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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结婚?先签协议书吧!
时间Fri Jan 27 10:59:18 2006
结婚?先签协议书吧!
‧康健 2006/01/27
【文/张静慧摄影/吕恩赐】
好莱坞流行签「婚前协议」,从伊丽莎白泰勒,到汤姆克鲁斯、麦可道格拉斯……台湾开
始有人考虑这样做。哪些事情应该说清楚、讲明白?
偶像剧中,男女主角拥吻,接着镜头带到教堂,新郎新娘在众人的祝福中,互道「我愿意
」……
「但偶像剧没演的是,他们婚後常为了谁来做家事而吵架,」律师蔡惠子幽默地说。
「婚前协议」(或称「婚前契约」)在国外很普遍,常见好莱坞明星婚前就把婚後的权利
义务,甚至离婚条件都谈得一清二楚。
近年国内妇女团体也开始提倡「婚前协议」,强调婚姻固然是以爱情为基础,更是责任的
开始,早一点思考、沟通婚後可能遭遇的问题,以免婚後才发现彼此的期待落差很大,引
起摩擦。
婚前协议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赖芳玉指出,夫妻间的部份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由夫妻协议;而依照民法亲属编的相
关规定及现实婚姻中常见的问题,婚前协议可以有下列内容:
1.夫妻姓氏:婚後各自保有本姓、夫冠妻姓或妻冠夫姓。
2.夫妻住所:婚後自己住,还是跟公婆或岳父母同住。
律师蔡惠子说,不少人是因住所没有协调好而起纠纷,例如本来说好自己住,但婚後先生
又想搬回家与父母同住,但太太不愿意;或者原来说好在太太娘家暂住,但後来先生却觉
得住在岳家不自在等等,都会引发争执。
3.夫妻财产制:婚後夫妻的财产制度可选择法定财产制或约定财产制,而约定财产制又可
分为分别财产制及共同财产制。
4.家务分工:哪些家事由先生负担,哪些由太太负担,但大原则是夫妻应互相协助。
5.家庭生活费:婚後各项生活支出及子女扶养费由谁负担。可选择先生负担全部、太太负
担全部、双方各出一半或依薪资比例及家事劳务状况来分担,连款项应汇入哪个户头都可
以约定好。
6.自由处分金:概念类似零用钱,目的在保障婚後经济弱势的一方。例如张太太是家庭主
妇,可要求先生每月在家庭生活费外,额外提供一笔钱让她用,她要花掉、存起来、孝敬
父母、投资,都可以自由支配。
7.子女姓氏:从父姓或母姓。
8.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限制:例如不得不当体罚或虐待子女、不得遗弃子女、不得
利用儿女犯罪等。
9.违反贞操义务及发生家暴事件时的精神赔偿:外遇、家暴等事件违反了婚姻忠诚义务、
破坏生活和谐并侵害他方权利,因此可以向侵害之人请求精神慰抚金。
例如陈太太有外遇,陈先生可要求她支付精神赔偿;或者李先生打太太,李太太也可要求
先生赔偿。赔偿金额虽可在婚前协议就约定好,但法院判决时有权斟酌,不一定双方约定
多少,法院就判赔多少。
婚前协议预习婚後生活
律师赖芳玉曾参与制作现代妇女基金会的婚前协议范本,她说,婚前协议很重要的精神是
「平等」,例如过去认为做家事是太太的事,先生则应该赚钱养家;婚前协议落实法律中
的「平等」观念,提醒双方都有责任维系婚姻生活。
律师蔡惠子则认为,婚前协议的意义主要在提醒双方婚後可能面临的问题,就像上课前先
预习,如果有歧见赶快沟通,以免婚後成为冲突的导火线。
她举例,家务分工常是家庭纠纷的开始,很多夫妻为了做家事大吵小吵不断,甚至成为离
婚的导火线:先生觉得上班已经够辛苦了,回家只想休息,但身为家庭主妇的太太带了一
天小孩、做了一天家务也很累,希望先生接手;或者夫妇都要工作,为了谁做家事而摆不
平。
很多人质疑婚前协议拉拉杂杂的很琐碎,小到家事分配都要讲好,夫妻间需要计较得那麽
清楚吗?
