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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Golden-Award
标题[新闻] 第19届金曲奖奖励要点
时间Thu Nov 15 16:00:16 2007
资料来源: 新闻局
行政院新闻局金曲奖奖励要点
中华民国88年8月11日行政院新闻局(88)建版三字第12939号函订定
中华民国89年9月20日行政院新闻局(89)琴版三字第14284号函修正
中华民国91年10月30日行政院新闻局新版三字第0910421584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92年10月31日行政院新闻局新版三字第0920421352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93年11月8日行政院新闻局新版三字第0930421091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94年11月28日行政院新闻局新版三字第0940421077Z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95年11月10日行政院新闻局新版三字第0950421131Z号令修正发布
中华民国96年11月15日行政院新闻局新版三字第0960421217Z号令修正发布
一、为奖励有声出版事业、其从业人员及对有声出版工作有特殊贡献或成就之团体或个人
,特订定本要点。
二、本要点评审工作由行政院新闻局(以下简称本局)遴聘专业人士组成金曲奖评审委员
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标准由该委员会议定之。
三、奖励项目:
(一)流行音乐作品类:
1、演唱类:
出版奖:
(1)最佳年度歌曲奖
(2)最佳国语专辑奖
(3)最佳台语专辑奖
(4)最佳客语专辑奖
(5)最佳原住民语专辑奖
个人奖:
(1)最佳作曲人奖
(2)最佳作词人奖
(3)最佳编曲人奖
(4)最佳专辑制作人奖
(5)最佳单曲制作人奖
(6)最佳国语男歌手奖
(7)最佳台语男歌手奖
(8)最佳国语女歌手奖
(9)最佳台语女歌手奖
(10)最佳客语歌手奖
(11)最佳原住民语歌手奖
(12)最佳乐团奖
(13)最佳演唱组合奖
(14)最具潜力新人奖
2、演奏类:
出版奖:最佳专辑奖
个人奖:
(1)最佳专辑制作人奖
(2)最佳作曲人奖
3、音乐录影带类:
最佳音乐录影带导演奖
4、评审团奖
5、特别贡献奖
(二)传统暨艺术音乐作品类:
1、出版奖:
(1)最佳传统音乐专辑奖
(2)最佳古典音乐专辑奖
(3)最佳儿童音乐专辑奖
(4)最佳宗教音乐专辑奖
(5)最佳跨界音乐专辑奖
2、个人奖:
(1)最佳作曲人奖
(2)最佳作词人奖
(3)最佳编曲人奖
(4)最佳专辑制作人奖
(5)最佳传统音乐诠释奖
(6)最佳演唱奖
(7)最佳演奏奖
3、评审团奖
4、特别贡献奖
四、奖励名额及方式:
(一)出版奖部分:
各奖项得选出入围作品五名,各颁发奖牌乙面;其中最优者一名,颁发金曲奖座
乙座及奖金。
(二)个人奖部分:
各奖项得选出入围作品五名,各颁发奖牌乙面;其中最优者一名,颁发金曲奖座
乙座及奖金。入围或得奖作品为二人以上共同创作者,各颁发创作人该奖项入围奖牌乙面
或奖座乙座。但入围或得奖作品为合唱团或交响乐团创作者,仅颁发合唱团或交响乐团入
围奖牌乙面或奖座乙座。
(三)评审团奖部分:
各类得奖者以一名为原则,颁发金曲奖座乙座及奖金。
(四)特别贡献奖部分:
各类得奖者以一名为原则,颁发金曲奖座乙座。
前项出版奖及个人奖入围名额,得由评审委员会为增减或从缺之决定,且入围後
,评审委员会应评选出最优者一名;各类评审团奖以评选出一名为限,并可从缺;特别贡
献奖部分,评审委员会得为增额或从缺之决定。
五、各年度金曲奖报名须知由本局另订之。
六、入围者或得奖者有参选身分不符规定、作品不实、违反着作权法或其他法令情形者,
本局得於事实确认後,撤销其入围或得奖资格,并追缴其已领得之奖牌、奖金或奖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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