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ef (牛肉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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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公众人物认定办法
时间Tue May 5 10:41:34 2009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之铭言:
: http://webptt.com/cn.aspx?n=man/PttNewhand/D8DE/M.1099331648.A.2DD.html
: 依照组务相关规定,记者并非公众人物,
: 作家也要看性质为何,
: 不能因为有出过书就说他是公众人物,
: 更好笑的是部落客这点,人人都可以是部落客,
: 难道可以据此说大家都是公众人物,
: 请板主认定时,能符合社会公认的原则,
: 不要因个人政治喜好认定,
: 否则只会让类似某Z这类人士拿八卦板来攻击不同意见者。
请勿张冠李戴
那个组务相关规定是针对「欲申请公众VIP帐号」的使用者而言
故范围较为狭隘,例如运动选手、主播等就不涵盖在内
八卦板认定的公众人物才是依社会公认的原则
曾韦祯先生身为自由时报记者,其发表之文字作品经常性出现於媒体(自由时报)上
因此认定视同主播、其他知名记者等
故归属於八卦板讨论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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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5.43.1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