议: 台湾的社会还没成熟到可以负担无死刑之程度...... ○使用者 tdrider 的建议: 只想做滥好人 不想作事就乾脆点下台 恶心!!! ○使用者 ukcm 的建议: 反对废死刑 ○使用者 darkkeeper 的建议: 想废除的人想法跟白痴没什麽两样,只有政客才会搞这套 ○使用者 djrave 的建议: 受害人需要人权 ○使用者 Janma 的建议: 废死刑 对受害者家属就是一种凌迟酷刑 ○使用者 SilentEyes 的建议: 王部长在耍宝吗 ○使用者 dreamlatte 的建议: 王之所以能大声废死,是因为他还没有过亲人被奸杀砍死分屍之类的遭遇。 ○使用者 Lenlen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 ○使用者 easycompany 的建议: 差点投给赞成废死... ○使用者 Lachdanan 的建议: 只求一个公道 ○使用者 GetOutMyWay 的建议: 泯灭人性的死刑犯跟别人谈什麽人权?!都不是人了,哪来的人权?? ○使用者 Doub1eK 的建议: DDRMIX:三楼很帅 louisman:盖 Doub1eK:喔干 帅到被发现 ○使用者 mjonask 的建议: 这个议题可以讨论 但要先做到把目前纳44个渣处刑完毕接着谈好配套之後 再说 ○使用者 thjyrsj 的建议: 陈水扁怎没被判死刑 ○使用者 albb0920 的建议: 我认为既然杀人是不对的,怎麽能以杀人这个行为来"伸张正义" 难道你被打一拳,就应该让打你一拳的人被打一拳? 被偷了就要偷回来? 现代法律告诉我们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不理性的。需要永久隔离就无期徒刑即可 ○使用者 magicscott 的建议: 废死的都去死! ○使用者 dreambala 的建议: 不废!而且刑罚要加重,花样要更多,死刑年龄下修到10岁好了。人渣去死啦!! ○使用者 COOLOD 的建议: 等王前大部长的家人被凌虐过後看他还会不会人权至上 ○使用者 yipy 的建议: 不要只会说犯罪者人权 当牠连一个基本的"人"格都没有的时候 还谈什麽权利 ○使用者 Refa 的建议: ......................................................................... ......................................................................... ......................................................................... ○使用者 shiuan8979 的建议: 废除死刑,才有生路 ○使用者 NADRUMMER 的建议: 废渣不可活!!!!! ○使用者 gp002a 的建议: 王清疯下台!爽! ○使用者 flymomo 的建议: 死刑一定要的啦! ○使用者 overmonkey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1 ○使用者 hxhxk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啊!!! ○使用者 tsgd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vivianyes 的建议: 谢谢八卦版 有公投真好 ○使用者 yen1989 的建议: 社会都那麽乱了 还废什麽死刑 要当圣人也不是这样当! ○使用者 saparpil 的建议:○使用者 bill1982 的建议: 不然那些人权律师的亲人帮那些死刑犯一命抵一命好了,让那些人嚐嚐失去亲人的苦 ○使用者 mengche 的建议: 为响应节能减碳...十年以上一律判死刑 ○使用者 bonju2 的建议: 有配套的废死是可行的 但现在完全没有配套 ○使用者 talyn 的建议: 死刑不能癈除,一旦癈除 人渣会无敌多 ○使用者 Black8910 的建议: 要怎麽出去阿XD ○使用者 Cocomi0618 的建议: 如果我是被害人家属,一定会想办法弄把枪,找机会自己把凶手乱枪射死…… 反正死刑废了,杀人又不必偿命,以後还可以不愁吃穿、靠纳税人的钱过活。 废除死刑,就是私刑时代的来临。杀手行业的振兴看来也不远了…… ○使用者 yuehshi 的建议: 王部长怎麽不自己自杀算了? ○使用者 AntiArtisT 的建议: good棒棒 ○使用者 nickypp 的建议: 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Athletics 的建议: 当然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learujatt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accord36 的建议: 斩业非斩人,死刑绝不可废 ○使用者 johnsoncool 的建议: 绝对不赞成废除死刑!!!!!! 佛曰: 杀声为护生,斩业非斩人 此时斩断死刑犯的罪业,反是救赎了他(她),若放他出来继续为恶,将造成好人坏 ○使用者 nevr 的建议: 人口太多, 粮食是很珍贵滴.. ○使用者 ATMANMARK 的建议: 故意杀人者偿命 强奸女子者剁鸡鸡 抢劫诈财者鞭刑 ○使用者 iceafu 的建议: 王清峰讲那什麽屁话 尊重生命!?那杀人的有尊重吗?哪天她家人被砍她马上签 标准的贱民的小孩死不完 ○使用者 PlayPtt 的建议: 氢疯狭:伦家都下台了,为什麽还要办投票酸伦家,死相,讨厌,不来了~~ ○使用者 yhyanzi 的建议: 死刑犯全都该死。 Y ○使用者 porno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letumvelvita 的建议: 感觉死刑还是有存在的必要性阿@@ ○使用者 lworld 的建议: 废个屁 ○使用者 iamdc1118 的建议: 人渣都死一死吧 还要我们纳税养... ○使用者 remix7 的建议: 人权是给人用的。 ○使用者 YaMaHaK 的建议: 没有死刑,干,等着被杀没讨的。 ○使用者 lknuke 的建议: 想想可乐果~~~~~~~~ ○使用者 iambadman 的建议: 王八 看不清 跌落山峰 ○使用者 hydrabee 的建议: 该死的就死一死,不要让想活的人难为.阿们 ○使用者 cyberib 的建议: 死刑不宜废 ○使用者 deathjack 的建议: 多说无益 ○使用者 kenny2963 的建议: 那些作奸犯科的别浪费粮食,下地狱去吧!! ○使用者 notimenofree 的建议: 我要变身成咸蛋超人拯救地球 ○使用者 OpusDei 的建议: 楼上码娘娘 楼下亡青疯 颗颗 ○使用者 eddie1209 的建议: 对於这次马囧当机立马 断尾求生 深感佩服 ○使用者 stgh2526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杀光那些人渣! ○使用者 zerosin 的建议: 跑 跑 跑 ○使用者 oklaaccc 的建议: 被害者的权益谁关心呢 ○使用者 f80659 的建议: 王清峰终於下台啦!正义公理都回来了 ○使用者 AlanShore 的建议: 废死你老木啦! 干! 人渣就是该死! ○使用者 showind 的建议: 都执行好了~44位死刑犯执行後可以做器官捐赠~可以救更多人! 可以换做大爱~ ○使用者 LEAFKEY 的建议: 真是沽名钓誉的政策 ○使用者 srx123 的建议: 请不要再漠视受害家属的人权了..伪正义团体..要下地狱请便,不用排队没人跟你抢 ○使用者 Adelman5566 的建议: 娘,我在这里快来拍我 那位王什么来着的真是神经病啊!我日 快回伟大祖国的怀抱吧 ○使用者 song313136 的建议: 去死吧.. ○使用者 ALLEN68 的建议: 乱世用重典 死刑不能废 打假球也判死刑 谢谢 ○使用者 k7015002001 的建议: 以命偿命 ○使用者 dianagao 的建议: 假清高~! 下地狱~! 掰掰~! ○使用者 tocatch 的建议: 乱世用重典! 想废死的 请站在受害者家属立场想想看吧 ○使用者 dzn1978 的建议: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使用者 glen 的建议: 杀人偿命 青疯侠下台! ○使用者 youarefree 的建议: 如果罪大恶极的人都可以被宽恕 那下地狱的人也能够被宽恕後上天堂吗 ○使用者 hope951 的建议: 干你娘王青疯死全家 ○使用者 yitong52 的建议: 死刑若废 大家都先去杀人抢劫 大赦减刑几年後假释又是ㄧ条好汉? ○使用者 my19841019 的建议: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才是正义! ○使用者 JamieWu 的建议: 一枪杀了那些垃圾的确是太便宜他们了,不如改成用鞭刑吧... 鞭完再死。不然真的太便宜那些人了阿 ○使用者 mugetsu 的建议: 人权不是靠个废死刑就可以解决的 ○使用者 DeathZero 的建议: 怎麽想都没理由赞成废死刑 ○使用者 ncue 的建议: 台湾式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 废除死刑还不是时候 ○使用者 nlnl1039 的建议: 王清峰滚!!!!!!!!!!!!!!!!!!!!!!! ○使用者 silversniper 的建议: 人权团体 真的是脑X ○使用者 ohyeah0512 的建议: 老例子了 强暴犯稿的女生们人心惶惶 女生活该吗? 得逞後还不用死 出狱後继续做 一样的事 怎麽可以废除死刑??? ○使用者 tenliu 的建议: 死只能够吓阻被判死刑的人 真正危害社会最多的依然逍遥法外 ○使用者 gowang19 的建议: 该有的还是不能少 ○使用者 OhHIyoPaNg 的建议: 没死刑那要法律冲三小? ○使用者 SexyCassell 的建议: 世界上没有圣人。 ○使用者 shlutow 的建议: 如果你亲人被杀了你还想废死吗 ○使用者 sunnytzeng 的建议: 人渣就该死 ○使用者 sttka 的建议: 当然要废死阿 ○使用者 irene1770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 ○使用者 XVN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使用者 b85040312 的建议: 喔 喔 喔 ○使用者 hardyboyz 的建议: 废三小死刑!!!!!!!! ○使用者 leoz69927 的建议: 人类社会公认的规则破坏後将回到原始人生活,怎麽越活越回去了不知道在想什麽 订法律就是要保障大多数奉公守法的人,要是规则破坏後谁还想奉公守法,一定都 会让社会更加动荡不安,这就是法务部的想法吗?书都读到哪里去了 ○使用者 bluenova 的建议: 青疯侠嘴炮无敌 等到哪天你的至亲被杀害 我就不信你还敢这样嘴炮 ○使用者 eric228377 的建议: 赞成废死=假慈悲 亲人被罪犯凌虐分屍再来看看您的大爱 ○使用者 aquafreshass 的建议: 我肏你爸妈鸡八毛跟败类讲人权讲宽恕 干您娘鸡掰你是吃屎吃坏脑子了是不是 ○使用者 gogolct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coretronic 的建议: 讲人权也讲法治,要不然你叫受害者要怎办? 美国也是有死刑不能王你一厢情愿就不执行 违反了道义 ○使用者 saidon 的建议: 死刑犯都去死一死啦! ○使用者 withouttony 的建议: 死刑是遏止犯罪的最後一条防线 ○使用者 rainproof 的建议: 完全不能理解为什麽有人可以支持废除死刑 ○使用者 parislove3 的建议: 犯下暴行的罪犯 抛弃身为人类应有的尊严 既自堕为禽兽 又有何"人权"可谈? ○使用者 johnnyaiba 的建议: 先想想为什麽会被判死刑吧!! ○使用者 jack727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啦 ○使用者 hour7 的建议: 要废死的话死刑犯就通通送到人犬团体家去算了 一群不知民间疾苦的白痴 ○使用者 andan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王部长既有身入无间的勇气, 该为众生而杀而斩断恶业, 断其今世之因果, 使其得以不堕无间, 能够再入轮回重启慈悲心, 救一人也救千万 人, 才是真正大慈大悲!! ○使用者 GORDON2037 的建议: 反对废死刑。 杀人偿命天理公道。 ○使用者 siiyow 的建议: 怎没 没意见这选项 ○使用者 sol2ex 的建议: 主张极刑换死刑 ○使用者 tokyoto 的建议: 在还没有共识前 应该是维持原状 也就是照规矩来该枪决就枪决 而不是什麽都不做 ○使用者 teddy13579 的建议: 这个世界还没有真正到理想的大同世界!! 罪犯还是很多 没有杀鸡怎麽儆猴?? 所以还是继续执行死刑 不然这社会迟早会被罪犯给取代!! 总不会有来罪犯治国吧? ○使用者 keysman 的建议: 他马的还要我们人民养这些废物!? 吃屎去吧~~~!!!!! Go to hell~~~!!!!! ○使用者 Mikagami 的建议: 死刑犯枪毙100次都不够 还想废什麽死刑 ○使用者 frarday 的建议: 等人犬团体家属被XX後再来原谅加害者吧,干! ○使用者 bonny0512 的建议: 只有死刑,才能给那些万恶的人一个最大的教训。 ○使用者 sanika 的建议: 定谳就是定谳 ○使用者 kevin80112 的建议: 支持以凌迟代替死刑 ○使用者 nacate 的建议: 干你娘 ptt不能变一言堂 ○使用者 ab1090714 的建议: 蔑视人权的人,怎有资格享受人权? ○使用者 pinger 的建议: 白冰冰女士说的好! 希望下位部长能给大众一个交代,该签的签一签. ○使用者 mynameisdick 的建议: 王清风,假圣人,死刑犯,死死快 ○使用者 potatofat 的建议: 媒体快来抄~~ 真的废死刑的话请废死联盟跟法务部签切结 1. 捐钱辅导更生人 拿钱出来不要把社会民众当凯子负担成本 2. 帮这些死刑犯做保 放一个你们就签一次 出事情请做保人负责 有保人民众安心 ○使用者 ernie78510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使用者 ChiuYi5566 的建议: 亡清疯快滚吧 ○使用者 alfred730612 的建议: 被害者与其家属比死刑犯有更大的人权.犯罪的人讲人权那法律都给你们定就好啊 王部长你不敢千没关系.我们白冰冰阿姐当部长三小时签完所有的执行单 ○使用者 JiPuSai 的建议: 废死!? 呷赛啦! ○使用者 cweige 的建议: 台湾判刑都那麽轻了 死刑一定是犯了重罪 ○使用者 bobomo 的建议: 想杀儿 ○使用者 poilt 的建议: 王前部长你好好看着接下来这44个该死的一个一个的吞子弹吧 ○使用者 linkinchez 的建议: 泯灭人性的谈什麽人权 ○使用者 bloodartanis 的建议: 坏人之所以胜利 只因好人一所为 ○使用者 vicky1123 的建议: 废除死刑,叫那些被害人的家属情何以堪?你以为放过死刑犯你就会上天堂吗?凸 这麽想赦免可以,麻烦用你自己的薪水去养那些死刑犯,不要浪费人民辛苦纳税钱 人如果愿意改过自新,又怎会沦落到被判死刑的地步呢?