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felife (咖啡爱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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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喜宴不可以开统一编号
时间Fri Nov 28 14:24:34 2008
财政部951106新闻稿
餐厅承接私人喜宴却将发票开给营业人会受处罚
吴先生问:我开餐厅如承接私人喜宴,而消费者要求将发票开给公司,如开给三联式发票
会受罚,那开给二联式收银机发票打上公司统一编号会受罚吗?
高雄市国税局答覆:因消费者为个人(非营业人),餐厅应依规定开立二联式发票交付买
受人,如买受人要求开立三联式发票而将买受人名称改为公司,或开立二联式收银机发票
打上公司之统一编号,因属违法,餐厅业者应予拒绝,以免触法受到处罚。
如餐厅业者顺从消费者要求,将发票开给公司会受何种处罚详述如下:
一、因未将发票交付实际买受人,依税捐稽徵法第44条规定「应给与他人凭证而未给与,
处销售额百分之五罚锾」;再强调一次,系因「应给与他人凭证而未给与」之事实受到处
罚,无论开立三联式发票或二联式收银机发票均不能改变未将发票交付买受人之事实。
二、帮助纳税义务人以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者,依税捐稽徵法第43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六万元以下罚金」。
※ 引述《aqwe (乱世小书僮)》之铭言:
: 昨天我问我家的饭店人员
: 他说因为喜宴是私人宴会
: 所以不能开统一编号
: 请问有人有相关经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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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9.68.42
1F:→ cafelife:嗯,不能开统编发票。 11/28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