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感谢小鸡立志当眼线)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Re: [建议] 板规七
时间Sun May 27 22:37:08 2012
※ 引述《volgarv (类宾士)》之铭言:
: 第七条:[挑衅、谩骂]
:  ̄ ̄ ̄ ̄ ̄ ̄ ̄ ̄ ̄ ̄ ̄
: ‧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 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 ‧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众人物、政治人物等,唯仍需注意刑法相关刑
: 责,勿以身试法。
: ----------------------------------改成这样--------------------------------
: 第七条:[挑衅、谩骂]
:  ̄ ̄ ̄ ̄ ̄ ̄ ̄ ̄ ̄ ̄ ̄
: ‧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
: 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 ‧ 前项所说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公众人物、政治人物、特定族群等,唯仍需注意刑
: 法相关刑责,勿以身试法。
: 有人提到
: 加上的板已经太专制独裁
: 只剩八卦板清流
: 这样会好一些吗?
个人认为不可把特定族群放到下面
特定族群自行提告的法律要件太难成立了
这样会增加动荡 所以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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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作者 QSWEET (它妈的真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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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 S 标题 天气很冷有人要泡温泉吗?(限女
>< W 时间 01/21/2010 22:36:34 T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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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蹑手蹑脚)  ̄ T 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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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113.139
1F:推 DPPIsBitch:但特定族群是不确定法律概念,是否要说清楚一些 05/27 23:10
2F:→ DPPIsBitch:或是尽量采取限缩解释? 05/27 23:11
3F:→ DPPIsBitch:举例,动物族群吱吱算嘛? 宅宅,它它算嘛?韩国算嘛? 05/27 23:12
4F:→ DPPIsBitch:(不是韩国"人"喔) 05/27 23:13
5F:→ DPPIsBitch:做直销的算嘛? 05/27 23:14
6F:推 volgarv:骂国外不行吗?团结一气 05/27 23:14
7F:→ DPPIsBitch:或是用代名词的认定呢? 像是甲甲,只有少数ptt看的懂 05/27 23:15
8F:推 DPPIsBitch:或是像恐龙法官是否算侮辱特定法官族群呢? 05/27 23:18
9F:→ DPPIsBitch:族群是有要限定在血统上嘛?可以说清楚点嘛,辛苦版主 05/27 23:19
10F:推 morrischen2:板主有板规解释权 要列出特定族群清单 板规可能1000页 05/28 00:16
11F:→ morrischen2:也写不完 05/28 00:16
12F:推 coon182:同意六百万,兹事体大不可随意更改 05/28 00:29
13F:推 volgarv:总是有规矩可循吧?不用一一列出 05/28 00:29
14F:推 morrischen2:看过去判例就大概知道啥叫特定族群了 @@ 05/28 01:27
15F:推 lucard1129:奇怪 特定族群满好拿捏的啊 看不懂的人就是看不懂 05/28 01:28
16F:推 DPPIsBitch:最好是满拿捏啦~前面一堆歧视客家人的文~就没再理 05/28 06:24
17F:→ DPPIsBitch:前面的人是选择性遗忘就是了~看判例会看到有一堆争议 05/28 06:24
18F:→ DPPIsBitch:都直接不判~有的一样的话被判了有的没有~规则就是板主 05/28 06:25
19F:→ DPPIsBitch:说了算~应该要有个抽象的定义吧~谁说用列举的 05/28 06:25
20F:→ Bonescythe:建议折衷 采俐示规范 05/28 06:43
21F:推 Bonescythe:特定族群,指依解释或PTT长期习惯可得确定之特定团体 05/28 06:45
22F:→ Bonescythe:由上面这句话为基础版主再行解释权如何? 05/28 06:46
23F:→ Bonescythe:并且得在特定族群之文义解释後例示之 05/28 06:47
24F:推 DPPIsBitch:同意例式~列举太夸张~不说太模糊 05/28 06:47
25F:→ Bonescythe:团体,指人、事物、现象、文化等之集合 05/28 06:48
26F:→ Bonescythe:同时对特定族群的提告要件可以放宽 05/28 06:49
27F:→ Bonescythe:但处罚也或可相应放宽 05/28 06:50
28F:推 DPPIsBitch:习惯需由检举着举证还是版主心证? 这也是关键 05/28 06:52
29F:→ DPPIsBitch:不过只要版主有例示之後~应该范围会比较好特定 05/28 06:53
30F:推 Bonescythe:我认为由检举方举证 如无举证 版主依职权裁量 05/28 06:54
31F:→ Bonescythe:习惯的定义也可以宽松认定某段时间内被持续使用就可 05/28 06:54
32F:→ Bonescythe:毕竟我们是PTTER 不是司法人员 规定不要模糊即可 05/28 06:55
33F:→ Bonescythe:另外你上面的话只有特定族群的问题 05/28 06:56
34F:→ Bonescythe:侮辱要另外判断是否故意贬损名誉 05/28 06:57
35F:推 DPPIsBitch:恩恩~~照这样的定义~污辱609~689~它它~吱蛆~都可以算了 05/28 06:59
36F:→ DPPIsBitch:族群特定之後~违法样态满好拿捏得 05/28 07:00
37F:→ DPPIsBitch:不过讨论规讨论~还是要看版主愿不愿意说清楚特定族群 05/28 07:01
38F:→ DPPIsBitch:然後我可以建议吗~如果推文内容有来源根据的话~ 05/28 07:02
39F:→ DPPIsBitch:是否可以有免责条款? 05/28 07:02
40F:推 DPPIsBitch:在回应一下前面说看判例(决)好拿捏的高手,对於未达标 05/28 08:37
41F:→ DPPIsBitch:准的那些判决,都只有一句未达标准,有说过是客体不该 05/28 08:38
42F:→ DPPIsBitch:当还是行为不该当嘛?这样也看的出来标准? 05/28 0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