同情心不是滥用这种地方 ○使用者 jdemha 的建议: 他妈的该吃屎的快去吃屎 ○使用者 Solid0516 的建议: 干你妈的废除死刑我炸他全家 ○使用者 nicemen 的建议: 我爱杨丞琳 ○使用者 YukiPhoenix 的建议: 支持废死刑的脑袋都有洞喔? ○使用者 BitchFoxTz 的建议: 郭书瑶 我爱你 ○使用者 irispisces 的建议: 答案用双重否定不太好,不小心可能会答错...XD ○使用者 joey1108 的建议: 赞成废除,但请严格执行刑期 ○使用者 IstoryI 的建议: 罪大恶极者本该枪毙,以免再来害人 ○使用者 Ayulm 的建议: 王清疯下台!! ○使用者 tonylovehebe 的建议: 废个屁!!! ○使用者 How0428 的建议: 这是回音你懂吗 是回音你懂吗 回音你懂吗 ○使用者 inmoking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MooNK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否则社会犯罪将会无法无天、无所畏惧。 ○使用者 ainao 的建议: 谢谢八卦版办了这个投票www ○使用者 coisa 的建议: 姑且不论复仇之类的理由,死刑犯放出监狱後,对社会造成为害的可能性比造福社会 的可能性大多了,看看有多少犯罪者是累犯? ○使用者 aaosiris 的建议: 宽恕是牠跟上帝之间的事,我们只是安排他们见面而已 王圣人理盲又滥情的是你!把所有的财产充公拿来养死刑犯啦 沽名钓誉的典范 ○使用者 chyunyou 的建议: 废死刑是潮流 但是台湾现在不适合!! ○使用者 rogerli 的建议: 有比死刑更可怕的处罚。 ○使用者 HydeTseng 的建议: 人权是给守法的公民 不是给杀人不眨眼的死刑犯 整天讲世界潮流是废死 如果改 天界潮流是吃屎也要去成立一个吃屎团体吗 ○使用者 jerry0172005 的建议: HEY!!!APPLE!!!!!!!HEY!!!!!APPLE!!!! Can you touch your eyebow with your tongue? 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使用者 iPodIV 的建议: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天公地道 ○使用者 maxliao 的建议: 0.0 0.0 0.0 ○使用者 japan428 的建议: 废死可以,但管见应研拟一套修改方向,交付国会审议,而已经经判刑确定死刑者 仍应执行之 ○使用者 blackrx 的建议: 因个人价值观来决定死刑是否废除,那当初干麽制订死刑这条法律 法务部长不是更应该以身作则扞卫法律 现在搞这出是想赚知名度还是逻辑出了问题 ○使用者 helloI 的建议: 妈 我在这~~~~~~ ○使用者 weiweicat 的建议: 不想花钱养罪犯,没人性的家伙不配有人权 ○使用者 sinfish 的建议: 不赞成 但是办这种公投一点意义也没有 ○使用者 safinaco 的建议: 不废或许减少不了重大犯罪 但废了一定会助长 ○使用者 adar911 的建议: 非死不可! ○使用者 hardes 的建议: 垃圾就去死 ○使用者 gpo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死刑犯应该下地狱 ○使用者 babaluu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 杀人就是要偿命 为了维护死刑犯的人权废死刑 谁来维护被害人的人权 台湾有很多人需要藉由刑罚来管制 不知道那些罪大恶极 丧心病狂的人 不枪毙留着要干嘛 ○使用者 wasmemory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有时候对待畜生不需要人道 ○使用者 reokaedeha 的建议: 废死可以,但过去法律下的死刑犯就该执行,未来的要有相关配套 ○使用者 iMANIA 的建议: 干他妈的 别在自以为清高了 又够恶心的 ╭∩╮_(︶︿︶)_╭∩╮ 干他妈的 孔子早就说了:以直报怨 ○使用者 nosoisme 的建议: 死刑犯是很多人的鲜血所换得的 请勿随意释放 你怕沾血,难道员警的牺牲就是活该吗 别只会不食人间烟火的生活了 马团队!! ○使用者 chairlechiu 的建议: 选项不够多 至少还要有 有条件的废除死刑 ○使用者 webber0972 的建议: 安心上路 不送 ○使用者 sho1210 的建议: 娘亲!!!我在这!!!我想上报阿!!!! ○使用者 DASIMORE 的建议: 现在的台湾不适合废除死刑 ○使用者 f21490310 的建议: 亡清峰去吃屎! 快下地狱啦!干! ○使用者 MfakeM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 ○使用者 st210113 的建议: 废死刑的通通去死一死啦 ○使用者 sppkkman 的建议: 不能废除~~~~ ○使用者 alex155067 的建议: 亡部长准备要下地狱了吗? ○使用者 AllMyOut 的建议: 台湾还不适合废死 ○使用者 beyondsoul 的建议: 司法不公,清风迫害!赶快让44垃圾进回收站好吗? ○使用者 sunwarm 的建议: 改过自新是给人不是给禽兽 这些人唯一可以自新的机会就是捐赠器官救新生命 ○使用者 ckl0914 的建议: 死刑犯就该死 死刑一定要 最好也学新加坡有鞭刑 ○使用者 mado816 的建议: 现在法官都不会轻易判死刑,会判死刑都是罪大恶极,所以死刑不应该废! 我觉得应该要求政治人物表态,也赞成白冰冰说的,用选票来表达我们的看法。 ○使用者 dammm 的建议: 人权团体 等你们亲人被虐杀 再来说废死刑... ○使用者 lk2001415 的建议: 有声音会哭喊就有版面有同情,那被扼杀的人呢?高唱废除死刑者请提供你的家人被 强暴或虐杀,然後再用你所谓的人道精神去宽宥杀人犯,什麽叫大势所趋...所以就 能不分是非善恶...可笑的人道精神!!! ○使用者 iem2000 的建议: 虽然被判死刑的人 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处 但若废了 只怕杀人不偿命,更多人以一 时之冲动杀人 这才是最恐怖的 ○使用者 Brad42 的建议: 人生活在存体的社会当中,就因为尊重他人生命,社会系统才得以维持下去, 但如有出现危害他人生命者,即是破坏了人类所依赖的生存文化,这种人理当永久 隔离於人类社会之外。而最好的方法,就是死刑。 ○使用者 light20735 的建议: 人权团体跟本只会管畜牲权!家里没人被虐杀就可以高喊人权的人渣! 还有最智障的废死团体只会用鬼打墙的废话唬人!死刑废掉先杀光你们全家! 智障清峰娘娘有钱有闲死刑犯通通住你们家!看会不会被干死! ○使用者 Flycas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但是审判一定要公正 ○使用者 ex951753 的建议: 投完票可以干麻? 救命啊 要怎麽离开投票画面.. 关掉重新登入吗? 欸欸欸欸 有没有人在啊asjdfhwry239prweorhwehtwryg285t29523895o23yr23y2 ○使用者 overactive 的建议: 死刑一定要存在 而且一定要实施 不然天下无法无天 有严法就有好的风记 秦始皇时代的商鞅变法虽然严格但是的确有效果 不是吗? ○使用者 kyouya 的建议: 赞成废死的有超过半数我就裸奔台南一圈 ○使用者 chenyoyo 的建议: 脑残政府别把人民当白老鼠!!!!!!!! ○使用者 lgh0526 的建议: 现在社会风气沦丧 当然不能废 ○使用者 akakbest 的建议: 我去你妈的人权团体 什麽人本 人道律师 通通一个样 不食人间烟火 脑残 跟俗世脱节的人 能修改好法律吗 肏你妈的 ○使用者 BigCat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scottiemelon 的建议: 废死刑?! 别让这个世界的烂人再变多了好吗 =.= ○使用者 neo5277 的建议: 废死刑都是一群假道学,自我感觉良好。死形是最符合成本也最低污染的办法。 而且是解决污染地球的人渣,纸紮人都比她们有资格活在世上。 支持死刑,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天公地道。kill kill kill 恶即斩killkillkill ○使用者 w3160828 的建议: 王清风可以直接抓去监狱服死刑吗? ○使用者 chenmysi 的建议: 不尊重他人生命权的人 不配拥有生命权 ○使用者 sm1831azx 的建议: 怕废除死刑会让犯罪者无法无天 ○使用者 jeffgk2005 的建议: meaningless vote ○使用者 jeffwang78 的建议: 这边是犯罪天堂 杀人的有人权 被杀的没人权 ○使用者 a2002s63 的建议: 有些错误造成後,不是说原谅就能解决的! 废除死刑、公道泯灭!那所有人都能做错事了阿!反正不会死嘛! 说"人权" 也要看是怎样的「人」! 至少我觉得会到被判死刑的是畜牲... ○使用者 ryuin 的建议: 死刑犯沟代 ○使用者 fly168 的建议: 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KANEISBEACH 的建议: ZZ ○使用者 cxzdsa 的建议: 废死刑干麽?该死的人还是去死吧 ○使用者 DayFly0515 的建议: 废死不可,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世上有极善亦有极恶,极恶之人理应隔绝人世 ○使用者 terrorlone 的建议: 死刑的存在是必要之恶,绝不可废。乌托邦主义者滚回梦乡去 ○使用者 WC 的建议: 差点投错票, 何不直接 "赞不赞成死刑" 就好。可以再饶口一点, 支不支持反废死? ○使用者 Rizzi 的建议: 氢疯王下无间地狱吧~ ○使用者 bei0917 的建议: 不能废除呀~~ ○使用者 nickstarwind 的建议: 当有天我被砍了 我会恨死自己投废死 = = 那些人每个都穷凶极恶,当他们杀人砍人烹人有想过自己会死吗? 被判死刑的 被定谳一定都是证据十足 不去死一死对得起受害者 法官 警察吗? ○使用者 flamethur 的建议: 妈妈乐 给我一本死亡笔记本我就赞成废死刑 ○的! ○使用者 fourall 的建议: 我赞成把死刑废除之前,先立下更狠的酷刑,例如每天公开鞭刑直到老死,或是每 天炸油锅、挖肉、削骨、然後在电视上开一个频道,24小时播放,这样废除死刑才 有意义,目的是让犯罪率减少不是吗?关下地狱屁事!! ○使用者 p82222 的建议: 废死刑个屁 ○使用者 jay1234515 的建议: 版标有打 ○使用者 littlemin76 的建议: 比较不会浪费国家粮食跟纳税人的血汗钱 ○使用者 paxi 的建议: we need social justice! ○使用者 petwing 的建议: 这个问题问得太简短了啦 希望多个「在完整配套措施下赞成废除死刑」选项 ○使用者 sainthwp 的建议: 没人性才会被判死刑,会被判死刑就是真的该死 ○使用者 superrockman 的建议: 王清峰去死!!乡民军准备猎杀他阿~ ○使用者 shihche623 的建议: hi ○使用者 jeff21115 的建议: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使用者 albert7387 的建议: 判了就该报行 那跟不判有什麽两样 执 并请累犯应执行的形期不要并罚 该关一百五十年的 就请关到死 ○使用者 Seedfrog 的建议: 我不想缴税养杀人犯 我不想缴税养杀人犯 我不想缴税养杀人犯 ○使用者 summerkof 的建议: 这结果用膝盖想都知道会是怎样 ○使用者 k170j34xy 的建议: 废死之後换鞭刑 我就支持 ○使用者 rchou 的建议:○使用者 howhowyo 的建议: 楼下是正咩>///< ○使用者 jjnamieamuro 的建议: (  ̄ c ̄)y▂ξ 没王法了吗 (  ̄ c ̄)y▂ξ 杀人不用偿命 (  ̄ c ̄)y▂ξ 很难理解现在的亡部长在想甚麽 ○使用者 vivisection 的建议: 杀人者死 ○使用者 heaphy 的建议: 目前的台湾 还不适合废除死刑 ○使用者 TheZeta 的建议: 事实上可以用四驱车撞战斗陀螺喔! ....不是按ENTER结束吗 = = 根本只能三行吧这个!!!! ○使用者 MTMTKJ 的建议: 王清峰不是说要废死他要先死吗 请他快去死 我就赞成不废死 ○使用者 msa8529 的建议: 王清峰下地狱吧!! ○使用者 nxling0809 的建议: 除非死刑犯通通送给人权团体人本团体王前部长去照顾~ ○使用者 eleven1018 的建议: 废死刑=台湾会愈来愈乱!不该废死刑甚至诈骗累犯也该重罚!还有这次投票期太短 了! ○使用者 pcpcpcpcpcpc 的建议: 反对人权无限上纲 死刑不能废除 ○使用者 kisaku1980 的建议: 清风不识字 何故来翻书?? ○使用者 z753951zxc 的建议: 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 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 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死 ○使用者 rayhsu 的建议: 亡氢疯终於下台了,YA~~~~ ○使用者 phylliss 的建议: 台湾需要的是从小重视品德教育,既然没有这点就至少要有严刑峻法!! 最好是既有死刑又有鞭刑外加宫刑,人没有好的品德就该用严法来管束, 没办法人就是如此犯贱 ○使用者 AngelBird 的建议: 王清疯快点下地狱啦 神精病 跟什麽世界潮流 潮你老木 台湾是啥小 全世界哪个国家把台湾放在眼里 即使废除死刑 人家还是不鸟你 无期徒刑都不无期了 死刑也不死 干恁娘大鸡掰 是故意要搞到一百大赦是不是 ○使用者 wesker0928 的建议: 别让宗教影响了法治, 人权团体也别在那边吠, 是那些该死之人先剥夺别人的生存 权, 人权是给合法善良之人所用, 并非万恶盗匪...Got it? ○使用者 rinamami 的建议: 要当佛祖不会去别国当喔!!!要修身养性不会当尼姑喔!!!棍!!!!!!!!!!!!!!!!!!!!! ○使用者 camry2006 的建议: 有些罪犯 已枉为人 留在世间何用? ○使用者 pudings 的建议: ( ‘д‘) -叫你好好救援,你给我救到哪里去啊?! ⊂彡☆))Д′) -我要废除死刑...呜咕! ○使用者 emilyluvsptt 的建议: 希望政府能重视民意! ○使用者 chi30 的建议: hi y lsdf ○使用者 jiajiapurin 的建议: 要废死刑的.麻烦去命案现场看看好吗? 要是台湾没有死刑.罪犯有肆无恐 那才是地 狱.... 坚决反对用公帑养畜生!! ○使用者 don323 的建议: 不用再办罗。