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rzbrv (我爱钻石光芒长)
标题Re: [推文] aarzbrv 个资
时间Thu Aug 17 06:30:11 2023
【前言】:
1.这篇是回覆
#1atCJr1i (GossipPicket): [推文] aarzbrv 个资
2.这篇的内容,与
#1ZZhacfQ (L_TalkandCha):
[公告] 提出申诉案应注意事项与Q&A(务必详读)
内文所规范的第5条寄给板主的站内沟通信内容相同,
所以非常欢迎板主直接在《GossipPicket》回覆,更方便!
板主好:
在被检举文章
(A).
#1artAXcJ (Gossiping):
[新闻] 有无酒测或录影?桃园两警证词兜不拢辱警移工判无罪
(B).
#1artxuOW (Gossiping):
[问卦] 问一下,亲自碰到过好警察的比例?
(C).
#1as4dmwS (Gossiping):
[新闻] 高雄法官认毒虫被上铐是错误行为 刑事局罕见对呛:严正抗议
(D).
#1asVVVTd (Gossiping):
[新闻] 女被泼不明液体「还有异味」 警秒找到恶男...最高开罚1500
当中,被检举人aarzbrv直指的(E)公众人物姓名与(F)批踢踢帐号名称,如下两段所示:
(E).公众人物姓名(不确定是否有批踢踢帐号,或哪几个批踢踢帐号):
(a).桃园芦竹分局南崁派出所警员张佾得:
https://archive.ph/kMOuS (中时)
(b).桃园杨梅分局富冈派出所警员邹圣桦:
https://archive.ph/VyVup (东森)
(c).桃园保安大队警员林君玮:
https://archive.ph/pN6Ow (自由)
(d).前警邹宗泽:
https://archive.ph/xo7pS (自由)
(e).赵国仁:
https://archive.ph/hP86U (澎湖县政府警察局)
(f).社团法人台湾警察工作权益推动协会理事萧仁豪:
https://archive.ph/rilYS (民传媒,之前的民报)
(g).高雄新兴分局前金分驻所警员陈裕仁:
https://archive.ph/3FrQ9 (自由)
(h).叶政昱:
https://archive.ph/mhKKW (东森)
(i).詹慧玲:
https://archive.ph/mhKKW (东森,出处与(h)相同)
(F).批踢踢帐号(请问这段自以下起,有违反现行八卦板板规第八条吗?):
(h).SSSONIC
(i).sazabik
(j).hihimen
(k).smile5566
(l).s1s2s3bk
(m).aarzbrv在(C)所提的第239楼
(n).ss87666
根据前三段,在下aarzbrv请教板主:
(o).如果检举人不说,您是否能从公开文章(A)到(D)当中,
找出(E)当中哪些姓名,对应到(F)当中哪些检举人自己的批踢踢帐号呢?--(Q1)
(p).各检举人的批踢踢帐号,出现在从(A)到(D)当中几次呢?--(Q2)
至於「在哪几篇、各出现几次」,就不请教了
(在下不诱使板主泄漏检举人身分,谈何现行八卦板板规第八条的「意图」?)
(q).请问现行八卦板、八检板,甚至全站站规,
有特别明文规定「保护特定职业使用者」吗?--(Q3)
例如:只要以前或现在曾经是「警察」身分,
无论是已在知名媒体揭露之「公众人物」,
或是检举人「曾在批踢踢『其他非隐板』自行揭露」,
都不能提到警察身分(甚至知名媒体早就公开的职级单位)?--(Q4)
甚至连对批踢踢有约束力的现行《个人资料保护法》,
好像既不约束「蒐集、处理或利用」同法第2条第1款当中的「职业」,
也不约束「当事人自行公开或其他已合法公开」:
https://archive.ph/JFakk (全国法规资料库:个资法第2,6条)
举例:喂给「三大搜寻引擎」被检举文章(A)当中的关键词:
google:
参照
https://rb.gy/afblg 或
https://archive.ph/i3Kt2 二选一即可。
bing:
参照
https://rb.gy/32oh1 或
https://archive.ph/CxO9L 二选一即可。
yahoo!:
参照
https://rb.gy/n6vqx 或
https://archive.ph/7ZULi 二选一即可。
* 如果只看google的搜寻结果,恐怕乍看还会以为:
被检举文章(A)所提到的公众人物(a)的批踢踢帐号,是被检举人aarzbrv耶!
* 如果只看bing或yahoo!,几乎丈八金刚摸不着头脑呢!
* 如果检举人没告诉板主,请问板主有办法特定身分与个资吗?--(Q5)
(或请其他未受理板主试试:能否从(A)至(D)查到哪几个帐号的个资被泄漏)
* 甚至,在这段被举例的对象,「如果没有被盗用身分的话」,
自行在其他社群网路所公布的个资,在下都没有引用喔!
