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amous (一天死去一点误导成Presi)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申请] 水桶改判/板主共同裁定 #1VAs-m1P
时间Thu Aug 13 19:13:50 2020
1.申请项目
争议案件申诉
●82907 ~74 8/05 xamous □ [新闻] 民众党地方「大断层」 选将遭绿营挖角重
…
┌─────────────────────────────────────┐
│ 文章代码(AID):
#1VAYgS_I (Gossiping) [ptt.cc] [新闻] 民众党地方「大断层?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ing/M.1596598940.A.FD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5 Ptt币 │
└─────────────────────────────────────┘
2.详细内容
本人此篇文章遭版主ubcs判定为社论并水桶90天,但本人向版主寄信争取申诉後,ubcs版
主仍判定该文违规,理由为:
内容非新闻且撰稿人非上报记者
(上报关於我们:
https://www.upmedia.mg/about.php 中无列出该记者「陈燕珩」名字)
在此申诉内容如下:
1. 请问内容非新闻的客观判定标准是什麽?
上报有自己的社论版面,文章分类也会分类为「评论」:
https://www.upmedia.mg/news_list.php?Type=2
通常内容为投书、专栏、或是该报对新闻议题的意见发表
https://imgur.com/7gXnDdX.jpg
https://imgur.com/6459ygG.jpg
https://imgur.com/yQtqwsx.jpg
然而此报导并不刊登在上报的社论版面,其分类为「调查」。
撰稿人为上报记者,文章内容也并未对议题发表意见或评论,仅是调查报导该报掌握讯息
。请问版主依什麽标准认定此篇报导为「社论」?按照此标准,只要不是采访报导,所有
调查报导类文章都可以被认定是社论。
2. 板规有规定,转贴新闻需要查证撰文者确实为该报记者?
该文撰文者「陈燕珩」在上报发文达582则,且曾经以该报记者身份采访撰文
https://www.upmedia.mg/search.php?sh_keyword=%E9%99%B3%E7%87%95%E7%8F%A9
https://imgur.com/gfvO4qj.jpg
但版主以上报的「关於我们」页面找不到该撰文者名字即认定该撰文者非上报记者。
按照此标准只要任何一篇新闻由版主主观认为「非新闻」且即使有撰文者名字,却「无法
从公开资料查证撰文者确实为该报记者」即可被认定为社论违规。
本人认为此标准太过主观与模糊,板友非常容易误踩红线,望版主能提出客观的规范。
谢谢各位版主,辛苦了。
3.附注
撰稿者陈燕珩在上报的发文:
https://www.upmedia.mg/search.php?sh_keyword=%E9%99%B3%E7%87%95%E7%8F%A9
原文网址: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9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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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1.72.175.25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GossipPicket/M.1597317232.A.B63.html
1F:推 hateOnas: 我也找不到 陈燕衍在团队里 看到调查我也会想判定为社论 08/14 15:29
2F:推 hateOnas: 但是花时间找了陈燕衍的文章 发现有一篇是两个记者署名 08/14 15:30
3F:推 hateOnas: 的新闻 各家媒体的新闻分类都不尽相同 此案个人认为非 08/14 15:32
4F:推 hateOnas: 社论 08/14 15:35
5F:推 hateOnas: 根据版规 这个不能申请共同裁定 请上诉 08/15 00:12
※ xamous:转录至看板 L_TalkandCha 08/20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