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推文] 23629
时间Fri Nov 25 21:32:34 2011
1.检举文章: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ex:(检举24116,XXXXX)
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23628 +X111/25 KMT5566 □ [新闻] 果价被「唱衰」 陈武雄轰民进党是堕落党
●23629 6611/25 VincentChiu □
[爆卦] 板桥地院法官拒绝导盲犬
23630 211/25 - □ (本文已被删除) [rereo]
欲检举的推文内容
1F:嘘 Q8F1:狗本来就不适合上法庭 你怕什麽 法庭又没危险 摔不死你的啦11/25 21:12
2F:→ Q8F1:狗是用来导盲的 什麽狗和主人一体的屁话实是臭不可闻 11/25 21:13
3F:→ Q8F1:法庭是神圣的 岂容你依仗残障而放肆?! 本座看不下去啦11/25 21:14
4F:嘘 Q8F1:好好笑 我就事论事 法庭上有法警有庭务 难道会没办法安全护送11/25 21:17
5F:→ Q8F1:一个瞎的人进入原告席坐好吗? 法庭的路有那麽难走吗? 11/25 21:18
6F:→ Q8F1:带只狗进去成何体统 狗又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 怎麽当原告11/25 21:19
7F:→ Q8F1:请问一下法庭地板和桌椅危险吗 你走一走就会摔倒或撞到吗?11/25 21:19
8F:→ Q8F1:哎 板上一些道德勇气都没有 其实很多人心里是赞同我的11/25 21:20
9F:→ Q8F1:狗的功能就是导盲 但法庭上明明有法警与庭务 有啥必要带狗? 11/25 21:21
10F:→ Q8F1:哇 导盲训练 好秋哦 如果说吃宝路 我想法警是不敢啦11/25 21:22
11F:→ Q8F1:视障不等於玻璃娃娃吧?没有理由不带狗就会出事就很危险。11/25 21:23
12F:嘘 Q8F1:"导盲犬就像盲胞的眼睛" 你也要看情况 不要自以为感性好吗 11/25 21:27
2.检举事由:
(违反板规第X条:xxxxx...)
按板规第12条第3项规定:「有以下任一情况之使用者,给予
水桶两周处分:三、於推/嘘
文中违反第一章任一规定者。」本条连结第7条第1项:「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
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
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按视障者之行动不便,社会应予包容、协助,於现代国家,乃属当然。本案争点虽然不在
「法庭内是否能让导盲犬陪同?」,但查被检举人Q8F1之上开发文,除对本文发文者造成
歧视之侵害外,更扩及对普遍视障同仁之侮辱、谩骂、歧视等情事,自已构成上开规定之
要件,是以请求版主准许对其限制发文之水桶处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3F:→ Q8F1:我支持法官的判断与行为 有什麽错 如果该法官受处分 那我也 11/25 21:38
14F:→ Q8F1:认了 板上战的只是该不该让狗进去 这纯辩论 那有违板规 11/25 21:39
15F:→ Q8F1:更没有什麽歧视问题 我只是对狗有意见 又不是对视障有意见 11/25 21:39
16F:→ Q8F1:单纯认为真的不该让狗进法庭里面 如此而已 板主明察 11/25 21:40
17F:推 morrischen2:此事可受公评但应注意相关用语 警告一次 m文待判 11/25 22:04
18F:推 Kay731:14天 11/28 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