魔鬼已经下台了 ○使用者 goingmilu 的建议: 将死刑犯隔绝於人世不一定要死 关个30年以上不能特赦假释或独居关到死更好 一死百了反而轻松自在 要他活着面对自已的丑恶才是罪罚的进行而不是结束 ○使用者 sazdj 的建议: 记得投胎以後好好做人 ○使用者 ofese0207 的建议: 你不圣人 王清峰 你是假圣人 ○使用者 rial 的建议: 废死刑 ○使用者 Yatta 的建议: 罪大恶极的犯人有永久与世隔绝的必要 ○使用者 pcod 的建议: 跟死刑犯说甚麽人权 杀人的一瞬间就代表你放弃身为一个人的人权 ○使用者 yuju227 的建议: 有存在的必要性 ○使用者 azoaho 的建议: 只要有人类在的一天 社会就不可能会不需要死刑 人类的社会是不可能如此成熟 ○使用者 VGR 的建议: 不想浪费税金在养准死人身上 ○使用者 chihyan 的建议: 死刑不仅不能废除,标准得在调低,不然监狱人满为患,很多罪犯再犯率非常的高 如果王部长如果要给那些死刑犯机会,那谁要给受害者机会。 ○使用者 hiball 的建议: 王清峰是撒旦 ○使用者 Keiichii 的建议: 该死的去死一死好不好 ○使用者 hohohahe 的建议: 赞成废死刑的是王清峰请的工读生吗 我更希望是能由受害家属亲自执行死刑 ○使用者 joson 的建议: 妈!我在这里!! ○使用者 elic2577 的建议: 奸杀你女儿,看你还要不要废死 ○使用者 zx7860601 的建议: 那些废物还是去死吧!! ○使用者 kcc303 的建议: 废死刑要有完美配套,比如死刑犯不可假释。 ○使用者 senior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sinyajacky 的建议: 对不尊重生命没有人性的死刑犯讲人权?反而一般小老百姓要提心吊胆,这样的国家 有什麽用?另外建议强奸强暴犯要执行宫刑并公开示众,累犯就死刑 ○使用者 legen 的建议: 等价交换阿阿 ○使用者 strive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了,真可惜!不然我倒想看看KMT五都怎麽选! ○使用者 Leather 的建议: 不要自认清高,伟哉部长认为法律无权决定他人生死 但他们就是因为擅自决定他人生死才被判刑的不是吗? 何以同一道理有两套标准,王你这自以为慈悲的假好人,就不要哪天换你遭殃 ○使用者 hubert0719 的建议: 如果废死刑成立 我猜想会有一堆 失业的偏执民众 揪团... 大家一起进去吃免钱的... ○使用者 iam0718 的建议: 杀生未护生 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ligopa 的建议: 死刑是野蛮的 但是死刑使法律更接近正义 ○使用者 niccccccccce 的建议: 垃圾快点死一死 ○使用者 jackjack0040 的建议: 好像没什麽用途的样子,反正上位者是谁也不是大家可以决定的~ ○使用者 foolishboy 的建议: 人人打自出生皆有其使命,不能抹灭,希望能够化解仇恨~ ○使用者 apeter 的建议: 不能废啊~ ○使用者 westley 的建议: 王氰疯下台 渎职的贱人 ○使用者 KissPi 的建议: 被叛死刑不执行 受害人会变加害人.. 大家都要去杀人了 有这种道理? ○使用者 alikeps2 的建议: 畜牲 ○使用者 SpyJ 的建议: ......我在这‧-‧/ y 1 ○使用者 hateOnas 的建议: 烂投票 投票结果是不是比报纸的公正性还低 ○使用者 Isoroku5566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为了公平正义! 绝不可废死! 现在刑法已经相对公正,死刑的判决也相对谨慎,没有废死的必要性。 ○使用者 stardick 的建议: 以现有法律,被判死刑者不死,这叫哪们子的依法行政?? ○使用者 play02041234 的建议: 最好把那些人渣的鸡鸡切掉 拿去煮汤喂狗 ○使用者 NICLEO 的建议: 渎职 颟顸 滚下台 ○使用者 whitepiano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fallener 的建议: 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 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 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唐念慈我爱你 ○使用者 wllt 的建议: 废死吃屎 ○使用者 wychin 的建议: 孔子曾说 以德报怨 何以报德 以德报德 以直报怨 刘邦曾说 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 ○使用者 Workforme 的建议: 今天王清锋下台 我要去买乐透庆祝一下 超爽的 ○使用者 linuz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koala2010 的建议: 一人一票送王清峰下地狱~( ̄▽ ̄)~(_△_)~( ̄▽ ̄)~(_△_)~( ̄▽ ̄)~ ○使用者 acool 的建议: 废死的话,老百姓要纳税养死刑犯到死,哪有这麽好康的事,搞的我都想去当了 违法的人就该受法律之苦,不是因为残忍就不罚,那你叫乖乖守法的小老百姓何以 事从? ○使用者 willylu 的建议: 废死??等世界大同,可以夜不闭户再说吧~~ ○使用者 Cadia 的建议: 王部长 加油好吗 能吵得这样 真是不简单 还可以差点弄到氢疯之乱 对您真的是佩服 能不能请您提不起生死笔就下台换八字够重的上来拿 不要占茅坑不拉屎 ○使用者 Insania 的建议: 废死不可!废死不可!废死不可!废死不可!废死不可!废死不可!废死不可! ○使用者 theclgy2001 的建议: 投A的就不要有人奸杀你妈妈姊妹女朋友再来那边靠盃 ○使用者 maverickming 的建议: 王清峰说如果他是受害者家属他会选择原谅歹徒 很可惜 他不是 不要在装慈悲 王清峰及马英九都应该下台 王清峰死後会下地狱 假道学 假宗教家 假民主潮流先驱 !!! ○使用者 brandley 的建议: 无言 y ○使用者 bjtctp 的建议: ============================瞿海源 出来面对=========================== ○使用者 illection 的建议: 废除个屁啊 人渣有啥资格要求人权? ○使用者 elocloud 的建议: 请王部长考量民情 多过於追随国际脚步。 ○使用者 jp6vup 的建议: 让多少家庭破碎得始作俑者都该受到惩罚!!!凭什麽能够活着? ○使用者 UBL 的建议: 快点签一签啦 养他们的钱 可以是国小生好几天的便当钱耶 ○使用者 assia 的建议: 赞成啦~~~ 公开行刑~~~~ 电视直接转播~~ ○使用者 ccss93 的建议: '王清峰去吃屎啦!!! 干 自以为是圣人吗 圣人轮到不到你来当啦! 干 ○使用者 wangtsaok 的建议: 如果要废除死刑的话,请先废除枪炮管制条例,开放枪枝。 ○使用者 houston0710 的建议: 王清峰麻烦你赶快滚下台 ○使用者 kyousoukyoku 的建议: 闯红灯、超速也用死刑处罚,我就赞成。 ○使用者 TommyHilfige 的建议: 马英九真不要脸,原本事情没有被讨论成这样时就装死,挺王清峰啊 等到民怨一整个涌上来,才做处理,真不愧是无能无耻的騜 ○使用者 penguin0725 的建议: 废什麽死刑 脑袋烧坏了吗 ○使用者 asiasssh 的建议: ○使用者 PaganTsai 的建议: 还是需要死刑来喝止犯罪发生,虽然不太有用也常会有大赦,望还受害人家属公道 ○使用者 trtc 的建议: 双重否定真容易让人误会 会不会有人投错啊XDDDDD ○使用者 jijuan 的建议: 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养垃圾 ○使用者 toy2R 的建议: 死刑的判决可以检讨再设置更严格的要件 改善刑事办案准确性及冤狱申诉管道畅通 但是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的刑度 对於犯行极恶的人与其花纳税人一辈子的钱关着 养着 还不如让他有机会重新投胎做人 ○使用者 sisley 的建议: 没死刑 只会让犯罪者更仓狂 ○使用者 MrJM 的建议: 古有明训 废死不可 ○使用者 koichip 的建议: 记者快来抄唷~~ ○使用者 cadaver 的建议: 执行前说的最後一句话: 我去偷拆! ○使用者 kougentei 的建议: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使用者 dacapo 的建议: 可以减少死刑 但不能废死刑我觉得 有些人太难感化不如死刑对大家都好 ○使用者 desire13 的建议: 绝不认同废除死刑~拒绝用人民的税金养死刑犯一辈子... ○使用者 paotom 的建议: 如果废除死刑..就有白目乱杀人(白目OS:反正没死刑,表现良好就缓刑罗) << 3小? ○使用者 beving 的建议: 我家里没有人是刑案受害者,但我可以想像若亲人遭凶手毫无人性的夺走生存权利 ,会是多麽痛苦的事情。死刑犯要人权,要重生的机会,那谁来赋予无辜的被害人 重生的权利?上帝、菩萨?? ○使用者 sheep222mei 的建议: 废个屁死刑喔 人权是给人用的不是给社会的败类用的 ○使用者 chanjay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了啦 说甚麽因为死刑而下台是国际笑话 你现在已经是笑话了 ○使用者 chingmeow 的建议: 关於某人很想下四格漫画 http://ppt.cc/;y8L 因为记者会来抄所以我就来投票了 ○使用者 tnav 的建议: 在罪证确凿的前提之下 ○使用者 hatvito 的建议: 青峰侠 下地狱 ○使用者 hagric 的建议: 台湾绝对不能废死刑!! 恶人应该要受到国家最严厉的惩罚才是 ○使用者 Mizaromilky 的建议: 死刑并不残酷,这是一种必要的存在,警惕世人生命的重要及可贵 ○使用者 i4303348 的建议: 人权是给人讲的 不是给狗用的 ○使用者 ctling 的建议: 以德报怨 何以报德? ○使用者 serialhon 的建议: 死刑犯不值得被宽恕 ○使用者 monismile 的建议: 再来办个五都选举要不要绑废死公投如何? ○使用者 jmonya 的建议: 杀人就该偿命... ○使用者 hyc325 的建议: 扞卫死刑犯!! 那谁来保护受害者权益呢?? ○使用者 foolishsam 的建议: 他们杀人的时候 有考虑到别人的人权吗? 安心上路吧 ○使用者 saponevol23 的建议: 王清峰快下台 别歹戏拖棚 ○使用者 gn00686313 的建议: 王铁扇公主部长 你会原谅杀人犯 等你家人出事再站出来讲啦 有死刑才会对犯罪人有忏悔心啦 没死刑谁理你啦 没死刑以後判刑会越来越轻啦 ○使用者 wjuiahb 的建议: 只有杀人犯有人权,被害者没有人权吗?所以被害者活该倒楣被杀吗?白痴部长 ○使用者 hwst 的建议: 如果重罪不致於要死偿 那一边喊对不起一边犯罪 绝对是天下无敌 不用警察 因为说对不起就可以了 要警察做什麽...法律也可以废了 人人自由心证就好 弱肉强食 被害者认命 犯罪者干的心安理得 祸害遗千年 好人不长命 ○使用者 koyuri 的建议: 没有死刑,那些作奸犯科的人就天不怕地不怕了,反正杀人也不用偿命了嘛! ○使用者 fv 的建议: 影武者伪君子出来面对 不要再看报纸啦 ○使用者 FightYourMom 的建议: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死刑的存在是天经地义。 ○使用者 lacoco 的建议: 依法行政 ○使用者 gcshin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使用者 oneal6110891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Fanchiang 的建议: 拒绝浪费国家资源! 治乱世 用重典! 其他重大犯罪情节也要加重刑罚不得假释! ○使用者 dosir 的建议: 台湾真是犯罪天堂阿 大家都不怕死 因为不必死 ○使用者 dehkgt 的建议: 钱不是拿来喂食用的..... ○使用者 mantonung 的建议: 都不问这个人的动机悔意情节轻重只一味要给机会 那这世界还有谁不值得原谅?? ○使用者 superabea 的建议: 如果有人杀了王清峰所有亲人,王清峰还能原谅他不执行死刑,我就支持王清峰 ○使用者 OREOREO 的建议: 清风掰掰 ○使用者 lordwill 的建议: 亡清风下台!! ○使用者 msman 的建议: 人命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 但也不是杀人可以不用偿还 ○使用者 maiangel 的建议: 先迫害别人人权的人没资格谈人权 ○使用者 rumiQ 的建议: 宽恕系三小啦,拎北只知道杀人偿命啦!!!!!!! ○使用者 NirOE 的建议: 不要再修法了 这样我还要更新法条 别搞我好吗 ○使用者 yth1978 的建议: 呀呼~( ̄▽ ̄)~(_△_)~( ̄▽ ̄)~(_△_)~( ̄▽ ̄)~ ○使用者 Syci 的建议: 别国家会废死刑是因为他们社会发展成熟 像台湾这种症状,目前实在不适合废死刑。 说要顾人权,但我认为犯人不适用。 ○使用者 ou 的建议: 充满仁慈善良大爱宽恕包容的王小姐请辞了,这真是太令人................. 开心 ○使用者 slex 的建议: 重点在追求审判程序的公平性,才能避免冤狱,而不是刑罚的废除与否,都已经罪 证确凿了,却不执行刑罚,只是伪善而已。刑罚本身不会造成冤狱,追求公平的司 法程序和保障救济程序与权利才重要~ ○使用者 diabolic 的建议: 不赞成废死刑,另外希望可以加重某些罪行的刑期,如强暴,伤害,家暴。 ○使用者 MCdoggy 的建议: 支持王院长~ ○使用者 EricChih 的建议: 请废死的成员不要总是跳针的要被害者家属原谅加害者, 被害者临死之前的恐惧害 怕以及不甘心, 岂是局外人能够体会的, 既然加害者犯了大错, 就让他勇於承担吧 ○使用者 draggskelter 的建议: 支持废除 ○使用者 AntiNIKE 的建议: 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 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 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田甲由申 ○使用者 coppuccino 的建议: 人权不适用在死刑犯身上。当他们泯灭人性做出会被判死刑的事,他们就已经 不够格称为人了,何来人权? ○使用者 balanceCIH 的建议: 王圣人快下台!不要占着茅坑却不拉屎!! ○使用者 pppwalker 的建议: 俺就是人格高尚 才赞成死刑的 好咩~ ○使用者 angeldusty 的建议: 绝对不赞成废死刑! ○使用者 kyo2 的建议: 死刑废了 那还有天理吗 这样杀一百个人也不会被判死刑 在监狱里吃免费牢饭 ○使用者 kauosong 的建议: 废除死刑是未来式!但现在定谳的还是得执行! ○使用者 DJY 的建议: 阿扁下台 ○使用者 Dryfit 的建议: 一人一百元雇杀手干掉某部长亲人 ○使用者 pttcan 的建议: 佛陀在没人愿意动手杀掉"杀过500人"的杀人犯 之际,自愿出面动手解决他,才会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王部长你完全搞错入地狱的本意了!!!!!!!!!!!!!! ○使用者 QQ72518 的建议: 马英九应该被执行死刑...