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55555 (大仁)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推文] 本版18063之推文
时间Mon Apr 9 22:25:50 2012
1.检举文章: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ex:(检举24116,XXXXX)
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18063
2 4/09 P55555
□ [建议] 八卦版检举版版规 修正建议
┌─────────────────────────────────────┐
│ 文章代码(AID):
#1FWkMLxX (GossipPicket) [ptt.cc] [建议] 八卦版检举版版规 │
│ 本看板目前不提供文章网址 │
│ 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币 │
└─────────────────────────────────────┘
●18063 2 4/09 P55555 □ [建议] 八卦版检举版版规 修正建议
欲检举的推文内容
1F:→ morrischen2:洗文章数!? XD 04/09 22:07
2.检举事由:
F.检举板匿名性为保护当事人用,并非用於攻击他人、假藉他人名义使用,
是以本板针对使用者名称做出以下规范:
1.禁止使用他人ID(加空格、改大小写都算)
2.禁止人身攻击
违反上述条款,文章删除或劣退。
本人18063之版规建议文,建议内容详尽,且为确实
亦举出该项版规应与组规有所抵触,非一般性无内容 重覆之洗文章之文章
morrischen2:在本人文章推文
2F:→ morrischen2:洗文章数!? XD 04/09 22:07
该用词本人认为为对本人之人身攻击,企图以此降低本人之声誉
「洗文章数」在PTT用语,为负面的,泛指一个人违反版规(版规禁止洗文章)
故本人特此检举,morrischen2用言语攻击本人
希版主秉持公正、理性处断。感谢
--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
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
清官则自以为不要钱,何所不可为而刚愎自用,
小则杀人,大则误国。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1.4.207
3F:→ morrischen2:Kay说我在吵啥 我说(我)洗文章数!? 你看不懂我在和 04/09 22:36
4F:→ morrischen2:KAY对话 04/09 22:36
5F:→ morrischen2:从头到尾没指谁 你也可以检举喔 XD 04/09 22:37
6F:推 morrischen2:从头到尾都是我在和KAY互相对话.. 04/09 22:39
7F:→ morrischen2:况且是个问句 要检举也可以啦 交给板主裁决 04/09 22:40
8F:推 Kay731:哎唷~别这样啦!@@ 04/09 22:40
9F:→ morrischen2:和P55555回文讨论板务我很开心又可以增加文章数 04/09 22:40
10F:→ Kay731:我们做过决议 希望线任版主可以斟酌判断 04/09 22:41
11F:→ morrischen2:我才回KAY那句话的 XD 感谢P55555提供板务讨论空间 04/09 22:41
12F:→ morrischen2:P55555如果误会我的意思 我只能说抱歉了 没针对你 04/09 22:41
13F:→ Kay731:P5555我也是认识的拉~讨论很好阿 04/09 22:41
14F:→ morrischen2:P55555的提案都很有深度 我觉得很适合发文章讨论 04/09 22:42
15F:→ morrischen2:P55555提的问题我当板主都没遇过.. 我才检举看看 04/09 22:42
16F:→ morrischen2:但板主群怎麽认定我不知道 有模糊地带 就这样 04/09 22:42
本人认为那句话,是针对我唷
人身攻击本人,致使本人名誉下降 ^_<~*
检举是本人之权益,版主怎麽认定违版主的权限,您在本文内之解释,本人亦同尊重
※ 编辑: P55555 来自: 220.131.4.207 (04/09 22:46)
17F:推 morrischen2:问句在我们过去是不桶的 欢迎检举 04/09 22:47
18F:→ morrischen2:检举是你的权利 如同我检举你一样~ 04/09 22:47
19F:推 Mews:未达标准 04/09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