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glap (无想流流星拳)
看板GameDesign
标题Re: [请益] 游戏中的金流?
时间Tue Apr 3 10:00:09 2012
※ 引述《LaPass (LaPass)》之铭言:
: 线上游戏应该都少不了金流这种东西
: 但是,金流的设计感觉上会有很多问题要考量
: 有些功能 EX:交易
: 做下去的话感觉起来会问题多多
: 像一般MMOPRG很容易出现盗帐号、骗游戏币的问题
: 基本上就是因为有交易系统存在的关系
: 要防范这些问题很费神
人类是系统最大的 bug, 不要防范人类犯错, 人类永远会犯错, 而且
想得出一些你难以想像的创新犯错方法. 所以应该准备的是在有人犯
错的时候, 能说清楚要负责任的人永远不是你就好. 总之, 要做这样
的事, 让专业的来------会计和懂法律的会告诉你该做甚麽和不该做
甚麽, 不要用猜的.
: LOL的设计我觉得还算不错
: 她本身没有玩家间的交易机制
: 里面的IP、贝壳币完完全全只能买官方提供的东西
: 但这样一来就没有玩家间的交易互动
: 感觉上会减少很多,多人游戏的趣味性
不, 游戏的趣味性从来都不在这些旁枝末节.
: 想请问
: 如果打算设计一款游戏,打算以商城系统为主要现金收入的话
: 到底哪种金流机制比较好?
: 到底该不该允许玩家间的交易?
其实你该先想的问题是怎样令自己有收入, 这些已经是想太远了. 商
城和玩家之间是否可以交易, 完全是两件没关系的事情. 商城是经营
商自己赚钱的事情, 玩家交易是玩家之间的互动, 有前者可以没後者
, 有後者可以没前者.
至於用甚麽, 前题还是先看你拿出甚麽游戏, 没有游戏之前先想怎样
做商城, 那就是空中楼阁. 因为不同的东西的贩卖形式也不同. 你可
以在楼下开一个铺, 40 元卖一碗面, 却不代表在同样的位置, 40 元
可以同样卖出一个 iOS App. 要完全架空了游戏怎样玩, 单纯去想怎
样才是「好」的商城, 那不会有任何有意义的答案.
游戏设计的原则是, 不需要复杂化的东西, 就不要复杂化, 可以不做
的功能, 就尽量不做. 不要因为感觉比较怎样, 比较不怎样, 就开发
出一堆功能, 因为新的功能代表有新的虫.
如果你不自己开公司弄投资者(特别是业界的投资者), 想去开发一个
游戏, 还要包商城, 我是非常不建议的. 原因是你很可能已经触犯了
法律而不自知, 也会触及税务问题, 你的商城系统是否有提供足够的
资料去会计入账等. 这些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至低限度你也要玩者签使用者合约.
--
民国无双更新 v1.3 抗战篇 - 芦沟晓月:
http://sites.google.com/site/kowloonia/home
顺便宣传一下 SLG 版,
(C)lass > 8 战略高手 > 11 GameTopics > 28 SLG
因为没人气的关系, 接下了版主之位. 想谈战略游戏的, 不管新旧的都
--
1F:推 LaPass:游戏元件的生产者 => 我的平台 => 玩家 我的简单构想是这样 04/03 10:09
2F:→ LaPass:会需要制造金流的原因很简单,我不认为有足够多的人愿意担 04/03 10:10
3F:→ chenglap:涉及 third party 的话法律关系会更复杂.... 04/03 10:11
4F:→ LaPass:任免费的制造者,制造例如游戏的Skin、图片等东西 04/03 10:11
这个问题不在於商城制... 而是法律保障, 我想最基础的问题你是应
该先找到「在甚麽条件下愿意工作的人」, 认识他们的许下的条件,
不要做了商城制之後, 太公钓鱼地想有人他们因为商城制找你. 商城
制并不是很新奇的东西, 没有吸引人的条件, 况且你想创造的「金流
」没有一个能够说服别人的 revenue model, 没有契约, 也没有查账
, 到底实际上有多少营收, 没办法验证, 这样搞, 轻则不欢而散, 重
则吃上官司. 不要这样做.