罪刑:卖台 ○使用者 nicerice 的建议: 死刑还是要继续存在的吧..不然受害者的人权谁来维护?? ○使用者 salomy 的建议: 保护凶手的人去吃屎 ○使用者 suIabird 的建议: 支持废除死刑 改采无期徒刑无假释人力脚踏车发电一天抵喷食一餐无假释无医疗死屍火力发电制 这些人渣直接死掉太浪费了 应压榨其賸余价值至死方休 ○使用者 alfalfa00 的建议: 台独死猴子别再见缝插针,有种叫你们老板把党纲里的废死刑拿掉 只敢装孬叫些三流党工炒作议题,就跟喊独立却不敢当兵的贱种一样啦 一群没种的卒仔 ○使用者 CCandyMan05 的建议: 我也是看电视才知道的 ○使用者 DragonCloud 的建议: 不要废死刑 审判要公开公正 合理严格 让真正做错的人得到该有的处罚 ○使用者 ufocoming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就像56不能亡 ○使用者 ikow 的建议: 性犯罪处以腐刑!! ○使用者 kyork 的建议: 废死得票高林背去跳浊水溪 ○使用者 lulu618 的建议: 没啥好说的 就是不能废 ○使用者 tony86069 的建议: 废甚麽死刑!! 罪大恶极的就执行死刑呀 留在人间继续残害别人 会改过自新 别傻了 这里不是理想国 这里是台湾 ○使用者 pilk 的建议: 脑袋坏掉才选A ○使用者 totocc 的建议: 天大地大台科大! 死刑不能亡 ○使用者 bencheming 的建议: 妈~~~ 我在这... ○使用者 TryToBe 的建议: 台湾的司法太过堕落 这麽烂的制度与执行力凭什麽学先进国家废死 判决从严 但要 完全废死 台湾目前没这种条件 ○使用者 haines30 的建议: 我不要缴税养死刑犯 ○使用者 Matsuzaki 的建议: 杀人偿命,伤人及盗抵罪 ○使用者 sojijugles 的建议: 畜牲是没有人权滴 ○使用者 angelamax 的建议: 那些罪大恶极的畜生赶快去死一死 ○使用者 smalllily 的建议: 对於选择不尊重人权的人 社会不需要为他们的人权设想!! ○使用者 cccclemon 的建议: 废死台湾也要死了啦! ○使用者 wilson200106 的建议: 搞不懂那些想要废死刑的想法,为何不维护受害者人权? ○使用者 horse175 的建议: 如果人民不用缴税or死刑犯不准吃东西或吃喷,那我就赞成终生监禁代替死刑 ○使用者 forng 的建议: 复仇是人的天性 ○使用者 smileray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因果报应 ○使用者 ECZEMA 的建议: 犯人类极刑之重罪 可得饶恕 有比这还荒唐的事吗? ○使用者 mei870917 的建议: 赞成就没天理了 ○使用者 chejrk 的建议: 依法行政~谢谢指教~依法行政~谢谢指教~依法行政~谢谢指教~依法行政~谢谢指教 ○使用者 brains 的建议: 若在西方的话我就会投 反对票了. ○使用者 auguestfox 的建议: 现阶段不赞成废死刑的原因是没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所以还不能废 ○使用者 aitin 的建议: 废啥死刑阿!!!!!!! ○使用者 op301 的建议: 一定是反对废死刑压倒性阿 八卦版除了想让别人死的暴民 其他也就没了吧... 原来可以打三行= = 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赞成 我只能说辛苦你们了 要在这种恶劣的 环境坚持自己 暴民是昏睡的 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干麻 少数清醒的人就让他们去吧 ○使用者 h94g41up 的建议: 狗都去死吧!!!!!!!!!!!!!!!!!!!!!! ○使用者 Asbarla 的建议: 妈我在这快看 ○使用者 wangkanwu 的建议: 严刑峻罚才能出强国!!!! ○使用者 kshs2224 的建议: ========== 人权是保障人 不是保障畜牲的 ========== ○使用者 cherish210 的建议: 极恶之人还是需要极致之刑,道德高如孔子,尚不能接受弑亲败类 必要之恶 ○使用者 brucevil 的建议: 死刑犯没有人权可言~谢谢! ○使用者 chenjo 的建议: 去他X的人权团体..用被害者的伤痛取悦神的人渣 ○使用者 ElaineLing 的建议: 白冰冰说的没错,法律是人民最後一道防线 ○使用者 cattielin 的建议: 会被判到死刑犯是不会悔悟的 留下那种人对人民 对死刑犯 对死刑犯的家人都很不公平 说真的死对他们来说还是种解脱 ○使用者 princelittle 的建议: 废死不可啊 ○使用者 JOHNJJ 的建议: 青疯下台 ○使用者 ccupieces 的建议: 个人认为死刑之立意除了有吓阻民众勿犯重罪外,也是保障善良民众的最终防线,如 :果没有死刑,改为终身监禁,不只无法吓阻犯罪,也浪费社会资源.慈悲要用在对的 人和对的地方,而非用在死刑犯身上,否则只是对被害人家属的再次伤害罢了 ○使用者 cuteEvanYo 的建议: X! 废除甚麽死刑? 不但不该废除 还应该多判决死刑 每次看到酒驾撞死人还装没事的人渣 就很想开个十枪毙了牠 只会靠杯犯罪者的人权 那受害人都是猪狗不如就对了??!! ○使用者 tone0623 的建议: 死刑不得废,废了社会就乱了!! ○使用者 karlkarl 的建议: 死刑本来就不应该废的 死刑是要用来吓阻犯罪率的 竟然废了 那就不用怕啦 F! ○使用者 mailchinger 的建议: 恶徒是没有人权的 ○使用者 goodtim 的建议: 不是每一个罪犯都可以感化的!!还有"死刑无法抑制犯罪"的报告是哪一国研究的? 研究对象是哪一国人?可以直接套用在台湾人身上吗?而且已经过那麽久,依然适用? 部长你信基督教,难道全台湾都要跟你信吗?凭什麽以你的喜好来决定政策!!! ○使用者 oneagain12 的建议: :( ○使用者 elefox 的建议: 废死刑的根本是那些加害者的同路人!!!!!!!!!!!!!!!!!!!!!!!!!!!!!!!! ○使用者 jackrock 的建议: 因果循环~还等到他老死?那好阿~全部改吃素不是更赞? ○使用者 Darvish11 的建议: 不懂为什麽要帮那些变态的死刑犯说"人权"? ○使用者 tiara 的建议: 我赞成死刑 但是要由被害人家属亲手执行 若家属不愿意 才由政府代劳 另外 祝福王清峰下台後全家被杀 只留下她一位孤独终老 ○使用者 applexgreen 的建议: 废你老木 一想到浪费公帑养那些变态杀人犯我就想吐 ○使用者 ispy03532003 的建议: 业务范围摆着不做叫渎职 用那种他妈的烂理由来说不想签叫做推卸责任 什麽都没 学到 马英九的不沾大法倒是学得很快 哩美麦 这个政府他妈的专出一堆圣人 ○使用者 zocobp 的建议: 我们有个搞不清楚状况的法务部长 悲哀 ○使用者 svel 的建议: 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samuel1201 的建议: 台湾人都太伪善了 ○使用者 ctrlalt 的建议: 不要再用死刑犯也有人权来当藉口,当他犯案时有想过其他人的人权吗? 不要徒增基层员警、监狱、良善百姓的困扰。杀人我还要养他勒?别搞笑了。 ○使用者 VOICEVOICE 的建议: 保障生存人权是文明发展进步的基础 如果我们随时都活在担忧自身性命身家的恐 惧中,试问要如何延续人类世界的发展? 重罪宜用重刑,台湾将来或许可考虑废 除死刑,但我想应该不是现在,也非一介部长个人意愿所能左右决策的 补个干 ○使用者 DDRent5566 的建议: 我是来乱的^^ ○使用者 anemowaves 的建议: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根本就是政府=法律 我说了算 法律都不法律了 ○使用者 paranoialove 的建议: 台湾还没有进步道已经可以废死刑了 王当那些判定死刑犯死刑的法官的专业是屁吗 自打嘴巴喔 ○使用者 kkb702564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Tsuzuki 的建议: 只要不做奸犯科 有死刑会有影响吗? 没有啊 ○使用者 asuka627 的建议: 刑法就有规定死刑了,三审定谳却不执行是怎样?带种的刑法大修啦! ○使用者 Ibe 的建议: 赞成逐渐减少死刑判例 但要提出配套措施(个人认为有篇要死囚捐血 人力发电的提 议实在有可行性) 保障人权 应该要同时保障潜在受害者的人权! 另一方面 死囚家属也未必希望其留在世上痛苦耻辱的活着 那是另一种折磨 ○使用者 songsi 的建议: 民情根本就不同,只会拷贝欧美模式是脑残是吗? ○使用者 jacky59956 的建议: 妈我在这........ ○使用者 TiangLei 的建议: 科科 第一次投票 好好玩 ○使用者 diabla 的建议: ( ‵□′)───C<─___-)||| ○使用者 tinatokiya 的建议: 要废死刑就不要开放缓刑和易科罚金阿!无期徒刑的都关着不准放 ○使用者 ypla 的建议: 留那麽多人渣在这世上浪费人民纳税钱对吗!? !!!!!!!!!!!!!!!!!!!!!!!!!!!!!!!!!!!!!!!!!!支持死刑!!!!!!!!!!!!! ○使用者 daber 的建议: 加油 好吗 ○使用者 fuyako 的建议: 废死联盟假道学 ○使用者 sakurasheep 的建议: 人渣没有所谓的人权,都去死吧 海贼王怎麽那麽好看呀 快点让我脱团吧 ○使用者 kerpowan 的建议: 台湾这种野蛮国家学人家废啥死刑,乱世用重典 ○使用者 fiaoms 的建议: 现在会这样想 以後等法律健全 配套完备 我可能又有别的想法了 ○使用者 AIKCNXU 的建议: 我来乱的XDDD ○使用者 v6v69 的建议: 个人造业个人担 没理由让刽子手来承担杀人的这个业 一切都有因果来轮回的 ○使用者 vetaj 的建议: 选项没仔细看会被骗... ○使用者 faxy 的建议: 废死没有比较好....找出废死後 犯罪率下降的消息给我 死刑犯都犯了大罪才要死 不是没给他机会 是已经没有机会啦! ╰(‵皿′*)╯ ╰(‵皿′*)╯ ○使用者 tomoyalove 的建议: 废除死刑天下就要大乱了! ○使用者 ghchen 的建议: 请政府依法行政 ○使用者 humanskull 的建议: 废个鸟 谁敢说要废死刑 你家人走在路上小心一点 大家等着看戏 ○使用者 sanzo0804 的建议: 废死刑的人都去死死吧!!!有种你家的人让我杀了你再看你支不支持废死刑 ○使用者 im510 的建议: 所谓的人权,是留给值得称作为"人"所使用的!! 故意杀人犯,充其量只是人渣!! ○使用者 poching 的建议: 判死刑就是犯人罪孽深重 废除死刑只是对被害者家属更加沉痛的打击 加上死刑犯吃喝拉撒吃的都是国家纳税人的钱 对全民来说不公平 考虑人道? 那死刑犯的家属也该死一死 养出这样的败类 对国家一点贡献都没有 甚至浪费公帑 ○使用者 nakedsupreme 的建议: 监狱不够住了 ○使用者 mew2 的建议: 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thefirst 的建议: 喔喔~~~~喔喔喔~~~~爪爪 ○使用者 pikochu 的建议: 现在的废死团体只想用压制跟躁进的方法去推动,也许过二十年後他们在出来推行 会比较顺利吧,伟大的前法务部长也在没有配套的状态下自命清高一段时间。她的 莽撞,恐怕不只没拯救死囚,倒是亲自督促他们上刑场.. ○使用者 shhome222 的建议: 不能废死!!!! ○使用者 Hoar 的建议: 要废死刑的人真的是疯了 Y ○使用者 rolandwuwu 的建议: 死刑讨论那麽久了 没废也知道原因了吧 如果每个人都是上帝就可以废啦~自以为圣 人喔 说废就废 ○使用者 lifestream 的建议: 废死的人都认为受害者是屍体(物体),没有人权,所以都帮活着的死刑犯说话 我想反问废死的人,你们帮被害者做过什麽事? 除了消费被害者家属外,没看过你们提过啥有建设性配套。补个「干」! ○使用者 sobiNOva 的建议: 该死的死刑犯都去死吧!! ○使用者 nvidiaxp 的建议: 请赞成废死刑的民意养死刑犯 ○使用者 yueh85 的建议: 死刑犯有没有受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惩罚才是重点! 否则一颗子弹就给他个畅快挂点,何痛之有? 更何况现在的死刑就像"安乐死"...会不会太舒服了点?? ○使用者 Alphaforgood 的建议: 法律是给人用的 有些人连称它是人都是种宽恕了 ○使用者 LKO 的建议: 会犯死刑=该死 为什麽要废? ○使用者 mike1990 的建议: 青蜂侠SUCKS ○使用者 pyn822 的建议: 法官和检调的素质 请加油好吗 ○使用者 coflame 的建议: 恶徒杀无赦 ○使用者 dolcejp 的建议: 台湾已经很乱了... ○使用者 chou0533 的建议: 死刑对一些被冤枉的人来说确实有无法回复的遗憾 但是废死刑又难告慰被害者及其家属。 ○使用者 bsglin 的建议: 王清峰~死刑犯你拿钱出来养吧你!!! 气死人...还只会哭哭啼啼!!! 真是没有GUTS!!!! ○使用者 Hateson 的建议: 科科 ○使用者 ixeasawm 的建议: 罪大恶极的人是死有余辜 ○使用者 artcherry 的建议: 杀一人救百人,斩业不斩人,才是真慈悲!!王部长的伪善只沦为无耻的渎职 杀一人救百人,斩业不斩人,才是真慈悲!!王部长的伪善只沦为无耻的渎职 杀一人救百人,斩业不斩人,才是真慈悲!!王部长的伪善只沦为无耻的渎职! ○使用者 lamychen 的建议: 请给受害者及家属伸张正义的权利 ○使用者 herryhsueh 的建议: 凶手能给予被害人"死刑" 政府为何不能以正义制裁凶手 当死刑这道防线被突破的时候 你将以什麽来保护无辜百姓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虽唤不回逝者的生命 至少可以抚慰家属与亡者的灵魂 ○使用者 feeling1003 的建议: 死刑不是重点 重点是降低犯罪率! 王小姐下台是好事 ○使用者 icydream 的建议: 赶快把那44只畜牲杀了!!! ○使用者 ckhoney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CoolKJ 的建议: 这感觉是狗吠火车 ○使用者 asier0117 的建议: 没有死刑 就杀光人犬团体吧 ○使用者 realwet 的建议: 死刑必须存在 而且速战速决 废死才是枉顾人权的作法 ○使用者 mgkmrmgi 的建议: 要杀人就偿命 有的甚至死一次还不够赔 这有很难吗 ○使用者 wubai1119 的建议: 支持废死去给人奸看看 满口仁义道德,乾脆出家好了 ○使用者 celtsray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王清疯吃大便 ○使用者 gn01748120 的建议: 难道被杀的人就没有人权,杀人的就可以享有人权吗? ○使用者 karlrecon 的建议: 废除死刑需要的前提:世界稳定、社会生活水准高、司法制度健全、人民信赖政府 、配套相对於其他刑法的完备性保持公正。 都做到,我就支持。 ○使用者 origin77 的建议: 死刑绝对不能废! 