「但婚後生活就是这麽拉拉杂杂,」律师赖芳玉直言,爱情不会架构出美满的婚姻,生活
本来就离不开柴米油盐酱醋茶,这些事应该婚前就讨论,不需避讳。
「去问婚姻发生纠纷或再婚的人,他们大概都会赞成婚前协议,因为夫妻失和往往就从这
些小事开始,他们已不会对婚姻有过度的憧憬,」她笑说,恋爱中的男女多半有些「昏头
」,婚前协议可以把小俩口拉回现实。
蔡惠子和同为律师的先生虽然没有签婚前协议,但婚前就口头约定家事分工,多年来各司
其职、相安无事,谁也没有推托、埋怨。
「事情发生後才去沟通更花时间,因为要先抚平情绪,」她说,如果能预见婚後可能的问
题,先想好解决方法,有助婚姻生活更和谐。
在沟通中更了解对方
任职金融业的李小姐,已和男友签下婚前协议,准备今年结婚。
她说在交往的过程中,两人就一直在谈未来的生活,「签婚前协议,对我们来说就是把平
常的想法落实成文字,帮我们发现哪些事没想清楚,也在沟通中更了解对方的想法和底线
。」
她认为婚姻既是爱情的延伸,也像夥伴关系,「两个人合作,把婚姻这个事业经营好,」
她说,婚前协议提醒他们更慎重、认真地看待婚姻,也更尊重对方。
妇女新知基金会法案部主任黄嘉韵则认为,婚前协议的好处,还包括排除其他因素,单纯
从感情来思考双方的关系。
她说,很多夫妻在感情没办法处理、维持时,就退一步想到保住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前协
议就讨论好财产制度,在感情危机时就可只思考「夫妻感情、关系到底出了什麽问题?要
怎麽经营?」而不必牵扯其他复杂的问题,如「我的财产怎麽都不见了?」
蔡惠子说,不少女性可以接受婚前协议的概念,来找她拿婚前协议范本想跟男友谈,但一
直开不了口,因为传统上认为夫妻还要谈协议、签契约,未免太伤感情也太不信任对方,
甚至有「唱衰」婚姻之嫌。
蔡惠子建议用轻松的态度谈,例如她有位当事人就跟男友说:「我看到一份婚前协议,内
容很好玩,我们来填填看。」两人抱着轻松的心情讨论,竟然在谈笑间就谈成了。
妇女新知基金会法案部主任黄嘉韵建议,试着从正面的角度思考婚前协议──在双方关系
好时,就厘清权利义务关系,对彼此都好。
「不要把婚前协议看得那麽可怕,它不是离婚协议,」从事婚姻谘商多年的东吴大学心理
系教授林蕙瑛则说,婚前讨论愈多,婚後磨擦愈少。
化解歧见再步上红毯
如果对婚前协议的内容意见不同,或有一方根本不愿谈,该怎麽办?
律师赖芳玉建议,当事人应该对是否踏进这段婚姻更审慎,「如果在婚前感情最好时,都
不能或不愿沟通,那麽婚後遇到类似问题怎麽办?」
林蕙瑛也建议不要马上结婚,当然也不必因此分手,等沟通清楚再步上红毯也不迟。
「婚後不可能没有冲突,所以其实应该正面看待婚前的歧见,正好可以藉这个机会更了解
对方的想法、培养化解冲突的能力,」她说。
例如谈夫妻住所时,男方想跟父母住,女方不想,经过沟通,或许可以找出两全其美的办
法,例如在父母家附近找房子住,既能就近照顾又有独立空间。
林蕙瑛强调,结婚是两个独立、平等的个体在一起生活,婚前协议是为了双方的福祉,不
只为了一方的利益,也没有谁应该迁就谁,「两人都是一家之主。」
【康健杂志8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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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1.47.136
1F:推 ARIELstan:请问婚前协议书要去哪里拿? 如何才有法律效力呢? 01/29 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