※ 编辑: chenglap 来自: 61.18.51.146 (04/03 10:15)
5F:→ LaPass:orz.... 意思是说这种还是只能由公司来搞就是了.... 04/03 10:12
6F:→ LayerZ:...draw something正夯 04/03 10:12
7F:→ chenglap:还是那句, 专案管理的前题就是先衡量自己有多少资源. 04/03 10:19
8F:推 LaPass:不好意思,让你搞错了。商城是实现的手段,不是「因」.... 04/03 10:19
9F:→ chenglap:想法不值钱的原因, 是因为实验全部想法都需要很多钱. 04/03 10:19
10F:→ chenglap:与其画大饼, 去融资付钱给美术比较快和便宜. 04/03 10:21
11F:→ LaPass:现在有很多的自由创作者,我想做的是提供一个平台,让那些 04/03 10:21
12F:→ chenglap:商城是画大饼, 风险要美术自己负担, 美术闻之色变. 04/03 10:21
13F:→ LaPass:创作者有发挥的空间,并获得等价的报酬,这报酬不一定是钱 04/03 10:21
14F:→ chenglap:他们已经够穷了, 再要求他们先工作再看运气不太可行.... 04/03 10:22
15F:→ LaPass:可能是其他东西之类的。叫我去花钱包美术,根本是倒因为果 04/03 10:22
16F:→ chenglap:我是说这样是找不到美术的. 04/03 10:23
17F:→ chenglap:因为你要涉及钱的问题, 法律权责就必须清楚定义. 04/03 10:24
18F:→ chenglap:例如美术在你的平台上, 你跟美术之间就必须先有合约. 04/03 10:25
19F:→ chenglap:等价报酬这点需要证明, 我自己从不敢说自己报酬「等价」 04/03 10:26
20F:→ chenglap:我的建议是你找到人合作再重新立项. 04/03 10:26
21F:→ chenglap:特别是生意人, 会计, 最好有律师, 一起做这样的事情. 04/03 10:27
22F:推 LaPass:现在还在评估阶段,还没确定要行动。但确定可行就会执行到 04/03 10:28
23F:→ LaPass:底。 04/03 10:28
24F:推 LaPass:金流是让我觉得很危险的东西.... 之前就写过金流程式.... 04/03 10:30
25F:→ chenglap:如果你能写出企划书, 我也帮你找找相关的人才看吧. 04/03 10:30
26F:→ chenglap:我非常建议你在法律和会计两方面, 找专业的人来做. 04/03 10:31
27F:→ chenglap:你可以看看网站被告的例子, 网络有钱交易足以告到你破产 04/03 10:31
28F:→ LaPass:所以,就在想说要怎麽搞定这种东西.... 所谓的「报酬」也不 04/03 10:31
29F:→ chenglap:特别是, 你的是平台, 有人拿火影忍者改图放上去. 04/03 10:31
30F:→ chenglap:或者更危险的是放个美国漫画英雄. 04/03 10:32
31F:→ LaPass:定是钱之类,包跨等级、经验值等都算。 04/03 10:32
32F:→ chenglap:你很可能会看到一辈子想也想不到的天价赔偿金. 04/03 10:32
33F:→ chenglap:主要是你给了画师「放任何东西上去」的可能性. 04/03 10:32
34F:→ chenglap:法律上已经*十分十分危险*, 有钱经手危险性加倍. 04/03 10:33
35F:推 LaPass:之前台湾网路电台那个件事我还记得,我现在就在评估这种危 04/03 10:35
36F:→ LaPass:险性。 04/03 10:35
37F:→ chenglap:所以我不建议你一个人做, 至少要成立股份有限公司. 04/03 10:37
38F:→ chenglap:因为技术问题非常少, 法律问题超级多. 04/03 10:37
39F:推 LaPass:我本身只是想创造东西出来而已,搞到这麽麻烦,会把动力都 04/03 10:41
40F:→ LaPass:给熄掉。谢谢你的建议,如果真的这麽麻烦,我应该不会执行 04/03 10:42
41F:→ LayerZ:所以我说 是很可怕的东西(指成本) 你有办法一件一件审核吗? 04/03 10:44
42F:推 LaPass:学别人那样,旁边挂个「检举这张图片」有用吗? 囧" 04/03 10:48
43F:→ LayerZ:...我怎麽觉得把主机架在国外比较有用(光速逃 04/03 10:59
不如你直接找有美术没技术的同人团体合作吧?
永远不要想一个人拥有所有东西, 这样做不成事, 就以民国无双为例, 会
做成, 本来就是因为我很乐意把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共享, 例如剧本, 音乐
等等. 有美术没技术, 有技术没美术, 合作就好.
※ 编辑: chenglap 来自: 61.18.51.146 (04/03 11:01)
44F:推 LaPass:之前那个电台事件的主机是架在amz,一样被抄啊.... = = 04/03 11:01
45F:→ LaPass:你有没有想过,我正在做的东西就是「大家一起做」,跟 04/03 11:02
46F:→ LaPass:opensorce pocject一样.... 只是我手上有实体伺服器在跑... 04/03 11:02
47F:→ LaPass:所以被抓的话是我被抓 哭哭 04/03 11:03
48F:推 asleisureto:所以想作商城游戏一定要先开公司或请律师吗@@? 04/03 13:04
49F:→ chenglap:... 不一定, 如果你冒把无限责任包上身的风险的话. 04/03 13:06
50F:→ chenglap:赔一辈子都赔不完的钱这样. 04/03 13:06
51F:推 wimdos:单以画师而言,现在已经有个超大平台pixiv存在了,虽然版权 04/03 13:43
52F:→ wimdos:争议一直不少,不过他们已经大到很难被动的情况 04/03 13:44
53F:→ Hevak:pixiv就算前一阵子出大事,还是稳稳的 04/04 14:22
54F:→ Hevak:不是商城不商城游戏的问题,是你想经营这种东西,一定要有懂 04/04 14:23
55F:→ Hevak:法律的合作夥伴... 04/04 14:23