杀了人被终身监禁就好的话, 那这社会会有一堆人去做案等着被 政府抓去关, 这样简直是浪费纳税人的钱, 也是再伤害一次被害者家属 ○使用者 devil666 的建议: 杀人偿命本当理所当然 ○使用者 sigrid0331 的建议: 不需要妇人之仁 ○使用者 nonenumen 的建议: 趁乱告白:莉婷,我爱你,你在我心目中永远是最好的人妻人选:p,就算有时候 会闹脾气,但是,在一起三年多了!我真的、真的,只会爱你一个~~~~~ Sweet Alan ○使用者 sp4x87pkpk 的建议: 被判死刑的人一定有所原因 敢犯错就要有担当负责任 ○使用者 kentplayy 的建议: 严刑峻罚 ○使用者 Echero 的建议: 配套不足 ○使用者 celebleaf 的建议: 杀人犯都已经恣意夺走他人的生存权 有什麽资格来谈死刑犯也有人权 被害者都不是人吗 ○使用者 lzu 的建议: 想当圣人是你家的事,但正义不是把杀人犯关在牢里当米虫花我们的钱 ○使用者 ppkliu 的建议: 有没有白冰冰跟陈进兴是私人恩怨的八卦啊? ○使用者 f33783378 的建议: 废除犯罪率上升是正常的 ○使用者 A1onso 的建议: 没死刑 我以後没饭吃不就抢劫就好 吃免费的饭 ○使用者 bbb304bbb 的建议: 虽然国际上观念是废死刑 但是也应该多看看自身吧 身体不好就不要去做粗活咩 ○使用者 oidkk 的建议: 先不管死刑的存废,台湾目前就是有死刑,既然有就要执行才对,不然领什麽薪水? ○使用者 snaredrum 的建议: 维持执法的完整性与拥有更多的选择权,正义不伸张是为乡愿。不相信这些死刑犯 犯罪时候不知道 这麽罪大恶极的行为 是会被判死刑的。 ○使用者 rabbit76533 的建议: 让王清风和那些人权代表他妈的去被强奸两下就知道什麽叫做死刑 ○使用者 Vitus 的建议: 安心上路 ○使用者 a98450333 的建议: 杀人犯去死一死 操他妈的马英九真矫情 干 ○使用者 zero1017 的建议: 死刑死一死比较快 无期徒刑还要浪费钱养他们 还有可能假释出来继续犯罪 跟他们说再见 ○使用者 ICafe 的建议: 废个屁 ○使用者 ladyuno 的建议: 王清峰下地狱吧 y ○使用者 leon1415 的建议: 罪入极刑者, 死不足惜 ○使用者 user1625 的建议: 题干设计应该为执行死刑或不执行死刑等等,避免使用双重反面陈述影响作答 ○使用者 JOKERKILLER 的建议: 不可废 受害者太可怜了 王部长是日子过太好吗?那先一起坐牢 在一起下地狱吧 ○使用者 kanine 的建议: 废死不可○(#‵︿′ㄨ)○ ○使用者 forever23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因为有些畜生不配当人要早点超度牠们 ○使用者 ilikecosette 的建议: 青蜂侠下台 ○使用者 amy1904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阿 ○使用者 Pietro 的建议: 我是支持废死,但是不宜现在,现在不适合废 建议类似投票能加上废死的缓急 以上 ○使用者 leisurely 的建议: 杀人放火 天理难容 ○使用者 Jimmytp 的建议: 废与不废都太极端,支持有条件的废死刑,要不然一点吓阻作用都没有 ○使用者 JackaLMeI 的建议: Kill one, save a thousand. ○使用者 KotetsuC 的建议: 杀人犯本来就不该留! ○使用者 kyo89412 的建议: 人权是建立在平等的角度上,今天有人破坏了我们的规则,他已经是群体以外的"生 物"了。试问人类扑杀对我们有害的生物(红火蚁等)需要讲人权吗? 这不是上帝的角色,这只是让我们的社会更安定。讲废话的就不要伤害任何生命! ○使用者 anne0423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dreamdevil 的建议: 反对死刑的人根本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使用者 applejone 的建议: 当然赞成死刑 不然有一天我失业 然後买一把枪在街上扫射 我就可以让国家养 一辈子? ○使用者 bury13 的建议: 杀人犯杀人出於私 国家执行出於公 执行死刑=/=杀人 ○使用者 w75102720529 的建议: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使用者 killerx 的建议: 不赞成完全废除死刑,毕竟世界上还是有无可救药的人,如果像这样严重的犯人, 都没有刑罚可以给他们适当的惩罚,那我相信这些人只有更有恃无恐而已!除此之 外,把他们一直放在监狱也只是增加纳税人的负担而已! ○使用者 meijer 的建议: 这边绿色党工吱吱好多好多 恶烂政治狂也一票 ○使用者 gmlush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blblblbl 的建议: 我不想拿辛苦赚来的钱养那些人渣 ○使用者 ohohddc 的建议: 死者的权利谁来给? ○使用者 tinkerbell 的建议: 不要问 很恐怖 ○使用者 oec5566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使用者 avalanche200 的建议: 坚决反对缴税养人渣! ○使用者 x31216 的建议: 0.0 ○使用者 molukino 的建议: 反对废死刑!! ○使用者 searchme 的建议: o____o\~/ ○使用者 demonfish 的建议: 又不是受害者凭什麽说废死刑? ○使用者 PLurk 的建议: .................. ...... .... ○使用者 rednose 的建议: 杀人偿命这是不变的道理,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也有人权 ○使用者 keroclow 的建议: 乱世用重典 ○使用者 fk920 的建议: 废除死刑那台湾就完了 ○使用者 dinpp 的建议: 妈~ 我在这 .__.\~/ ○使用者 yudofu 的建议: 王清峰去死 记住了嘛?赶快去死 记不着吗?我再说一次 王清峰赶快去死 最後再补一次 王清峰赶快去死 ○使用者 csman32403 的建议: 假圣人退散!!! ○使用者 CHISN 的建议: 死刑不能血债血还,反之,废死才能让凶手付出代价(死了能付出什麽代价?) ○使用者 piecevan 的建议: 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cancer0609 的建议: 杀人者偿命,天经地义! 不应用纳税人的钱养杀人者 纳税人的血汗钱要用在真正有需要的人身上 ○使用者 pen88 的建议: 脱裤子拿来吸 啊兜兜兜兜 我要上台科大 ○使用者 Label 的建议: Fair ○使用者 TKGsoo 的建议: 总得要有方法减少人口压力 ○使用者 Zitrone 的建议: 王清峰支持废死不是出於什麽虽千万人吾往矣的伟大情操 他只是白目而已 ○使用者 meteorlin 的建议: 死刑是破坏理性的最理性的行为 ○使用者 mars1985 的建议: 台湾还不到废除死刑的地步,没必要样样都要学别人,也不是部长说了算~ ○使用者 gene6803 的建议: 清风霞两袖清风吧!! ○使用者 minystar 的建议: 废死刑就跟废体罚是一样的,都是国家退步的开始! ○使用者 lingsk 的建议: 先保障受害人的权利,再讲求死刑犯的人权,如果做不到就别废死了 ○使用者 eggbird 的建议: 没有好的配套措施 绝对不能废死刑!!! ○使用者 hxc 的建议: 与其在现在这种时机讨论废除还不如先从更人道的方式来讨论 像是其它的执行方式 我实在无法想像那些开枪的人内心的感受 ○使用者 nov81980 的建议: 该的还是要死 ○使用者 onemore 的建议: 杀人者死 ○使用者 flymood 的建议: 杀人放火者,天理不容阿! 有道是:「杀人者,人恒杀之。」你他妈个法务部长! 难道你以为你说个两句话,死刑犯就可以不用受死吗? X!那以前被害死的冤魂,要找你索命吗? ○使用者 boddingtons 的建议: 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使用者 polomi 的建议: ...以直报怨 ○使用者 windows3300 的建议: 赞成死刑的前提是要有公正的法律! ○使用者 revive25 的建议: 青蜂侠去死 ○使用者 vialter01 的建议: 科科 被水桶好久了 终於能在八卦版说话了 ○使用者 bloodripple 的建议: @@ ○使用者 bellkone 的建议: 没几个法官愿意判死刑,误判,难道坐牢的误判可接受,死刑的就不能接受 更不用说判个死刑要多少次上诉 ○使用者 chiyosuke 的建议: 死刑存废应视该国实际状况而定,而非一昧的跟风,要学外国也请学全套。 人权固然高尚,但不应无限上纲,宗教思想不该干预法律。 ○使用者 BibbyMike 的建议: 先把废死团体全部判死刑 我再支持废死刑 ○使用者 freeskyd 的建议: 赞成死刑犯跟立法委员围笼格斗 ○使用者 mindehsiao 的建议: 死刑不可废 ○使用者 AjBlue 的建议: 又不是你家死人 你当然没感觉 ○使用者 smartalex 的建议: 大家好~~ ○使用者 OriginalSin 的建议: 哪个智障想废除死刑的 操你妈 ○使用者 kobegane 的建议: 死刑是必要之恶! ○使用者 black721230 的建议: 死刑绝对有吓阻犯罪的效果! 之前看一则新闻,一名女法警说过,枪决死刑犯时,没有一个人可以走着过去! ○使用者 Sarkomenos 的建议: 水 1 ○使用者 icemilkgreen 的建议: 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 ○使用者 forgot75421 的建议: 那些畜牲给他人权干麻 ○使用者 seanli 的建议: 不然终生监禁在王部长或人权团体家里也行。 ○使用者 smayson 的建议: 又不是高级天龙人废什麽死刑 ○使用者 sky99 的建议: 让死刑犯活着,可以比死来的痛苦… 但死刑犯活着却让被害者家属痛苦… 你怎选? ○使用者 vaca1 的建议: 错的是我吗?不,错的是这世界!! 人性本恶 一切都是阿狗的阴谋 ○使用者 WB 的建议: 废除杀小死刑?废除的话岂不天下大乱? ○使用者 paoan 的建议: 早死早超生 ○使用者 SPY326 的建议: 干投错了 不能废死刑阿(板大再给人家一次机会咩~~) ○使用者 kany13031 的建议: 操他妈的 ○使用者 youpa 的建议: 废死需要修法、完整的配套、提升整体人权素养,台湾全都没有,短期内也做不到 ○使用者 Addidas 的建议: 人渣去死 袒护人渣的也去死 没有意见的也可以去死一死了 ○使用者 didihouse 的建议: 请冰冰姐来监斩 谢谢指教 ○使用者 selsnow 的建议: 要去地狱快去!!! ○使用者 Drzyoyo 的建议: 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常法乎? ○使用者 nobc22 的建议: 死刑犯都去死~! ○使用者 spfd 的建议: 妈~我在这里 ○使用者 aplover 的建议: 那44个快点处决啦 不要浪费我的钱养废物 ○使用者 CN091118 的建议: 应废除但无配套措施 所以无法废除.... ○使用者 tokyocat 的建议: 赞成增加"无特赦终身监禁"的制度以後,逐步废除死刑 而不是目前这种为了博名声的 ○使用者 DARKASUKA 的建议: 一昧的强调原谅之前,请先想想逝者何辜,以及施者到底值不值得被原谅? ○使用者 autokey 的建议: 我反对由人执行死刑 应该交给饥饿的獒犬解决 ○使用者 lms1015 的建议: 赞成癈死~~但已判刑的要执行先 ○使用者 ericlin84 的建议: 废除死刑脑袋有洞? ○使用者 drsjp 的建议: 支持废死的请把死刑犯带回家养好吗 不要浪费纳税人的税金 会一路判到死刑那麽重,一定是罪有应得不可饶恕.不可再与世人接触 杀人犯凌迟被害者,法警直接赏子弹一枪毙命,已经很人道很仁慈了!!! ○使用者 charly780712 的建议: 没死刑治安败坏 ○使用者 rutice 的建议: 在没有合适的配套下,废除死刑才是笑柄 ○使用者 Masturbate 的建议: 侯系!! HOSEE!! ○使用者 Viper 的建议: 台湾现在的治安环境跟法律制度,很显然还不够成熟到可以废除死刑 他妈的王清峰头脑是装大便吗?她当初是凭什麽当上法务部长的? 有这种人当官,真是台湾的不幸!! ○使用者 bakery168 的建议: 治乱世用重典 废死刑的话 正义如何伸张?! ○使用者 KyoDragon 的建议: 上下交相贼!! ○使用者 eeveelugia2 的建议: 当然不能废啊 ○使用者 wmwieqo 的建议: 不要等犯罪了,才在跟我说人权,那其它人的人权呢 ○使用者 rayba 的建议: 不废死刑以後失业又怎麽能去奸淫掳掠 ○使用者 dogu1445 的建议: 妈 我在这~ ○使用者 RadioMan 的建议: 清风阿姨在反串拉 懂什麽你们 ○使用者 hsien1105 的建议: 杀人偿命,理所当然。 法治社会,执法贯彻,也是理所当然。 ○使用者 NicoRobin26 的建议: 妈 我在这 妈 我在这 妈 我在这 ○使用者 aquawill 的建议: 死刑犯统统去死 ○使用者 ejoycelin 的建议: 废死刑的话,受害者家属的伤痛谁来抚平!!!!!!! 好在王小姐下台了!!!! ○使用者 eyestea 的建议: 一定不能废除死刑,这样没人会怕犯罪会被罚 太可怕了 如果废死刑的话不就大家都可以X杀掳掠 ○使用者 rem20020426 的建议: 亡清疯的老爸老木如果被杀了不知道他会怎麽想 ○使用者 chayong 的建议: 该死的人就应该去死 ○使用者 KimoG 的建议: 下一任法务部长 苏打绿 青峰~ ○使用者 Connels 的建议: 原本的死刑就没有什麽吓阻力了! 蓄意谋杀的应该改成鞭刑到死! y ○使用者 jj75520 的建议: 快执行啦 拖拖拉拉的 ○使用者 aje04m3 的建议: 哈罗 你好吗 ○使用者 BBQ 的建议: 废个鵰啦! ○使用者 s364015 的建议: 死刑犯就是为了还前世债,死刑或许能够让他们早些解脱... 所以我还蛮赞成的! 但是,希望哪天有性侵罪犯执行宫刑的讨论... ○使用者 kuanshian 的建议: 中华民国万岁!台湾人应该要做自己的主人,所以台湾一定要起来,我爱台湾,泄 泄指教! ○使用者 FlyingStone 的建议: 废死刑换鞭刑 ○使用者 fujii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gasara 的建议: 这个社会 有没有废死刑已经没什麽差罗 都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在把持这个社会 这个社会 有没有废死刑已经没什麽差罗 都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在把持这个社会 这个社会 有没有废死刑已经没什麽差罗 都是一些既得利益者在把持这个社会 ○使用者 kkkkkk 的建议: 办这个又能怎样= = ○使用者 kanezero 的建议: 废个屁! ○使用者 chiejun 的建议: 杀死你老妈 ○使用者 love34567 的建议: 玮玮我爱你 ○使用者 hip79979 的建议: 一堆人没看清楚就乱投... ○使用者 kyotaoyuan 的建议: 我射了 y ○使用者 k3asuper 的建议: 死 一一 夕匕 ○使用者 e1q3z9c7 的建议: 我主张极端的流放之刑但绝对反对人对人的杀戮 ○使用者 AAbu 的建议: 点进来才知道投票标题@@ 犯法就要受制裁 台湾目前还没有能力关好与管好杀人犯..