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man (OpMaN)
看板Google
标题Re: [情报] Google因窃取合作夥伴技术被起诉@@
时间Tue Jul 8 12:09:15 2008
※ 引述《alljerry04 (Jas)》之铭言:
: http://uk.reuters.com/article/governmentFilingsNews/idUKN2333426320080624
: 路透社今天写道,谷歌在星期一公司在一个商业秘密的庭审中被诉讼,谷歌涉嫌拷贝了一
: 个小小的初创公司的工具,这个工具可以帮助用户从微软的软件转移到谷歌。
: LimitNone LLC向伊利诺伊的巡回法庭控告谷歌,谷歌一开始推广这个小企业的工具,帮
: 助用户从微软的软件转移到谷歌,然後谷歌复制了这个工具,并且和原来的这个小公司竞
: 争。 当然,LimitNone的律师团也有一些观点:
: ”太过分了,谷歌也喜欢玩这样的勾当,特别这是一个小的软件公司,而且还是帮
: 助谷歌销售谷歌的产品的。人们需要认识到谷歌仅仅是一个巨大的公众贸易公司,只要能
: 赚钱,它将无所不为,即使这个意味着谷歌将在开发者中间失去信誉。“
: 据hothardware报导:
: http://www.hothardware.com/News/Google_Sued_For_Stealing_Outlook_Migration_Tools/
: LimitNone的CEO,Ray Glassman说,“Google声明它的核心哲学是不作恶,但是,简单的
: 说明,他们要求我们和他们一起工作,相信他们,然後,偷窃了我们的技术…我们必须讨
: 回公道”
: http://cnbeta.com/articles/59636.htm
有些solution,第一个想到,并做出来的,要花比较多时间,
可能要尝试许多方案才try 出可行的方案,或解决一些技术问题.
第二个以後的模仿者,如果是有先了解原作的技术原理,再做一个会简单很多,
如果原创没申请专利可能会比较吃亏.
但在美国,这种事情很难说得.
所以我猜google後来开发这东东的,
大概是亚洲部门开发的.
虽然要开发类似的东西,有现成的可以模仿,或参考它的技术,会变的很简单.
所以也自行开发一个.
但,美国智产的罚金都是超高的,有些案例结果可能跟国情,或大家认知的,
可能不太一样,
所以,一些公司愿意用并购,一半原因是顺便买保险,
所以还是看法官判决了, 以後再看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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