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推文] 22642
时间Thu Oct 18 16:51:53 2012
1.检举文章:
请检举使用者,使用匿名时,注意板规F。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ex:(检举24116,XXXXX)
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1F:→ erhugod2000:只有酒驾错?可怕...无脑至此,有你这种的乡民。 10/18 09:22
2F:→ erhugod2000:Wind你要无脑我不反对,但请刘点口德,造口业别害到己 10/18 09:25
欲检举的推文内容
3F:→ erhugod2000:只有酒驾错?可怕...无脑至此,有你这种的乡民。 10/18 09:22
4F:→ erhugod2000:Wind你要无脑我不反对,但请刘点口德,造口业别害到己 10/18 09:25
2.检举事由:
第六条:[内容不当]
 ̄ ̄ ̄ ̄ ̄ ̄ ̄ ̄ ̄ ̄
‧ 文章内容含有色情内容、暴力内容、十八禁连结、含不雅文字(脏话)、或是
含过多非正体中文、色码、乱码导致难以阅读,一律劣退。
‧ 文章签名档过长(超过六行)妨害使用者阅读时,违者删除。
注:若八卦或新闻来源来自外电,仅有非繁体中文文章情况下,
须於底下附加文章大致或全文翻译,否则删除该文。
禁简体转为繁体之文章或文章包含简体连结,违者删除。
第七条:[挑衅、谩骂]
 ̄ ̄ ̄ ̄ ̄ ̄ ̄ ̄ ̄ ̄ ̄
‧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众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
责,勿以身试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5F:推 YU0121:请当事人检举 10/19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