那不如枪决吧! 替国库省点钱..也可以免掉一些社会问题(建国100年特赦?!..政府"去细贺") ○使用者 wilo 的建议: 废死联盟没有好的配套方案,再者,谁给被害人生存的机会? 那些该被执行死刑的人,在犯案时,已经泯灭人性,不配称为人。 ○使用者 rei196 的建议: 心怡我爱你~ ○使用者 Vanq 的建议: 同胞杀我同胞者 必杀之 必杀之 必杀之 ○使用者 enjay 的建议: 王部长疯了.. ○使用者 dio54838 的建议: 发表一下意见好吗 ○使用者 aellis 的建议: 绝对不能废! ○使用者 Kusovss 的建议: 干!!!!!!赶快解水桶啦!!!!!!!!!!!!!!!! ○使用者 headgear 的建议: 依法行政 谢谢指教 死刑万岁 ○使用者 vi000246 的建议: 用鞭刑代替吧 死刑还要麻醉 浪费钱浪费子弹 要生不如死才有最佳阻止作用 ○使用者 kai987659 的建议: 青峰一倒,台湾变成国际笑柄,人权也退步,既然变成笑柄了,快签一签吧 ○使用者 TUBABear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hypnos0614 的建议: 干他妈的废死联盟脑残啊,只会说风凉话,有种把名单公布出来啊! ○使用者 milkbottle 的建议: 我觉得受刑者并没有拥有人权的资格,因为他们剥夺了别人的人权 ○使用者 TW185930 的建议: 台湾还不适合没有死刑... ○使用者 sinfe 的建议: 没有力量的正义,就等於无意义 ○使用者 Peter1986110 的建议: 假如用「人民都不可以...,国家凭甚麽...」来造句的话,那不只死刑,我想政府 连执法跟拘捕犯人都不行...... ○使用者 abcyxtl79 的建议: 废什麽死刑,人权是为了保护好人而不是人渣,干! ○使用者 momant 的建议: 支持死刑不代表就是仇恨延续,反对死刑也不代表有多清高。 ○使用者 weismiley 的建议: 废了走在路上要小心被人砍!!! = = ○使用者 ccas 的建议: 要废死可以~~配套要出来啊~~无期徒刑(无假释、特赦无效)也得立法啊~~ 现今法律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的, 你不「依法行政」,当什麽「法务」部长 ○使用者 gorden00 的建议: 女监斩官林占青:死刑不宜废 「我没有杀卓长仁,是卓长仁杀了他自己。」 http://magazine.sina.com/chinatimesweekly/1464/2006-03-14/ba5499.shtml ○使用者 russianblue 的建议: 改鞭刑如何? ○使用者 black945 的建议: 死刑似乎在宪法跟法律之间有所冲突,但法的订定就是为了能够维持社会安定... 这项惩罚也要求人民要有所自律(不守法的最坏打算就是处死)...甚至在台湾以外国 家还有更严厉处分...因此存在死刑应不会不适当。 ○使用者 peasuka 的建议: 乱世用重典,礼教不是给畜生用的,谢谢 ○使用者 zzzprince 的建议: 杀人偿命 ○使用者 banqhsia 的建议: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 人权人权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废死刑 王青峰你真的以为你是死刑犯的救世主吗? 装什麽清高! ○使用者 tonypan 的建议: 今天不弄死他们 明天就换我们被弄死~~~~~~~~~~~~~~~~~~~~~~~~~~~~~~~~~~~~~~~~ ~~~~~~~~~~~~~~~~~~~~~~~~~~~~~~~~~~~~~~~~~~~~~~~~~~~~~~~~~~~~~~~~~~~~~~~~~ ~~~~~~~~~~~~~~~~~~~~~~~~~~~~~ ○使用者 ufoon 的建议: 介面不够人性简单化 ○使用者 idlechild 的建议: 我不想花钱养人渣~ ○使用者 pipagau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 !!!!!!!!!!!!! ○使用者 x000032001 的建议: 给我钱拜托 ○使用者 certifi 的建议: 提升教育、人权,比严刑峻法有效。 若认为死刑有用,何不诛十族,把其朋友、关系人、孩子一并杀掉,避免可能危害 世界。 ○使用者 blue1227 的建议: 赞成废死的 希望你全家被杀光 再帮死刑犯争取人权 ^_^ ○使用者 knight00931 的建议: 妈的亡清风我佛你! ○使用者 mox 的建议: 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决定另一个人的生命。而国家权力是全体人民赋予的,所以不能 超过人民的权利。 ○使用者 xuebai 的建议: 废死不可!! 废死不可!! 投票系统真不习惯...... ○使用者 z2v2r2mk2 的建议: 赞成废死但要有更强化的司法跟刑罚AND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使用者 madspider 的建议: 杀人偿命很合理吧... ○使用者 diciya 的建议: 那个部长快点跟死犯一起下地狱吧 台湾根本就不可能有健全的废死後处理制度.还跟什麽文明流行 在台湾废死跟上文明之前先让你的脑袋跟上文明吧.拜托了.给你三百块 ○使用者 tkdmaf 的建议: 我们不需要伪善!不需要假慈悲!正所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想想被害人的痛苦,想想自己的罪过。 我只恨这些该死的极恶罪犯不能被凌迟!不要对这些人讲人道。他们不懂的。 ○使用者 julian0805 的建议: 废死刑还要缴税养一堆人渣 不干! ○使用者 MGImpulse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KMT5566 的建议: 应该把死刑分等级...一枪就死太便宜他们了 ○使用者 haha9527 的建议: 妈!!我要告诉你乡民不是只会PO废文(误) 这就是乡民的怒吼...去你妈的废死刑 若废死刑,就怕骂那些不得好死的重罪犯「怎麽不去死一死算了」他们还真的会 笑给你看_反呛被害者「啊就真的死不了啊!」 光想像就觉得废死刑真丧尽天良! ○使用者 aizawafff 的建议: 上电视上电视~ ○使用者 paladin90974 的建议: 反正废死团体都觉得犯人才是人,被害者死了就算了,真茶包的咧 ○使用者 coffeecocoa 的建议: 为什麽要浪费钱去养那些造成别人恶梦一辈子的人? 不是一直要喊救经济吗? 节点流吧 王小姐 王女士 王大人 您是念书念到头壳坏去吗? R.I.P... ○使用者 serial 的建议: 一 命 抵 一 命 ~ ○使用者 l52522kimo 的建议: ㄑㄧㄥ ㄈㄥ 去你的!!~ 干 机掰 ○使用者 MRjk 的建议: 脑残或是死ㄒ刑犯家人才会想废死 ○使用者 SL770208 的建议: 杀人本该偿命!杀人者并无人权可言! ○使用者 zen 的建议: 死刑本来就不可废!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作所为负责! ○使用者 shenwan218 的建议: 有什麽好废的 这样受害者家属情何以堪?! ○使用者 Etrnya 的建议: 杀人偿命 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使用者 gigikikih 的建议: 死刑已非正常人的作为,只要小心谨慎不轻易冤狱,死刑有何不可? 面对死亡人才能真正的去醒思自己的作为,轻易放过只会造成社会混乱加倍 ○使用者 rw0226 的建议: 让犯人有选择死的权利 ○使用者 canadian100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依法办理 谢谢死掉 ○使用者 cutemaumau 的建议: 学外国都只学一半的 烂政府 没有配套措施只想沽名钓誉 还当着全国渎职摆烂 公务员都是一副嘴脸 不知人间疾苦 看! ○使用者 SLcaptain 的建议: 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杀人偿命 ○使用者 plmay 的建议: 废死刑只会增加更多废物罢了 情理法....科科 ○使用者 bluenicole 的建议: 这不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而是让某些不知道该为自己行为负责任的人有所警愓。 ○使用者 rushcloud 的建议: 快去死吧 死刑犯 ○使用者 dadidi 的建议: 赞成废死刑的人就是没有同理心 ○使用者 hellomo 的建议: 废了还得了............................................................... ○使用者 TAMAMA726 的建议: 下一个法务部长要签切结 "任内绝对让这44人都安心上路"" 下一个法务部长要签切结 "任内绝对让这44人都安心上路"" ○使用者 linhunk 的建议: 马英九卖国贼下台 马英九应该被死刑!!!!!!!!!!!!!!!!!!!!! 马英九死gay炮 ○使用者 s9011626 的建议: 国情不同有不同的需求…… 依台湾的现况而言, 不适合废除死刑…… ○使用者 leoblack 的建议: 赞成废除~但不是现在废~要有良好的配套措施及人民高道德素养时才废 是远程目标~不是近程目标!!!所以已经判死刑的依然要依法执行~ ○使用者 gundams 的建议: 坏人是没有人权的 ○使用者 supermasuman 的建议: 废死刑是未来趋势 ○使用者 TheAvenGer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Kaixa 的建议: 今天你不弄死他们(死刑犯),有一天你就会被他们弄死 by 和尚 ○使用者 leeesmart 的建议: 快点把一堆人渣处理掉 不要浪费国家税金 ○使用者 miabcd199 的建议: 干你娘机掰青蜂侠快滚吧 徐玄我爱你!!!!!!! ○使用者 MoseHas 的建议: ~┬┬─────────────┬┬(≡ΦωΦ)喵 猫长不是罪啊........ ○使用者 qq955166 的建议: 台湾人民水准那麽低,怎麽可以废除死刑 要台湾人民水准提高,就跟期待中国不盗版一样难 ○使用者 ewane711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ups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王前部长你还是回乡下种菜吧 ○使用者 xup654vu06 的建议: 妈~我在这~ ○使用者 kkzaq12wsx 的建议: 不可废死之外,建议使用更残忍痛苦的杀法,才能有效吓阻犯罪 ○使用者 kiddest 的建议: 死刑 乃唯一解 ○使用者 jason90607 的建议: 死刑好 ○使用者 Telemachus 的建议: "天赋人权"应该补充解释"杀人、强奸、与共产党同谋者,视为主动放弃人权" ○使用者 winnie08 的建议: 废掉的话善良的老百姓怎麽办 ○使用者 terry1043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wpinyu 的建议: 乎细辣 ○使用者 fish410058 的建议: 只会嚷着人权 请问死刑犯有尊重受害者和受害家属的人权吗?? ○使用者 lai526 的建议: 死刑 或许是以法治强制力结束条生命 但它背後给予的警惕 却能保护更多无辜生命 ○使用者 ppbigass 的建议: 前任部长吃屎吧 ○使用者 clampinto 的建议: 最好是废死刑啦 社会是还不够乱喔? ○使用者 JubeChocobo 的建议: 怕杀人不准死刑 那我可不可以怕杀人不当兵阿 靠 ○使用者 Reddick5566 的建议: 要废死 那先定谳的要不要先杀一杀阿 = = ○使用者 rsy 的建议: 没有完整配套加上全民共识 不能废死刑 人权不该无限扩大 ○使用者 BetaGal 的建议: 很多废死刑的诉求都只专注在罪犯身上,没有大体观,没有逢机取样,样本数无代表性 ,单纯的一厢情愿推理不足以应用在现今社会层面.同时缺乏排除实验数据,缺乏废除 死刑社会会更好的证据,很遗憾对於废除死刑这个proposal只好退回不予采用,谢谢 ○使用者 oildash 的建议: 社会正义必须建立在法律基础上,我想目前不适合废死刑 ○使用者 blackkey 的建议: 死刑跟杀人一样 因为杀人犯法 所以我们杀那人 不是拿石头自砸自己脚? ○使用者 Km60369 的建议: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他们都已经剥夺了别人的生存权 凭甚麽还有自己的生存权? 那些什麽人犬团体宗教主义者 我就不信今天如果是你至亲遇害你还会不会原谅 那些加害者? ○使用者 kinsu 的建议: 增加强奸犯处腐刑 ○使用者 ray2000 的建议: 马的 甚麽烂政府 烂部长 ○使用者 Aircaird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理循环 佛教思想 y ○使用者 ling30113 的建议: 人渣就是该死 ○使用者 SALLUNE 的建议: 该死的就该去死... ○使用者 Trippinglove 的建议: 那要不要所有都法律也废一废? ○使用者 alice1216 的建议: 白痴才废死刑 ○使用者 DevilCool 的建议: 废死刑的同时, 还是先帮被害人多谋一点福利吧... ○使用者 Bluesky368 的建议: 废除死刑!?以後岂不是没有天理?杀人犯没有人权的说法!不会犯错的为何要怕死刑? 不要说那什麽仇恨有的没的!自己闻心自问!你最亲近的人遭到其他人毒手!你会继续 支持废除死刑!?原谅对方~让对方逍遥法外!?因为死的人不是你家!所以你才能原谅! ○使用者 firefans 的建议: 推崇汉摩拉比法典 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以命还命 ○使用者 jasonortiz 的建议: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使用者 jugi 的建议: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天经地义 ○使用者 u7 的建议: 该废不废 不该废的一直要废 脑残吗? ○使用者 WangTaBo 的建议: 赞同白冰冰的说法 牠们先以不人道的方式结束别人的生命 又为何要给牠人道 ○使用者 helen112986 的建议: 死刑可以随着社会进步(噗)慢慢废 但不是现在啊 不做事还想当英雄的混帐!! 把钱还回来!! ○使用者 ilnba 的建议: 既然判死刑了~那就快让他们走吧~留下来只是让受害的家属受伤而已 ○使用者 palapalanhu 的建议: 不是别人杀死死刑犯,是他们自己舍弃自己的生命还糟蹋别人的生命! ○使用者 anper 的建议: 人渣不需要人权 ○使用者 hoitl17 的建议: 不可 废死 废死 不可 别浪费纳税人的钱!! ○使用者 acer6772 的建议: 阿阿阿阿 要怎麽出去阿 救命阿..... 谁来救救我........ ○使用者 EndingYz 的建议: 杀人者死 天经地义 没用虐杀让他们 就该偷笑了 ○使用者 tonmeister 的建议: 有条件的废死刑。就是搭配永远不得减刑的那种终身监禁,我才支持废死刑。 该与社会永久隔离的人,就让他永久隔离。让陈进兴这种人减刑或假释,就是白 小燕案的帮助犯。犯下杀人罪就应该与社会永久隔离的。 ○使用者 salter 的建议: 打打杀杀 你找别人吧 打打杀杀 你找别人吧 玎玎弑弑 你我别入吧 ○使用者 rufugy 的建议: 王清峰吃屎去 ○使用者 lin417112 的建议: 受害者的家属都不是人就对了? ○使用者 hatedown 的建议: 废死刑?那你乾脆把法律整个废掉算了 ○使用者 giveme520 的建议: 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 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 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Facebook ○使用者 mabogirl 的建议: 当被砍1XX多刀死亡的是你亲人时..你会想拿刀砍了那个人 王清峰请下台 希望你废死刑後 不会发生你想持刀砍了那个人的憾事 ○使用者 maoapple 的建议: 回归自身才识正确的选择 ○使用者 YanLong 的建议: 妈 我在这v( ̄︶ ̄)y ○使用者 willy0527 的建议: 嗯嗯 ○使用者 tedandjolin 的建议: 宽恕这两个字 只有被害者家属有资格说 其他不相干的人麻烦滚远点 干 ○使用者 uuuujoe 的建议: 妈我在这 ○使用者 Biboy 的建议: 死刑犯已经不尊重人权在先,我们何必尊重他的人权? ○使用者 milton11 的建议: 废除死刑个大头鬼啦 Y ○使用者 sepsepsep 的建议: 废除三小死刑 当然要一命抵一命 最好是怎麽结束他人的生命 就用什麽方式结束他的生命 让他了解被他杀害的人的痛苦 赞成废除死刑的 如果你有亲人被杀害 你还会这样想吗?当然是要杀了加害者 ○使用者 lovemika 的建议: 废除死刑是三小 ○使用者 breadflower 的建议: 宽恕是三小? 林盃只知道杀人偿命! 今天不弄死这些死刑犯,总有一天我们就会被他们弄死! 去你妈的废死刑!!!!!!!!!!!!!!!!! ○使用者 grene 的建议: 被判死刑表示以罪无可赦 造成冤狱应以监识能力下手 非延缓死刑 ○使用者 snower06 的建议: 亡轻封你他乃乃滥或一个!! ○使用者 Norther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sula0827 的建议: 支持废死的 那些死刑接下来日子所花的钱 都你们附好了^.< ○使用者 andy860106 的建议: 如果死刑没必要存在一开始就不会出现了 ○使用者 fddk 的建议: 不然就来鞭刑吧!!! ○使用者 kimisawa 的建议: 废死联盟去死一死 ○使用者 kghshugo 的建议: 杀人偿命!!!!!!!!!!!!!!!!!!!!!!!!!!!!!!!!!!!!!!!!!!!!!!!!!!!!!!!!!!!!!!!!! ○使用者 daybefore 的建议: 法律的制定应建立於多数人的共识之上, 若死刑的废除得不到台湾多数人的认同 那死刑就不该因个人的喜恶而废除。 ○使用者 long201 的建议: 死刑犯本来就要为它们的罪行付出代价 没有这些代价,天理何在?把那些死刑犯都毙一毙那些被害者家属的闷气才能吐出来 死刑为什麽要废除?我觉得反而要严加执行 ○使用者 PacificBlue 的建议: 这个社会连内发的道德感都越来越微弱了 怎麽能连外铄的法治都失去? ○使用者 AlphaA7M2 的建议: 死刑是对於犯行相对必须付出的代价,不是惩罚、也不是抚慰 ○使用者 kaga3 的建议: 废死刑护人权 只有在乌托邦理想国才能实现 ○使用者 MaxBigRice 的建议: 无死刑~人犯一犯再犯 谁最无辜? ○使用者 toratarot 的建议: 如果废除死刑的配套是改为褫夺人权我就支持废死刑 ○使用者 neji12149 的建议: 死刑犯都去死啦!!! ○使用者 AB23 的建议: 考虑到加害人的人权?那受害人的人权谁来申张公平正义? ○使用者 shinewithyou 的建议: 人权团体真的很大爱,超级NICE的!希望罪犯们真的不要找我们这些小老百姓!! 快去找这些人,他们不但会原谅你,还会让你不用死刑,搞不好还会照顾你的家人 人权团体真的不要太高估大众,我们没有你们那麽高水准,还是需要死刑安个心的 ○使用者 MulderTsai 的建议: 所谓乱世用重典,这社会还不够乱吗? 犯下足以判死刑的重罪的犯人,他们早已不尊重别人的人权 那为何要求我们尊重他的?? ○使用者 wcandy 的建议: 废除死刑有没有搞错啊!!他们有生存权,被杀的就没有吗!!?? 套一句我弟常说的话,废死刑可以,请加鞭刑。 (或许给他们死刑还太便宜他们了= =) ○使用者 jlkory 的建议: 杀人者本当偿命! ○使用者 maschera 的建议: 被害者的人权更需要被维护 ○使用者 bathmagic 的建议: 治安还没好到不用死刑 ○使用者 GodDevil 的建议: 杀人放火这种社会败类不要浪费人民纳税钱 清风阿姨这麽爱他麻烦你把他们通通带回家领养 顺便祈祷他们有朝一日不要伤害到你或你的家人!!!!!!!!!!!!!!!!!!!!!!!!!!!!!!! ○使用者 hoya1985 的建议: 死刑有存在之绝对必要!!!!!!!!!!! ○使用者 woola0418 的建议: 剥夺他人人权後 还有什麽资格谈人权 该死就得死 ○使用者 giovanni 的建议: 死刑犯没有人权 因为判决书上都说有与世隔绝的必要 既然不属於这世界 怎能爰 用本世界的人权价值? 所以死刑犯快点执行吧 ○使用者 aoirx 的建议: 废死刑没有合理公平的配套措施,只会让百姓害怕受到二度伤害 ○使用者 cates 的建议: 当人犯下足以判定死刑的罪时 我认为他已经放弃"人权"的权力了... ○使用者 consigl 的建议: 关於废不废死刑的问题,最中肯跟最有效的,就是找受害者家属来投票 他们都愿意废的话,那其他人就根本没资格说什麽,反之亦然 王部长,等你女儿被奸杀儿子被讨债剁老二老公偷情还想杀了你,再来谈原谅吧 ○使用者 ayumi0128 的建议: 废什麽死刑啊!死刑废掉地球就毁灭了吧!而且还是人杀人所以才毁灭的! 完全不赞成废死刑!夸张到极点了! ○使用者 lily520 的建议: 死刑犯不死~对已逝受害者.跟活着的亲属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折磨??对於公理正义,我 相信死刑一定有存在的必要之恶...废死刑完全是背离民意..人权是要用在对的人. 事.物;而非是滥用人权所赋予的神圣使命.... ○使用者 bagasan 的建议: 死刑是安排罪犯向上帝告解的最好方式 ○使用者 ru04ul4 的建议: facebook ○使用者 Horus18 的建议: 依当前台湾社会来看, 仍需要死刑来吓阻犯罪...现在废死刑的话, 治安会立刻恶化 先把治安变好 再谈废死刑才对 ○使用者 balance9235 的建议: 等你家人都被杀光你再来跟凶手说我原谅你吧 ○使用者 ikew 的建议: 在提出完整的配套之前不该废除死刑,只有家属有资格说宽恕犯人吧 ○使用者 inhappiness 的建议: 如果没有死刑!那人人都可以杀人不用得到惩罚! 那看谁不顺眼直接杀了人不是更简单!讨厌的人消失~~只要杀人者装可怜一下~~ 不用面对死亡~~~值得喔!!! ○使用者 LeeDaaFoo 的建议: 现在很想做爱 ○使用者 hillku 的建议: 基本上我还是支持死刑需要存在 但非必要不使用 ○使用者 kikim 的建议: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mpmp ○使用者 Doraemi 的建议: 王清峰~一路好走 ○使用者 GoHomeAS 的建议: 干你妈的 你们有没有同理心阿 我赞成 ○使用者 pingpi 的建议: 拜托!!现在这样就已经像是废除了.. 如果真的废除了还得了.. 台湾的无期徒刑最多也才20年吧~X的!!这样还敢叫无期徒刑喔?! ○使用者 shushunova 的建议: 我肯定现今刑事诉讼法宁愿错放一百也不愿错杀一人的法治精神,死刑的存在不是剥 夺人的生命权这麽肤浅的表象,人只有在真实面临死亡的恐惧才能体会自己犯下多严 重的错.悔悟这种东西是可以假装的.现今的非唯一死刑就已是人权与大众心理最好 ○使用者 pljck 的建议: 对加害人要有人权 那被害人的人权呢? ○使用者 akayan 的建议: 罪大恶极的残忍凶手该死 ○使用者 psqq 的建议: 废三小死刑!!别把仁义挂在嘴吧!!却忘了被害人的伤痛 ○使用者 fatgto 的建议: 杀光那些禽兽,子弹钱找牠们老母出 ○使用者 headcase 的建议: 伪善者快下台 臭婊子 ○使用者 yan1102 的建议: 谁保障受害者人权!? ○使用者 DickMartin 的建议: 坏人快下地狱吧 死刑是必要的存在 坏人快下地狱吧 死刑是必要的存在 坏人快下地狱吧 死刑是必要的存在 ○使用者 asuralee 的建议: 这有甚麽好投的? ○使用者 sixsixsix 的建议: 人命关天 ○使用者 phoenixer 的建议: 台湾人权最多的地方就在强奸犯跟杀人犯了 ○使用者 palzil 的建议: 人权是给人用的 不是给渣用的 别再滥用人权一词 尤其是那些称不上人的家伙 ○使用者 gbcg9725 的建议: 治安这麽差 想不到有什麽废死刑的理由 ○使用者 DavinTsai 的建议: 废死白痴 ○使用者 ariel780102 的建议: 畜牲不配有人权 ○使用者 waloloo 的建议: 技者表示: PTT的"八卦板"........上有AAA个人赞成BBB个人反对 显示其对政府政策摇摆不定的不信任感.......(下略 ○使用者 F5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 ○使用者 xxxxx7788 的建议: 废不废死刑关八挂板屁事?? ○使用者 twfk 的建议: 请给我食物 ○使用者 newlittle 的建议: 杀人还命 楼下请接 ○使用者 unlove88 的建议: 该死的还是要死 ○使用者 NSV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 ○使用者 liusim 的建议: 八卦版办这种投票也太让人傻眼了! 八卦版办这种投票也太让人傻眼了! 八卦版办这种投票也太让人傻眼了! ○使用者 McDaniel 的建议: 虽然废死刑是世界潮流,但要想想各国国情和民风还有其社会环境等条件,并不是 高喊着世界都这麽做,台湾就得跟着做,这只是东施效颦而已。目前台湾的民情和 社会环境就是不适合废死,一旦废死,社会秩序恐会遭到破坏。反对废除死刑! ○使用者 a22363491 的建议: 死刑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交代,对 的确不能弥补什麽,但这是他应得的报应 既然他做了身为「人」 不该有的行为 就该让他与人隔绝 但是养在监牢里面,花 的是谁的钱?法务部长王女士的钱?是我们纳税人的钱 而我,一点都不想养那种人 ○使用者 WowProctor 的建议: ya!!!!!!!!!!!!!!!!!!!!!!!!!!!!!!!!! ○使用者 illution666 的建议: 该死的人就该死一死,不要留着浪费钱浪费能源浪费粮食 ○使用者 sammylee 的建议: 不能废 我要他们血债血还~~~ y ○使用者 mamaka 的建议: 废三小 死刑是社会最後的正义 ○使用者 al1l1 的建议: 投票还有重来的喔= ="" y ○使用者 xxvf 的建议: 死刑应该写入宪法 不得废除 ○使用者 jackchen1025 的建议: 绝不能废死!! ○使用者 ChrisBear 的建议:○使用者 OrhanPamuk 的建议: 死刑最重要的功能 不在惩罚死者 而在慰藉生者 ○使用者 flyinbread 的建议: 死刑犯都去死吧 1 死刑犯都去死吧 ○使用者 deathwomen 的建议: 阿婷我爱你~ ○使用者 rwallace 的建议: 死刑有存在的必要 ○使用者 hero0123 的建议: 王终於下台了 ○使用者 thismy 的建议: 若废除死刑的话 我也去做奸犯科好了 ○使用者 uafone 的建议: 跟死刑犯讲人权 就是剥夺善良人民的人权 ○使用者 ahodana 的建议: 人渣是不用仁慈的!!! ○使用者 rofellosx 的建议: 死刑必须存在的 我更建议政府的领导者必须为政策错误而负责抓去关 ○使用者 kenji323 的建议: 杀 人 偿 命 ○使用者 reggaelee 的建议: 人权脑残! ○使用者 ioioioioioio 的建议: 死刑犯要啥人权 强烈要求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 这才是正义! ○使用者 saiamoi 的建议: 别开玩笑了 废除死刑还得了 ○使用者 rogerlain 的建议: 台湾还未成熟到可以废死刑 ○使用者 B0038412 的建议: 没王法了吗 妈的 ○使用者 tunacan 的建议: 乱世用重典 坏人死一死 好人才有保障 ○使用者 spuim 的建议: XD ○使用者 trible 的建议: 对於随便剥夺他人生命是可耻的, 但是对於那些一点都不尊重生命的人, 我们又何必放任那些人危害人间呢! ○使用者 sfhsman 的建议: 无期徒刑虽然不失为一种方法 问题是当犯人假释时 政府真能保障我们的安全吗? ○使用者 personify 的建议: 死刑都废了,乾脆不要有法律算了 ○使用者 Leika 的建议: 若有三十年以上徒刑并严禁杀人假释,再来谈废死刑; 志玲姊姊我爱你! 但是台湾的狱政和司法同样令人摇头,还是毙了算了! ○使用者 z0206 的建议: 杀人偿命 天经地义 ○使用者 r50824 的建议: 不要废死刑!!!!!!!! ○使用者 gn02234651 的建议: 恶有恶报 ○使用者 TSbb 的建议: 我比较想办中职要不要解散的投票 (  ̄□ ̄)/喔~~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使用者 amazing0407 的建议: 畜生 有什麽人权可言,难道我们这些守法的人就该死吗!!!!!生气!!! ○使用者 iamhank 的建议: 死了就没戏唱了,所以不能死啦 ○使用者 Vancloud 的建议: 做坏事的就该死,做坏事的人没有资格谈人权 难道被杀死的无辜百姓就没有人权吗? ○使用者 zorro0555 的建议: 废死刑立鞭刑好了 被判死刑=打80鞭好了 或是废五肢 也不错 ○使用者 ajai 的建议: 可以让中职的假球员也枪毙吗??? 可以让中职的假球员也枪毙吗??? 可以让中职的假球员也枪毙吗??? ○使用者 libinbin 的建议: 被他们杀死的人权谁来还?孔子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故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使用者 duckling2 的建议: 我想应该没人选择废死刑吧!应该苦民所苦的上位者不该以私害公!! ○使用者 mark89 的建议: 废死的话我就移民 留下这个杀人不必负责的鬼岛给剩下来敢住的鬼住吧 一堆人头脑不清楚搞废死 家里如果有人被凌虐後再来废死看看 ○使用者 jeff1104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了爽 ○使用者 yyen 的建议: 那些人渣都该死!!! ○使用者 twsuperman 的建议: 一想到税金要拿来养这些天理不容的人渣,我就想吐! ○使用者 stevenharry 的建议: 死刑不能废 王大圣人请食屎 ○使用者 inp0307 的建议: 杀人者死,没啥好说的。 ○使用者 love0502me 的建议: 废什麽废 那些人罪有应得 ○使用者 watchmeisyou 的建议: 血债血偿 天经地义 ○使用者 myth0422 的建议: 当然不能废死刑阿!!!!! ○使用者 EDFR 的建议: 废死不可 ○使用者 tellmewhy77 的建议: 法律不能只保护坏人! ○使用者 nq 的建议: 王清峰下台是应该的 ○使用者 BlackM 的建议: 该执行的罪刑就执行,别浪费社会成本跟纳税人的钱... ○使用者 lin21396 的建议: 尊重人权当然没错 但是不尊重别人的人权 就没有资格享有人权 强奸初犯或许可以给他机会 但 连续强暴这种人 就没有资格享有人权 要尊重自己的生命 要先尊重他人生命 才有人权可言 ○使用者 strait0121 的建议: 人渣都该枪毙 ○使用者 nowhereman 的建议: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 ○使用者 satsuki1826 的建议: 死刑的存在有它的意义 严重侵害他人生命权者 没有资格要求生命权被尊重 死刑不是为了安慰被害者家属而存在 代表的是社会国家的制裁 废了死刑 重大罪犯回归社会後如果有不良结果 那又是谁应该负责呢? ─────────────────────────────────────── ◆ 总票数 = 5450 票
