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ufaruto (阿司发路多)
看板Geography
标题Re: [讨论] 如果新的乡镇市标准是这样...
时间Sat Nov 24 07:20:54 2007
原文吃光光
我的想法是新的乡镇市标准是这样...
5万以上:一般县辖市,但花东两县人口稀少只要满4万就可为一般县辖市
3~5万:镇,但花东两县人口稀少只要满一万五就可为镇
3万以下:乡
不过这样县辖市会多了些,为了不同大小的市的自治权应有适当不同。
所以要学日本一样搞分级,我想法是:
5-15万 一般县辖市
15-30万 中核市,但花东两县人口稀少只要满10万就可为中核市
30-50万 政令指定市
50万以上 特别县辖市
省辖市、政令指定市跟特别县辖市应设市政府,其下应设至少五个区公所
=====
此外在制定各级乡镇县辖市与省辖市退场条款
镇人口连续三年不满2万,花东地区连续三年不满1万,应退格为乡
一般县辖市人口连续三年不满4万,花东地区连续三年不满3万,应退格为镇
中核市人口连续三年不满10万,花东地区者连续三年不满8万,应退格为县辖市
政令指定市人口连续三年不满20万,应退格为中核市
特别县辖市人口连续三年不满40万,应退格为政令指定市
省辖市,人口连续三年不满40万,应退格为政令指定市,归原所属或邻近县管辖。
====
原住民乡镇,旧有规定山地乡,应改名为原住民乡镇,其自治权比照一般县辖市。
原住民乡镇长,应由原住民担任之。原住民乡镇代表会,需有2/3以下比例由原住民
担任之。
凡乡镇,原住民人口比率连续三年超过55%,应改为原住民乡镇
凡原住民乡镇,原住民人口比率连续三年低於40%,应改为一般平地乡镇。
原住民乡人口满3万可升格为原住民镇,自治权比照中核市
※ 编辑: asufaruto 来自: 220.137.76.204 (11/24 07:32)
1F:推 starbuckser0:现在乡<>镇<>市之间不异变动 是否跟户籍与门牌有关啊 11/24 16:46
2F:推 xainbo:这样跟地方行政分区砍掉重练,快差不多了 11/24 17:44
3F:推 jerrold0625:支持国土重划,全部砍掉重练 11/24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