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mong62 (毛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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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建议] 即将卸任之版主不得执行版主职务
时间Wed Feb 19 18:52:01 2014
公务人员任用法第二十六条之一
各机关首长於下列期间,不得任用或迁调人员:
一、自退休案核定之日起至离职日止。
二、自免职或调职令发布日起至离职日止。
三、
民选首长,自次届同一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当选人名单公告
之日止。但竞选连任未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者,至离职日止。
四、民意机关首长,自次届同一民意代表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其
首长当选人宣誓就职止。
五、参加公职选举者,自选举候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离职日止。但未当
选者,至当选人名单公告之日止。
六、宪法或法规未定有任期之中央各级机关政务首长,於总统竞选连任未
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时,自次届该项选举当选人名单公告之日起至当
选人宣誓就职止。地方政府所属机关政务首长及其同层级机关首长,
於民选首长竞选连任未当选或未再竞选连任时,亦同。
七、民选首长及民意机关首长受罢免者,自罢免案宣告成立之日起至罢免
投票结果公告之日止。
八、自辞职书提出、停职令发布或撤职、休职惩戒处分议决之日起至离职
日止。
九、其他定有任期者,自任期届满之日前一个月起至离职日止。但连任者
,至确定连任之日止。
驻外人员之任用或迁调,必要时,得不受前项规定之限制。
考试及格人员分发任用,不受第一项规定之限制。
第一项规定期间内,机关出缺之职务,得依规定由现职人员代理。
国家有这个法就是为了避免
卸任官员徇私舞弊 , 八卦版虽不受上开法律规范
但仍值得参考加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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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3.246.208.161
※ 编辑: chimong62 来自: 103.246.208.161 (02/19 18:52)
1F:推 ABC123456:\chimong62/ \chimong62/ \chimong62/ \chimong62/ 02/19 18:55
2F:推 O800092000:\chimong62/ \chimong62/ \chimong62/选检举版版主 02/19 19:09
3F:推 RandyMarsh:你拿仅有行政权的民选首长来类比拥有行政司法立法三权 02/19 19:21
4F:→ RandyMarsh:一体的八卦版版主,未免也太贬低版主了 02/19 19:21
5F:→ ABC123456:拥有行政司法立法 楼上说的好像蛮贴切的@@ 02/19 21:11
6F:→ bluebrown:要参考什麽?八卦板主不得任用或迁调公务人员?这条规定 02/20 01:22
7F:→ bluebrown:又不是说行政首长将卸任时职权要被冻结… 02/20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