* 所以:如果无论直接,抑或间接,
都无法特定哪几个批踢踢帐号的个资被揭露的话,
请问如何套用现行批踢踢八卦板板规第八条呢?--(Q6)
回头看板主的处分:
* 除了仅「概括地」以「涉及个资」四个字为理由外,
* 不但无法说明「违规事证,如何涵摄套用现行批踢踢八卦板板规」,
* 甚至从(A)到(D)当中,所有来自aarzbrv的推文,
就算是「回应其他发文者、推文者对事不对人的推文内容」,
全数变成:※ [部份违规文字已删除],
* 请问:这是根据现行批踢踢八卦板板规哪条
「全数蒙蔽aarzbrv从(A)到(D)的所有推文」呢?--(Q7)
在下aarzbrv鲁蛇被桶几个月或许是小事
(在下於被检举文章一共提到9位公众人物,7个批踢踢帐号,要不要水桶16个月?),
但请问板主:
* 此例一开,是不是就算其他人阅读文章根本查不到检举人身分,
甚至检举人是不确定是否有批踢踢帐号的公众人物,
都可以概括恣意套用现行批踢踢八卦板板规呢?--(Q8)
* 请问之前
#1PuYfHT0 (GossipPicket)的判决,是否从您这篇起失效作废呢?--(Q9)
如果板主有详读过在下这篇回应,先谢谢您!
aarzbrv敬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2.206.181.97 (美国)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Picket/M.1692225037.A.62B.html
1F:推 aarzbrv: 这的确是aarzbrv所发的文章,但怎麽作者变成.了? 08/17 06:32
2F:推 aarzbrv: 如果不符合程序,欢迎再通知在下(这篇连自己都砍不了) 08/17 06:41
3F:推 aarzbrv: 再举例:被检举文章(A)中,aarzbrv原08/13 03:45推文: 08/17 07:04
4F:→ aarzbrv: 「可见不只是移工,不排除全国还有更多人也」、 08/17 07:05
5F:→ aarzbrv: 「有类似这篇文章所述之遭遇呢!」,请问这两列被改成: 08/17 07:05
6F:→ aarzbrv: ※ [部份违规文字已删除]的八卦板板规依据真是费疑猜…… 08/17 07:06
7F:→ lwt501cx: 这边只能抱歉了 的确我有错 应该针对姓名去删文 08/17 10:45
8F:推 aarzbrv: 回楼上:若遵循您具名公布的八检板板规第二条第二项板规 08/17 15:12
9F:→ aarzbrv: ,「未提出检举者」的已被站外媒体报导者的姓名职级,又 08/17 15:14
10F:→ aarzbrv: 有必要逾越吗?甚至八卦版第八条第一项也应包括到的现行 08/17 15:19
11F:→ aarzbrv: 《个人资料保护法》可能用得到的第2,6,20,41…条,敢问您 08/17 15:20
12F:→ aarzbrv: 曾经花了多少时间研读或请教批踢踢其他贤达呢?感恩! 08/17 15:21
13F:→ aarzbrv: (如果在下仅以涉及个资四个字回答他人,在下接下来恐怕 08/17 15:23
14F:→ aarzbrv: 得花更多时间解释;补:在下至今没恶意敌对您的意图) 08/17 15:25
15F:推 aarzbrv: 追加补充:如果参考看板《Board-Police》近期的几个裁判 08/17 15:44
18F:→ aarzbrv: 应该都比涉及两个字较为精确且严谨(而《Board-Police》 08/17 15:53
19F:→ aarzbrv: 所管辖之看板,适用於全站,应该可以算是现行八卦板板规 08/17 15:54
20F:→ aarzbrv: 第八条第一项至少可以参考甚至可依循的批踢踢站规呗? 08/17 15:55
21F:→ aarzbrv: )<=补收尾右括弧,对不起! 08/17 15:56
22F:推 aarzbrv: 而现行八卦板板规第八条,既然明示「以下情事者」,而非 08/17 16:14
23F:→ aarzbrv: 「以下情事之一」,那好像应该要优先检验第一项所明示的 08/17 16:15
24F:→ aarzbrv: 是否「违反中华民国法律、批踢踢站规」,没错呗? 08/17 16:16
25F:推 aarzbrv: (甚至管辖八检板的组务板《L_TalkandCha》现行组务板规 08/17 16:36
26F:→ aarzbrv: 第六条就直接依循《Board-Police》的判决後再判决了: 08/17 16:38
28F:推 aarzbrv: 【不然这样好了】如果板主您这几天的板务太多以至快消化 08/17 18:33
29F:→ aarzbrv: 不完,板主可以提出一个大於现行八检板板规第一条第三项 08/17 18:35
30F:→ aarzbrv: 的时效(比方说从批踢踢时间明天起的十天内),以上既然 08/17 18:36
31F:→ aarzbrv: 是在下推文公开提出,接下来既不该也不会自打脸反悔申诉 08/17 18:37
32F:→ aarzbrv: (才被批踢踢一板多禁言几天,不会造成生活上的困扰); 08/17 18:39
33F:→ aarzbrv: 在下认为目前被禁言案的结果,可能会影响到後面更多人, 08/17 18:40
34F:→ aarzbrv: 如果板主有更多充裕时间考虑原处分的站规、法律是否站得 08/17 18:42
35F:→ aarzbrv: 住脚,这比在下这个小我最後被处分有多惨重要些呢!况且 08/17 18:44
36F:→ aarzbrv: 在下多次推文是为了明示正当性基础,没有逼催板主时效! 08/17 18:45
37F:→ aarzbrv: 如果时间真的不够,恳请板主尽快推文或回文表态提供重设 08/17 20:33
38F:→ aarzbrv: 延长回覆时效的方案,否则过了今天又少一天了耶! 08/17 20:34
※ aarzbrv:转录至看板 L_TalkandCha 08/26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