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ffin (大叔好帅)
看板Golden-Award
标题[金钟] 尊重程序正义,我退出金钟评审
时间Thu Oct 13 19:08:07 2005
尊重程序正义,我退出金钟评审
蔡国荣
记得乔治史考特曾经说过,演技是最难比较的,不像赛跑、跳远或跳高,那一刹那
他或她就是跑得最快、跳得最高或跳得最远的人。有谁能说谁比谁演得更好?究竟是
好0.1秒呢?还是好0.1公分呢?既然,演技是那麽难评比,我认为程序正义就更重要了。
不仅演技而已,凡是涉及艺术的评比,都是如此。
将近20年间,担任过许多次有关影视艺术的评比,从来没有像这回评审金钟奖那麽
困扰,我不在乎将电视戏剧类重新划分为单元剧组与连续剧组,是否不尊重评审,但
我觉得应该坚持程序正义,对於在公布入围名单之际,突然改变规则,完全不以为然。
得知此事已於昨晚重新议决执行,我尊重决议,尊重金钟奖,也尊重自己对艺术评比
的理念,我将婉谢再参加接下来的金钟评审活动了。
艺术评比难脱主观,公正的艺术评比,是尽量在主观中力求客观,跟着规则走,便是
一种客观,临时改变规则,当然就有失客观。早在评审会议时,我就曾发言表示,
单元剧与连续剧合并评比,实在并不公平。但是一旦规则确认,我以为不能骤然改变,
就算改变也不能溯及既往,应该在下一届执行。唯有如此,才能确保规则的公正。
评审规则当然可以修改,坎城影展与威尼斯影展都改过多回了,原先只有最佳男女演
员2项奖,後後增设为男女主配角4项奖,在最佳影片金狮奖、金棕榈奖之外,
後来也增设评审团大奖。和奥斯卡评审范围相仿的金球奖,却把奖项分为戏剧类与音乐喜
剧类,得奖人几乎是奥斯卡的两倍。可见评审方法不限於一种,端看如何制订规则而已。
回顾历届金钟奖,单元剧与连续剧分分合合已有多次,正意味着争议早已存在,改变规则
也属理所当然。不过,要改必须事前改,在报名前修订并公告周知,是最顺理成章;
在评审展开前修订,还勉强可以接受;到入围名单揭晓之际再修改,就难杜悠悠之口了。
如今新的金钟奖规则是将各项补行提名为5名,等於增额提名1倍,如此不影响原有
入围者的权益,将伤害降到最低。然而这对新获提名者却未必公平,这不等於意味着新
的提名者是陪榜性质?万一经过论辩後,新提名者後发先至反而成为得奖人,那麽岂不
又引起诸多无谓的揣测?而且,戏剧类可增加分为2类,是否可以再增加一种公益类?
综艺节目是不是可以分得更细?更多类?凡此种种议论,相信都会对金钟奖造成不必要
的伤害。
我欣然见到金钟奖将单元剧与连续剧分开评审,但是对於仓卒改变评审规则,影响程序
正义,却深深不以为然。
(本文作者为本届金钟奖电视戏剧类评审委员)
10/13中国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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