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tap (fool)
看板Geography
标题Re: 深坑厅的街庄整并
时间Tue Jul 27 15:56:27 2010
※ 引述《OPNBSD (Grasshopper)》之铭言:
: 但既然1909年府令第67号中规定"区之名称及其区域内之街庄社名并区长役场之位置
: 台湾总督告示之",1910年台北厅令第4号绝不能视为"小格头区青潭庄土名蕃薯寮改
: 隶新店区"(厅长没有变更区长管辖区域的权限)。
的确如此,所以1910年台北厅令第4号内容只提到支厅管辖区域的变更,而没有提到区,
我在此节扩张解释,造成看官误解,深致歉意
: 又既然1909年府令第67号中规定"区长之管辖区域於厅直辖或支厅管辖区域内画定之",
: 也不能视为从1910年1月18日至2月4日间的土名蕃薯寮区长管辖上属於新店区、支厅
: 管辖上属於深坑支厅,这种"变态"的状况(区长管辖区域不得跨越支厅管辖区域)。
这样的话,台湾日日新报社於1910年1月25日出版的"管辖要览"所载相关内容就错了?
: 最合理的解释是总督府在1910年1月18日公布告示第3号的同时,陂内坑庄、土库庄及
: 青潭庄内的所有土名改隶同一区长管辖区域内,
: 本来台北厅该於1月18日公布"深坑支厅管辖区域中削除青潭庄"的行政命令,但总督
: 府因为种种原因1月29日才批准这个"台北厅支厅管辖区域变更"议案,台北厅令的公
: 布延迟至2月4日,才引起上述的矛盾。
请教您总督府於1910年1月29日批准台北厅支厅管辖区域变更案的出处,是在总督府
公文类纂中找到的吗?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台北厅本应於1910年1月18日总督府告示第3号公布街庄社名及
区长役场位置的同一日发布深坑支厅与新店支厅管辖区域变更的命令,而因故延迟至
同年2月4日发布,那麽这延迟发布的命令内容就必须明白指出本令自1910年1月18日起
实施才对;台北厅令第4号内容只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而发布的日期是2月4日,
这样当然会让人解读为青潭庄土名蕃薯寮是在2月4日才由深坑支厅改隶新店支厅。
还是说台北厅於1910年2月4日发布厅令第4号的时候不知何故漏掉溯及同年1月18日起
生效的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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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1.217.49
1F:推 Richter78:明治43年误植为1943年 07/27 19:29
※ 编辑: mintap 来自: 125.231.226.88 (07/30 18:18)
2F:推 OPNBSD:抱歉,我前文所提的1910年告示3号的施行日期有错误, 07/31 04:53
3F:→ OPNBSD:不是1月18日,是自2月1日起施行才对(cf. M42府令67号附则 07/31 04:55
4F:→ OPNBSD:但如m大之所言,台北厅令第4号内容只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07/31 04:56
5F:→ OPNBSD:这3天的差异(虽然只差3天),的确是令人不解的地方。 07/31 0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