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ilmwalker (云失去了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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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金马奖急转弯 台湾影人2奖更名保留
时间Sun Sep 10 22:57:20 2006
2006.9.6.自由时报 记者曹玉玲、古明弘/台北报导
电影基金会昨天召开例行会议,会中推翻金马执委会上个月的决议,认为金马奖应保留
鼓励台湾影人的2个奖项,惟将奖名改为「福尔摩沙最佳影片奖」和「福尔摩沙最佳个人奖
」,取代2002年沿用的「年度最佳台湾电影」和「年度最佳台湾电影工作者」;
对此,金马奖主席王童坚持要等到今天才对外发言。
电影基金会推翻撤销保护伞
这次会议,董事长邱复生、秘书长李佑宁、常务董事周蓓姬、董事蔡松林、朱延平、
梅长锟,监事涂铭、资深制片人焦雄屏、金马奖主席王童等人出席。 昨天针对金马执委会
上个月撤销台湾影人2奖一事讨论,据悉,大多数的董监事认为此2奖有必要保留,反对
撤销台湾影人的保护伞,但为避免「年度最佳台湾电影」和「年度最佳台湾电影工作者」
2奖名予人「安慰奖」印象或「画地自限」的意味,董监事中有人提议改名「福尔摩沙
最佳影片奖」和「福尔摩沙最佳个人奖」,听起来「格局」更大,且只颁给台湾影人,
而评选过程只由台湾评审决议,外籍评审将不参与讨论。
此一结论交由王童统一发言,但王童坚持今天才对外发言;而邱复生和周蓓姬,被问及
此事都不愿透露口风,但未否认。
金马台湾奖沿革暨转弯
1997/设立「评审团大奖」和「评审团特别奖」,目的为鼓励杰出台湾影人,且只颁给
台湾人。
2002/更名为「年度最佳台湾电影」和「年度最佳台湾电影工作者」,为「台湾」正名,
更凸显这2奖只鼓励台湾影人。
2006.8/执委会决议把奖名改回「评审团大奖」和「评审团特别奖」,不限於只颁给
台湾影人,撤销台湾影人保护伞。
2006.9/电影基金会开会决议应保留2奖鼓励台湾影人,但将奖名改为
「福尔摩沙最佳影片奖」和「福尔摩沙最佳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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