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arn428 (冰心冻情)
看板GetMarry
标题Re: [问题] 有关婚假的问题
时间Mon Dec 8 22:49:27 2008
※ 引述《alimahowa (老天保佑 )》之铭言:
: 小弟非常苦恼 希望有大大可以想出解决得方法
: 小弟於昨天登记结婚,原因是明年小弟29 加上孤鸾年(双方家长CARE)
: 所以很赶,昨天办完订婚仪式就去登记结婚了,打算明年三、四月左右
: 宴客,但是今天得知人资处的讯息,就是婚假一定要在登记完一个月内请假
: 这样一来根本赶不上蜜月,而且现在根本没有请假的打算,而且公司是金融业
: 如果请假下去的话一定会冲到年底 月底 一月五号等等大日子
: 这样情况跟人资说了,但是人资还是很硬无法让步 但硬要请的话
: 一定又会影响考绩 我个人也是不想请,毕竟公司忙也不好意思
: 在年底请那麽多天假,况且现在要出国蜜月根本都是年底的行程
: 请问各位大大有没有什麽法令规定可以圆满解决这各问题的 在此先谢谢各位了
: PS.小弟婚假有14天 不含假日
原则上,法令规定是不会详列到如此细的程度。
相关法令如下:
民法第 982 条之规定:
结婚应以书面为之,有二人以上证人之签名,
并应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机关为结婚之登记。
爰自97年5月23日起,
结婚双方当事人须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始生效力。
所以您的婚姻应属有效,无法跟人资耍赖说我结婚无效所以不算。:P
翻阅劳基法等相关规定,并无说明。
找到跟婚假的相关法令如下,都是跟工资发给比较相关。
劳基法 第四十三条(请假)
劳工因婚、丧、疾病或其他正当事由得请假;
请假应给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间内工资给付之最低标准,
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劳工请假规则 第二条
劳工结婚者给予婚假八日,工资照给。
但是这是卡在您的职业,公务人员或教师则有例外条款喔~~
现行公务人员请假规则第3条规定:
因结婚者,给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经机关长官核准延後给假者外,
应自结婚之日起一个月内请毕。
教师请假规则第3条规定:
因结婚者,给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经学校核准延後给假或於结婚前五日内提前给假者外,
应自结婚之日起一个月内请毕。
所以您所要积极争取的,
就是「特殊事由经机关长官核准延後给假」这一部分。
建议您先请人资把公司订定的相关请假规则拿出来给您详阅,
看是否有例外条款,
就我的猜测,能大方给婚假到14天的金融业99%以上都是会有例外条款的,
如果有,再仔细地跟长官们研究,
要如何提出重大具体的特殊事由让人资同意。
我想您上述的理由其实已经很充足打动主管的心,
只是有时候,相关人员根本搞不清楚当例外的情况发生该如何以对,
所以一律禁止避免麻烦。
当您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
一定要心平气和,并诚实以对。
另需得到有力人士(ex:董事长)的书面同意,
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祝您可以顺利延修婚假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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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4.107.144
※ 编辑: learn428 来自: 123.204.107.144 (12/08 22:53)
1F:推 alimahowa:thx 我会努力争取看看的 12/08 23:15
2F:→ isaacc:HR本来就该依法行政啊。原作赶快去写签呈吧,喜事很乐观的! 12/09 05:55
3F:推 juiping:你算弹性的,我们是从宴客日起算14天 12/09 09:13
4F:→ dp22:所以到底是宴客开始算,还是登记日?有点搞不清楚... 12/09 15:05
5F:推 catcat:我也是金融业...不过我当初请婚假是用喜帖当证明请假的喔.. 12/09 19:47
6F:→ catcat:有规定要用登记的日期去请婚假吗?? 12/09 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