1F:→ youku1:facebook!! 03/13 00:16
2F:→ InfinitySA:其实死刑也只是取成本和刑罚之间的平衡 03/13 00:17
3F:→ kgh:靠北 好多票............!!!!!!!!!!! 03/13 00:17
4F:→ rigor:哈哈 03/13 00:17
5F:推 Swashbuckler:为了被害者和善良老百姓的人权 03/13 00:17
6F:推 knight00931:凸( ̄▽ ̄)凸(凸  ̄▽)( 凸 ̄)凸(   )凸( ̄凸 )( 03/13 00:17
7F:→ InfinitySA:不然能的话 我相信亣家希望让人渣们嚐到生不如死的痛楚 03/13 00:17
8F:推 kkessherry:对不起!!!有两票赞成的是我不小心按错!!!对不起!!! 03/13 00:17
9F:嘘 mimimaster:嘘一下马路探子 03/13 00:17
10F:→ a3939889:高达八成!! 03/13 00:17
11F:→ InfinitySA: 大 03/13 00:17
12F:→ InfinitySA:可是又不让他死 wwww 03/13 00:18
13F:推 gotohikaru:如果死刑罚插在土里会自行光合作用 那我同意关他们就好 03/13 00:18
14F:推 pttdog:我想知道 阿扁何时要枪毙 03/13 00:18
15F:推 GN02174082:连马路探子都要嘘= = 03/13 00:18
16F:推 chungyiju:我忘了投票 = = 03/13 00:18
17F:→ kgh:想不到耶 我还以为会不到1000 选版主都不到五百的...XD 03/13 00:18
18F:推 awashharp:明天就会上报罗XDDDDD 03/13 00:18
19F:→ wawawash:比投版主还多票耶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3/13 00:19
20F:→ kgh:妈 我过得很好 比死刑犯好 03/13 00:19
21F:推 KKyosuke:废死不可我笑了 03/13 00:19
22F:→ JFNfrog:样本数破五千~ 03/13 00:19
23F:嘘 rigor:没嘘过马路探子,嘘嘘看.. 03/13 00:20
24F:推 crabwind:干...忘了投...||| 03/13 00:20
25F:推 ppc:有死刑不一定会吓阻犯罪 但没死刑一定会鼓励犯罪 03/13 00:20
26F:嘘 xxxxx7788:废不废死刑关八卦板屁事 办什麽烂投票 03/13 00:20
27F:推 foxhound1204:GY 03/13 00:21
28F:嘘 c90051kevin:剥夺他人生存权利的人 没有资格谈人权 纯嘘好玩 03/13 00:21
29F:推 angussoca:厉害~破五千~又八成多 03/13 00:21
30F:嘘 liusim:同意 很烂的投票 这需要投嘛这…… 03/13 00:21
31F:→ kgh:我看大家蛮认同这次投票的 比选版主还认同 03/13 00:21
32F:推 knight00931:记者要开始动笔了吗? 03/13 00:21
33F:嘘 aquarius266:机会难得没嘘过..... (妓者还不快超这篇的得票率 03/13 00:22
34F:→ rigor:记者朋友们,加油好吗 03/13 00:22
35F:推 jatoo:出乎很多乡民意料之外的多人投票,而且赞同者还挺多的... 03/13 00:22
36F:→ pttdog:这投票八成是刻意为记者做的 讨好记者? 03/13 00:22
37F:→ ayumi0128:赞成废死刑的脑袋在想啥? 03/13 00:23
38F:推 Roosevelt:记者跟ptt是共生关西阿 所以讨好记者是应该的 XD 03/13 00:24
39F:推 Swashbuckler:民意调查 03/13 00:24
40F:推 aquarius266:ay大看着清风你就会知道答案了 03/13 00:24
41F:推 cmid05:没投到票 可惜 03/13 00:25
42F:推 kkessherry:对不起!!!!有两票赞成的是我不小心按错!!对不起!!! 03/13 00:25
43F:→ cmid05:赞成的还不少人.. 03/13 00:25
44F:→ kgh:本来赞成的可能会更多吧 昨天的时机对了.. 03/13 00:26
45F:嘘 Shinn826:干 我眼包按错...按到1了 03/13 00:27
46F:推 ppbigass:○使用者 BitchFoxTz 的建议:郭书瑶 我爱你 03/13 00:29
47F:推 kgh:趁乱告白喔 XD 03/13 00:29
48F:推 hsiyen:身边很多法律系 政治系 哲学系同学都支持废死 03/13 00:31
49F:→ youku1:会支持废死表示附近亲朋好友没经历过这样的事 03/13 00:32
50F:推 jackchen1025:会支持的都是自己是理想派的... 03/13 00:34
51F:推 trueclamp:快来抄阿! 03/13 00:34
52F:推 gain:废死本来就是个笑话 03/13 00:35
53F:推 jesil:没投到 03/13 00:36
54F:推 goshfju:赞成的比我想像中多 03/13 00:36
55F:推 albb0920:跟日本的民调其实差不多,意外的蛮有参考价值 03/13 00:41
56F:→ amandaccy:加上鞭刑就更完美了 03/13 00:43
57F: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00:43
58F:推 dic:楼上数学也太.... 03/13 00:45
59F:推 Mez: 烂 03/13 00:45
60F:推 Flycas:嘘的数学也太.................. 03/13 00:47
61F:推 knight00931:http://goo.gl/T8Bb 03/13 00:48
62F:→ ayumi0128:我笑了........... 03/13 00:48
63F:推 jacvky: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 XDDD 03/13 00:50
64F:推 dragonsoul:t2d传人 03/13 00:50
65F:推 diefox:XDDD 03/13 00:52
66F:推 x31216:t2d表示.... 03/13 00:55
67F:推 oklaaccc:我比较想看投赞成的意见 03/13 00:56
68F:推 libitum:太好笑了XDDD 03/13 01:01
69F:推 litwit: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01:12
70F:推 luving:======================妓者快来抄喔===================== 03/13 01:15
71F:推 chocho1981:靠XDDD 这个嘘文真是太经典了 03/13 01:15
72F:推 pcpcpcpcpcpc:记者快抄→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01:16
73F:推 satsuki1826:赞成的都会搬一套理论告诉你 刑法不应该这样毫无余地 03/13 01:19
74F:→ satsuki1826:加害人的人权应该被尊重...云云 看了就头晕 03/13 01:19
75F:推 AllenHuang: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01:20
76F:推 ManInBlackXD:孩子的教育... 03/13 01:33
77F:推 ericinttu: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有笑有推) 03/13 01:42
78F:推 Expressotea:4700+700=4800似乎不是唯一解 03/13 02:07
79F:推 hoya1985:我也赞成加上鞭刑 投赞成的是脑残吗? 03/13 02:22
80F:推 Refauth:..............施主 你的算数老师是谁啊?撤销教师证啦! 03/13 02:22
81F:→ hoya1985:居然有700多人投赞成= = 03/13 02:22
82F:推 virkful: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好个建构式 03/13 02:24
83F:推 kshs2224: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02:50
84F:推 albb0920:hoya你要冒着被700多个人告公然侮辱的风险吗 XD 03/13 02:52
85F:推 jujang:圣人王:网友的投票不能当作参考的依据,谢谢指教依法行政 03/13 04:21
86F:推 annitinar:他怎麽家的阿...还是眼残? 03/13 05:20
87F:推 senma: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05:58
88F:推 tenjow:赞成的竟然还有十几趴...希望那些人只是闹闹好玩 03/13 08:35
89F:推 ofpurity:想投什麽是大家的自由 有点民主风度好吗 03/13 09:41
90F:推 makihara:比选板主投票率还高很多很多..... 03/13 10:16
91F:推 CaoPi:我相信很多投赞成的是按错改不了的...... 03/13 10:27
92F:→ hank70484:应该有人投错 03/13 10:32
93F:→ hank70484:因为多了个废字 03/13 10:33
94F:推 goodboy98:我还以为会出现 "阿阿!!救命阿!怎麽出去!.." 03/13 10:44
95F:推 black945:楼上 整篇看下来你会找到答案 03/13 10:52
96F:推 rayturbo: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够糗了XDDD 03/13 11:05
97F:推 rayturbo:什麽时後会有新闻呢? 科科 03/13 11:07
98F:推 dylan29341:各大报记者动态:ψ-(.__. )> ψ-(.__. )> ψ-(.__. )> 03/13 12:09
99F:推 cawayigainax:跟某台民调差不多啊 一比八一比九左右 03/13 12:51
100F:推 futureswing:支持这项投票..让记者有东西抄也可以拿去反驳清峰 03/13 12:53
101F:推 PacificBlue: 03/13 13:31
102F:→ fv:700的眼睛是雪亮的!!! 03/13 13:45
103F:推 taiwanlaws:前两天生病 没上ptt 错过投反对废死一票 不过也没差XD 03/13 14:11
104F:→ lostseal:我真不敢相信现在是21世纪...... 03/13 14:22
105F:推 ttlun:嘘 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14:42
106F:推 spfd:哇~比板主选举的投票率还高~ 03/13 15:36
107F:推 doubleperson:我也没投过板主... 03/13 16:06
108F:推 a10141013:八卦是七百个支持废死刑 记者还不快来操? 03/13 16:37
109F:→ a10141013: 抄 03/13 16:38
110F:推 ewane711: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这哪个时空来的XD 03/13 16:49
111F:推 justben:趁乱告白的都出来了XDDDDDDDDDDD 03/13 17:33
112F:嘘 ak472222:没嘘过马路探子 03/13 18:40
113F:推 applexgreen:楼上好好笑XD 03/13 20:26
114F:→ victoryss:楼楼上 嘘马 会被查IP唷 03/13 20:27
115F:推 iscoral:废死不可是怎样XDDDD 03/13 20:40
116F:嘘 Miffytwo:不是多余的吗 03/13 20:42
117F:推 kaiandgreen:里面赞成废死刑的理由都满可笑的 03/13 21:16
118F:嘘 kobers:schrei你也太废了吧?国小要不要重念1+2阿? 03/13 21:31
119F:→ ruby0417:只是很单纯的觉得...一命抵一命! 对不起人家就是要补偿. 03/13 21:54
120F:推 pe231:schrei:哪破五千 4700+700多顶多才4800 03/13 22:23
121F:推 diefox: 喔耶 03/14 18:23
122F:推 a10141013:话说不赞成废死的比例怎麽那麽低? 还真让人失望 03/14 21:57
123F:嘘 WB:楼上86.83%叫低喔?? 03/14 22:52
124F:→ a10141013:我觉得蛮低的 03/14 23:44
125F:推 aizawafff:出现鹿男的相片XDDDDDDDDDDDDDD 03/14 23:58
126F:嘘 wuzga: 那713票是山小? 03/15 00:09
127F:推 s2101001:王清峰速去地狱报到,速去不送! 03/15 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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