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版主侵慰队. (猜猜我是谁 ? ^o^)
看板GossipPicket
标题Re: [建议] 版主
时间Mon Oct 27 02:01:38 2008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之铭言:
: 可否更改一下方式....
: 把直接砍文
: 改成先去文中推文 并限时改善
: 没有改善再砍文啊
: 一面文章总有几篇文都是被砍掉
: 什麽消息也没看到
: 起毛几不是很好捏!
: 我只是纯建议啦
其实我之前也想过,但每次上来都要找文章检举还要忙着打嘴炮,忙着忙
着都忘了正经事。
版主通知主要是着重於给版友能改正错误的方便,不必因一时疏失就被水
桶。而这样的美意也会面临一些实作上的问题-版主通知了但发文者没看
到、版主不在线上而发文者之造成混乱的意图已达成。前者好解决,以版
主於公开处通知的时间记录为起始,若时限内未改则执行版规;而後者就
比较有讨论的必要,是不是应该订定一个规则,规定文章於发出一定期限
後将不另行通知直接进行惩处?否则我是不是可以张贴一个争议文章,等
到哪时版主上线提醒後,再不疾不徐的将文章修正?
另外,这新订规则若无补注与其他条之规则之优先采用顺序,很容易造成
判决上的冲突矛盾。举个例,我贴了一个严重争议文章,而版主也立即惩
处,那我是不是可以主张因先以此条款为主,要求版主为此事负责?当然
这是不行的,在罪行明确的情况下,因确保版主得优先使用相关版规进行
惩处而无须通告之。此外,犯罪之人可主张人权,但不应主张保护人权〈
邓毅丞、李小涛〉,是故排除使用者主张优先使用此一规范的权力是可以
被限制的。
版主通知的方式可以用水球、信件、推文,当然要用哪些就由版主群自行
决定。
千万别忘了版规修改时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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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文被删除了?!
我的看法:版主通知後半小时、文章发布後一小时直接进行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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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匿名天使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