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推文] 22967
时间Fri Aug 13 12:06:54 2010
1.检举文章:
(请将受检举文章前後各两篇的列表复制贴上来,注明检举文章编号及检举对象)
ex:(检举24116,XXXXX)
●22967
34 8/13
gotohikaru □ [转录][转录][罢免板主] Gossiping
1F:→ TonyJaa:好不好不是你决定 马市长满意度>>谢市长08/13 02:34
2F:→ TonyJaa:还蛮好笑的 板主说KMT板 那篇推文都跳针到政黑08/13 02:39
3F:→ TonyJaa:也是 垃圾这个指控比买票严重太多了08/13 03:01
4F:→ TonyJaa:骂阿扁一家垃圾被桶怎麽没人说话08/13 03:06
5F:→ TonyJaa:喔 标准放宽了 那怎麽骂阿扁被水桶了08/13 03:06
TonyJaa:你在讲啥 是骂阿扁被桶没人说话 大家认同不能骂阿扁 08/13 03:25
6F:→ TonyJaa:骂阿扁一家的马上被桶了 大家都没意见08/13 03:26
7F:→ TonyJaa:但是骂马英九被桶就暴动了 大家认同可以骂马英九 完全两套08/13 03:28
8F:→ TonyJaa:标准08/13 03:28
→ TonyJaa:我觉得吃饱太空的人才会出来选板主 08/13 03:30
9F:→ TonyJaa:而且我说两套标准不是说板主啊 是这个板民意08/13 03:31
10F:→ TonyJaa:之前骂阿扁的人被桶了没人有意见 现在骂马的人被桶就暴动08/13 03:32
11F:→ TonyJaa:这不是两套标准?08/13 03:32
12F:→ TonyJaa:我也看不懂evilsura结论哪来的 先睡08/13 03:37
2.检举事由:
(违反板规第X条:xxxxx...)
第七条:[挑衅、谩骂]
文章内容含有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骂、歧视、引战之文章,一律劣退。并视情况严重性加给水桶两周处分。
第十二条:[累犯、分身]
二次以上违反板规之遭水桶使用者,视为累犯,加给水桶两个月之处分。
累犯追溯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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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
13F:推 YU0121:未达标准 08/13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